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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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卷,古本反。处,
昌虑反。疏曰:上公之夫人,故副立於东房,若其馀夫人,则不副也。“夫
妇相授受不相袭处”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袭,因也,其执之物不相因故处,
若夫妇交相致爵,不执故处,以明男女有别。“酢必易爵”者,谓夫妇交相致爵
之时,主人受主妇之酢,易换其爵。故《特牲》主人受主妇之酢爵更爵酢。郑注
云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即引此文,云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
爵也)。
△右致爵
杨氏曰:愚按《特牲馈食礼》,主妇致爵於主人,卒爵,主妇出,反於房。
主人降,洗酌致爵於主妇,主妇拜受爵。诸侯夫人以上致爵,经无其文,此因
《祭统》上文若“卷冕立於阼,夫人副衤韦立於东房”,下文有“酢必易爵”之
文,知诸侯夫人亦有致爵之礼。
笾人,羞笾之实,糗饵、粉(,昨资反。羞笾,谓若《少牢》主人酬尸,
宰夫羞房中之羞於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者。元谓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所为也。
合蒸曰饵,饼之曰。糗者,捣粉熬大豆为饵,之,黏著以粉之耳。饵言糗,
言粉,互相足。疏曰:此当王酬尸内饔进之於尸侑等也。《天官》)。醢人,
羞豆之实,酏食糁食(酏食,音嗣。糁,素感反。元谓酏,{衍食}也。《内则》
曰:取稻米举蚤溲之,小切狼蜀膏以与稻米为饣。又曰稻。取牛、羊、豕
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衍食},之然
反。蚤,思柳反。溲,所柳反。蜀,昌蜀反,一音粟。疏曰:亦与羞笾之实
同时设之)。
△右羞
杨氏曰:愚按《仪礼》有司彻主人酬尸之後,尸侑主人皆升筵,乃羞。宰夫
羞房中之羞於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司士羞庶羞於尸侑,主人主妇皆左之。今
按《笾人》、《醢人》有羞笾、羞豆之实,则知天子之礼亦有羞,诸侯亦必有之,
但经文不备耳。
司士,凡祭祀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赐爵,神惠及下也。此所谓王之子姓
兄弟。《祭统》曰,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
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疏曰:姓,生也。子之所生,则孙及兄弟皆有昭穆。
引《祭统》者,是诸侯法,明天子亦然。凡言昭穆在助祭之中者,皆在东阶前南
陈,就昭穆之中,皆年长者在上,年幼者在下,故云齿也。云“及赐爵”者,谓
祭未旅酬无算爵之时,皆有酒爵赐及之,皆以昭穆为序也。《祭统》“凡赐爵,
昭为一,穆为一”云云,注曰:昭穆,犹《特牲》、《少牢》馈食之礼众兄弟也。
群有司,犹众宾下及执事者。君赐之爵,谓若酬之。疏曰:爵,酒爵也。谓祭祀
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故云赐爵。昭为一穆为一者,言君众兄弟子孙等,在昭
列者则为一色,在穆列者自为一色,各自相旅,尊者在前,卑者在後。若同班列,
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後,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祭统》。《坊记》:因其酒
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注曰:言祭有酒肉,群昭群穆皆至而献酬之,咸有
荐俎。疏曰:谓因其祭祀之酒肉於祭祀之末,聚其宗族昭穆相献酬,教民相亲睦
也)。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於後。俎
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
示均也(髀,必氏反,又必履反。重,直龙反。殷人贵髀,为其厚也;周人贵肩,
为其显也。凡前贵於後,谓脊胁臂之属。,乃报反。疏曰:“凡为俎者以骨
为主”者,俎,谓助祭者各将物於俎者。“殷人贵髀,周人贵肩”者,殷质贵髀
之厚,贱肩之薄;周文贵肩之显,贱髀之隐,各随所贵。“凡前贵於後”者,据
周言之,以周人之贵肩故也。“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者,言贵者不持
多而重,贱者不虚而无,分俎多少,随其贵贱,是示均平也。又曰:此脊胁臂
举其贵者言之,属中包其贱者。不云肩者,以经云周人贵肩,故此略之。前体臂
为贵,後体膊胳为贱。就脊胁之中亦有贵贱,正脊在前为贵,廷脊横脊在後
为贱。胁则正胁在前为贵,短胁为贱。故总云“之属”以包之。《祭统》)。
△右旅酬赐爵
其登受爵,则以上嗣(,音俊。上嗣,君之长子。以特牲馈食礼言之,
受爵,谓上嗣举奠也;献,谓举奠洗爵酌人也;,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也。
大夫之嗣无此礼,辟君也。,丁历反。盥,音管。疏曰:按《少牢馈食》,无
嗣子举奠,大夫尊於士而不举奠,故知辟正君也)。登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
也(疏曰:此覆释所以登受爵用子也。《文王世子》杨氏曰:此条有两事,
受爵,谓上嗣举奠也,已见上文《再献》条注。登,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
也)。
△右登受爵
《传》:夫祭有,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
终者如始,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
矣(疏曰:初荐毛血燔燎,是荐於鬼神,至荐熟时,尸乃食之,是尸鬼神之馀。
若大夫士阴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後尸乃食,亦尸鬼神馀,故并云尸亦鬼神
之馀也。术,犹法也。尸鬼神之馀,是施恩惠之术法也。施,始鼓反)。是故
尸谡,君与卿四人,。君起,大夫六人,臣君之馀也。大夫起,士八人,
贱贵之馀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於堂下,百官进。彻之,下上之馀也
(谡,所六反,起也。百官进,依注作。进,当为声之误也。百官,谓有事
於君祭者也,既,乃彻之而去。所谓自卑至贱,进、彻,或俱为也)。凡
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於
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别,彼列反。见,贤遍反。“”於庙中,一本
作“遍”。鬼神之惠遍庙中,如国君之惠遍竟内也。疏曰:“是故以四簋黍见其
於庙中也”者,谓之时君与三卿以四簋之黍修整普遍也。所以用四簋多黍稷
而者,欲见其恩惠修整遍於庙中,诸侯之祭有六簋,今云以四簋者,以二簋留
为阳厌之祭,故以四簋为。簋有黍稷,特云黍者,见其美。举黍,稷可知也。
庙中者,竟内之象也者。以其簋而遍庙中,如君之恩惠遍於竟内也)。祭者,泽
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後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
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於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见之矣。故曰
可以观政矣(重,直龙反。馁,乃罪反。夫,音扶。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
之,恩泽之大者也。国君有蓄积,不独食之,亦以施惠竟内也。《祭统》)。
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曲礼》。朱子曰:古注说不是,今思之,只
是不敢以馀又将去祭神,虽以父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子之卑,夫之尊亦不可以祭
其妻之卑。盖不敢以鬼神之馀复以祭也。祭非“饮食必祭”之祭。又曰:先儒自
为一说,横渠又自为一说,看来只是祭祀之祭,此因馀起文谓父不以是祭其子,
夫不以是祭其妻)。夫祭有畀、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
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馀畀其下者。者,
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
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
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
下之际(畀,必利反。,依注作同,况万反,又音运。胞,步交反。翟,
音狄。阍,音昏。“明足以见之”,见此卑:“仁足以与之”,与此卑者也。,
《周礼》作,谓磔皮革之官也。翟,谓教羽舞者也。古者不使刑人
守门,谓夏、殷时。卑,如字,旧必利反。疏曰:此之谓上下之际者,际,接也。
至尊者与贱者,其道接也。《祭统》)。
,谓之门(《诗》曰:祝祭於礻方。《尔雅》)。绎,又祭也(祭之明日,
寻绎复祭。疏曰:绎,又祭也者。又,复也。绎,复祭之名也。郭云祭之明日,
寻绎复祭。《公羊传》曰:绎者何?祭之明日也。《梁传》云:绎者,祭之旦
日之享宾也,天子诸侯谓之为绎。少牢馈食,大夫之礼也,谓之宾尸,与祭同日。
若然,是亦与宾尸事不同矣。而《诗·颂·丝衣序》云,绎宾尸者,绎,祭之礼,
主为宾事此尸。但天子诸侯礼大,异日为之,别为立名,谓之绎,言其寻绎昨日。
卿大夫礼小,同日为之,不别立名,直指其事,谓之宾尸耳。此《序》言绎者,
是此祭之名,宾尸是此祭之事,故特详其文。然又祭之名,三代各异)。周曰绎
(《春秋·经》曰:壬午犹绎。疏曰:郭云壬午犹绎者,宣八年《经》文也)。
商曰肜(疏曰:《高宗肜日》,《商书》篇也。孙炎云,肜者,相寻不绝之意)。
夏曰复胙(疏曰:夏之典训,无言复胙名者,未见义所出也。《诗传》及《诗笺》
亦无此一句。说者云胙是祭肉也,以祭之旦日,复陈其祭肉以宾尸也,未知然不?
祭名者,以显上事也。同上)。
△右祭之明日又礻方
传:为礻方於外(礻方,百彭反。礻方祭,明日之绎祭也。谓之礻方者,於
庙门之旁因名焉。其祭之礼,既设祭於室,而事尸於堂,孝子求神非一处也。
《周礼》曰:夏后氏世室,门堂三之二,室二之一。《诗·颂·丝衣》曰:自堂
徂基。绎,音亦。处,昌虑反。疏曰:“为礻方於外”者,礻方,谓明日绎祭在
於庙门外之西旁。以正祭设馔在室,故知绎祭亦设馔在室。《有司彻》上大夫宾
尸,坐尸侑於堂,酌而献尸。故知人君绎祭亦事尸於堂也。云夏后氏世室门堂三
之二,室二之一者,证庙门之旁有室有堂也。又引《诗·颂·丝衣》之篇者,证
绎祭在堂事尸也。《丝衣》之篇论绎祭之时,从堂上往於堂下之基,故云自堂徂
基)。故曰於彼乎,於此乎(疏曰:“故曰於彼乎,於此乎”者,以其不知神之
所在,或祭之於堂,或祭之於外,不知此神於彼堂乎,於彼室乎,於此礻方乎?
以古语有此,故记者引以结之。《礼器》。《祭统》,诏祝於室而出乎礻方,此
交神明之道也。疏曰:祝官以言诏告,祝请冥尸於室求之,此交神明之道也者,
神明难测,不可一处求之,或门旁不敢定,是与神明交接之道)?《诗》云“明
发不寐,有怀二人”。文王之诗也。祭之明日,明发不寐,飨而致之,又从而思
之。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巳至必哀(明发不寐,谓夜而至旦也。祭之
明日,谓绎日也。言绎,日夜不寐也。二人,谓父母容尸侑也。疏曰:云“二人”,
谓父母、容尸侑也者。祭以念亲,故二人谓父母。按《有司彻》上大夫宾尸,别
立一人为侑以助尸,绎祭与傧尸同,故知二人容尸与侑也。傧,音宾。《祭义》)。
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君牵牲,夫人奠盎,君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
命妇相夫人:齐齐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怍,才各反。
盎,马浪反。愉,羊朱反。君牵牲将荐毛血。疏曰:怍,谓颜色不和悦,以祭祀
须飨尸,故孝子临对尸前不得颜色不和。“君牵牲夫人奠盎”者,熊氏云此谓绎
祭,君当牵牲之时,夫人奠设盎齐之尊。“君献尸夫人荐豆”者,绎祭,故先献
後荐。“齐齐乎其敬也”者,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皆齐齐乎其恭敬。齐齐,
谓整齐之貌,故《玉藻》云庙中齐齐。“愉愉乎其忠也”者,愉愉,和悦之貌。
忠谓忠心。言孝子颜色愉愉然和悦尽忠心。“勿勿乎其欲其享之也”者,勿勿,
犹勉勉也。言孝子之心与貌,勉勉然欲得亲之歆享也。云傧尸主人献尸,主妇自
东房荐韭、菹、醢者,此是《有司彻》文引之者,证傧尸之时先献後荐。上大夫
傧尸,即天子诸侯之绎也。盎齐,才细反。《祭义》)。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有
事於太庙,中遂卒於垂。壬午,犹绎(绎,又祭陈昨日之礼,所以宾尸)。公羊
子曰:绎者何?祭之明日也(天子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