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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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同称王。《周官》祀五帝之礼,有与天同,以极其隆;有与天异,以致其辨。
故皆祀,皆服大裘,此其所同也;祀帝於圜丘,兆五帝於四郊,此其所异也。
郑氏之徒谓四圭之玉、黄锺大吕之乐,夏至以祀感帝於南郊;苍璧之玉、六变之
乐,冬日至礼天皇大帝在北极者於圜丘。天皇大帝,耀魄宝也;五帝,太微之帝
也(《晋书·天文志》:中宫钩陈口中一星日天皇大帝,其神耀魄宝。《史记·
天官书》:太微三光之庭,其内五星、五帝座)。分郊与丘以异其祀,别四帝与
感帝以异其礼,王肃尝考之矣。然肃合郊、丘而一之则是,以五帝为人帝则非。
夫有天地则有五方,有五方则有五帝。《月令》之五人帝,伏牺、神农、黄帝、
少昊、颛顼而已(春大,夏炎帝,中央黄帝,秋少,冬颛顼。魏相曰:“太
乘震,执规,司春;炎帝乘离,执衡,司夏;少乘兑,执矩,司秋;颛顼乘
坎,执权,司冬;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素问》谓春阳气柔而中矩;
秋阴升,阳气降,有高下而中衡;冬阳气居下而中权。”然则魏相言五帝之所司,
则是言五帝之所执,以夏为衡,以秋为矩,则误矣)。果以是为五帝,则前此其
无司四时者乎?古者,祀五帝必配以五人帝,从以五人臣。《月令》之五人臣:
春句芒,夏祝融,中央后土,秋蓐收,冬元冥(《春秋传》曰:“少氏有四叔:
曰重,曰该、曰,曰熙。重为句芒,该为蓐收,及熙为元冥。颛顼氏有子曰
黎,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然即太、少,以春秋之气言之
也;炎帝,以火土之性色言之也。万物之象句芒於春,而其气祝融於夏,其荣也
以秋而蓐,其发也以秋而收;色以冬而元,体以冬而冥,后土居中央以君之。此
五人帝、五人臣命名之不同也)。春、夏、秋、中央之臣皆一人耳,而冬有与
熙者,盖冬於方为朔,於卦为艮,於肾有左、右,於器有权、衡,於物有龟、蛇,
於色有青、黑,则官有、熙,宜矣。司马迁不纪少,以黄帝、颛顼、高辛、
唐、虞为五帝;孔安国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为五帝,其说与四时五行之
理不合,当以《月令》为正。”
程子曰:“六天之说,起於谶书,郑元之徒从而广之,甚可笑也。帝者,气
之主也,东则谓之青帝,南则谓之赤帝,西则谓之白帝,北则谓之黑帝,中则谓
之黄帝。岂有上帝而别有五帝之理?此因《周礼》言‘祀昊天上帝’,而後又言
‘祀五帝亦如之’,故诸儒附此说。”又曰:“六天之说,正如今人说六子,乾
坤之外,甚底是六子?譬如人之四肢,只是一体耳,学者大惑也。”
《朱子语录》曰:“问:‘而今郊祀也都祀许多帝。’曰:‘《周礼》说上
帝,是总说帝;说五帝,是五方帝;说昊天上帝,只是说天。郑氏以昊天上帝为
北极,看得不是恁地。北极星只是言天之象,且如太微是帝之庭,紫微是帝之居。
紫微便有太子、后妃许多星,帝庭便有宰相、执法许多星。又有天市,亦有帝座
处便有权、衡称斗星。’又问:‘今郊祀也祀泰一。’曰:‘而今都重了。汉时
泰一便是帝,而今添了帝多,都成十帝。如一国三公尚不可,况天而有十帝?’”
杨氏曰:“愚按程、朱二先生之言,则天帝一也。以一字言,则祀天、飨帝
之类;以二字言,则格於皇天、殷荐上帝之类;以四字言,则惟皇上帝、昊天上
帝、皇天上帝之类;以气之所主言,则随时随方而立名,如青帝、赤帝、黄帝、
白帝、黑帝之类。其实则一天也。是以前乎郑康成,如郑众、如孔安国注《书》,
并无六天之说;郑康成後出,乃分为六天,又皆以星象名之,谓昊天上帝者北辰
也,谓五帝者太微宫五帝座星也。夫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草木非地,则星象非
天,天固不可以象求也。以象求天,是何异於知人之有形色、貌象,而不知其有
心君之尊也?况又附以纬书,如北辰曰耀魄宝之类,缪妄不经,莫此为甚!且郑
於此章注云:‘皇天上帝亦名昊天上帝’。既已知其为一矣,及考《月令》季夏、
季冬两处有皇天上帝之文,郑氏又析而为二,以皇天为北辰耀魄宝,以上帝为太
微五帝,随意曲说,前後乖违,以此释经,有同儿戏,是以王肃群儒引经传以排
之。至晋泰始初,始合六天为一,而并圜丘於郊,似矣,然又谓五帝非天,而用
《家语》之文,谓太、炎帝、黄帝、五人帝之属为五帝,则非也。夫有天地则
有五行、四时有五行四时则有五帝,帝者,气之主也。《易》所谓‘帝出乎震’
之类是也。果以五人帝为五帝,则五人帝之前,其无司四时者乎?郑则失矣,而
王亦未为得也,夫祀天、祀五帝,皆圣人制礼之条目,非如郑氏分天以为六也。
天犹性也,帝犹心也,五帝犹仁、义、礼、智、信之心,随感而应者也。是故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祀天专言天者,尊天之辞也;有故而祭则曰
‘旅’,所以听命於帝,以主宰言之也。‘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
帝亦如之。’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时者也;祀五帝於四郊
亦如之,所以致四时生物之功也。圣人制礼之条目,各有深意,其实则一天也。”
右诸儒言祀天、祀帝之名称。
《曲礼》:“天子祭天地。”疏曰:“天子祭天,其天有六。祭之,一岁有
九:昊天上帝,冬至祭之,一也;苍帝灵威仰,立春之日,祭之於东郊,二也;
赤帝赤怒,立夏之日,祭之於南郊,三也;黄帝含枢纽,季夏六月土王之日,
亦祭之南郊,四也;白帝白招拒,立秋之日,祭之於西郊,五也;黑帝汁光纪,
立冬之日,祭之於北郊,六也;王者各禀五帝之精气而王天下,於夏正之月,祭
於南郊,七也;四月,龙星见而雩,总祭五帝於南郊,八也;季秋大飨五帝於明
堂,九也。”
孙宣公曰:“岁九祭皆主於天,至日圜丘,正月祈,五时迎气,孟夏雩,
季秋飨。惟至日其礼最大,故称曰‘昊天上帝。’”
程子曰:“古者,一年之祭天甚多,春则因民播种而祈,夏则恐旱
而大雩,以至秋则明堂,冬则圜丘,皆人君为民之心也。凡人子不可一日不见父
母,人君不可一岁不祭天,岂有三年一亲郊之理!”
朱子曰:“凡说上帝者,总昊天上帝与五帝言之,皆称上帝也。如周礼岁有
九祭,其四为祭天,其一为祭五帝,其礼若不同矣;《易》则但说享上帝,未尝
分别,如曰‘圣人亨以享上帝’、‘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以此观之,凡说
上帝者,是总说帝也。”
杨氏曰:“愚按:注疏言周礼一岁九祭天,孙亦言岁有九祭,但注疏正月
郊谓祭感生帝,孙正月郊谓祈,二说不同。何也?注疏言祭感生帝,出於纬
书;孙言正月祈,经有明证。学者以圣经为信,可也。又注疏言季秋明堂及
孟夏大雩为合祭五帝,以经考之,《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
明堂,以配上帝。’上帝即天也,未闻有合祭五帝之说也。故程子以秋明堂、冬
圜丘、春祈、夏大雩,四者皆祭天,斯言不可易矣。注疏以正月郊为祭感生帝,
以季秋明堂、孟夏大雩为合祭五帝,九祭之中己失其三矣,惟冬至圜丘祭昊天上
帝,立春祭苍帝,立夏祭赤帝,季夏祭黄帝,立秋祭白帝,立冬祭黑帝,六者庶
几得之。而耀魄宝、灵威仰等名,又汨之以谶纬之说,则六者又胥失之矣。”详
见《九祭本篇》。
右诸儒言古天子一岁祭天之数。
《记》:“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主日者,以其光明,天之神莫
著焉)。”
晋大兴中,太常贺循言:“郊坛之上,尊卑杂位,千五百神,去圣久远,先
代损益不同,皆无显据,疑非古圣扫地之意。”
朱子曰:“古时天地定是不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无同合一时祭享之礼。
当时礼数也简,仪从也省,必是天子躬亲行事,岂有祭天便将许多百神一齐排作
一堆都祭?只看郊台阶级,两边是踏道,中自上排下都是神位,更不通看。”
杨氏曰:“愚按:礼家或谓郊祀上帝则百神从祀,然乎?曰:郊之祭也,大
报天而主日,配以月,传记屡言之。窃意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日月之明,即
天之明也。故祭天而主日,配以月,非必百神悉从祀也。《月令》:‘仲夏大雩
帝,大雩之後,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季秋大飨帝,大飨之後,乃使有司尝群
神,告备於天子。’先後轻重,固有节文矣。以此类推之,祀天之後乃祭百神,
盖可知也。莫尊於天,莫重於郊祀,精一以享,惟恐诚意之不至,岂容混以百神
之祀乎?舜之嗣位也,肆类于上帝,而後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非类
于上帝之时合祀六宗、百神也。告祭之礼简矣,犹有先後之序,况郊祀大礼乎?
《大司乐》言‘乐六变则天神皆降’者,至和感召,融液贯通,上帝降鉴,而百
神皆降,犹銮舆顺动而千官景从者,理也。祀则专主乎昊天上帝,不容混也。
按《三正记》曰:‘郊後必有望。’又《凡以神仕者》:‘以冬日至祭天神人鬼。’
注云:‘致人鬼於祖庙。’盖用祭天之明日,恐百神亦然也。後之言礼也,失於
讲明。後汉建武元年,采用前汉元始中合祭天地、六宗,群神从祀。二年正月,
制郊兆於雒阳城南七里泰坛之上,至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不亦亵乎?晋贺循己疑
其非古人扫地而祭之意,此固君子之所不取也。”
右诸儒言郊祭群神从祀之是非。
《周礼·夏官·节服氏》:“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裘冕
者,亦从尸服也。裘,大裘也。从车,从尸送逆之往来。疏曰:“尸服与王同,
大裘;节服氏亦大裘,故二人皆裘冕执戈送逆尸。云‘从车’者,送逆皆从尸车
後。”)。”
横渠张氏曰:“《节服氏》言郊祀送逆尸,从车,则祀天有尸也。天地、山
川之类,非人鬼者,恐皆难有尸。《节服氏》言郊祀有尸,不害后稷配天而有尸
也。”
杨氏曰:“愚按:宗庙祭享有尸、有主者,圣人原始反终,而知死生之说,
故设主、立尸为之庙貌,所以萃聚祖考之精神,而致其来格也。若天地、山川之
类,形气常运而不息。有形气则有神灵,祭祀感通,其应如响,又焉用立尸为哉?
《周官·太宰》:‘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谓玉、币所以礼神,王亲
自执玉、币奠於神座,又亲酌以献神,如是而已。《曲礼》疏有说祀天无尸,古
人盖知祀天之不必有尸矣。经传所述宗庙有尸者多矣,未有言祭天之尸者,惟
《尚书大传》有‘帝入唐郊,丹朱为尸’之说,《左氏传》述晋祀夏郊之事,始
末为详,初无董伯为尸之说,而《国语》乃言之,其言不经,难以据信。张子曰:
‘天地山川之类,非人鬼者,皆难有尸。《节服氏》送逆尸从车,不害后稷配天
而有尸也。’斯言也,非通於幽明之故者,其孰能知之?”
右诸儒言郊祀之尸。
《通典》:周制,冬日至祀天於地上之圜丘,(《尔雅》云:非人为谓之丘。)
大宗伯以祀祀昊天上帝(郑云:“冬至祭天,圜丘所祀天皇大帝。”),礼神
之玉以苍璧,其牲及币各随玉色(苍璧礼天,其尺寸文阙;放其器之色,象天色
也),牲用一犊,币用缯长丈八尺,王服大裘,其冕无旒(郑司农云:“大裘,
黑羔裘。既无采章,则冕亦无旒也。”),尸服亦然(以天体质,故王大裘以象
之。既尸为神象,宜与王同服也。《周礼》:郊祀,二人裘冕送逆尸。又《士师
职》:祀五帝则沃尸)。乘玉路,樊缨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ヵ以祀,樽及
荐菹醢器并以瓦,爵以匏片为之,以秸及蒲,但翦头不纳,为藉神席(所谓蒲
越秸,秸藉天神,蒲越藉配帝),配以帝喾(郑元以为大於郊,喾尊於稷,
故注《大宗伯》,言圜丘以喾配之)。其乐,《大司乐》云:“凡乐,圜锺为宫,
黄锺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和之琴瑟、《€门
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圜
锺,夹锺也。夹锺主於房、心之气,房、心为大辰,天帝之明堂。黄锺生於虚、
危之气,虚危为宗庙,以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