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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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远益善也。元谓:“冬,岁终,以礼送不祥及恶梦皆是也。其行必由堂始。
巫与神通,言当东则东,当西则西,可近则近,可远则远,无常数。”《春官》
《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注曰:“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
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疏曰:“一月有三巳,据上旬之巳而为祓除之事,
见今三月三日水上戒浴是也。”《占梦》:“季冬,乃舍萌於四方,以赠恶梦。”
注曰:“元谓:‘舍’读为‘释’,舍萌犹释菜也。古书释菜、释奠多作‘舍’
字。萌,菜始生也。赠,送也。欲以新善去故恶。”疏曰:“元谓‘舍萌犹释菜
也’者,按《王制》有释菜奠币之事,故从之。”《秋官·庶氏》:“掌除毒蛊,
以攻说礻会之,嘉草攻之。凡驱蛊,则令之比之。”注曰:“毒蛊,虫物而病害
人者。《贼律》曰:‘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攻、说,祈名,祈其神求去之也。
嘉草,药物,其状未闻。攻之,谓熏之。令之比之,谓使为之,又校比之。”疏
曰:“攻说礻会之,据去其神也;嘉草攻之,据去其身也。云‘殴之’,止谓用
嘉草熏之时,并使人殴之。既役人众,故须校此之。”《翦氏》:“掌除蠹物,
以攻攻之,以莽草熏之,凡庶蛊之事。”注曰:“庶,毒蛊者。”疏曰:“以
攻攻之,据裨去其神,故以六祈而言之。以莽草熏之,据去其身也。”)。
《传》:“庄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左氏曰:
‘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正月,夏之四月,周之六月,谓正阳之月。今
书六月而传云“唯”者,明此月非正阳月也。慝,阴气。正音政),日有食之,
於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食於正阳之月,则诸侯用币于社,请救於上公,伐
鼓於朝,退而自责,以明阴不宜侵阳,臣不宜掩君,以示大义。)’”公羊子曰:
“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ウ,
恐人犯之,故营之(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於天而犯日,
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或曰“为ウ”者,社者,土
地之主,尊也,为日光尽,天ウ冥,恐人犯历之,故营之。然此说非也。记或传
者,示不欲绝异说耳。疏曰:“云知其非者,正以日食阴气侵阳,社官五上之神,
埋宜抑之,而反营卫,失抑阴之义故也。”)。”梁子曰:“言‘日’言‘朔’,
食正朔也。‘鼓用牲’,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
五鼓(麾,旌幡也。五兵,矛、戟、钺、、弓矢);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
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凡有声皆阳事,以厌阴气。柝,两木相击。
充,实也。疏曰:“五麾者,糜信云,各以方色之旌,置之五处也。五兵者,徐
邈云,矛在东,戟在南,钺在西,在北,弓矢在中央。五鼓者,糜信、徐邈并
云,东方青鼓,南方赤鼓,西方白鼓,北方黑鼓,中央黄鼓。按五兵有五种,未
审五鼓是一鼓有五色,为当五种之鼓也。何者?《周礼》有六鼓:雷鼓、灵鼓、
路鼓、{卉鼓}鼓、鼓、晋鼓之等,若以为五种之鼓,则不知六鼓之内竟去何鼓;
若以为一种之鼓,则不知六鼓之内竟取何鼓。”)。”文公十五年六月辛丑朔,
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左氏曰:“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去盛馔),
伐鼓于社(责群阴。伐犹击也),诸侯用币于社(社尊於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
之),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
异制,所以训民)。示有等威,古之道也(等威,威仪等差)。”昭公十七年六
月甲戍朔,日有食之。左氏曰:“祝史请所用币,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
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平子御之曰:‘止也!唯正
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馀则否。’太史曰:
‘在此月也(正音政。正月谓建已正阳之月也。於周谓六月,於夏为四月。慝,
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
为六月非正月,故太史答言在此月也。夏,户雅反)。’平子弗从。昭子退曰:
‘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疏曰:“日食,
阴侵阳、臣侵君之象。救日食,所以助君抑臣也。平子不肯救日食,是不君事其
君也。”)齐有彗星(出齐之分野。不书,鲁不见。疏曰:“出齐之分野,於元
枵之次也。彗即孛也。文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皆
书。此不书者,时鲁不见,或阴不见。”),齐侯使禳之。晏子曰:“无益也,
取诬焉。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
损?《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
方国。’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於彗?《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
用乱之故,民卒流亡。’若德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公说,
乃止(昭公二十六年,《左氏传》)。哀公六年,有€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
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日为人君,妖气守之,故以为当
王身。€在楚上,唯楚见之,故祸不及他国)。若之,可移於令尹、司马。”
王曰:“除腹心之疾,而诸股肱,何益?不不有大过,天其妖诸?有罪受罚,
又焉移之?”遂弗(《春秋左氏传》)。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左氏
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夏之八月,辰星见在天汉西。今孛星出辰西,光
芒东及天汉)。郑裨灶言於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玉
瓒,郑必不火(,也。,玉爵也。瓒,勺也。欲以禳火)。’子产弗与。
十八年夏五月,火始昏见(火,心星);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
始也(东北曰融风。融风,木也。木,火母,故曰火之始。疏曰:“东北曰融风,
《易纬》作调风,俱是东北风,一风有二名。东北,木之始,故融风为木也。木
是火之母。火得风而盛,故融为火之始。”)。七日,其火作乎(从丙子至壬午
七日,壬午水火合之日,故知当火作)?’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
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大庭氏,古国名,在鲁城内。鲁於其处
作库。高显,故登以望气,参所占以审前日之言),曰:‘宋、卫、陈、郑也。’
数日,皆来告火。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前年,裨灶欲用禳火,
子产不听,今复请用之)。’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子大叔曰:‘宝,以保民
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
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也,岂不或信(多言者或时有中)?’
遂不与,亦不复火(《传》言天道难明,虽裨灶犹不足以尽知之)。”昭公十八
年夏五月,宋、卫、陈、郑灾。左氏曰:“郑子产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於
大宫(二子,郑大夫。屏摄,祭祀之位。大宫,郑祖庙。巡行宗庙,不得使火及
之。行,去声。疏曰:“《楚语》说事神之礼云:‘使名姓之後,能知牺牲之物、
彝器之量、屏摄之位、坛场之所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知屏摄是祭祀之位也。
郑众云:‘摄,摄束茅以为屏蔽。’其事或当然。”);使公孙登徙大龟(登,
开卜大夫);使祝史徙主┙於周庙,告於先君(┙音石。注疏见《宗庙篇·中主
条》)。明日,使郊人助祝史除於国北(疏曰:“郊人,当谓郊内乡之人也。祝
史,掌祭祀之官也。使此乡人助祝史除地,在城之北作坛场,为祭处也。就国北
者,南为阳,北为阴,就太阴,禳火也。”),禳火於元冥、回禄(元冥,水神。
回禄,火神。疏曰:“《月令》冬云:‘其神元冥。’知元冥水神也。《周语》
云:‘夏之亡也,回禄信於黔隧。’先儒注《左传》及《国语》者皆云‘回禄,
火神’,或当有所见也。祭水神,欲令水抑火;祭火神,欲令火自止。禳其馀灾,
虑更火也。”),三日哭。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於四方,振除火
灾,礼也(振,弃也)。”宋灾,二师令四乡正敬享(二师,左右师也。乡正,
乡大夫。享,祀也。疏曰:“宋国之法,二师分掌其方,左右各掌其二乡,并言
其事,故云‘二师命四乡正’也。《费誓》云:‘鲁人三郊、三遂。’则鲁立三
乡。此云‘命四乡正’,则宋立四乡也。《周礼》,乡为一军,大国三军。宋是
大国,不过三军,而有四乡者,当时所立非正法也。於是宋置六卿,况四乡乎?
‘敬享’不知所享何神。《周礼·大祝》,国有天灾,乃弥祀社稷祷祀。”),
祝、宗用马於四墉,祀盘庚於西门之外(祝,大祝。宗,宗人。墉,城也。用马
祭於四城以禳火。盘庚,殷王,宋远祖。城,积阴之气,故祀之。凡天灾有币无
牲,用马、祀盘庚,皆非礼。疏曰:“《周礼》,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
祈福祥。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特牲》、《少牢》,士大夫之祭祀也,皆宗人
掌其事。然则诸是祭神言辞,大祝掌之;礼仪,宗人掌之。故所有祭祀,皆祝、
宗同行此事。”)。晋侯问於士弱曰:“吾闻之,宋灾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问宋何故自知天道将灾)?”对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朱,以
出内火。是故朱为鹑火,心为大火(谓火正之官,配食於火星也。建辰之月,
鹑火星昏在南方,则令民放火;建戍之月,大火星伏在日下,夜不得见,则令民
内火,禁放火。疏曰:“《周礼》:‘司掌行火之政令,季春出火,民咸从之;
季秋内火,民亦如之。’郑司农云:‘以三月本时昏,心星见於辰上,使民出火;
九月本黄昏,心星伏在戍上,使民内火。’建辰之月即《月令》季春之月,日在
胃昏七星中。南方七星,有井、鬼、柳、星、张、翼、轸七者,共为朱鸟之宿星,
即七星也。朱谓柳也。《春秋纬·文耀钩》云:‘朱谓鸟阳,七星为颈。’
宋均注云:阳犹首也。柳谓之朱,朱,鸟首也。七星为朱鸟颈也。朱与颈
共在於午者,鸟之止宿,口屈在颈,七星与朱体相接连故也。鹑火星昏而在南
方,於此之时,令民放火。朱星为火之候,故於十二次,朱为鹑火也。建戍
之月,即《月令》季秋之月,日在房。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
七者,共为苍龙之宿。《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
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大火,心也,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以是
故此《传》心为大火。九月日体在房,房、心相近,与日俱出俱没,伏在日下,
不得出见,故令民内火,禁放火也。火官合配其人,盖多不知谁食於心,谁食於
朱也。此《传》鹑火、大火,共为出内火之候。《周礼》之注不言朱者,以
朱非内火之候,故唯指大火,以解出内之文,故其言不及朱也。”)。陶唐
氏之火正阏伯居商邱(阏伯,高辛氏之子。《传》曰:“迁阏伯於商邱,主辰。”
辰,大火也。今为宋星。然则商邱在宋地。疏曰:“《尔雅》以大火为大辰,是
辰为大火也。昭公七年《传》曰:‘宋,大辰之虚。’是大火为宋星也。阏伯居
商邱,祀大火。今大火为宋星,则知宋亦居商邱。以此明之,故云‘然则商邱在
宋地’也。《释例》云:‘宋、商、商邱,三名一地。’”),祀大火,而火纪
时焉(谓出、内火时)。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相土,契孙,商之祖也。始代
阏伯之後居商邱,祀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
也(阅,犹数也。商人数所更历,恒多火灾。宋是殷商之後,故知天道之灾必火。
数,所主反。襄公九年《左氏传》)。”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传,中恋反。
传,驿)。伯宗辟重,曰:“辟传(传乃重载之车也)!”重人曰:“待我,不
如捷之速也(捷,邪出)。”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
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