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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二辑)-第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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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一群无穷多数量的客人来了。“没问题。”服务台的接待员毫无畏惧之感。他把一号房间的客人移到二号房间,二号房间的客人移到四号房间,三号房间的客人移到六号房间,依此类推。很快!有无穷多数量的房间腾空了。
  我的时间机器的工作原理就是如此。

  我再次回到1965年,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个出现在我混乱人生轨迹上的陌生人。长年的闲逛我遇到过不少人,但丹尼尔·雷尼·唐瑟是惟一真正有头脑的人。他有一种温柔、轻松的微笑,一把破旧的二手吉他,还有着和我在一百次人生中所学到的一样多的智慧。我们在一起同享乐共患难,不管是暴风雪在头顶劲飞狂舞的严酷冬季,还是在有着湛蓝天空的晴朗夏日。我们曾以为这样的好时光会永远继续下去。我们还在来复枪的枪筒里插上玫瑰花,我们横躺在骚乱中的大街上,却没有受伤,那段时日更美好。每次他去世我都守在他身边,一次、两次,现在已超过了一百次。
  他死于1969年2月8日,正是爱像国王般发号施令的大骗子尼克松和他愚蠢的同僚斯皮罗上台的那个月,也是肯特市大骚乱,奥尔塔蒙特音乐会惨剧以及在柬埔寨发生的一场神秘战争的前一年。一桩桩令人沮丧的事件慢慢扼杀了所有的夏日憧憬。他死了,我当时无能为力,即便是现在也如此。上次他要死的时候,我把他拽进医院。虽然他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但我还是不断怒吼、咆哮,终于说服医生给他做检查。经过X光照片,放射线扫描,他们发现了他大脑里的早期肿瘤。医生们给他上了麻醉药,剪掉他漂亮的褐色长发,为他做了手术——切掉病变的血管,割下所有的肿瘤.一点也没留下。手术后等麻醉药效过了,我就坐在病床边握着他的手。他紧抓着我的手,默然无声地凝视着眼前的一片空白,眼睛里一大片紫色的淤点。不管是不是在探望时间,我都不肯离开病房。他只是凝望着,凝望着。在黎明破晓前,天空还一片灰暗时,他轻轻叹了口气,死了。我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
  …
  时间旅行必须受两个条件的约束:能量守恒定律和因果关系。在过去出现需要的能量只能借自狄拉克海。另外,因为狄拉克海的波纹以逆时向扩散,所以只能向过去传送。只要传送对象没有延误及时返回,现在的能量是被保存起来的。因果关系的法则保证了过去的行为不能影响现在。比如说,如果你回到过去杀死了你父亲会怎么样?那么现在发明时间机器的又是谁呢?
  我曾经企图在我父母相遇之前——我出生前23年——用杀死父亲的方式自杀。当然,什么也没改变,甚至就在我这么干的时候我也知道什么都不会变。但你必须去尝试。否则我还能用什么办法确定呢?
  第二次试验,我们试着传送一只老鼠回去。它穿越狄拉克海旅行一趟之后,毫发无损地回来了。然后我们又用一只经过训练的老鼠试验。它是我们从草坪对面的心理实验室借来的.不过我们没告诉他们要用这只老鼠干什么。它曾被训练穿过迷宫找到一片熏肉。实验后,这只老鼠仍和以前一样快速地穿过迷宫。
  我们还必须在人身上做实验。我自愿担当实验对象,不理会任何劝说我放弃的声音。用我自身做实验,就可以不受大学关于用人类进行实验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跳进负能量海洋并不会有什么感觉。不一会儿我就站在了瑞赛尔兹线圈中,我的两个研究生和一个技术员仔细为我做了检查。然后留下我一个人,机器启动,时钟已经向后跳了整整一个小时。我单独待在上了锁的房间里,只有一架摄影机和一只钟和我在一起,那一刻是我一生中量激动的时候。
  我第一次遇见唐瑟是在我极其消极的时候。当时我在伯克利一个叫“雀史亚斯”的酒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我已经做了那么多努力,在无所不能和绝望间奋力挣扎。那是1967年。旧金山当时正处于嬉皮士时代的中期,正是一个不管你的举动有多疯狂都合情合理的时代。
  有个女孩,正和一群大学生坐在桌边。我走近那张桌子,不等别人邀请就坐下了。我告诉她,她不存在,她的整个世界也不存在,一切都是因为我看世界是这样的才呈这样的,一旦我停止不看,它就立刻消失在虚无的海洋中。这个叫丽莎的女孩力图驳倒我。她的朋友们厌烦了唇枪舌剑,都先离开了。过了一会儿丽莎才意识到我醉得多厉害。
  她付了账单,走出酒吧,消失在雾气弥漫的暗夜里。
  我跟着她走了出来。当她发现我在跟踪她的,她抓紧钱包撒腿跑开了。
  而他则突然出现在路灯下。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女孩。他蓝色的眼睛清澈明亮,颐滑的褐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穿着一件刺绣的印第安外套,脖子上挂着块用银子和绿松石镶嵌的徽章,背上还斜背了一把吉他。他很瘦弱,几乎是纤细的,可动作却像个舞蹈演员或是个空手道教练。但这并没使我感到害怕。
  他打量着我。 “你知道,这样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他说。
  我立刻感到了惭愧。我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到底想了些什么.又为什么要跟着那女孩。从我第一次逃脱死亡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年了,我已开始习惯于把周围一切当成幻影,因为我傲什么都影响不了他们。我头晕目眩,站立不稳,靠着墙慢慢坐倒在人行道上。我要做什么来着?
  他扶我回到酒吧,给我喝了些橘子汁,让我吃了点脆饼干,然后和我聊天。我告诉了他一切,为什么不呢,反正我可以收回我说的话,取消我做过的事,不是吗?但我并不想那么做。他认真听着,什么也没说。在这之前还没人听过我说这些。我无法解释别人的聆听在我身上产生的效果。这么多年来我孤独一人,现在, 要是有那么一会儿——它就像一剂强烈的迷幻剂在我身上发作——要是有那么一会儿,我不再孤独……
  后来我们互相搀扶着离开酒吧。走了半个街区,唐瑟停了下来.站在一条漆黑的小巷前。
  “这里有些不对劲。”他的声音里充满了疑惑。
  我把他拉了回来。“等一下,你别去那里……”他挣脱我的手,走了进去。犹豫片刻,我也跟了进去。
  巷子里有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馊啤酒混合了垃圾、屎尿和腐烂的呕吐物的腥臭味。不一会儿,我的眼睛适应了巷中的黑暗。
  丽莎正蜷缩在几个垃圾箱后面的角落里。她的衣服被刀划破了,支离破碎地散落一地。她的大腿和一条胳膊上流着血,看起来黑糊糊的。她似乎没看见我们。唐瑟靠近她蹲下来,轻柔地说了些什么。她没有反应。他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她身上,然后用胳膊把她抱起来。
  “帮我把她送回我的公寓。”
  “公寓?该死,我们应该叫警察!”我说。
  “叫那些猪猡?你疯了?你想让他们也强暴她吗?”
  我都忘了,这是在六十年代。我们俩架着她进了唐瑟的大众牌小汽车,开往唐瑟在黑什伯里的公寓。在路上他平静地向我解释,告诉了我以前从未见过的爱之夏的黑暗面。都是些骑摩托的街头混混,他说,这些人因为听说嬉皮士在性方面都很开放,所以来到伯克利为所欲为。还好,丽莎的伤口大多都不深。
  唐瑟帮她清洗伤口,扶上床,整夜都守候在她身边,说话,哼歌,制造一些能让她平静下来的温柔声音。我睡在客厅里的另一张床垫上。早晨等我醒来,他们都还在床上。丽莎正沉沉地睡着。唐瑟醒着,一直搂着她。我当然明白唐瑟什么也没干,就只是搂着她。可我仍感到一股妒嫉的刺痛,不知道是在羡慕他们中的哪一个。
  …
  时间旅行的演讲草稿
  二十世纪初是个充满天才的时代。他们的成就是无人能匹敌的。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海森堡和薛定谔提出了量子力学,但还没人知道如何把这两种理论结合在一起。1930年,一个新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叫保罗·狄拉克,28岁。他在别人失败的地方成功了。
  他的理论是一个空前的成就,除了一个小细节。根据狄拉克的理论,一个粒子要么有正能量要么有负能量。这意味着什么,一个负能量粒子?一样东西怎么会有负能量?为什么普通的——正能量——粒子没有掉进负能态中,并在这一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自由能?
  你和我或许已经认定了一个普通正能量粒子不可能转换为负能量。但狄拉克不是个普通人。他是个天才,是量伟大的物理学家,他有了答案。
  如果全部可能存在的负能态都已被占据,任何一个粒子都不可能进入负能态。啊哈!于是狄拉克就假定整个宇宙完全充满了负能量粒子。它们围绕着我们,穿过我们的身体,在外太空的真空里和地球的中心,每个地方都有它们。一片无限稠密的负能量粒子的海洋。狄拉克海。
  他的论点中还提到了海中的空洞,这个待会儿再说。

  一次我想去观看耶稣受难的史实。我乘喷气式客机从圣克鲁兹到特拉维夫,再乘汽车从特拉维夫到耶路撒冷。在城外的一座山上,我启动机器驶过狄拉克海,来到耶稣的时代。
  我是穿着西装到达的。我也没法子,除非我想光着身子旅行。这片土地苍翠肥沃得令人惊讶,比我想像的要好得多。这座山丘现在是一片农田,种满葡萄和橄榄树。我把线圈藏在一块岩石后面,然后上了路。还没走多远,大约才走了五分钟吧,我遇到一群人。他们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皮肤,穿着洁白的束腰外衣。罗马人,犹太人,还是埃及人?我怎么知道?他们和我说话,但我一个字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他们中的两个人架着我,第三个则上来搜查。他们是强盗吗?要抢钱,还是罗马人要查看某种身份证件?我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的幼稚,只是想猜出他们的穿着,好以某种方法和他们打交道……一个人仔细搜索后什么也没找到,就有条不紊地痛打了我一顿,最后把我的脸摁进泥地里。当另外两个人把我放倒,他就抽出一把匕首,砍断了我腿上的肌腱。我猜,他们还算手下留情,没要我的命。他们令人费解地大笑着说了几句话后,离开了。
  我的腿废掉了,一条胳膊也断了。我只能用惟一还能动的一条胳膊拖着自己,花了足足四个小时爬回山上。偶尔经过这条路的人故意当作没看见我。我费力挪到藏东西的地方,拿出瑞赛尔兹线圈。把它们缠绕在我身上真是桩极度痛苦的差事,在我要按键盘上的返回键时我正开始陷入昏迷。量终我按下了键。来自狄拉克海的波纹正在聚集,我又回到了我在圣克鲁兹的旅馆房间。横粱烧断后,天花板开始塌陷下来。火灾警报器刺耳地呜叫着,已无路可逃。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浓烟。屏住呼吸,我在键盘上输入了一个代码,到某个时间,任何一个时间,只要不是这一刻。
  我还是在旅馆房间里,五天前的旅馆。我猛喘了一口气。床上有个女人尖叫着竭力推开压在她身上的男人。那个男人正忙着控制住她,根本没注意到我。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是真实的。我没理睬他们,考虑着接下来去哪。回到1965年,我想。我按下了按键。
  我站在了一幢正在建造中的旅馆三十层楼上的一个空房间里。一轮满月映照出寂静无声的工地上起重机的乾廓。我试着弯了一下腿。疼痛的记忆已经开始消退。这很合理,因为它从未发生过。时间旅行。它并不是永恒,但它是仅次于永恒的量好的事了。
  你不能改变过去,不管有多努力。

  早晨我探究了一下唐瑟的公寓。这是个三楼上的小窝,离那个好像被外星人改造过的黑什伯利有一个街区远。这里真是一片狼藉,公寓的地板上放满了旧床垫,上面乱七八槽地堆着被子、枕头、印第安毛毯,还有毛绒玩具。进去前要脱鞋——唐瑟总是穿着拖鞋,来自墨西哥的皮拖鞋,用旧乾胎上的橡胶做的底。空调已经坏了,喷出的水雾被晨曦染上一层斑驳的色彩。墙上贴着海报:彼得·马克斯的印刷品,艾舍尔色彩鲜艳的版画,艾伦·金斯伯格的诗,唱片封套,和平集会的海报,“黑什伯利就是爱”的标语,从一家邮局撕下的FBI十大被通缉的非法张贴者名单,一些著名的反战分子在蓝色纪念碑下集会的照片,用浓烈的粉红色绘在墙上的巨大和平标志。一些海报被昏暗的光线照亮,显出鬼魅的颜色。空气里有熏香的淡淡气味和大麻的香蕉甜味。墙角的电唱机不停地重复播放着《佩珀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乐队》。不论何时,一旦唱片因为放得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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