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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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礼御札,皆前期六月乃降。六年冬祀、夏祭,始同一札,五使亦同
日命之,遂为定制。
十二日,皇帝亲祭地於方泽,以皇弟燕王俣为亚献,越王为终献。前期,
皇帝散斋七日於别殿,致斋七日於内殿,一日於斋宫(旧仪,侍从官设次青城内,
馀就草场。今听於青城附近官舍设次,日给食钱,更不具食)。祭前一日,奏告
太祖皇帝室。殿中监设大次於外西门之内道北,南向;小次於第二成子陛之西,
东向;设皇帝褥位於小次前,东向。设文武侍臣次於大次前,陪祀、行事官、宗
室及有司次於外南门之外。设馔幔於内东西门之外,瘗坎於坛子陛之北,
壬地。光禄牵牲诣祀所。大晟陈登歌之乐於坛上稍北,南向;设宫架於坛北内
之外,立舞表於ガ缀之。祭前一日,太史设皇地位於坛上南方,北向,席以
藁秸;太祖皇帝位於坛上西方,东向,席以蒲越;神州地位於第二成午陛,席
以藁秸;五官神、岳、镇、海、渎各以其方,设位於第二成;山、林、川、泽、
邱、陵、坟、衍、原、隰各以其方,设位於坛下内之内,皆席以莞,内向。奉
礼郎、礼直官设皇帝版位於第二成子陛之西,东向;饮福位於坛上皇地神位东
北,南向;望瘗位於瘗坎之南,北向;设火於望瘗位之西,北向。司樽彝帅其
属设玉币篚於酌樽所。又设笾、豆、、簋之位:正配位皆左十有一笾,右十有
一豆,俱为三行,俎一在笾前,二在豆右,为二重,登一在笾豆,血一在登
之前,一、簋一在笾豆外,在左,簋在右。又设樽之位:每位太樽三,著
樽二,牺樽、象樽、壶樽、山樽各一,樽皆有,以东为上,樽南北。又设篚
一於第二成子陛之侧(实以巾爵),坫二於正配位樽之次。又设内侍供奉
皇帝盥位於皇帝版位之前。又设象樽二、壶樽二在坛下子陛之西,俱南向东上,
皆加勺、幂,并实水;又设第二成从祀每位皆左十笾,右十豆,俱为三行,俎二
在笾豆前,登一、一(神州地、五官神同)在笾豆,一、簋一在笾豆外,
在左,簋在右,爵一置於俎上。内神位,每位皆左二笾,右二豆,俎一在神
位前,爵一次之,一、簋一在爵之前,在左,簋在右,登一在笾豆之。又
设樽之位:二成每方各牺樽二,山樽二,坛下每方设蜃樽二,散樽二,在神位
之左,蜃樽、散樽外,馀皆有副之,凡樽皆加勺、幕。又设正配位笾、豆、
、簋、俎、斗、鼎各一,於馔幔之内。太府卿、少府监帅其属陈玉币於篚,皇
地玉以黄琮,币以黄,配帝币亦如之;神州地玉以两圭有邸,币以黑;五行、
五官、五方岳、镇、海、渎诸神,币各从其方色。礼神之玉,各置於神位前,瘗
玉加於币(先是,郊祀樽、彝、笾、豆、、簋之类,袭用前代,无所考正。上
远稽三代,作郊庙祀之器,至是举而用之,粲然大备。手诏具《亲祀圜坛门》)。
前期一日,尚辇奉御进舆於垂拱殿,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以出,称警跸
如常仪。乘黄令进玉辂於宣德门外,左辅奏“请降舆升辂”,至斋宫明殿前,
回辂南向;左辅奏“请降辂乘舆入斋殿”,侍卫如常仪。祭日,皇帝服通天冠、
绛纱袍,乘舆至大次,礼仪使等分立大次前。有司奏“请行事”,皇帝服衮冕以
出,礼仪使等前导至中门外,殿中监跪进大圭,皇帝执以人,宫架《仪安之乐》
作;至午陛,乐止。登歌乐作,至第二成版位东向立,乐止。礼仪使奏“有司谨
具,请行事”,宫架作《宁安之乐》、《广生储之舞》,八成止,皇帝再拜。
礼仪使奏请大圭,盥手,登歌乐作;手讫,执大圭至坛,乐止。登歌《嘉安
之乐》作,殿中监进镇圭,皇帝大圭,执镇圭,诣皇地神位前,南向跪,奠
镇圭於缫藉,执大圭,俯伏,兴,圭。礼仪使奏请受玉币,奠讫,俯伏,兴,
再拜,乐止。《恭安乐》作,诣太祖皇帝神位前西向奠圭、币如前仪。礼仪使前
导皇帝还版位,登歌乐作;至位东向立,乐止。礼部、户部尚书以下奉馔俎,宫
架《丰安之乐》作;奉奠讫,乐止。皇帝再诣洗,大圭,盥手,登歌乐作;
手,洗爵,拭爵讫,执大圭至坛上,乐止。登歌《光安之乐作》,诣皇地神
位前,大圭,跪,执爵祭酒三,奠爵讫,执圭,俯伏,兴,乐止。太祝读册,
皇帝再拜讫,登歌《英安之乐》作,诣太祖皇帝神位前如前仪。皇帝还版位,登
歌乐作;至位,乐止。皇帝还小次,登歌乐作;殿中监跪受大圭,帘降,乐止。
文舞退,武舞进,宫架《文安之乐》作;舞者立定,乐止。亚献盥讫,作《隆
安之乐》、《厚载凝福》之舞,礼毕,乐止。终献行礼如前仪。皇帝诣饮福位,
登歌乐作;至位,乐止。《禧安之乐》作,皇帝再拜,圭,跪受爵,祭酒三,
啐酒,奠爵,受俎,奠俎,受抟黍豆,既奠,再受爵,饮福讫,奠爵,执圭,俯
伏,兴,再拜,乐止。皇帝还版位如前仪。礼部、户部尚书撤俎、豆,登歌《成
安之乐》作,卒撤,乐止。礼部尚书等降复位,礼直官曰“赐胙”,行事、陪祀
官再拜,宫架《宁安之乐》作,一成止。皇帝诣望瘗位,登歌乐作,降自子陛,
乐止。宫架乐作,至位北向立,乐止。礼直官曰“可瘗”,举火,瘗半坎,礼
仪使跪奏“礼毕”宫架乐作;皇帝出中门,殿中监受大圭,皇帝至大次,乐止。
有司奏解严,皇帝常服乘大辇还斋宫,鼓吹振作。皇帝升御座,百官称贺,皇帝
降座,鸣鞭,殿上侍立官以次退,所司放仗,还内如常仪。
徽宗夏至亲祠后土於方泽凡四(政和四年五月十二日;宣和二年五月十八日,
五年五月十四日,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程子曰:“元时,朝廷议行北郊,只为五月天子不可服大裘,皆以为难
行。不知郊天、郊地,礼制自不同。天是资始,故凡物皆尚纯,藉用藁秸,器用
陶匏,服用大裘是也;地则资生,安可亦用大裘?当时诸公知大裘不可服,不知
别用一服。是时,苏子瞻便据《昊天有成命》之诗,谓郊祀同。文潞公便谓譬如
祭父母,作一处何害?曰:‘此诗冬至、夏至皆歌,岂不可邪?’郊天地又与共
祭父母不同也,此是报本之祭,须各以其类祭,岂得同时邪?”
朱子曰:“天地合祭於南郊,及太祖不别立庙室,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
杨氏曰:“愚按:古者祭天地有正祭,有告祭,礼虽不同,义各有当。冬至
一阳生,此天道之始也;阳一嘘而万物生,此又天道生物之始也。故《周官·大
司乐》以圜锺为宫,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六变以祀天神,所以顺天道之
始而报天也。祭天必於南郊,顺阳位也。夏至一阴生,此地道之始也;阴一翕
而万物成,又地道成物之始也。故《大司乐》以函锺为宫,夏日至,於泽中之方
丘奏之,八变以祀地示,所以顺地道之始而报地也。祭地必於北郊,顺阴位也。
此所谓正祭也。舜之嗣尧位也,类于上帝,望于山川,岁二月东巡守,则柴于岱
宗,望秩于山川。武王之伐商也,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又柴望并举,大
告武成。成王之营洛也,丁巳,用牲于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凡因事并告
天地,有同日而举,有继日而举者,此所谓告祭也。然祀上帝则曰‘类’,类者,
谓仿郊祀之礼而为之,则非正祭天也。告地而举望祭之礼,或社祭之礼,则非正
祭地矣。盖特祭天地,乃报本之正祭也,故其礼一而专;并祭天地,因事而告祭
也,不必拘其时,不必择其位,虽举望、祀、社,可以该地示,故其礼要而简。
所谓‘礼虽不同,义各有当’者,此也。自汉以来,分冬至、夏至二祀为南、北
郊。南郊则周人之圜丘也,北郊则周人之方泽也。然後之人主欲行亲郊之礼者,
未闻以南郊为难,而常以北郊为难。夫五月虽盛暑之月,他事之当举、他事之当
行者,未尝废也,而独难於北郊,何也?诸儒谬误之说惑之也。按《司服》:
‘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惟祀地之服,经无明文,郑
注亦未尝及之,贾公彦始为之疏曰:‘昆仑、神州亦服大裘可知。’夫贾公彦一
时率尔之言,未尝深考其故,岂有夏至阳极之月,而可服大裘哉?而崔灵远恩、
孔颖达与杜佑《通典》亦为是说,於是祀天地之服,不问寒暑,必服大裘,而北
郊遂为不可行之礼。至本朝元中,议北郊礼,论者犹以大裘不可服为言,於是
始有请於冬至南郊而合祭天地者矣,若顾临等所言是也;有援虞、周告祭之礼,
以证祀地之正祭者矣,如苏轼之言是也。因诸儒一时谬误之言,而欲废祀地之大
典,可不惜哉!或曰:‘正祭、告祭之礼不同,而人主父事天,母事地,其心则
一也。告祭不拘其时,不择其位,而可以对越天地,则正祭不拘其时,不择其位,
奚为不可以对越天地乎?’曰:因天道之始而祀天,因地道之始而祀地,以类求
类,此报本之祭也。当天道之始而祀地,於义何居?周公制礼,冬至祀天,夏至
祀地,其地不可易矣,周公岂欺我哉?”
又曰:“按《司服》:‘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先郑、後郑注皆云
‘大裘之上,又有元衣’,何也?《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君
子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狐裘,黄衣以裼之。’《论语》曰:‘缁衣羔裘,素
衣裘,黄衣狐裘。’裘之上未尝无衣,裘而无衣,则近於亵矣。凡衣必象裘色,
凡冕服皆元上下。大裘者,黑羔裘也。元衣之下,用黑羔裘,取其同色也。凡
冕服皆元上下,何也?《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
乾坤。乾为天,其色元;坤为地,其色黄。但土旺於季夏,南方属火,其色赤黄,
而兼赤为,故裳用也。《玉藻》曰:‘衣正色,裳色。’郑注云:‘谓冕
服元上下是也。’自黄帝始备衣裳之制,舜观古人之象,绘日、月、星辰、山、
龙、华虫於衣,绣宗彝、藻、火、粉米於裳,凡十二章。历代皆然,至周而又备
缫旒之数。《郊特牲》曰:‘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ロ十有二旒,则天
数也。’自衮冕而下,享先公则冕者,不敢以天子之服临先公也。祀四望、山
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不敢以至尊之服施於所卑也。王者事天明,事
地察,祭祀冕服,同乎异乎?曰:冬至祀天,夏至祀地;苍壁礼天,黄琮礼地。
各因其类以象天地之性者,不容以不异也。冕服者,王之所服以事昊天上帝、后
土地,不容以不同也,但夏至不用大裘尔。《周礼·屦人》曰:‘凡四时祭祀,
以宜服之。’夫屦犹辨四时之宜,则冕服可知矣。唐长孙无忌曰:‘天子祀天地,
服大裘冕。按周郊祀被衮以象天,戴冕,ロ十二旒,与大裘异。《月令》:孟冬,
天子始裘以御寒。冬至报天,启蛰祈,服裘可也;孟夏迎夏,龙见而雩,如之
何而可服?故历代惟服衮章。’斯言也,信而有证矣。”
按:北郊之议,始於元丰初,至元丰六年始罢合祭,元七年复合祭,绍圣
以後复罢之,政和四年始亲祀地於方泽。盖自元丰六年至宣和之末,共四十二
年,凡十一郊,惟元七年一次合祭,及政和四年以後,四次亲祠方泽而已,其
馀六郊则遂废地之祀矣。夫本以合祭为非礼,分祭为礼,至分合之议不决,则
废亲祠,而权以上公摄事者且二十年。盖病其非礼,而反至於废礼,以为不当并
祀於圜丘,而终不能亲祠於方泽,则固不若一遵祖宗之法,三岁并祀南郊之为愈
也。要之,《周礼》冬至圜丘,夏至方泽,其礼甚正,亦无难行者。诸儒议论所
以不能以时决者,其拘牵有二:礼文烦缛则惮劳,赏赉优渥则惮费。如陈古灵之
说,每遇亲郊之岁,一日宿太庙以告,一日宿北郊以祭地,一日宿南郊以祀天,
是欲以二祀并在一时,则不至倍费矣,而执礼之劳加甚。如曾曲阜之说,亲郊之
岁,依古礼以夏至亲祠方泽,一如郊礼,至冬至则举圜丘之祀,是以二祀分在二
时,则不至甚劳矣,而赏赉之费倍增。然礼文乃百王相承之大典,不可损略,而
赏赉则五季姑息之敝政,何难更张?则如政和三年之诏,以郊天後一岁祭地方泽,
应奉支赐务从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