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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文献通考1-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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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
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於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
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百亿,以为大役。陈、蔡之,土下田
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令淮北屯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
常有四万人且佃且守,水丰,常收三倍於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
资。六七年,可积三千万斛於淮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之食也。以此乘吴,无
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皆如艾计,遂北临淮水,自锺离而南,横石以西,尽
氵比(旁脂反)水四百馀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广淮阳、
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理诸陂於颍南北,穿渠三百馀里,溉田二
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每东南有事,大军兴众,舟而下,达於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晋羊祜为征南大将军,镇襄阳。吴石城守去襄阳七百馀里,每为边害,祜患
之,竟以诡计令吴罢守。於是戍逻减半,分以垦田八百馀顷,大获其利。祜之始
至也,军无百日之粮,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积。
    太康元年平吴之後,当阳侯杜元凯在荆州(今襄阳郡)修召信臣遗迹(召信
臣所作钳卢陂、六门堰,并今南阳郡穰县界,时为荆州所统),激用氵蚩(音蚩)、
氵育(音育)诸水,以浸原田万馀顷,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众庶赖
之,号曰“杜父”。旧水道唯沔汉达江陵千数百里,北无通路。又巴邱湖,沅湘
之会,表里山川,实为险固,荆蛮之所恃也。预乃开杨口,起夏水,达巴陵千馀
里(夏水、杨口在今江陵郡江陵县界,巴陵即今郡),内泻长江之险,外通零桂
之漕(零陵、桂阳并郡),南土歌之曰:“後世无叛由杜翁,孰识知名与勇功!”
    东晋元帝督课农功,二千石长吏以入多少为殿最,其宿卫要任,皆令赴农,
使军各自佃,即以名廪。大兴中,三吴大饥,後军将军应詹上表曰:“魏武帝用
枣、韩浩之议,广建屯田,又於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
劳,大功克举。者流人奔东吴东吴,东吴今俭,皆已还返。江西良田旷废未久,
火耕水耨,为功差易。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
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庾盈亿,可计日而待之。”
    穆帝平初,荀羡为北部都尉,镇下邳(今临淮郡县)屯田於东阳之石鳖
(亦在今之临淮郡界),公私利之。
    齐高帝敕桓崇祖修理芍陂田,曰:“卿但努力营田,自然平殄虏寇。昔魏置
典农,而中都足食;晋开汝、颍,而河、汴委储。卿宜勉之。”
    後魏文帝大统十一年,大旱。十二年,秘书丞李彪上表:“请别立农官,取
州郡户十分之一为屯田人,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令
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行此二事,数年之中
积而人足矣。”帝览而善之,寻施行焉。自此公私丰赡,虽有水旱不为害。
    北齐废帝乾明中,尚书左丞苏珍芝又议修石鳖等屯,岁收数十万石。自是淮
南军防粮足。
    孝昭帝皇建中,平州刺史嵇晔建议开幽州督亢旧陂(今范阳郡范阳县界),
长城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北境得以周赡。又於河内置怀义等屯,以给
河南之费,自是稍止转输之劳。
    武成帝河清三年,诏沿边城守堪耕食者营屯田,置都子使以统之,一子使当
田五十顷,岁终课其所入,以论褒贬。
    隋文帝开皇三年,突厥犯塞,吐谷浑寇边,转输劳敝,乃令朔方总管赵仲卿
於长城以北大兴屯田。
    唐开军府以捍要冲,因隙地置营田,天下屯总九百九十二。司农寺因屯三顷,
州、镇诸军每屯五十顷,水陆腴瘠、播植地宜与其功庸烦省、收率之多少,皆决
於尚书省。苑内屯以善农者为屯官、屯副,御史巡行莅输。上地五十亩,瘠地二
十亩,稻田八十亩,则给牛一。诸屯以地良薄与岁之丰凶为三等,具民田岁获多
少,取中熟为率。有警,则以兵若夫千人助收。隶司农者,岁三月,卿、少卿循
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进之。岁以仲春籍来岁顷亩、州府军镇之远近,上
兵部,度便宜遣之。
    开元二十五年,诏:“屯官叙功,以岁丰凶为上下。镇戍地可耕者,人给十
亩以供粮。方春,令屯官巡行,谪作不时者。”天下屯田,收百九十馀万斛。
初,度支岁市粮於北都,以赡武振、天德、灵武、盐、夏之军,费钱五六十万缗,
溯河舟溺甚众。
    建中初,宰相杨炎请置屯田於丰州,发关辅民凿陵阳渠以增溉。京兆尹严郢
尝从事朔方,知其利害,以为不便,疏奏不报。郢乃奏:“五城旧屯,其数至广,
以开渠之粮贷诸城官田,约以冬输;又以开渠功直布帛先给田者,据估转。如
此,则关辅免调发,五城田辟,比之浚渠利十倍也。”时杨炎方用事,郢议不用,
而陵阳渠亦不成,然振武、天德良田广袤千里。
    元和中,振武军饥,宰相李绛请开营田,可省度支漕运,及绝和籴欺隐。宪
宗称善,乃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起代北,垦田三百顷,
出赃罪吏九百馀人,给以耒耜、耕牛,假粮种,使偿所负粟。一岁二熟,因募人
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就高为堡,东起振武,西逾€州,极於中
受降城,凡六百馀里,列栅二十,垦田三千八百馀顷,岁收粟二十万石,省度支
钱二千馀万缗。重华入朝,奏请益开田五千顷,法用人七千,可以尽给五城。会
李绛已罢,後宰相持其议而止。宪宗末,天下营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
易上地,民苦之。穆宗即位,诏还所易地,而耕以官兵。耕官地者,给三之一
以终身。灵武、宁土广肥而民不知耕,太和末,王起奏立营田。後党项大扰河
西,宁节度使毕П亦募士开营田,岁收三十万斛,省度支钱数百万缗。
    开元令:“诸屯田应用牛之处,山原、川泽,土有硬软,至於耕垦,用力不
同,土软处每一顷五十亩配牛一头,强硬处一顷二十亩配牛一头。即当屯之内,
有软有硬,亦依此法。其稻田每八十亩配牛一头。诸营田若五十顷外更有地剩配
丁牛者,所以收斛斗皆准顷亩折除。其大麦、荞麦、乾萝卜等,准粟计折斛斗,
以定等级。”天宝八载,天下屯收百九十一万三千六百六十石,关内五十六万三
千八百一十石,河北四十万三千二百八十石,河东二十四万五千八百石,河西二
十六万八十八石,陇右四十四万九百二石。
    上元中,於楚州古射阳湖置洪泽屯,寿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获其利。
    宋太祖皇帝端拱二年,以左谏议大夫陈恕为河北东路招置营田使、魏羽为副
使,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西路招置营田使、索湘为副使,欲大兴营田也。
    先是,自雄州东际於海,多积水,戎人患之,未尝敢由此路入寇。顺安军西
至北平二百里,地平广无隔阂,每岁胡骑多由此而入。议者以为宜度地形高下,
因水陆之便,建阡陌,浚沟洫,益树五稼,可以实边廪而限戎马。雍熙後数用兵,
岐沟、君子馆败衄之後,河朔之民,农桑失业,多闲田,且戍兵增倍,故遣恕等
经营之。恕密奏:“戍卒皆惰游,仰食县官,一旦使冬被甲兵,春执耒耜,恐变
生不测。”乃诏止令葺营堡,营田之议遂寝。
    淳化四年,知雄州何承矩请於顺安寨西引易河筑堤为屯田。既而河朔频年霖
澍水潦,河流湍溢,坏城垒民舍,复请因积潦处畜积为陂塘,大作稻田以足食。
    沧州临津令黄懋上书,请於河北诸州作水利田。懋自言闽人,闽地种水田,
缘山导泉,倍费功力;今河北州军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
公私必获大利。乃诏承矩往河北诸州水所积处大垦田,以承矩为制置河北沿边屯
田使,懋充判官,发诸州镇兵万八千人给其役。凡雄莫霸州、平戎破虏顺安军兴
堰六百里,置斗门,引淀水灌溉。初年种稻,值霜早不成,次年方熟。初,承矩
建议,沮之者颇众,又武臣习攻战,亦耻於营葺,种稻又不成,群议益甚,几罢
役。至是,议者乃息,莞蒲、蜃蛤之饶,民赖其利。
    按:古者,兵与农共此民也,故无事则驱之为农而力稼穑,有事则调之为兵
而任征战,虽唐府兵之法犹然。至於屯田,则驱游民辟旷土,且耕且戍,以省馈
饷,尤为良法。自府兵之法既壤,然後兵农判而为二,不特农疲於养兵,而兵且
耻於为农。观陈恕所奏及沮何承矩屯田之议者可见,然则国力如之何而不敝於饷
军也哉!
    真宗咸平五年,殿直牛睿请增广方田,疏治沟塍,为胡马之阂。诏边臣经度
之。顺安军、威虏军、保州、定州皆有屯田。
    大中祥符九年,改定州、保州、顺安军营田务为屯田务。凡九州军皆遣官监
务,置吏属,召募役兵,自京师传送,鬻秸以补牛阙。
    陕西转运使刘综上言:“宜於古原州建镇戎军,以备贼迁,请於军城四面置屯
田务,开田五百顷,置下军二千人、牛八百头以耕种之。又置堡寨,使其分居,
无寇则耕,寇来则战。”从之。既而原、渭亦开方田,戎人内属者皆依之得以安
居。
    太宗时,度支判官陈尧叟等上言:“自唐季以来,农政多废,民率弃本,不
务力田,是以家鲜馀粮,地有遗利。臣等每於农亩之业,精求利害之理,必在乎
修垦田之利,建用水之法。讨论典籍,备穷本末。自汉、魏、晋、唐以来,於陈、
许、邓、颍、蔡、宿、亳至於寿春,用水利垦田,陈迹具在。望选稽古通明之士,
分为诸州长吏,兼管农事,大开公田,以通水利,发江淮下军散卒,及募民以充
役,每一夫给牛一头,治田五十亩。虽古制一夫百亩,今且垦其半,俟久而古制
可复也。亩约收三斛,岁可得十五万斛,凡七州之置二十屯,可得三百万斛,
因而益之,不知其极矣。行之二三年,必可至仓廪充实,省江、淮漕运。其民田
之未辟者,官为种植,公田之未垦者,募民垦之,岁登所取,并如民主客之例,
此又敦本劝农之至道也。傅子曰:‘陆田命悬於天,人力虽修,苟水旱不时,则
一年之功弃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苟修,则地利可尽也。’且虫灾之害又少
於陆,水田既修,其利兼倍,与陆田不侔矣。”上览奏嘉之,即遣大理寺丞皇甫
选、光禄寺丞何亮乘传往诸州案视经度。事卒不行。
    襄州襄阳县有屯田三百馀顷,知州耿望请置营田务,是岁,种稻三百馀顷。
五年,以其烦扰,罢之。
    唐州赭阳陂亦有营田务,岁种七十馀顷。後以其所收薄,且扰人,罢之,赋
贫民。
    天禧末,诸州屯田总四千二百馀顷,而河北屯田岁收二万九千四百馀石,而
保州最多,逾其半焉。江淮、两浙承魏制,皆有屯田,克复後,多赋与民输租,
第存其名。在河北者,虽有其实,而岁入无几,利在畜水,以限戎马而已。
    治平三年,河北屯田有田三百六十七顷,得三万五千四百六十八石。
    屯田因兵屯得名,则固以兵耕;营田募民耕之,而分里筑室,以居其人,略
如晁错田塞之制,故以营名,其实用民而非兵也。国初,惟河北屯田有兵,若江、
浙名屯田者,皆因五代旧名,非实有屯也。祥符九年,李允则奏改保州、定州
营田务为屯田务,则募兵以供其役。熙宁取屯田务罢之,则又收务兵各隶其州,
以为厢军,则屯、营固异制矣。然咸平中,营田襄州,既而又取邻州兵用之,则
非单出民力。熙、丰,屯营多在边州,土著人少,则不复更限兵民,但及给用
即取之,於是屯田、营田实同名异,而官庄之名最後乃出,亦往往杂用兵民也。
其又有牧地者,本收地以给牧养,後亦稍取可耕者以为之田,而边地荒弃者,
又立顷亩,招弓箭手田;其不属弓箭手而募中土人往耕者,壤地租给大抵参错,
名虽殊而制相入也。
    神宗熙宁元年,诏以坊监牧马馀地立田官,令专稼政,以资牧养之用。按原
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七监地,馀良田万七千顷,可赋民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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