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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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议者犹以谓上帝可以及五帝。请如圣诏,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
至诚精,以称皇帝严父之意。”诏如赵君锡等所议。
杨氏曰:“愚按《孝经》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
堂以配上帝。’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然则上帝之与五帝同乎,异乎?
山阴黄度曰:‘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时者也。周人祀天於
圜丘,祀上帝於明堂,皆报本也;祀五帝於四郊,所以致其生物之功也。《大宗
伯》言祀昊天上帝,而不言祀五帝,义可知矣。’由此观之,则明堂祀上帝者,
祀天也,非祀五帝也。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其说何从始乎?遭秦灭
学,专用夷礼。汉兴,袭秦四,增之为五。自是以後,郊祀用新垣平之言,
则祠五帝;明堂用公玉带之言,则祀五帝。皆以五为主,不知有上帝、五帝之
分也。成帝即位,用匡衡之说改郊祀,明年,衡坐事免官,众庶多言不当变动,
祭祠者遂复甘泉泰及雍五如故。夫明堂祀五帝,自武帝首行之。光武中兴以
後,始建明堂,明帝、章帝、安帝遵行不变,大抵以武帝汶上明堂为法,不知周
人祀上帝於明堂之意矣。是故汉儒之注释明堂者,皆云祀五帝,盖其见闻习熟然
也。其後晋泰始中,有言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坐,只设昊天上帝一位。未几,韩
杨建言,以汉魏故事,兼祀五帝,无祀一天者,竟复明堂五帝位,是又习熟汉魏
故事而然也。抑又有甚焉者,唐开元中,王仲邱奏谓:‘享上帝,有合经义,
而五帝并祀,行之已久,请二礼并行,以成大享之义。’本朝皇中,宋祁奏以
上帝、五帝二礼并存,以明圣人尊天奉神之义,不敢有所裁抑。夫祀上帝於明堂,
周礼也;祀五帝於明堂,汉礼也。合周、汉而并用之,既并祀五帝,又祀上帝,
其义何居!是说也,创於王仲邱,袭於宋祁,後之言礼者,习熟见闻,又将循此
以为不易之典。甚矣!知天之学不明,诸儒惑於古今同异,而莫知所决,行之既
久,而莫觉其误也。肆我神祖,圣学高明,洞见周人明堂以文王配上帝之深意,
屏黜邪说,断然行之,不以为疑。非聪明睿智不惑之主,其孰能与於此哉!”
详定礼文所言:“祀帝於南郊,以天道事之;享帝於明堂,以人道事之。以
天道事之,则虽配帝用犊,《礼》所谓‘帝牛不吉,以为稷牛’是也;以人道事
之,则虽天帝用太牢,《诗》所谓‘我将我享,维羊维牛’是也。梁仪曹郎朱异
请明堂用特牛,故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谓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皇大享
明堂,用犊七以荐上帝、配帝、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荐五人帝。熙宁中,礼院议
昊天上帝、配帝用犊与羊豕各一,五帝、五人用犊与羊豕各五。皆未应礼。今明
堂亲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谓用牛羊豕各一。”六月,太常礼院言:
“今年明堂,尚在慈圣光献皇后三年之内,请如熙宁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乐,
卤簿、鼓吹、宫架、皆备而不作。”从之。是後凡国有故,皆用此制。
又言:“按晋挚虞议,明堂之祭,备物以荐,三牲并陈,笾豆咸列,礼同人
理,故配以近考。《开元》、《开宝礼》及见行仪注,明堂之享,席用藁秸,器
陶匏,并与郊祀无别,殊非所谓‘礼同人理,配以近考’之意。请以莞席代藁秸、
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樽、,并用宗庙之器。”从之。
哲宗元元年,吏部尚书吕大防等请宗祀神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诏以
季秋择日有事於明堂。
九月辛酉,帝大享於明堂,诏:“明堂礼毕,御紫宸殿,群臣起居,不奏祥
瑞。御楼惟行肆赦仪,称贺并罢。”以太常寺言司马光薨故也。
四年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礼毕,诣景灵宫及寺观恭谢。
先时,三省言:“按天圣五年南郊故事,礼毕行劳酒之礼,如元会之仪。今
明堂礼毕,请太皇太后御会庆殿,皇帝於帘内行恭谢之礼,百僚称贺讫,宣群官
升殿赐酒。”太皇太后不许,诏曰:“皇帝临御,海内晏安,五经季秋,再讲宗
祀,以享天心。顾吾何功,获被斯福?今有司因天圣之故事,修会庆之盛礼,将
俾文武称庆於庭。吾自临决万机畏,岂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献之明?矧复皇帝
致贺於禁中,群臣奉表於闱左,礼文既具,夫又何求?前朝旧仪,吾不敢受。将
来明堂礼毕,更不受贺,百官并内东门拜表。”
六年,太常博士赵言:“本朝亲享之礼,自明道以来,即大庆殿以为明堂,
至於有司摄事之所,乃尚御於圜丘。窃见南郊斋宫有望祭殿,至就行礼。”从之。
徽宗崇宁四年,诏:“营建明堂,已度地鸠工,俟过来岁,取旨兴役。”明
年,以彗出西方,遂诏罢之。
政和三年八月,诏立明堂於大内之丙地,徙秘书省於宣德门之东,以其地为
之。
诏:“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见之文,得其制作之本。夏后氏世室,堂
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窗。考夏后氏
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则世室非庙。堂修二七,广四修一,则度
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广十七步之半。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
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每室四
户,户两夹窗。此夏后氏之制也。商人重屋,堂修七寻,崇三尺,四阿重屋。商
人名曰‘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寝也。度以八尺之寻,其堂修七寻。又曰
‘四阿重屋’者,阿,屋之曲也,重者屋之复也,则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复屋,
则知下方也。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三代之制不相袭,夏曰‘世室’,商曰
‘重屋’,周曰‘明堂’,则知皆堂也。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
凡室二筵者,九筵则东西长,七筵则南北狭,所以象天,则知上圜也。夏商周之
名虽不相袭,其制则一,唯步、寻、筵广狭不同而已。《考工记》所言三代之制,
亦各互见。朕取夏后氏益土室之度,兼商人四阿重屋之制,从周人度以九尺之筵,
上圆象天,下方象地,四户以合四序,八窗以应八节,五室以聚五行,十二堂以
听十二朔,九阶、四阿,每室四户,夹以八窗。兼三代之制,黜诸儒之臆说,享
帝、严父、听朔、布政於一堂之上,於古皆合,其制大备。宜令明堂使司遵图建
立。”於是内出明堂图式,於崇政殿宣示百官,命蔡京为明堂使,蔡攸讨论指画
制度,蔡、蔡、宋参详,梁师成为都监,童师敏为承受;以开封尹盛章弹
压兵匠,章罢,以王革代之,复以章为参详。八月甲寅,开局兴工,日役万人,
仍差天武、捧日兵士二千巡检。蔡京言:“三代之制,世室、重屋、明堂修广不
相袭。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寻,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广。
今若以二筵为太室,方一丈八尺,则室之中设版位,礼器已不可容,理当增广。
今从周之制,以九尺之筵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筵(四丈五尺),
共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广四筵
(三丈六尺),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无修广之数,今亦度以九尺之
筵。明堂、元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筵(四丈五尺),左右个各修广四
筵(三丈六尺),青阳、总章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左右个各修四筵(三丈
六尺),广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堂柱外
基各一筵(九尺)。堂总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广二十一筵(一十八丈
九尺)。”蔡攸言:“明堂五门,廊庑盖以素瓦,而门堂则以琉璃,其地则随所
向,而砌以五色之石,栏柱端以铜为辟邪之象,而饰以五方所向之色。八窗、
八柱则以青、黄、绿相间。堂室柱门栏柱,并以丹ぬ涂之。堂阶为三级,每级崇
三尺,共为一筵。改火珠为€龙之象。阶庭植松、梓、桧之木,宫门不设戟,而
殿隅并垂铃云。”诏以“元堂”犯圣祖之讳,取“平在朔易”之义,改为平朔,
门亦如之。仍改敷右门曰左敷佑,左承天门曰右敷佑,承天门曰平秩,更衣大次
曰斋明殿。其明堂、青阳、总章、元堂、太室五门,并御书榜之。
七年,明堂成,有司请颁常视朔听朝。诏:“明堂专以配帝严父,馀悉移於
大庆、文德殿。”群臣五表陈请,乃从之。
礼制局列上明堂七议:“一曰,古者朔必告庙,示不敢专。请视朝、听朔必
先奏告,以见继述之意。二曰,古者,天子负南乡,以朝诸侯,听朔则各随其
方。请自今御明堂正南乡之位,布政则随月而御堂,其闰月则居门焉。三曰,
《礼记·月令》,天子居青阳、总章,每月异礼。请稽《月令》十二堂之制,修
定时令,使有司奉而行之。四曰,《月令》以季秋之月,为来岁受朔之日。请以
每岁十月,於明堂受新历,退而颁之郡国。五曰,古者天子负,公侯伯子男,
蛮夷戎狄四塞之国,各以内外尊卑为位。请自今元正、冬至及朝会,并御明堂,
辽使依宾礼,蕃国各随其方,立於四门之外。六曰,古者以明堂为布政之宫。自
今若有御札手诏,并请先於明堂宣示,然後榜之庙堂,颁之天下。七曰,赦书德
音,旧制宣於文德殿。自今请非御楼肆赦,并请於明堂宣读。”九月,诏颁朔布
政自十月为始。其月,皇帝御明堂平朔左个,颁天运政治,及八年戊戌岁运历数
於天下。百官常服立明堂下,乘舆自内殿出,负坐於明堂,大晟乐作,百官朝
於堂下。大臣升阶进呈所颁布时令,左右丞一员跪请付外施行,宰相承制可之,
左右丞乃下授颁政官,颁政官受而读之,讫,出ト门奏礼毕,皇帝降御座,百官
乃退。自是以为常。
重和元年九月辛卯,大享明堂,并祀五帝。
初,礼部尚书许光凝等言:“《月令》‘季秋大享帝’,说者谓遍祭五帝也。
《曲礼》‘大享不问卜’,说者谓祭五帝於明堂,莫卜也。《周官》‘太宰祀
五帝,则掌百官誓戒’,说者谓祀五帝於四郊及明堂,而王安石以谓:‘五帝者,
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惟其为五精之君,故分位於五室;惟其为昊天之佐,故
与享於明堂。’自神宗下诏,惟以英宗配上帝,而悉去从祀群神。陛下肇新宏规,
季秋大享,位五帝於其室,既无以祢概配之嫌;止祀五帝,又无群神从祀之黩。
则神宗黜六天於前,陛下正五室於後,其揆一也。”从之,乃诏从祀五帝。
礼制局言:“祀天神於冬至,祀地示於夏至,乃有常日,无所事卜。季秋大
享帝,以先王配,则有常月而未有常日。《礼》不卜常祀,而卜其日,盖月有上
辛、次辛,谋及卜筮,所以极严恭之意也。请明堂以吉辛为正。”
诏:“每岁季秋大享,亲祠明堂,罢有司摄事。”又诏:“明堂近在宫城,
秋享实荐时事,行之久远,宜极简严。其每岁季秋亲祠,如孟月朝献礼,更不差
五使、仪仗等。”自是迄宣和末岁,行亲享之礼云。
高宗绍兴元年,上合祭天地於明堂,奉太祖、太宗配祀。礼毕,不受贺,文
武百官拜表称贺如仪。以嗣濮王仲为亚献,右监门卫大将军、信州防御使令话
为终献。
时礼部尚书秦桧等言:“伏睹建炎恭行郊祀之礼,其时仪文制度与夫衣服、
器皿之类,已不能如礼。明年渡江,国步愈艰。今岁复当郊祀,谨按冬祀大礼,
神位六百九十,行事官六百七十馀员,而卤簿、仪仗、舆辇、宫架、祭器、法服,
散失殆尽,及景灵宫、太庙行事与登门肆眚等礼,不可悉行。至於享,亲诣宗
庙行礼,又不及天地,惟宗祀明堂,似乎简易。苟朝廷深原礼意,采先儒之说,
汉武帝、孝章之制,而略其严父之文;志存享帝,而不拘於制度之末,独明堂之
礼,尚或可行。乞博采群议,令有司参考典礼以闻。”
礼部尚书胡直孺议曰:“谨按百王之礼,沿革不同,而祀天地於郊丘,祀上
帝於明堂,享祖宗於太庙,此三者万世不易之礼。惟仁宗皇时,大享明堂,
合祭天地,并侑祖宗,遍礼百神,圣训有‘礼缘人情’之语,而文彦博以仁祖为
能达礼之情,礼之变。由此观之,皇祀典本非为万世不易之礼也。国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