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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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荀,盖以其末年异议,又位非魏臣故也。至於升程昱而遗郭嘉,先锺繇而後
荀攸,则未详厥极也。徐佗谋逆而许褚心动,忠诚之至远同於日,且潼关之危,
非褚不济,褚之功烈有过典韦,今祀韦而不及褚,文之所未达也)。
魏高堂隆议曰:“按先典,祭祀之礼,皆依生前尊卑之叙,以为位次。功臣
配享於先王,像生时侍宴。宴礼,大夫以上皆升堂,以下则位於庭,其馀则与君
同牢,至於俎豆荐羞,唯君备矣,卿降於君,大夫降於公,士降於大夫。使功臣
配食於祭,所以尊崇其德,明其勋,以劝嗣臣也。议者欲从汉氏祭之於庭,此
为贬损,非宠异之谓也。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凡牲体,前贵後贱)。今使
配食者因君之牢,以贵贱为俎,庶合事宜。《周志》曰:‘勇则害上,不登於明
堂。共用谓之勇(共用,死国用)。’言有勇而无义,死不登堂而配食。此即配
食之义,位在堂之明证也。下为北面三公朝立之位耳,宴则脱屦升堂,不在庭也。
凡献爵,有十二、九、七、五、三之差,君礼大夫三献,太祝令进三爵於配食者
可也。”
晋散骑常侍任茂议:“按魏功臣配食之礼,叙六功之勋,祭陈五事之品,或
祀之於一代,或传之於百代。盖社稷五祀,所谓传之於百代者。古之王臣有明德
大功,若句龙之能平水土,柱之能殖百,则祀社稷,异代不废也。昔汤既胜夏,
欲迁其社,不可,乃迁稷,而周弃德可代柱,而句龙莫废也。若四叙之属,分主
五方,则祀为贵神,传之异代,载之《春秋》非此之类,则虽明如咎繇,勋如伊
尹,功如吕尚,各於当代祀之,不祭於异代也。然则伊尹於殷虽有王功之茂,不
配食於周之清庙矣。今之功臣,论其勋迹,比咎繇、伊尹、吕尚犹或未及,凡云
配食,各配食於主也,今主迁庙,臣宜从享。”大司马石苞等议,魏氏代功臣,
宜归之陈留国,使修常祀,允合事理。
梁武帝初,何佟之议曰:“於夏首,物皆未成,故为小。於冬,万物皆
成,其礼斯大。近代,并及功臣,有乖古典。请唯祭,不及功臣。从之。
唐太宗《贞观礼》:享,功臣配享於庙庭,享则不配。後又令之日,
功臣并得配享。初,太常卿韦纟舀等议:”功臣享之日,配享於庙庭,及时
享,则皆不预。“其议遂行。至开元初,复令之日亦皆配享,非旧典也。配享
位在各帝庙庭大阶之东少南,西向,以北为上。
高祖庙六人 赠司空、淮安靖王神通,赠司空、河间元王孝恭,尚书右仆射、
郧节公殷开山,赠民部尚书、渝襄公刘政会,并贞观十四年十月十五日敕;赠司
徒、周定公武士,显庆四年三月七日敕,文明元年停;赠太子太师、魏国公裴
寂,赠礼部尚书、鲁国公刘文靖,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三日敕(《开元礼》无武士
、裴寂、刘文靖)。
太宗庙七人 赠太尉、梁文昭公房元龄,赠司徒、申文献公高士廉,赠尚书
左仆射、蒋忠公屈突通,并贞观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敕。至永徽四年二月,房
元龄以子遗爱反,停配享。赠太尉、郑文贞公魏徵,神龙二年闰二月十五日敕。
太尉、赵国公长孙无忌,赠司徒、卫景武公李靖,司空、莱成公杜如晦,并天宝
六载正月十二日敕(《开元礼》无长孙无忌、李靖、杜如晦)。
高宗庙六人 赠太尉、贞武公李,赠开府仪同三司、北平定公张行成,赠
扬州大都督、高阳恭公许敬宗,赠尚书右仆射、高唐忠公马周,并垂拱二年正月
十一日敕。其许敬宗神龙二年闰二月一日有敕停。尚书右仆射、河南文忠公褚遂
良,赠司徒、县宪公高季辅,赠司空、乐成文献公刘仁轨,并天宝六载正月十
二日敕(《开元礼》无许敬宗、褚遂良、高季辅、刘仁轨)。
中宗庙八人 侍中、谯国公桓彦范,侍中、平阳愍王敬晖,中书令、汉南郡
王张柬之,赠太尉、博陆文献王崔元,中书令、南郡王袁恕已,并开元六年六
月二十二日敕;司空、梁文惠公狄仁杰,赠尚书左仆射、齐正公魏元忠,赠太子
少保、琅琊郡公王同皎,并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敕(《开元礼》无狄仁杰、魏元
忠、王同皎)。
睿宗庙二人 赠司空、许、文正公苏瑰,尚书左丞、相、徐文献公刘幽求,
并开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敕。
元宗庙三人 赠太师、燕、文正公张说,赠太子太师、代国公郭元振,中书
令、赵国公王琚(检年月未获)。
肃宗庙二人 赠太师、韩文宪公苗晋卿,大历四年十月七日敕;赠太尉、翼
献穆公裴冕,元和四年八月敕。
代宗庙一人 赠太尉、汾阳忠武王郭子仪,建中二年十一月敕。
德宗庙三人 赠太师、西平忠武王李晟,赠太尉、忠烈公段秀实,并元和四
年八月敕;赠太师、忠武公浑,元和四年九月四日敕。
宪宗庙四人 赠司徒、宣懿公杜黄裳,赠太师裴度,会昌六年十月敕;赠司
徒、威武公高崇文,赠太尉李,会昌六年十一月敕。
◎唐开元礼
△以功臣配享仪
诸座各设版於座首(其版文各具题官爵、姓名)。每座各设壶樽二於左,北
向,元酒在西,加勺幂,置爵於樽下。设洗於终献洗东南,北向。太庙令与良
酝令以齐实樽如常。堂上设馔讫,太官令帅进馔者出,奉馔入,祝迎引於座左,
各设於座前,太官令以下出,祝还樽所。初,亚献将毕,赞引引献官诣洗,盥
手洗爵,诣酒樽所。执樽者举幂,献官酌酒,诸助奠者皆酌酒讫,赞引引献官进
诣首座前东面奠爵,赞引引还本位,於献官进奠,诸助奠者各进奠於座,还樽所。
於堂上彻豆,祝进首座前彻豆,还樽所。
顺宗既葬,议祧迁中宗庙,有司疑曰:“五王有安社稷功,若迁中宗,则配
享永绝。”判集贤院事蒋曰:”功臣乃合食太庙,中宗庙虽毁,而并
陈太庙,此则五王配食与初一也。”由是迁庙遂定。
後唐明宗长兴二年,诏故昭义节度使李嗣昭,故幽州节度使周德威,故汴州
节度使符存审,配享庄宗庙庭。
宋真宗咸平二年,诏以故太师、赠尚书令、追封韩王赵普,配享太祖庙庭,
仍遣官奏告本室。太常礼院言:“准诏定配享功臣之旦祀仪,请令有司先事
设幄次,布褥位於庙庭东门内道南,当所配室西向设位。版方七寸,厚一寸半。
笾、豆各二,、簋、俎各一。知庙卿奠爵,再拜。”诏可。
神宗元丰三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谨按《书·盘庚》曰:‘兹予大
享於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周礼·司勋》‘凡有功者,祭於大’。然则
《书》之所谓‘大享’,即《礼》之所谓‘大’也。,冬祭也。谓之大者,
物成众多之时,其祭比三时为大也。方是时,百物皆报焉,祭有功宜矣。《礼记
·祭统》卫孔悝之鼎铭曰:‘勤大命施於彝鼎’。後世祭不及功臣,既不合
礼,而及之,事不经见。梁初误功臣,何佟之以谓夏物未成,而功臣为
非典礼。唐韦挺亦云:‘今以功臣配享,而冬不及,与经不合。盖因仍之
误也。’伏请每遇冬,以功臣配享,其配享罢之。”诏:凡冬享、及
亲祠,功臣并配享。
高宗绍兴四年,太常少卿江端友请:“明堂前一日,差官诣七祀功臣位行礼。
缘即今权於温州真华宫奉安宗庙,比在京事体不同,欲依绍兴元年明堂更不排办。”
从之。
十八年,监登闻鼓院徐琏言:“国家远稽三代,肇建原庙,凡是佐命配享与
夫当时辅弼勋劳之臣,绘像於庙庭,以示不忘崇德报功之意。累朝佐命配享功臣
不过十馀人,今之臣僚与其家之子孙必有存其绘像者,望诏有司寻访,复摹於景
灵宫庭之壁,非独假宠诸臣之子孙,所以增重祖宗之德业,以为臣子之劝。”礼
部讨论,欲下诸路转运司委所管州军寻访配享功臣之家,韩王赵普、周王曹彬、
大师薛居正石熙载、郑王潘美、太师李沆王旦李继隆王曾吕夷简、侍中曹玮、司
徒韩琦、太师曾公亮富弼司马光韩忠彦,各令摹写貌像投纳,绘画於景灵宫庭壁。
从之。
孝宗乾道五年,太常少卿林栗等言:“孟冬享在近,钦宗皇帝庙庭配享臣
僚尚虚其位,当时遭值艰难,莫救沦胥,臣僚罕可称述,而以身徇国名节暴著者,
不无其人,虽生前官品不应配享之科,然事变非常,难拘定制(栗意指李若水),
乞特诏侍从、台谏集议以闻。”从之。
右侍郎官曾逮言:“昔元中神宗未有配享,朝廷依例权塑二侍臣。”吏部
尚书汪应辰言:“钦宗所图共政之臣,皆未有能胜其任者,若应故事,姑令备数,
上非所以尊宗庙,下非所以劝有功。诚如太常所言,当时死事之臣非一,今欲今
配享,考究本末,差次轻重,有所取舍,尤不可以轻易。昔唐文宗、武宗皆无配
享功臣,本朝太祖、英宗既无御集,亦不建阁,盖崇奉祖宗必审其实,必当於理,
不虚尚文饰以苟塞人情而已,既无可配享者,乞更不集议。”从之。
光宗绍熙元年,诏吕颐浩、赵鼎、韩世忠、张俊并已配享。
高宗皇帝庙庭,绘像讫,各许长房陈乞恩例一名。
中书门下省检会元丰五年诏:景灵宫绘像旧臣推恩,本支下两房以上,取不
食禄者,均有无,取齿长者;若子孙亦绘像,本房不食禄,更不取别房应推恩人,
愿与以次别房者听。元七年诏故相富弼配享神宗庙庭,其子绍延特差江陵府通
判,仍与子孙一名恩泽。崇宁二年诏哲宗皇帝神御殿绘像文武臣僚,并与子若孙
一人初品官。故有是命。
△宋配享功臣
太祖 太师、赠尚书令、韩王赵普,枢密使、赠中书令、济阳郡王曹彬。
太宗 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尉、中书令薛居正,右仆射、赠侍中
石熙载,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中书令潘美。
真宗 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尉、中书令李沆,太尉、赠太师、
尚书令王旦,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令李继隆。
仁宗 左仆射、赠尚书令王曾,太尉、赠尚书令吕夷简,彰武军节度使、赠
侍中曹玮。
英宗 司徒兼侍中、赠尚书令韩琦,太傅兼侍中、赠太师、中书令曾公亮。
神宗 宁武军节度使、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赠太师富弼(绍圣元年,诏
以故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守司空、荆国公、赠太傅王安石配享。三年,罢
富弼配享。高宗建炎二年,诏罢王安石,仍以富弼配享)。
哲宗 左仆射、赠太师温国公司马光(徽宗崇宁元年诏,以观文殿大学士、
赠太师蔡确配享。高宗建炎元年诏,蔡确罢配享,以司马光代之)。
徽宗 左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赠太师、魏国公韩忠彦。
高宗 左仆射、赠太师、秦国公吕颐浩,左仆射、追复特进观文殿学士赵鼎,
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赠太师、蕲王韩世忠,太师、静江宁武靖海军
节度使、赠循王张俊。
孝宗 左丞相、赠太师鲁国公陈康伯,右丞相、太师、追封越王史浩。
光宗 右丞相、赠太师葛必阝。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祖宗故事,大臣配享,皆庙。後议之,若赵韩
王、曹秦王之配享太祖,盖真宗咸平时。而韩魏王、曾鲁公之配享英宗,皆其身
薨旦降制,亦在庙十数年。後永思陵复土,翰林学士洪迈言:‘圣神武文宪孝
皇帝庙有期,所有配食臣僚先期议定。臣两蒙宣谕,欲用文武臣各两人,文臣,
故宰相、赠太师、奏国公、谥忠穆吕颐浩,特进、观文殿大学士、谥忠简赵鼎;
武臣,太师、蕲王、谥忠武韩世忠,太师、鲁王、谥忠烈张俊。此四人皆一时名
将相,合於天下公论,望付侍臣详议以闻。’议者皆以为宜,遂从之。秘书少监
杨万里独谓张丞相俊不与配食为非宜,争之不能,因补外去国焉。孝宗既庙,
诏以故相陈康伯侑食。宝文阁待制吴总上疏,请以其父配享庙庭。不报。”
○祀先代帝王贤士(修陵墓附)
《祭法》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
定国则祀之,能御大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
曰农,能殖百,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