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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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罢县丞。十八年,置海陵丞一员。嘉定後,小邑不置丞,以簿兼。
主簿,汉、晋有之。自汉以来,皆令长自调用。至於隋,始置之。唐主簿,
上辖赤县置二人,他县一人。武德初,以流外为之。高宗始以为品官,吏部选授。
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纠正县内非违。
宋朝开宝三年,诏诸县千户以上置令、簿、尉;四百户以上置令、尉,今知
主簿事;四百户以下置簿、尉,主簿兼知县事。咸平四年,王钦若言:“川峡县
五千户以上请并置簿,自馀仍旧以尉兼。”从之。天禧五年,剑州梓、潼等各增
主簿。皇五年,诏南川县置主簿。嘉五年,婺州义乌、永康、武义、浦江四
县置主簿。熙宁四年,陕西、河东沿边城寨置主簿。
县尉,汉大县两尉,小县一人(《汉官仪》、《後汉·百官志》)。长安有
四尉,分为左、右部,城东、南置广部尉,是为左部;城西、北置明部尉,是为
右部,并四百石,黄绶,大冠。主追捕盗贼,伺察奸非。魏因之。晋洛阳、建康
皆置左部尉。宋、齐、梁、陈并因之。馀县如汉制。诸县道尉铜印黄绶,朝服,
武冠。北齐郡县置三尉。隋改为正,後置尉,又分为户曹、法曹。唐初因隋制
(武德元年,万年县法曹孙伏伽论事是也)。武德中,复改为正;七年,复为尉。
赤县置六员,他县各有差,分判诸司事。高宗时为品官,吏部选授。五代久废,
而盗贼斗竞则属镇将。
宋朝建隆三年,始每县复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奉赐与主簿同。其镇将只
许句当镇下烟火、争竞公事。至和二年,开封、祥符两县增置一员。元丰五年,
诏重立法地县尉并差使臣。元元年,苏辙言:“旧法县尉皆用选人,近岁并用
武臣。自改法已来,未闻盗贼为之衰息,请复旧法。”诏除沿边县尉依旧外,馀
并差选人。崇宁元年,诏重立法地县尉旧差武臣处,并依元丰法。
按:後之称县佐曰丞、簿、尉,然而《汉书·百官志》所载只丞、尉而已。
簿虽起於汉,而《志》无之。又丞、尉虽皆县佐,而各有印绶,簿独无。盖古者
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监以至州、郡、县皆有之,
所职者簿书,盖曹掾之流耳。汉人所谓高士不为者,御史府之主簿也。《容斋随
笔》言元丰令文,寺、监主簿专以钩考簿书为职,不得与卿丞联署文书。然则主
簿之官虽在雄要之司,犹为卑贱,而况县乎?後汉缪肜为县主簿,县令被章见考,
吏皆畏惧自诬,而肜独证其枉,考掠苦毒,换五狱,阅四年,令卒自免。又宁阳
县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积七八岁不省。虞诩言,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百上
不达,是有司之过。仇览为蒲亭长,考城令王涣闻其以德化人,署为主簿。以是
观之,则主簿之在汉,其视县令犹掾史之视使。长安得与丞、尉等。後来以簿先
於尉,非古义也。
○镇戍关市官
隋镇置将、副。戍置主、副,关市置令、丞。唐因之。各有上、中、下三等
(关令,古官。戍主,晋、宋之显职。镇将,後周之通班。今以其卑贱与隋制同,
故举隋而已)。
宋制,诸镇监官掌巡逻盗窃及火禁之事;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镇
寨凡杖罪以上并解本县,馀听决遣。
●卷六十四·职官考十八
○文散官
◎开府仪同三司
汉文帝元年,始用宋昌为卫将军,位亚三司。後汉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车骑
将军马防班同三司,同三司之名自此始也。殇帝延平九年,邓骘为车骑将军,仪
同三司,仪同之名自此始也(又献帝以伏完为辅国将军,仪比三司)。魏黄权以
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自此始也。汉末奋威将军,晋江右伏波、辅国
将军,并加“大”而仪同三司。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
“大”,馀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齐开府仪同三司如公。梁
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诸将军、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自
晋以来,又有如开府同三司之仪者,自羊祜始焉(汉末,吕布开府如三司,其他
无闻。至晋,羊祜为车骑将军、荆州诸军事,加开府如同三司之仪,累年谦让,
不辟士,不备僚属。及始有所命辟士,未到而卒,不得除署。後当阳侯杜元凯表
哀其家无子嗣,官无命士,请更议之。诏不许)。江左亦多有之(梁沈约为侍中、
右光禄大夫,徐勉为约请三司之仪,武帝不许。又邵陵王纶为平南将军,胡州刺
史王茂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骠骑将军,并同三司之仪)。後魏亦有之。普泰初,
特以尔朱世隆为仪同三司,位次上公。北齐亦有仪同三司者(任城王氵皆等诸王
多为之。氵皆,户皆反);又有开府仪同三司及仪同三司。後周建德四年,改开
府仪同三司为开府仪同大将军,仍增置上开府仪同大将军;又改仪同三司为仪同
大将军,仍增置上仪同大将军。隋文帝并以为散官。又诸卫各置开府(左勋卫开
府,右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卫、武侯、领军、东宫领兵开
府准此),府置开府一人。又有仪同府。仪同以下置员与开府同。初,开府仪同
三司为四品散实官,至炀帝又改为从一品,同汉、魏之制,位次三公。唐武德七
年,改上开府仪同三司为上轻车都尉,开府仪同三司为轻车都尉,仪同三司为骑
都尉。後又以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开元以前旧例,开府、特进虽不带职事,
皆给俸禄,得与朝会,班列依本品之次,皆崇官盛德、罢剧就者居之(天宝六
载正月制:“内外文武五品以上官,父、祖资荫者,其所用荫,宜同子孙用荫之
例。”)。
宋制,祖宗时以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皆谓之使相,
以待勋贤故老及宰相久次罢政者。随其旧职,或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大藩,通谓
之使相。故事,宰相去位,例进官一等,或易东宫三少,惟赵普以开国旧臣在相
位久,故以使相罢,盖异恩也。其後吕夷简、王钦若罢相,皆以为例。元丰新官
制,始改为开府仪同三司。旧制,敕出中书门下,故事之大者使相系衔。至是皆
南省奉行,则开府不预矣。八年,镇江军节度使、检校太傅韩绛为开府仪同三司、
判大名府。元五年,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为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充
护国军山南西道节度使致仕。自崇宁五年,司空、左仆射蔡京为开府仪同三司、
安远军节度使、中泰一宫使。其後,故相而除则有刘正夫、余深,前执政则有蔡
攸、梁子美,外戚则有向宗回、宗良、郑绅、钱景臻,殿帅则有高俅,内侍则有
童贯、梁师成,名器至此轻矣。绍兴後,吕颐浩、韩世忠皆以开府仪同三司除少
保。
按:《三朝国史·职官志》叙《元丰寄禄新格》,以阶易官,为开府仪同三
司即旧使相。然使相者是以侍中、中书令、平章事加节度使之谓也。自唐至宋皆
有之,而事体微不同。唐则多以同平章事加节度使之立勋劳而久任者,盖将而宠
以相之名也。宋则多以节度使加平章事之有德望而罢政者,盖相而宠以将之名也。
合而言之,盖位兼将相,品极文武之称。今既曰以开府仪同三司易使相矣,然韩
绛为开府而复加以镇江之节,文彦博为开府而复加以护国、山南之节,蔡师为开
府而复加以安远之节,则是且为开府,且为使相,而使相之名未尝废矣。又况神
宗更官制之本意,实以三省、寺、监之官无职掌为非,遂欲易而正之。如改左、
右仆射为特进,则遂以仆射为宰相之职。改左、右丞为光禄大夫,则遂以左、右
丞为执政之职。今节度使之在宋,其无职掌与开府仪同三司一也,何须以开府易
之。况有开府之後,宰相之除节度使,元未尝废乎。窃疑开府仪同三司特专以易
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侍中),而於使相、节度使无预。张演著《职官记》,
叙元丰新官而并著旧官,於开府仪同三司之下,只注旧官云中书令、侍中、同中
书门下平章,而不言使相,虽与《史·志》不合,似为得之。
◎特进
汉制,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位特进,位在三公下。故成都侯王
商以特进领城门兵,置幕府,得举吏如将军是也。後汉皇后父兄率为特进侯,朝
会位次三公(《隋志》曰:“特进,旧位从公。光武以邓禹列侯就第,特进奉朝
请。是特进引见之称,无官定体也。”)。而窦笃进位特进,得举吏,见礼依三
公。自二汉及魏、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太仆羊逊位,拜特进,
加散骑常侍,无馀官,故给吏卒车服。其馀加特进者,唯食其禄赐,列其班位而
已,不别给特进吏卒车服。晋惠帝元康中定令,特进位次诸公,在开府、骠骑上,
冠进贤两梁冠,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俸日四斛。太康三年,始赐春
绢五十疋、秋绢五十疋、绵百五十斤。元康元年,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立夏
後不及田者,食俸一年。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给安车黑
耳,驾御一人,辂车施耳後户一乘),无章绶。齐时位从公,陈因之。後魏、北
齐用人皆以旧德就者居之。隋文帝为散官,不理事。炀帝即位,废特进官。唐
为文散官(馀见《开府门》)。
宋制,左、右仆射为宰相官,元丰更官制,乃以特进换之。时王安石独改特
进。至政和後,薛昂带观文殿学士,位特进;白时中以门下侍郎带特进,皆失旧
制。继绍圣改金紫光禄大夫,今後特进非宰相不除。
◎光禄大夫以下
秦时,光禄勋属官有中大夫。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汉志》曰:
“夫者,扶也,肤也。《诗》曰‘殷士肤敏,灌将于京’。明当以其肌肤知能侍
君父也。”),银章青绶。掌议论,属光禄勋。门外特施行马,以旌别之。无常
事,唯顾问应对,诏命所使,无员。後汉光禄大夫三人,凡诸国嗣王之丧则掌吊,
多以为拜假赠之使及监护丧事。魏氏以来无员,转优重,不复以为使命之官。
其诸公告老,皆家拜此位,及在朝显职,复用加之(魏文帝以杨彪为光禄大夫,
赐几杖衣袍。因朝会引见,令杨彪著布单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宾客之礼)。
及晋受命,置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而光禄大夫如故,加金章紫绶,并
与卿同。进贤两梁冠,黑介帻,五时朝服,佩水苍玉,并禄赐、班位、吏卒皆与
特进同。复以为优崇之制,而诸公逊位不复加之。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绶、禄
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也,或更拜上公,或以本封食公禄。其诸卿尹
中朝大官年老致事及内外之职如此者,前後甚众。由是或因得开府,或进加金章
紫绶,又复以为礼赠之官。本已有卿官者不复重给,其馀皆假。其假银章青绶者,
位在金紫将军下,诸卿上。泰始中,唯太子詹事杨珧加给事中、光禄大夫。加兵
之制,诸所供给依三品将军(晋宣帝子平原王拜光禄大夫,加侍中,特假金章
紫绶,班次三司)。其馀自如旧制,终武、惠、孝怀三世(食俸日三斛。太康二
年,始给春绢五十匹、秋绢百匹。惠帝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置
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宋氏因之。齐左、右光禄大夫皆据
旧齿位从公,开府置佐吏如公,年重加亲信二十人。魏、晋以来无员。以左右光
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其
重者既有金紫之号,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晋时王翘之为银青光禄大夫)。
乐安任遐为光禄,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启转为金紫是也。犹属光禄勋。梁又有
左、右金紫光禄大夫视吏部尚书,左、右光禄大夫视诸曹,并养老病。陈因之。
自晋以後,多为兼官。後魏有光禄大夫,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北齐皆以旧德就
者居之,与特进同。後周有左右金紫、左右银青四光禄大夫。隋有光禄大夫、
左右光禄大夫,皆为散官,不理事。唐初犹有左、右之名,贞观以後唯曰光禄大
夫、金紫光禄、银青光禄,并为文散官(按前代光禄大夫始加金章紫绶及银章青
绶者,并尊崇之,皆在光禄之上。後魏定令误,遂因仍不改)。
宋元丰更官制,以金紫光禄大夫换吏部尚书,银青光禄大夫换五部尚书(时
宰相王任礼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