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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文献通考1-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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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用他物。
    先是,许商人入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而商旅先经三司投牒,乃输於库,
所由司计一缗私刻钱二十。开宝三年,置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
辇致左藏库,给以券,仍敕诸州凡商人赍券至,当日给付,不得住滞,违者科罚,
自是复停滞。至道末,商人便钱一百七十馀万贯,天禧末增一百一十三万贯。
    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人十六户主之。
其後富人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寇尝守蜀,乞禁交子。薛田为转运
使,议废交子则贸易不便,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诏从其请,置交子务於益州。
    诸路钱岁输京师,四方繇此钱重而货轻。景初,始诏三司以江东、福建,
广南岁输缗钱合三十馀万易为金帛,钱流民。
    凡铸铜钱,用剂八十八两得钱千,重八十两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
居三分,皆有奇赢。铸大铁钱,用铁二百四十两得钱千,重百九十二两。此其大
法也。有许申者,为三司度支判官,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
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诏铸於京师。然铸钱
杂铅、锡,则其液流速而易成,申杂以铁,铁涩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後卒无成。
    国朝钱文皆用“元宝”而冠以年号,及改号宝元,文当曰“宝元元宝”,诏
学士议,因请改曰“丰济元宝”,仁宗特命以“皇宋通宝”为文。庆历以後,复
冠以年号。
    时军兴,陕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议,采洛南县红崖山、虢州青水
冶青铜,置阜民、朱阳二监以铸钱。既而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铸
大铜钱。与小钱兼行,大钱一当小钱十。奎等又请因晋州积铁铸小钱。及奎徙河
东,又铸大铁钱於晋、泽二州,亦以一当十,以助关中军费。未几,三司奏罢河
东铸大铁钱,而陕西复采仪州竹尖岭黄铜,置博济监铸大钱。朝廷因敕江南铸大
铜钱,而江、池、饶、仪、虢州又铸小铁钱,悉辇致关中。数州钱杂行,大约小
铜钱三可铸当十大铜钱一,以故民盗铸者众,钱文大乱,物价翔踊,公私患之。
於是奎复奏晋、泽、石三州及威胜军日铸小铁钱,独留用河东。而河东铁钱既行,
盗铸者获利十六,钱轻货重,其患如陕西,言者皆以为不便。知并州郑戬请河东
铁钱以二当铜钱一,行一年,又以三当一,或以五当一,罢官炉日铸,且行旧钱。
知泽州李昭遘亦言河东民烧石炭,家有橐冶之具,盗铸者莫可诘,而北虏亦能铸
铁钱,以易并边铜钱而去,所害尤大。朝廷尝遣鱼周询、欧阳修分察两路钱利害,
至庆历末,遂命学士张方平、宋祁,御史中丞杨察与三司杂议。时叶清臣复为三
司使,与方平先上陕西钱议,曰:“关中用大钱,本以县官取利大多,致奸人盗
铸,其用日轻。比年以来,皆虚高物估,始增直於下,终取偿於上,县官虽有折
当之虚名,乃罹亏损之实害。救弊不先自损,则法未易行。请以江南、仪商等州
大铜钱一当小铜钱三。”又言:“奸人所以不铸小铁钱者,以铸大铜钱得利厚而
官不能必禁,若铸大铜钱无利,又将铸小铁钱以乱法。请以小铁钱三当铜钱一。”
既而又请河东小铁钱如陕西,亦以三当一,且罢官所置炉。朝廷皆施用其言。自
是奸人稍无利,犹未能绝滥钱。其後,诏商州罢铸青黄铜钱,又令陕西大铜钱、
大铁钱皆以一当二,盗铸乃止。然令数变,兵民耗於资用,类多咨怨,久之始定。
    神宗熙宁四年,陕西转运使皮公弼言:“顷岁西边用兵,始铸当十钱。後兵
罢,多盗铸者,乃以当三,又减作当二,行之至今,铜费相当,盗铸衰息。请以
旧铜、铅尽铸当二钱。”从之。其後折二钱遂行天下。
    庆历中,陕西、河东皆用铁钱,後小铁钱独行於河东,而陕西许用铜钱,及
大铁钱以一折二。然小铁钱凡四十万缗积在同、华二州,熙宁诏赐河东,以铁偿
之。永兴路安抚吴中复请以钱四十买缺薄恶钱一斤,以所买恶钱悉改铸大钱。秦
凤转运使熊本言:“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钱千,其实铁钱
一斤才当斤铁耳!千钱为铁六斤,铸为钱二千,而以铜钱千易之,官失多矣。又
钱多,一年改铸未得竟也。且民卖千钱得二百五十折二大钱,才易其半,又禁其
通行大钱,则方灾伤民所有钱四亡其三,何以救灾?”
    判应天府张方平上言:“臣向者再总邦计,见诸炉岁课上下百万缗,天下岁
入茶、盐、酒税,杂利仅五千万缗。公私流布,日用而不息,上自社稷百神之祀、
省御供奉、官吏廪禄、军师乘马、征戍聘赐,凡百用度,斯焉取给,出纳大计备
於此矣。景德以前,天下财利所入,茶、盐、酒税,岁课一千五百馀万缗。太宗
以是料兵阅马,平河东,讨拓跋,岁有事於契丹。真宗以是东封岱宗,西祀汾雎,
南幸亳、宋,未尝闻加赋於民,而调度克集。至仁宗朝,重熙累盛,生齿繁庶,
食货滋殖。庆历以後,财利之入,乃至三倍於景德之时,而国计之费,更称不赡。
则是本末之源,盈虚之数,其疏阔不侔久矣。陛下悯时事之积弊,志在变而通之,
创立法制,凡大措置事以十数,要在经国利民,崇德而广业也。其中率钱募役一
法,为天下害实深,且举应天府为例,畿内七县共主客六万七千有馀户,夏秋米
麦十五万二千有零石,绢四万七百有零匹,此乃田亩桑功之自出,是谓正税,外
有沿纳诸色名目杂钱十一万三千有零贯,已是因循弊法。然虽有钱数,实不纳钱,
并系折纳帛,惟屋税五千馀贯,旧纳本色见钱。大体古今赋役之制,自三代至
於唐末、五代,未有输纳之法也。今乃岁纳役钱七万五千三百有零贯文,散青苗
钱八万三千六百馀贯,累计息钱一万六千六百有零贯,此乃岁输实钱三千馀贯。
又弛边关之禁,开卖铜之法,外则泄於四夷,内则纵行销毁。鼓铸有限,坏散无
节,钱不可得,帛益贱。凡公私钱币之发敛,其则不远。百官、群吏、三军之
俸给,夏秋籴买帛、坑冶场监本价,此所以发之也;屋庐正税、茶盐酒税之课,
此所以敛之者也。民货布之丰寡,视官钱所出之多少,官钱出少,民已乏,
则是常赋之外,钱将安出?”
    自王安石为政,始罢铜禁,奸民日销钱为器,边关海舶不复讥钱之出,国用
日耗。又青苗、助法皆徵钱,民钱荒,故方平极言之。
    八年,皮公弼又请铸铁折二钱,从之。
    御史周尹言:“臣去冬奉使,经由永兴、秦凤路,伏见盗铸钱不少,问其本
末,盖是钱法用一当二铁钱易得,而民盗铸者费少利倍。又访闻得所在官中积
聚,约有数百万馀贯,民收藏者犹不在其数。缘上件钱货起初元以一当十,後
来减为折三,近岁又作折二,已於国家重货十损其八,若更作一文行用,即又损
一分,所以不当,辄有奏请。昨来朝廷差汪辅之往逐路拣选铁钱万数不多,今三
司指挥更不行用,仍行改铸,务监每一日铸及三千贯。即一年之内,除节假、旬
假,实有三百日,课程约只得九十万贯以来,计三二年,未满数百万贯,况日
课未必及三千贯之数也!若改铸之法或只仍旧作折二钱,即民盗铸定亦不可止
绝。臣欲望作折二铸钱,更不别行改铸,亦不须拣选,起自今後只作一文行用,
则盗铸者所获之利,不充所费,自然无复冒禁作过,岁省重辟,而农商交易获众
货流通之利。且约官中所有,止就四百万贯言之,若以二为一,即犹得二百万贯
之数,致力简省,便可得用。”
    诸路铸钱总二十六监,每年铸铜、铁钱五百四十九万九千二百三十四贯。内
铜钱十七监,铸钱五百六万贯;铁钱九监,铸钱八十八万九千二百三十四贯。
    ◎铜钱逐监钱数
    阜财监(西京)二十万贯。黎阳监(卫州)二十万贯。永兴军、华州、陕府
钱监,各铸二十万贯,计六十万贯。垣曲监(绛州)二十六万贯。同安监(舒州)
一十万贯。神泉监(睦州)一十万贯。富民监(兴国军)二十万贯。熙宁监(衡
州)二十万贯。宝泉监(鄂州)一十万贯。广宁监(江州)三十四万贯。永丰监
(池州)四十四万五千贯。永平监(饶州)六十一万五千贯。丰国监(建州)二
十万贯。永通监(韶州)八十万贯。阜民监(惠州)七十万贯。
    ◎铁钱逐监钱数
    在城、朱阳两监(虢州)各十二万五千贯。阜民、洛南两监(商州)各十二
万五千贯。威远镇(通远军)、滔山镇(岷州)两监共二十五万贯。嘉州二万五
千贯。邛州七万三千二百三十四贯。兴州四万一千贯。
    ◎铜钱一十三路行使
    开封府界。京东路。京西路。河北路。淮南路。两浙路。福建路。江南东路。
江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
    ◎铜铁钱两路行使
    陕府西路。河东路。
    ◎铁钱四路行使
    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
    右元丰毕仲衍所进《中书备对》,言诸路铜、铁钱监与所铸钱数目,及行
使地分详明,今录於此。盖比国初至景德中,则铜钱增九监,而所铸增三百馀万
贯,铁钱增六监,而所铸增六十馀万贯云。
    哲宗元六年,申钱币阑出之禁,立铜钱出界徒流编配首从之法。
    言者谓,自熙宁七年削除钱禁,以此边关重车而出,海舶饱载而回,沿边州
军钱出外界,但每贯收税钱而已,是中国货宝与四夷共用之也。
    户部侍郎苏辙北使还,论事宜曰:“臣切见北界别无钱币,公私交易并使本
朝铜钱。沿边禁钱条法虽极深重,而利之所在,势无由止。本朝每岁铸钱以百万
计,而所在常患钱少,盖散入四夷,势当尔也。谨按:河北、河东、陕西三路,
土皆产铁。见今陕西铸折二铁钱,万数极多,与铜钱并行,而民轻贱铁钱,铁
钱十五仅能比铜钱十,而官用铁钱与铜钱等,缘此解盐钞法久远必败。河东虽有
小铁钱,然数目极少,河北一路则未尝鼓铸。臣等尝闻议者谓可於三路并铸铁钱,
而行使之地止於极边,诸州极边见在铜钱并以铁钱兑换,般入近里州郡,如此则
虽不禁钱出外界,而其弊自止矣。伏乞下户部,令遍问三路提、转、安抚司详讲
利害,如无窒碍,乞早赐施行。惟河东路极边数郡,访闻每岁秋成,必假铜钱於
北界人户收籴,乞令相度,若以绸绢优与折博有无不可。此计若行,为利不小。”
    徽宗崇宁二年二月庚午,初令陕西铸折十铜钱并夹锡钱。左仆射蔡京奏:
“据陕西转运副使许天启申,送到新铸铜钱、铁钱样,已降指挥,铜钱於岁终须
管铸三十万贯,铁钱铸二百万贯。自来铸钱,张官置吏,招刺军兵,所费不少,
而军兵之役最为辛苦,官得至薄,率三钱得一钱之利,盖是久失擘画。今陕西河
中府等处,民私铸最多,召募私铸人,令赴官充铸钱工匠,广为营屋,许其一
家之人在营居止,不必限其出入,官给以物料,尽其一家人力鼓铸,计其工直,
率十分中支若干分数充其工价,又可收私铸人在官,盖昔人招天下亡命即山铸钱
之意。欲令许天启相度,疾速准此施行,仍与旧来军工相兼鼓铸。今来所铸铜钱,
除陕西、四川、河东系铁钱地分更不得行使外,诸路并准折十行用,其钱唯令陕
西铁钱地分铸造,於铜钱地分行使,贵绝私铸之患,如有私铸,并以一文计小
钱十科罪。又陕西铜钱至重,每一钱当铁钱三或四,今夹锡铸造,样制精好,欲
一钱当铜钱二支用,令许天启相度,依此施行。”从之。
    夹锡钱始於二年,河东运判洪中孚言:“二虏以中国钱铁为兵器,若杂以铅
锡,则脆不可用,请改铸夹锡当三、当十铁钱。”从之。
    尚书省言,崇宁监铸御书当十钱,每贯重一十四斤七两,用铜九斤七两二钱,
铅四斤一十二两六钱,锡一斤九两二钱,除火耗一斤五两,每钱重三钱。
    四年,尚书省言东南诸路盗铸当十钱者多,乃诏广南、福建路更不行使当十
钱,有者兑换,於别路行使,其本路别铸小平钱。以闽、广系出铜处故也。又诏
荆湖、江、浙当十钱并改作当五钱。
    五年,蔡京罢相,监察御史沈畸言:“古者军兴,锡赏不继,或以一当百,
或以一当千,此权时之宜,岂可行於太平无事之日!自为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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