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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掖庭之间,位号多阙,躬履节俭,为天下先,所以忧悯元元,更张庶事之意,至
诚恻怛,格於上下,其於明法度以养天下之财,又非陛下之所难也。”
按:东坡、南丰二公之论,足以尽昭陵以来国计之本末。然大概其所以疲弊
者,曰养兵也,宗俸也,冗官也,郊赉也。而四者之中,则冗官、郊赉尤为无名,
故二论特详焉。所谓“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所谓“其浮者必求
其所以浮之自而杜之,其约者必本其所以约之由而从之”,诚名言也。
神宗以国用不足,留意理财。熙宁元年,谓文彦博等曰:“当今理财,最为
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以不丰,大臣宜共留意节用。”乃命翰林学士司马光、
御史中丞滕甫同看详裁减国用制度。帝曰:“宫中如私身有俸及八十千者,嫁一
公主至费七十万缗,如沈贵妃月俸八十万,皆浮於祖宗之时。”帝以勤俭率天下,
诏龙图、天章ト及禁中诸殿栏俱不用毡覆,励精为治,大修宪度,内自百司府寺,
外薄四海,事为之制,物为之法,虽藏冰、治灶、畜羊之小事,亦思有以节省。
帝患增置官司费财。王安石反谓增创官司,所以省费。中书言诸仓主典、役
人增禄不厚,不可责其廉,谨请增至一万八千九百缗,复尽增选人之禄。三司上
新增吏禄数:京师岁增四十一万三千四百馀缗,监司、诸州六十八万九千八百馀
缗。时主新法者皆谓吏禄既厚,则人知自重,不敢冒法,可以省刑。然良吏实寡,
赇取如故,往往陷重辟,议者不以为善。
帝谓辅臣曰:“比阅内藏库籍,文具而已,财货出入,初无关防。前此尝以
龙脑、真珠鬻於榷货务,数年不输直,亦不钩考。”盖领之者中官数十人,惟知
谨扃钥,涂窗牖,以为固密,安能钩考其出入多少与所蓄之数。乃令户部、太府
寺,於内藏诸库皆得检察。置库百馀年,至是始编阅焉。
初,艺祖尝欲积缣帛二百万易胡人首,又别储於景福殿。元丰元年,帝乃更
景福殿库名,自制诗以揭之曰:“五季失固,犭严狁孔炽,艺祖肇邦,思有惩艾,
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厥志。”凡三十二库。後积羡赢为二十库,
又揭以诗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遗业,顾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
哲宗元元年,议者谓熙宁以前,上供无额外之求,州县无非法之敛,自後
献利之臣,不原此意,惟务刻削以为己功。事有所减,如禁军阙额与差出衣粮、
清汴水脚、外江纲船之类,例皆赍转运司封桩上供;即用度有增,又令自办上供
名额,岁益加多。有司财用,日惟不足,必至多方以取於民。非法之征,其原於
此。因请罢,熙宁以来,旧上供额外所创封桩钱物,及内外封桩、禁军阙额奉给
等,枢密院议悉罢封桩。虑诸路观望於铺兵备,或阙缓急之事,乃诏三路、岭
南被边勿封桩,仗师臣以占募,馀路封桩仍旧。
诏曰:“邦赋之入,盖有常制,若不裁减浮费,量入为出,深虑有误国计。
宜令户部尚书、侍郎同相度裁减,条析以闻。”
右司谏苏辙奏:“臣窃闻熙宁以来,天下财赋文帐,皆以时上於三司。至熙
宁五年,朝廷患其繁冗,始命曾布删定法式。布因上言,三部胥吏所行职事非一,
不得专意点磨文帐,近岁因循,不复省阅,乞於三司选吏二百人,颛置一司,委
以驱磨。是时朝廷因布之言,於三司取天下所上帐籍视之,至有到省三二十年不
发其封者。盖州郡所发文帐,随帐皆有贿赂,各有常数,常数已足者,皆不发封,
一有不足,即百端问难,要足而後已。朝廷以其言为信。帐司之兴,盖始於此。
张设官吏,费用钱物,至元丰三年,首尾七八年间,帐司所管吏仅六百人,用钱
三十九万贯,而所磨出失陷钱止一万馀贯。朝廷知其无益,遂罢帐司,而使州郡
应申省帐皆申转运司,内钱帛、粮草、酒麴、商税、房园、夏秋税管额纳毕,盐
帐,水脚、铸钱物料、稻糯帐,本司别造计帐申省,其驿料、作院欠负、修造竹
木杂物、舟船、柴炭、修河物料、施利桥船物料、车、驴、草料等帐,勘勾讫架
阁。盖谓钱帛等帐,三司总领国计,须知其多少虚实,故帐虽归转运司,而又令
别造计帐申省。至於驿料等帐,非三司国计虚赢所系,故止令磨勘架阁。又诸路
转运司,与本部州军地里不远,取索文字,近而易得,兼本道文帐数目不多,易
以详悉,自是内外简便,颇称允当。今户部所请收天下诸帐,臣未委为收钱帛等
帐邪?为并收驿料等帐邪?若尽收诸帐,为依熙宁以前不置帐司,不添吏人邪?
为依熙宁以来复置帐司,复添吏人邪?若依熙宁以前,则三二十年不发封之弊行
当复见;若依熙宁以来,则用吏六百人,磨出失陷钱一万馀贯,而费钱三十九万
贯之弊亦将复见。臣乞朝廷下户部令仔细分析闻奏。然窃详司马光元奏:‘自改
官制以来,旧日三司所掌事务散在六曹及诸寺、监,户部不得总天下财赋,帐籍
不尽申户部,户部不能尽天下钱之数。欲乞令户部尚书兼领左右曹,其旧三司
所管钱财用事有散在五曹及诸寺、监者,并乞收归户部。’推其本意,盖欲使
天下财用出纳卷舒之柄,一归户部,而户部周知其数而已。今户部既已专领财用,
而元丰帐发,转运司常以计帐申省,不为不知其数也,虽更尽收诸帐,亦徒益纷
纷,无补於事矣。臣谓帐法一切如旧甚便,乞下三省公议,然後下户部施行。”
苏辙《元会计录·收支叙》:“曰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
之通制国用,则九年之蓄可而待也。今者一岁之入,金以两计者四千三百,而
其出之不尽者二千七百;银以两计者五万七千,而其出之多者六万钱;以千计者
四千八百四十八万(除末盐钱後得此数),而其出之多者一百八十二万(并言未
破应在及支、给赐得此数);绸绢以疋计者一百五十一万,而其出之不尽者七
十四万;草以У计者七百九十九万,而其出之多者八百一十一万,然则一岁之入,
不足以供一岁之出矣。故凡国之经费,折长补短,常患不足,小有非常之用,有
司辄求之朝廷,待内藏、末盐而後足。臣身典大计,以为是俞岁月可也,数岁
之後,将有不胜其忧者矣。是以辙尝推原其故,方今禁中奉养有度,金玉锦绣不
逾其旧,宫室不修,犬马不玩,有司循守法制,谨视出入之节,未尝有失也,而
其弊安在?天下久安,物盈而用广,亦理之常也,顾所以处之如何耳。臣请历举
其数:宗室之众,皇节度使三人,今为九人矣;两使留後一人,今为八人矣;
观察使一人,今为十五人矣;防御使四人,今为四十二人矣;百官之富,景德大
夫三十九人(景德为诸曹郎中),今为二百三十人矣;朝奉郎以上一百六十五人
(景德为员外郎),今为六百九十五人矣;承议郎一百二十七人(景德为博士),
今为三百六十九人矣;奉议郎一百四十八人(景德为三丞),今为四百三十一人
矣;诸司使二十七人,今为二百六十人矣;副使六十三人,今为一千一百一十一
人矣;供奉官一百九十三人,今为一千三百二十二人矣;侍禁三百一十六人,今
为二千一百一十七人矣;三省之吏六十人,今为一百七十二人矣。其馀可以类推,
臣不敢以遍举也。昔者郎止前行,卿有定员;今之大夫、朝议皆无限法。尚书、
侍郎历改三曹,而今之正议、银青合而为一。官秩并增,不知其义,夫国之财赋,
非天不生,非地不养,非民不长,取之有法,收之有时,止於是矣,而宗室、官
吏之众,可以礼法节也。祖宗之世,士之始有常秩者,俟阙则补,否则循资而已,
不妄授也。仁宗末年,任子之法,自宰相以下无不减损。英宗之初,三载考绩,
增以四岁。神宗之始,宗室袒免之外,不复推恩;袒免之内,以试出仕。此四事
者,使今世欲为之,将以为逆人心、违旧法,不可言也,而况於行之乎!虽然,
祖宗行之不疑,当世亦莫之非。何者?事势既极,不变则败,众人之所共知也。
今朝廷履至极之势,独持之而不敢议,臣实疑之。诚自今日而议之,因其势,循
其理,微为之节文,使见任者无损,而来者有限,今虽未见其利,要之十年之後,
事有间矣。贾谊言诸侯之变,以为失今不治,必为痼疾。今臣亦云苟能裁之,天
下之幸也。”
左司郎中张汝贤复请下诸路转运司,会计自熙宁以前一岁出入之数,及常供
泛用之差,并熙宁复参考焉。且条画某事之费,因某法而用,今某法既改,则某
费可罢。要亦省不急之用,量入为出,则无不足之忧。从之。
元丰初,作元丰库,岁发坊场百万缗输之。大观时,又有大观东、西库。徽
宗崇宁後,蔡京为相,增修财利之政,务以侈靡惑人主,动以《周官》惟王不会
为说,每及前朝爱惜财赋减省者,必以为陋。至於土木营造,率欲度前规而侈後
观。元丰官制既行,赋禄视嘉、治平既优,京更增供给、食料等钱,於是宰执
皆增。京又专用丰亨豫大之说,谀悦帝意,始广茶利,岁以一百万缗进御,以京
城所主之,於是费用浸广。其後又有应奉司、御前生活所、营缮所、苏杭造作局、
御前人船所,其名纷如,大率皆以奇侈为功。岁运花石纲,一石之费,至用三十
万缗。牟取无艺,民不胜弊。时用度日繁,左藏库异时月费缗钱三十六万,至是,
衍为一百二十万缗。又三省、密院吏员猥杂,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十馀俸者,
故当时议者有“俸入超越从班,品秩几於执政”之言。吏禄滥冒已极,以史院言
之,供检三省几千人。蔡京又动以笔贴於榷货务支赏给,有一纸至万缗者。京所
侵私,以千万计,朝论益喧。
户部言:“本部岁用六百馀万缗,悉倚上供。官吏违负者,请以分数为科罪
之等,不及九分者,罪以徒,多者更加之。岁首则列次年之数,闻於漕司,考实
申部。”从之。是年,以无额钱物督限未严,乃更一季为一月。
靖康元年,言者论天下财用,岁入有常,须会其数,宜量入为出。比年以来,
有御前钱物、朝廷钱物、户部钱物,其措置裒敛、取索支用,各不相知。天下常
赋多为禁中私财,上溢下漏,而民益重困。欲以命户部取索、措置其事且曲折,
得以周知大数,而不失盈虚缓急之宜。上至宫禁须索,下逮吏卒廪饩,一切付之
有司,格以法度,示天下以至公。诏从其请。
高宗建炎元年,诏诸路无额上供钱依旧法,更不立额,自来年始。
绍兴五年,川陕宣抚司奏:“四川上供钱帛乞依旧留充赡军,俟边事宁息如
旧。”上曰:“祖宗积储内帑,本以备边陲缓急之用,今方多故,军旅未息,宜
从所请。”
龙图阁学士、四川都转运使李迨言:“唐刘晏理财,谓亚管、萧。是时天下
岁入缗钱千二百万,而莞榷居其半。今四川一隅之地,榷盐榷酒,并诸色窠名钱
已三倍晏数,彼以千二百万贯赡六师恢复中原而有馀,今以三千六百万贯赡一军屯
驻川陕而不足。计司虽知冗滥,力不能裁节,虽知宽剩,亦未敢除减,但日夜忧
惧,岁计不足而已。”
十一年,始命上供罗复输内藏库,其後绫、纱、绢亦如之。
三十年,户部奏,科拨诸路上供米斛,内外诸军岁费米三百万斛而四川不与
焉。
巽岩李氏曰:“唐分天下之赋为三,曰上供、送使、留州。及裴相宪宗,
更令诸道观察调度,先取於所治州,不足,乃取於属州。送使之馀,与上供者,
悉输度支。当时兵费皆仰度支,未尝别为之名,凡度支钱悉系省也。今所谓系省,
特唐留州及送使钱耳,送使钱既无几,其上供钱则往往移以赡军。移上供以赡军,
此天子之甚盛德也。”
孝宗乾道二年,诏:“孙大雅奏汉制上计之法,朕以为可行於今。令侍从、
台谏参考古制进呈。”
先是,知秀州孙大雅置《本州拘催上供钱格自》来上,且言:“《汉》制:
岁尽,郡国诣京师奏事。至中兴,则岁终遣吏上计,於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
轩受贺,而属郡计吏皆觐,以诏殿最。今也不然,未尝有甘泉上计之制,而臣始
为之,盖法汉之大司农,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簿,其逋未毕,各具列之意以为
书也。”於是监察御史张敦实、刘贡言:“一县必有一县之计,一郡必有一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