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史记-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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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者之子乃亡去。
公孙︹言霸说於曹伯。十四年,曹伯从之,乃背晋干宋。宋景公伐之,晋人
不救。十五年,宋灭曹,执曹伯阳及公孙︹以归而杀之。曹遂绝其祀。
太史公曰: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乃乘轩者三百人,知唯德之不建。及
振铎之梦,岂不欲引曹之祀者哉?如公孙︹不厥政,叔铎之祀忽诸。
●卷三十六·陈杞世家第六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後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其後
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夏后之时,或失或
续。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後,得妫满,封之於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
公。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
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公孝立。公六年,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公
卒,子武公灵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
弟平公燮立。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东徙。秦始列为诸侯。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二十六年,卫杀其君州吁。三十三年,鲁弑其
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
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为厉公。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
“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
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太岳之後。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厉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
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而
立跃,是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庄
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
二十一年,宣公後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御寇素爱厉公
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羁旅之臣,幸得免
负檐,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
曰:“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後,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
八世之後,莫之与京。”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
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
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
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
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十年,陈及楚平。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於夏姬,衷其衣以戏於朝。泄冶谏
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
冶。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於夏氏。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
似公。”徵舒怒。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孔宁、仪行父皆奔楚,
灵公太子午奔晋。徵舒自立为陈侯。徵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
母也。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徵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
徵舒而已。”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群臣毕贺。申叔时使於齐来还,独不贺。
庄王问其故,对曰:“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
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为贼弑君,故徵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
其地,则後何以令於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於
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
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陈倍楚盟。三十年,楚共王伐陈。是岁,成公
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兵去。
哀公三年,楚围陈,复释之。二十八年,楚公子围弑其君郏敖自立,为灵王。
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郑,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二嬖妾,长妾生留,
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
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招卒立留为陈君。
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陈君留
奔郑。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弃疾为陈公。
招之杀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吴,出奔晋。晋平公问太史赵曰:“陈遂亡乎?”
对曰:“陈,颛顼之族。陈氏得政於齐,乃卒亡。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
之以明德。至於遂,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後,必
百世祀。虞之世未也,其在齐乎?”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弃疾弑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
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
而为元,空籍五岁矣。
十年,陈火。十五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沈而去。二十八年,吴
王阖闾与子胥败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
虽亡,与陈有故,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四年,吴复召怀公。怀公恐,如
吴。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公。
公六年,孔子陈。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
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於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於城父。时孔子在
陈。十五年,宋灭曹。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陈侯恐,
如吴。楚伐陈。二十一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杀令尹子
西、子綦,袭惠王。叶公攻败白公,白公自杀。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公,遂灭陈而有之。是岁,孔子
卒。
杞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後苗裔也。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後,
得东楼公,封之於杞,以奉夏后氏祀。
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娶公。谋娶公当周厉王时。谋娶
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共公八
年卒,子德公立。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桓公十七年卒,子孝公モ立。
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立。平公十八年卒,子
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隐公乞立。七月,隐公弟遂弑隐公自立,是为公。
公十九年卒,子公维立。公十五年,楚惠王灭陈。十六年,公弟阏路弑
公代立,是为哀公。哀公立十年卒,公子敕立,是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
子简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灭杞。杞後陈亡三十四年。杞小微,
其事不足称述。
舜之後,周武王封之陈,至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禹之後,周武王封之杞,
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契之後为殷,殷有本纪言。殷破,周封其後於宋,齐
王灭之,有世家言。后稷之後为周,秦昭王灭之,有本纪言。皋陶之後,或封英、
六,楚穆王灭之,无谱。伯夷之後,至周武王复封於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
有世家言。伯翳之後,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垂、益、夔、
龙,其後不知所封,不见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
後皆至帝王,馀乃为显诸侯。滕、薛、驺,夏、殷、周之间封也,小,不足齿列,
弗论也。
周武王时,侯伯尚千馀人。及幽、厉之後,诸侯力攻相并。江、黄、胡、沈
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著于传云。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於夏,而後世血食者历三代。及楚灭陈,
而田常得政於齐,卒为建国,百世不绝,苗裔兹兹,有土者不乏焉。至禹,於周
则杞,微甚,不足数也。楚惠王灭杞,其後越王句践兴。
●卷三十七·卫康叔世家第七
卫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馀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
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武
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
乱,欲攻成周。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
殷馀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
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妇人是用,故
纣之乱自此始。为梓材,示君子可法则。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康叔
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赐卫宝祭器,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
伯立。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贞伯卒,子顷侯立。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顷侯立十二年卒,子侯立。
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於侯,多予之赂;
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侯旁,谥
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
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陈女
女弟亦幸於庄公,而生子完。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立为太子。庄公有
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石昔谏庄公曰:“庶子
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
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
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州吁新立,好兵,
弑桓公,卫人皆不爱。石昔乃因桓公母家於陈,详为善州吁。至郑郊,石昔
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晋於邢而立之,是为宣
公。
宣公七年,鲁弑其君隐公。九年,宋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十年,晋曲沃
庄伯弑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
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
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母死,宣公正
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
大怒,乃使太子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
之。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
“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
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即杀之。寿已死,
而太子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以报宣公。宣公乃
以子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