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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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改称伯者,等言非是。中书奏汉宣帝、光武皆称父为皇考。太后闻之,手书
诘责辅臣以不当议称皇考。上诏:“如闻集议,议论不一,宜权罢议,当令有司
博求典故,务合礼经。”判太常寺范镇率礼官上言:“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王,
其议未当。”具列仪礼及汉儒议论,魏明帝诏为五篇奏之。於是台官自中丞贾黯
以下各有奏。知杂吕诲亦言:“陛下入继大统,皆先帝之德,当从王等议为定,
封濮安懿王大国,诸夫人典礼称是。”奏皆留中不报。司马光又上言曰:“伏见
向者诏群臣议濮安懿王合行典礼,王等二十馀人皆以为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
属故事,凡两次会议无一人异辞,而政府之意独欲尊濮王为皇考。巧饰词说,误
惑圣听。政府言《仪礼》本文《五服年月敕》皆云‘为人後者为其父母之服者,
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谓其皆不识文理也。又
言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臣案宣帝承昭帝之後,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
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者,以与昭帝昭穆同也。光武起布衣,诛王莽,冒矢
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自立七庙,犹非太过。况但称皇考,其谦
损甚矣。今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若
复尊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於何地乎?”至是乃诏立濮王园庙,以宗濮为濮国公,
奉濮王祀。先是,太后手书:“濮安懿王、谯国太夫人王氏、襄国太夫人韩氏、
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尊王为濮安懿皇,谯国、襄国、仙游并称后。”
上手诏曰:“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且欲以茔为园,即园
立庙。皇太后已赐俞允,仍改封宗朴。”侍讲吕公著上言:“称亲之说,乃汉史
皇孙故事。皇孙即宣帝所生父,宣帝为昭帝後,是以兄孙遥嗣祖统,无两考之嫌,
故且称亲。其後既立谥,只称悼园。今陛下以旁支继大统,建立园庙,以王子承
祀於濮王,无绝父之,义於仁宗无两考之嫌,可谓兼得。其亲字既称谓难立,且
义理不安,乞寝罢。”不报。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废奉慈庙,奉章惠太后神主赴西京,瘗陵园。
先是,治平初,同判太常寺吕公著言:“章惠皇太后准章圣皇帝遗札褒太妃
之号。仁宗皇帝尝以母称,故加保庆之号。盖生有慈保之勤,故没有庙享之报。
今於陛下则恩有所止,义难承祀,其奉慈庙请依礼废罢。”诏太常礼院详议。神
宗即位,知谏院杨绘言:“章惠太后於仁宗有抚养之恩,故别祭於奉慈庙。今陛
下之於仁宗皇帝则孙也,乞下有司详议。”礼官复申治平之议。乃命太常卿奉神
主瘗於陵园,帝率群臣诣琼林苑酌献以辞,遂废其庙。
元丰六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按《礼》,夫妇一体,故昏礼则同牢、
合卺,终则同穴,祭则同几、同祝馔,未尝有异庙者也。惟周人以姜原为媒神,
而帝喾不庙,又不可下入子孙之庙,乃以别庙而祭之,故《鲁颂》谓之宫,
《周礼》谓之先妣是也。自汉以来,凡不不配者,皆援姜原以为比,或以其
微,或以其继而已。盖其有天下者,起於侧微,而其后不及正位中宫,或已尝
正位矣,有所不幸,则当立继以奉宗庙,故有‘祖姑三人则於亲者’之说。则
立继之礼,其来尚矣。始微终显,皆嫡也,前娶改继,皆嫡也。後世乃以始微後
继之别庙,不得伸同几之义,则非礼之意。恭惟太祖孝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
真宗章怀皇后实皆元妃,而孝章皇后则太祖之继后,而皆祭以别庙,在礼未安,
请升太庙,增四┙室,以时配享。”七月,遂自别庙升焉。
徽宗大观二年,礼部太常寺请建别庙奉安惠恭皇后神主,依章穆皇后享故
事。乃奉惠恭皇后於别庙。
政和四年,礼部太常寺言:“明达皇后祠殿在城外,於典礼无据,请就惠
恭皇后别庙增建殿室升。”七月,奉明达皇后於别庙。
高宗绍兴二十二年,有司言:“懿节皇后上仙,合庙。”权礼部侍郎施
等言:“检会大观二年显恭皇后故事,於太庙殿後建别庙奉安神主。今来大行皇
后庙,亦各建别庙於太庙殿之後。”诏从之。乃建别庙。
绍熙五年,太庙祧僖、顺、翼、宣四祖庙。作四祖庙,奉安僖祖以下神主
(详见《天子宗庙门》)。
●卷九十六·宗庙考六
○祭祀时享(荐新)
有虞氏四时之祭名:春曰礻勺(礻勺,薄也。春物未成,其祭品鲜薄。又云
新菜可礻勺),夏曰(者,次第也。夏时物虽未成,宜依时次第而祭之),
秋曰尝(新熟而尝之),冬曰(,进也。冬物成,进其品也)。其祭尚气,
《郊特牲》云“血、腥、焰祭,用气也”(尚,谓贵,而祭祀之时先荐用气物也。
血,谓祭初以血诏神於室。腥,谓朝践荐腥肉於堂。焰,谓沈肉於汤,次腥亦荐
於堂。以血、腥、焰三者而祭,是用气也。以其并未熟,故云用气也)。法先迎
牲,杀之取血,告於室,以降其神,然後用乐而行祭事。其祭贵首。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戛击,
是作用之名,非乐器。故以戛击为。搏拊形如鼓,以韦为之,实之以糠,击
之以节乐。球,玉磬。以合堂上之乐。此舜庙内堂上之乐。以下云“下管”,故
知此在堂上也。所谓虞宾,丹朱王者後,以故称宾)。下管鼗鼓,合止(堂
上下乐,各有。上言戛击,以作用言,此以器言,互相备)。笙镛以,鸟
兽跄跄(吹笙击钟,相而作,鸟兽化德,相率而舞)。箫《韶》九成,凤凰来
仪(《韶》,舜乐名。言箫见细器之备。成,犹终也。每曲一终,必变更奏,故
《经》言九成,《传》言九奏,《周礼》谓之九变,其实一也。备乐九终,而致
灵鸟)。
夏氏时祭之名,因有虞。其祭贵心,用昏。
殷礻勺尝,亦因虞、夏之制。《王制》云:“春礻勺,夏,秋尝,冬
(郑元云“此夏、殷之法。”)。”其祭尚声。《郊特牲》云:“殷人尚声,
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後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也
(疏曰“殷人尚声”者,先奏乐也。“臭味未成”,谓未杀牲也。“涤荡”,犹
摇动也。既尚声,故未杀牲,而先摇动乐声,以求神也。“乐三阕,然後出迎牲”
者,阕,止也,奏乐三遍止,乃迎牲入杀之。“声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
也”者,解以先奏乐之义,言天地之间虚豁亦阳也,言鬼神在天地之,声是阳,
故用乐之音声号呼告於天地之间,庶神明闻之而来,是先求阳之义也)。”其祭
贵肝,用日出。
传“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有乐而尝无乐”。(迎来而乐,乐亲之将来
也。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小言之,则为一祭之间,孝子不知鬼神之期。
推而广之,放其去来於阴阳。放,方往反。疏曰:一祭比於一年,其事为小,故
云“小言之,为一祭之间”,既不知鬼神之来去期节,故祭初似若来,故乐;祭
末似去,故哀。据孝子之心,虽春有乐及钟鼓送尸,孝子之心祭末犹哀也。云
“推而广之,放其去来於阴阳”者,解经云“故有乐,而尝无乐”二句也,言
推此一祭而广论一年,放神之去来似阴阳二气。但阳主生长,春夏阳来似神来,
故春夏祭有乐。秋冬阴,象神去,故秋冬祭无乐。然周礼四时之祭皆有乐,殷则
尝祭亦有乐。故那诗云“庸鼓有ル,万舞有奕”,下云“顾子尝”,则殷秋
冬亦有乐者。熊氏云,殷秋冬但有管弦之乐。又云尝全无乐。故其义已具《郊
特牲》)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礻勺,夏祭曰,秋祭曰尝,冬祭曰(谓夏、殷
时礼也)。礻勺、,阳义也;尝、,阴义也。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
盛也,故曰莫重於、尝(疏曰:“祭在夏,夏为炎暑,故为阳盛。尝祭在秋
之时,阴功成就,故为阴盛。”)。古者於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於尝也,
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疏曰:“爵命是生养之事,故属阳。国地是土地之
事,故属阴也。”)。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草艾则墨,未发秋
政,则民弗敢草也(艾,音刈。疏曰:以记录之前,先有此记之文,故作记者载
此前记之文,所以言“记曰”也。此记云尝祭之日,发出公室货财以示赏也。
“草刈则墨”者,谓初秋草堪艾给炊爨之时,则行小刑之墨。人君未发行秋政,
则民不敢艾草也)。”
《陈氏礼书》曰:“商礼春曰礻勺,夏曰,而五年之为大。《诗·颂》
‘长发,大’是也。周礼春曰祠,夏曰礻勺,而五年之不称大焉。《诗·颂》
‘雍,太祖’是也。”
周祭,春曰祠(祠之言食),夏祭曰礻勺(新菜可礻勺),秋祭曰尝,冬祭
曰。以为殷祭之名,其祭尚臭。《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
合鬯,臭阴达於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阴气也。萧合
黍稷,臭阳达於墙屋,故既奠,然後芮萧合膻芗(芮,如悦反。膻,音馨。
芗,音香。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已,乃逆牲於廷杀之,天子诸侯之礼
也。奠,谓荐熟时也。《特牲馈食》所云“祝酌奠於南”是也。萧,芗蒿也。
染以脂,合黍稷烧之。《诗》云“取萧祭脂”疏曰:“周人尚臭”者,周礼变於
殷,故先求阴尚臭也。臭,谓鬯气也。未杀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
郁,郁金草也。鬯,谓鬯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鬯,故云“郁合鬯”也。
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气求阴达於渊泉也。“灌以圭璋,用玉气也”者。王肃云:
“以圭璋为瓒之柄也”,瓒所以鬯也,玉气洁润,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官也。
玉气,亦是尚臭也。“既灌,然後迎牲”者,先求神後迎牲也。先灌,是先求阴
也。“萧合黍稷”者,周人後求阳也,取萧草及牲脂合黍稷烧之也,此谓馈食
时也。“臭阳达於墙屋”者,谓以萧合黍稷之臭气求阳达於墙屋也)。”其祭贵
肺,用朝及ウ。
传:凡祭慎诸此,魂气归於天,形魄归於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
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
《陈氏礼书》曰:“《祭义》曰‘夏后氏祭其暗,商人祭其阳,周人祭日,
以朝及暗’。《檀弓》曰‘夏后氏大事用昏,商人大事用日中,周人大事用日出’。
然则《春秋》书之大事於太庙。《传》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则祭亦大事也。夏
尚黑,用昏,故祭其ウ。商尚白,用日中,故祭其阳。周尚赤,用日出,故祭以
朝及ウ(郑氏谓阳读为“日雨日”之。以朝及ウ,谓终日有事)。盖三代正
朔之所尚:正,则夏以建寅,商以建丑,周以建子;朔,则夏以平旦,商以鸡鸣,
周以夜半,是皆夏据其末,商、周探其本,则祭之早晏亦若此也。《少牢》大夫
之祭,宗人请期,曰‘旦明行事’。子路祭於季氏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孔
子取之。此周礼也。然礼与其失於晏也,宁早,则周虽未明之时,祭之可也,故
曰‘以朝及ウ’。《周官》鸡人凡国事为期,则告之时,宗伯祭之日,告时於王。
盖鸡人告於宗伯,宗伯告於王,然後行事。”
朱子曰:“《仪礼》所存惟《少牢馈食》、《特牲馈食》礼,是大夫、士礼
兼,又只是有馈食。若天子祭,便合有初祭腥等事。如所谓建设朝事,燔燎膻
芗。若附《仪礼》,此等皆无入头处。意欲将《周礼》中天子祭礼逐项作一总脑,
以《礼记》附,如疏中有说天子处,皆编出。因云某已衰老,其合要理会文
字,皆起得个头在,及见其成,不见其成,皆未可知。万一不及见此书之成,诸
公千万勉力整理得成,此书所系甚大。”
大宗伯之职:“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肆献享先王,以馈食享先
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礻龠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冬享先王”。(示音
。肆,他历反。,古乱反。礻龠,馀若反。宗庙之祭,有此六享。肆献、
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也,也。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熟时也。献,献礼,
谓荐血腥也。之言灌,灌以郁鬯,谓始献尸求神时也。《郊特牲》曰:“魂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