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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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农,能殖百,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
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帝喾能叙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
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
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
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厉,力世反,《左传》作
烈山。共,音恭。鄣,音章。殛,纪力反。去,起吕反。喾,口毒反。颛,音专。
顼,许玉反。《春秋传》曰“封为上公,祀为大神”,厉山氏,炎帝也。起於厉
山,或曰有烈山氏。弃,后稷名也。共工氏无录而王,谓之霸,在太昊、炎帝之
间。著众,谓使民兴事,知休作之期也。赏,赏善,谓禅舜封禹、稷等也。能刑,
谓去四凶。义终,谓既禅二十八载乃死也。野死,谓征有苗死於苍梧也。殛死,
谓不能成其功也。明民,谓使之衣服有章也。民成,谓知五教之礼也。冥,契六
世之孙也,其官元冥,水官也。虐,谓桀纣也。烈,业也。疏曰:“法施於民
则祀之”者,若神农及后土、帝喾与尧及黄帝、颛顼与契之属是也。“以死勤事
则祀之”者,若舜及鲧、冥是也。“以劳定国则祀之”者,若禹是也。“能御大
及能捍大患则祀之”者,若汤及文、武是也。“其子曰农,能殖百农者”,
农,谓厉山氏後世子孙,名柱,能殖百,故《国语》云“社农之名柱,作农官,
周名农後也。”“夏之衰也,周弃继之”者,以夏末汤遭大旱七年,欲变置社稷,
故废农祀弃。“故祀社为稷”者,谓农及弃皆祀之,以配稷之神。“其子曰后土,
能平九州,故祀父为社”者,是共工後世之子孙为后土之官。后。君也,为君而
掌土,能治九州五土之神,故祀以为配社之神。“鲧鄣洪水而殛死”者,鲧塞水
无功而被尧殛死於羽山,亦是有微功於人,故得祀之,若无微功,乌能治水?
“黄帝正名百物”者,土虽有百物而未有名,黄帝为物作名,正名其体也。“以
明民”者,谓垂衣裳使贵贱分明,得其所也。“共财”者,谓山泽不鄣,教民取
百物以自赡也。其如上事,故得祀之。“颛顼能修之”者,谓能修黄帝之法。
“契为司徒而民成”者,契为尧之司徒,掌五教,故民之五教得成。“冥勤其官
而水死”者,冥,契六世孙,其官元冥,水官也)。
《朱子语录》:问“祭先贤先圣,如何?曰:有功德在人,人自当报之。古
人祀五人帝,只是如此。後世有个新生底神道,缘众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
仁杰只留泰伯、伍子胥庙。坏了许多庙。其鬼亦不能为害。缘是他见得无这物事
了。”因举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
其鬼不神。”
秦始皇三十七年出游,十一月至€梦,望祀虞舜於九疑山。上会稽,祭大禹。
汉高祖二年,或言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高祖制诏天下立灵
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注云:后稷祠而谓之“灵星”者,以稷配灵星)。
《汉旧仪》:“五年修复周家旧祀,祀稷於东南,常以八月,祭以太牢,舞
者七十二人,冠者五六三十人,童子六七四十二人,为民祈报功。”
武帝时,有人言,古者天子以春解祠,祠黄帝,用一枭、破镜(张晏曰:
“黄帝,五帝之首也。春,岁之始也。枭,恶逆之鸟。方士云,以岁始祓除凶灾,
令神仙之帝食恶逆之物。”枭,食母。黄帝欲绝其类,使百司皆用焉。汉使东郡
送枭食,以二月初五日作羹以赐百官。所谓解祠者,谓解罪求福也。)
明帝永平二年,遣使者以中牢祠萧何、霍光,帝谒陵园,过式其墓。
章帝元和春,东巡狩,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尧於济阴。
後主景曜六年,诏为丞相诸葛亮立庙於沔阳。
先时,所在各请为亮立庙,不许,百姓遂私祭之。或以为可立於京师,禅不
纳。步兵校尉习崇、中书侍郎向充等言於禅曰:“自汉以来,小德而图形立庙者
多矣,况亮德范遐迩,勋盖季世,而尝止於私门,庙貌阙而莫立,非所以存德
念功,远追在昔也。今若尽从人则黩而无典,建之京师又逼宗庙,宜因近其墓立
之沔汤,使所属以时赐祭,凡其臣故欲奉祠者,皆限至庙,断其私祀。”从之。
何承天曰:《周礼》凡有功者祭於大,故後代遵之。元勋配享,充等曾不
是式,禅又从之,盖非礼也。
东晋孝武帝宁康三年七月,故事,礼皋陶於廷尉寺,新礼移祀於律署,以同
祭先圣於太学。旧祀以社日,新改用孟秋,以应秋政(挚虞按:“《虞书》皋陶
作士,惟明克允,国重其功,人思其当,是以狱官礼其神,系者致其祭,功在断
狱之成,不在律令之始也。太学之设,义重太常,故祭於太学。律之署,卑於廷
尉,故祀於署,是去重而就轻。律非正署,兴废无常,宜如旧祀於廷尉。祭用仲
春,义取重生,改用孟秋,以应刑杀,理未足以相易。宜定祭礼,皆如旧制。”)。
後魏文成帝东巡,历峤山,祀黄帝。孝文太和十六年,诏曰:“法施於人,
祀有明典,立功垂惠,祭有常式。其孟春应祀者,顷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以
仲月而享祀焉。凡在祀令者有五,帝尧树则天之功,兴巍巍之治,可祀於平阳。
虞舜播太平之风,致无为之化,可祀於广甯。夏禹御洪水之灾,建天下之利,可
祀於安邑。周文公制礼作乐,垂范万叶,可祀於洛阳。其宣尼庙己於中书,别敕
有司行事。自文公以上,可令当界牧守,各随所近,摄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也
(《曲礼》曰:“脯曰尹祭”。)。”
隋制,使祀先代王:公帝尧於平阳,以契配;帝舜於河东,咎繇配;夏禹於
安邑,伯益配;商汤於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於酆渭之郊,周公、召公配;
汉帝於长陵,萧何配。各以一太牢而无乐。配者享於庙庭。
唐高宗显庆二年,太尉长孙无忌议:“《祭法》‘尧、舜、禹、汤、文、武,
皆有功烈於人,及日月星辰,人所瞻仰,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准此,帝王合
与日月同例,常加祭享,义在报功。爰及隋代,并遵斯典。其汉高祖祭法无文,
但以前代迄今,多行秦、汉故事。始皇无道,所以弃之。汉高祖典章,法垂於後。
自隋已上,亦在祠例。大唐稽古垂化,网罗前典,唯此一礼,咸秩中申。令新礼
及今,无祭先代帝王之文,今请聿遵故实,修附礼文,令三年一祭。仍以仲春之
月,祭唐尧於平阳(以契配),祭虞舜於河东(以咎繇配),祭夏禹於安邑(以
伯益配),祭殷汤於偃师(以伊尹配),祭周文王於酆(以太公配),祭武王於
镐(以周公、召公配),祭汉祖於长陵(以萧何配)。”
麟德二年,车驾将封岱岳。至荥阳顿,祭纪信墓,赠骠骑大将军。
元宗开元二十一年诏:“自古圣帝明王,岳渎海镇,用牲牢,馀并以酒脯充
奠祀。”
其年,€州置魏孝文帝祠堂,有司以时享祭(州有魏故明堂遗迹,乃於其上
置庙焉)。
天宝二年,追尊咎繇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各与立庙,每岁四
孟月享祭(宝应时,礼仪使杜鸿渐请停四时献享)。
六载敕:“三皇五帝,创物垂范,永言龟镜,宜有钦崇。三皇伏羲(以句芒
配),神农(以祝融配),黄帝(以风后力牧配)。五帝少昊(以蓐收配),颛
顼(以元冥配),高辛(以稷、契配),唐尧(以羲仲和叔配)虞舜(以夔龙配)。
其择日及置庙地,量事营立。其乐器请用宫悬,祭请用少牢。仍以春秋二时致享,
共置令丞。太常寺检校。”
七载诏:上古之君,存诸氏号,虽事先书契,而道著皇王,缅怀厥功,宁忘
咸秩。其三皇己前帝王,宜於京城内共置一庙,仍与三皇五帝庙相近,以时致祭。
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其祭料及乐,请准三皇五帝庙,以
春秋二时享祭。历代帝王肇基之处,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庙享祭,仍取当时
将相德业可称者二人配享。夏王禹都安邑(今夏县。以虞伯益、秩宗伯夷配)。
殷王汤都毫(今熟县。以阿衡伊尹、左相仲虺配)。周文王都酆(今咸阳县。
先有庙,以师鬻熊齐太公望配)。周武王都镐,请入文王庙同享(太师周公、太
保召公配)。秦始皇都咸阳(丞相李斯、将军王翦配)。汉高祖起沛(今彭城县。
太傅张良、相国萧何配)。後汉光武皇帝起南阳(司徒邓禹、将军耿配)魏武
皇帝都邺(侍中荀、太尉锺繇配)。晋武帝都故洛阳(司空张华、大将军羊祜
配)。後魏道武皇帝起€中(太尉长孙嵩、尚书崔元伯配)。周文帝起冯翊(尚
书苏绰、将军于谨配)隋文帝封隋汉东(仆射高、大将军贺若弼配)。令郡县
长官,春秋二时择日,粢盛蔬馔时果酒脯,洁诚致祭。其忠臣义士、孝妇烈女,
史籍所载德行弥高者,所在宜置祠宇,量事致祭。
殷相傅说(汲郡),殷太师箕子(汲郡),宋公微子(睢阳郡),殷少师比
干(汲郡),齐相管夷吾(济南郡),齐相晏平仲(济南郡),晋卿羊舌叔向
(绛郡),鲁卿季孙行父(鲁郡),郑卿东里子产(荥阳郡),燕上将军乐毅
(上谷郡),赵卿蔺相如(赵郡),楚三闾大夫屈原(长沙郡),汉大将军霍光
(平阳郡),汉太傅萧望之(万年县),汉丞相丙吉(鲁郡),蜀丞相诸葛亮
(南阳郡)。
已上忠臣一十六人。
周太王子吴太伯(吴郡),伯夷、叔齐、(并河东郡),吴延陵季札(丹阳
郡),魏将段干木(陕郡),齐高士鲁仲连(济南郡),楚大夫申包胥(富水郡,)
汉将军纪信(荥阳郡)。
已上义士八人。
周太王妃太姜(新平郡),周王季妃太任(扶风郡),周文王妃太姒(长安
县,配享文王庙),鲁大夫妻敬姜(鲁郡),邹孟轲母(鲁郡),陈宣孝妇(睢
阳郡),曹世叔妻大家(扶风县)。
已上孝妇七人。
周宣王齐陵(长沙郡),卫太子恭姜(汲郡),楚庄樊姬(富水郡),楚昭
王女(富水),郡宋恭伯姬(睢阳郡),梁宣高行(陈留郡),齐杞梁妻(济阳
郡),赵将赵括母(赵郡),汉元帝冯昭仪(咸阳郡),汉成帝班婕妤(扶风郡),
汉太傅王陵母(彭城郡),汉御史大夫张汤母(万年县),汉河南伊严延年母
(东海郡),汉淳于缇萦(济南郡)。
已上烈女一十四人。
右并令郡县长官,春秋二时择日准前致祭。其历代帝王庙,每所差侧近人不
课户四人,有阙续填,仍关户部处分。至十二岁七月二十八日有敕废。九载十一
月十六日,周武王、汉高祖於京城内同置一庙,并置官吏。
代宗大历五年,坊节度使上言:“坊州轩辕皇帝陵阙,请置庙,四时列於
祀典。”从之。
永泰二年诏:“道州舜庙,宜蠲近庙佃户,充扫除(从刺史元结请)。”
宪宗元和十四年敕:“周文王、武王祠宇,在咸阳县,宜令有司,精加修饰。”
昭宗天二年,封楚三闾大夫屈原为昭灵侯,舜帝二妃祠为懿节祠。
◎唐开元礼
△有司享先代帝王仪
前享五日,诸享官各散斋三日於正寝,致斋二日於其庙所,如别仪(无庙者
祭於坛,其坛制准州社坛。其祭官以当州长官充,无以次通取也)。诸享官致斋
之日,给酒食及明衣,各习礼於斋所。
前享一日,所管县官清扫内外,整拂神座(无庙者,享日未明,县官率其属
入诣,坛东陛仗设庙座於坛上近北,南向,席以管。以後陈设行事,体在庙之位,)
设配坐於神座东南,西向,席以莞。又为瘗坎於庙後壬地,方深取足容物。赞礼
者设初献位於东阶东南,亚献、终献於初献之南,少退,俱西向北上。设掌事者
位於终献东南,重行西面,以北为上。设赞唱者於终献西南,西向北上。设望瘗
位於庙堂东北,西向。又设赞唱者位於瘗坎东北,南向东上。设享官以下位於南
门之外道东,重行西面,以北为上(无庙者即设享官以下位於坛门之外道南,
重行,北面西上)。祭器之数:每座樽六,笾十,豆十,簋二,二,钅并三,
俎三。县官帅其属升设樽於庙堂上前楹间室户之外,北向,正座之樽在西,配座
之樽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