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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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诸儒定礼:圜丘改以冬至祀之,南郊则岁一祀,以正月上辛。为坛於国南(坛
广轮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面各一阶。为三,内去坛十五步,中、外相
去如内。四面各一门。又为大营於外之外,广轮二百七十步。营堑广一丈,
深八尺,四门。又为燎坛於中丙地,广轮二十七尺,高一尺八寸,四门各一阶)。
祀所感帝灵威仰,以高祖神武皇帝配。礼用四有邸,币如方色。其上帝、配帝
各も牲一,燎同圜丘。
後周宪章多依周制,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丘三成,成崇丈二尺,深
二丈,上径六丈,十有二陛,每等十有二级。圜径三百步,内半之,在国之
阳七里),以其先炎帝神农氏配,五帝、天文并从祀(日、月、内官、中官、外
官、众星)。又祀所感帝灵威仰於南郊(於国南五里为方坛,崇丈二尺,广四丈。
方百二十步,内半之),以始祖献侯莫那配。用牲各以方色。皇帝乘苍辂,
戴元冕,备大驾而行,从祭者皆苍服。
隋文帝受命再岁冬至日,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制坛於国南太阳门外道东二里。
丘四成,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
五丈),太祖武元皇帝配(并丘上),五方上帝、天文并从祀(日、月、五星、
内官四十二座,次官百三十二座,外官百二十一座,众星三百六十座。五帝、日、
月、在丘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河汉、内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
官在丘第四等,外官在内内,众星在内外)。上帝、配帝苍犊各一,五帝、
日、月方色犊各一,五星在下羊豕各九。孟春上辛,祠感帝赤怒於南郊(为坛
於国南太阳门外道西一里,去宫十里,高七尺,广四丈),以太祖武元帝配。其
礼,四有邸,牲用も犊二。
炀帝大业元年孟春,祀感生帝,改以高祖文帝配,馀并仍旧。十年冬至,祀
圜丘,帝不斋於次。诘朝,备法驾至,便行礼。是日,大风,帝独献上帝,三公
分献五帝,礼毕,御马疾驱而归。
致堂胡氏曰:“郊之为礼,天子所以对越上帝也。上帝虽无情,而感应之理
如响之从声也。若其保佑景命,则将事之时,风雨不作,宇宙澄霁,嘉祥叶气,
若顾若答,否则反是。考之方册,自古郊祀而有变异,不得成礼者,惟慕容超与
杨广耳。二人旋踵而亡,且受诛戮。然则郊祀而有变异,乃国家灭亡之大徵,
《中庸》所谓‘必有妖孽’者,可不深加警戒而重有修省乎(南燕主超祀南郊,
有兽如鼠而赤,大如马,来至坛侧。须臾,大风画晦。超惧,大赦)!”
北齐大圜丘歌辞 夕牲,群臣入门,奏《肆夏乐》辞一首。迎神,奏《高
明乐》词一首。牲出入,奏《昭夏》辞一首。荐毛血,奏《昭夏》辞一首。进熟,
皇帝入门,奏《皇夏辞》一首。皇帝升丘,奏《皇夏辞》一首。皇帝初献,奏
《高明乐》辞一首。皇帝奠爵讫,奏《高明乐》、《覆焘之舞》辞一首。皇帝献
太祖飨神座,奏《武德之乐》、《昭烈之舞》辞一首。皇帝饮福酒,奏《皇夏之
乐》辞一首。送神,降丘南陛,奏《高明乐》辞一首。柴坛既燎,奏《昭夏乐》
辞一首。皇帝还便殿,奏《皇夏》辞一首。五郊《迎气乐》辞一首。
周圜丘歌辞 降神,奏《昭夏》一首。皇帝将入门,奏《皇夏》一首。俎人,
奏《昭夏》一首。皇帝升坛,奏《皇夏》一首。皇帝初献,作《€门之舞》一首。
皇帝初献配帝,作《€门之舞》一首。皇帝初献及献配帝毕,奏登歌一首。皇帝
饮福酒,奏《皇夏》一首。严奠,奏《雍乐》一首。帝就望燎位,奏《皇夏》一
首。帝就便坐,奏《皇夏》一首。
隋圜丘歌乐辞 降神,奏《昭夏》辞一首。皇帝升坛,奏《皇夏》辞一首,
登歌辞一首。皇帝初献,奏《诚夏》辞一首。皇帝既献,奏文舞辞一首。皇帝饮
福酒,奏《需夏》辞一首,武舞辞一首。送神,奏《昭夏》辞一首。皇帝就燎,
还大次,并奏《皇夏》辞同上。
唐高祖武德初,定令每岁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景帝配,五方上帝、
天文并从祀(坛於京城明德门外道东二里。四成,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广二十
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五方上帝、日、月、内官、中官、
外官、众星皆从祀。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坛第二等;内官、五星以下五十
五座,在第三等;二十八宿以下百三十五座,在第四等;外官百一十二座,在外
之内;众星三百六十座,在外之外)。上帝及配帝用苍犊各一,五方帝及日、
月用方色犊各一,内官以下加羊豕凡九。孟春辛日祈,祭感帝於南郊,以元帝
配(牲用苍犊二)。
高宗显庆二年,诏:“南郊祈、孟春雩、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罢感
帝祠。”
太尉长孙无忌议曰:“据《祠令》及《新礼》,并用郑元六天之义,圜丘祀
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堂祭太微、五天帝。臣等谨按:郑元此义唯据
《纬书》,所说六天,皆谓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属穹苍。故注《月令》及《周官》,
皆谓圜丘所祭昊天上帝为北辰星曜魄宝。又说《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及
明堂严父配天,皆为太微五帝。考其所说,舛谬特深。按《易》云:‘日月丽乎
天,百草本丽乎地。’又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足明辰象非天,草木
非地。《毛诗传》云:‘元气昊天,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天以苍
昊为体,不入星辰之例。且天地各一,是曰‘两仪’。天尚无二,焉得有六?是
以王肃群儒咸此义。又检太史《圜丘图》,昊天上帝座外,别有北辰座,与郑
义不同。得太史令李淳风等状称:昊天上帝图位自在坛上,北辰自在第二等,与
北斗并列,为星官内座之首,不同郑元据《纬书》之说。此乃羲和所掌,观象制
图,推步有徵,相沿不谬。又按《史记·天官书》等,太微宫有五帝者,自是五
精之神,五星所奉,以其是人主之象,故况之曰‘帝’,如房、心为天王之象,
岂是天乎?《周礼》云:‘兆五帝於四郊。’又云:‘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
唯称五帝,皆不言天,此自太微之神,本非穹昊之祭。又《孝经》云‘郊祀后稷’,
别无圜丘之文。王肃等皆以为郊即圜丘,圜丘即郊,犹‘王城’、‘京师’,异
名同实,符合经典,其义甚明。而今从郑说,分为两祭,圜丘之外,别有南郊,
违弃正经,理深未允。且检吏部式,惟有南郊陪位,更不别载圜丘。式文既遵王
肃,祠令仍行郑义,令、式相乖,理宜改革。”从之。
乾封初,诏依旧祀感帝。以有司议,又下诏依郑元义祭五天帝。司礼少常伯
郝处俊等奏:“《显庆新礼》,废感帝祀为祈,祀昊天以高祖配。旧礼,感帝
以世祖元皇帝配。今既依旧复祈为感帝,以高祖配者。高祖依新礼且配圜丘昊
天上帝,更配感帝,便恐有乖周人喾而郊稷之义。今若、郊一祖同配,恐无
所据。”从之。又诏圜丘以高祖、太宗并配(先是,太宗只配明堂)。
武太后临朝,垂拱元年,诏有司议圜丘、方丘及南郊、明堂严配之礼,以高
祖、太宗、高宗三帝并配。
成均助教孔元义议曰:“《孝经》‘严父莫大於配天’,明配尊大之天,昊
天是也。物之大者,莫大於天,推父比天,与之相配,行孝之大,莫过於此,以
明尊严之极也。请奉太宗、高宗配昊天上帝於圜丘,义符《孝经》、《周易》之
文。神尧肇开王业,应天顺人,请配感帝於南郊,义符《大》之文。又《孝经》
云:‘宗祀文王於明堂。’文王但祖,而言宗者,亦是通武王之义。请奉太宗、
高宗配祭於明堂,义符《周易》及《祭法》之文。”太子右谕德沈伯仪曰:“郑
元注《祭法》:、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谓祭昊天於圜丘,祭上帝於
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伏寻严配之文,於此最为详备。得礼之
序,莫尚於周,喾郊稷,不闻於二主;明堂宗祀,始兼於两配。以文王、武王
父子殊别,文王为父,上主五帝;武王对父,下配五神。《孝经》云:‘严父莫
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言武王
以配天,则武王虽在明堂,礼未齐於配祭,既称宗祀,义独主於尊严。虽同两祭,
终为一主。故《孝经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为五帝宗’也。必若一神两祭便,
则五祭十祠,祭献频繁,礼亏於数。此则神无二主之道,礼崇一配之义。窃寻贞
观、永徽共遵专配,显庆之後,始创兼尊。必以顺古而行,实谓从周为美。高祖
请配圜丘、方泽,太宗请配南郊、北郊。高宗制礼作乐,告禅升中,率土共休,
普天同赖。窃惟莫大之孝,理当总配五天。”凤阁舍人元万顷等议:“谨按见行
礼,昊天上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太宗兼配。今议者引《祭法》、《周易》、
《孝经》之文,虽近稽古之词,殊失因心之旨。《诗》云:‘昊天有成命,二后
受之。’《易》曰:‘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敬寻厥旨,本合斯义。今若远
摭遗文,近乖成典,慎终追远,良谓非宜。严父配天,宁当若是?伏据见行礼,
高祖、太宗今既先配五祠,理当依旧无改。请奉高宗历配五祠。”制从万顷议。
自是郊丘诸祀皆以三祖配。
按:并配之制始於唐。自郑康成有六天之说,魏、晋以来,多遵用之。以为
曜魄宝亦天也,感生帝亦天也,均之为天,则配天之祖,其尊一也。至唐人始以
曜魄宝、五帝皆星象之属,当从祀南郊,而不当以事天之理事之,善矣。然感帝
之祠,既罢旋复,虽复其祠,而以为有天、帝之分、尊卑之别(永昌元年敕:
“天无二称,帝是通名。承前诸儒,互生同异,乃以五方之帝亦谓之天。假有经、
传互文,终是名实未当,称号不别,尊卑相浑。自今郊祀之礼,唯昊天上帝称天,
自馀五帝皆称帝。”),遂於郊与明堂所配之祖,不无厚薄之疑,乃至每祭并配,
而後得为严父之礼。然则周公亦岂厚於后稷而薄於文王乎?则曷若一遵初议,若
郊、若明堂皆专祀昊天,各以一祖配之;而感帝之属,则从祀於天,於礼意人情
为两得乎?
周武氏天册万岁元年,亲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中宗景龙三年,亲祀南郊,以皇后为亚献,仍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执笾
豆,以韦巨源为终献。
时国子祭酒祝钦明、司业郭山恽等建言:“古者,大祭祀,后献以瑶爵。
皇后当助祭天地。”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之,以为:“郑元注《周礼·内司
服》,唯有助祭先王先公,无助祭天地之文。钦明引《九嫔职》,大祭祀后献,
则赞瑶爵。据天地大神,至尊不,天地尚质,亦无瑶爵,明此乃宗庙大祭祀之
文。皇后不当助祭。”南郊国子司业褚无量等议,以为祭天惟以始祖为主,不配
以祖妣,故皇后不应预祭。韦巨源定仪注,请依钦明议。上从之。
其年十一月十三日乙丑冬至,阴阳人卢雅、侯艺等请奏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
以为吉会。右台侍御史唐绍奏曰:“礼所以冬至祀圜丘於南郊,夏至祭方泽於北
郊者,以其日行缠次,极於南北之际也。日北极当晷度循半,日南极当晷度环周。
是日一阳爻生,为天地交际之始。故《易》曰:‘《复》,见天地之心乎!’即
冬至卦象也。一岁之内,吉莫大焉。甲子但为六甲之始,一年之内,隔月常遇,
既非大会,晷运未周,唯总六甲之辰,助四时而成岁。今欲避环周以取甲子,是
背大吉而就小吉也。”太史令傅孝宗奏曰:“准《漏刻经》,南陆北陆并曰校一
分,若用十二日甲子,即欠一分,未南极,即不得为至。”上曰:“俗谚云:
‘冬至长於岁’,亦不可改。”竟依绍议,以十三日乙丑祀圜丘。
元宗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表请郊祀,曰:“臣伏以天者,百神之君,
而王者之所由受命也。自古继统之君,必有郊配之义,盖以敬天之命,以报所受。
故於郊义,则不以德泽未洽,年不登,凡事之故而阙其礼。《孝经》云:‘周
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成王幼冲,周公居摄,犹用其礼,明不暂废。汉丞相匡衡
亦云:‘帝王之事,莫重乎郊祀。’董仲舒又云:‘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序,
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