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传记电子书 > 文献通考1 >

第213节

文献通考1-第213节

小说: 文献通考1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从之)。
    ○走马承受(兼访使)
    走马承受,诸路各一员,宋仁宗时置,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隶经略安抚总
管司。无事岁一入奏,有边警则不时驰驿上闻。然居是职者恶有所隶,乃潜去
“总管司”字,冀以擅权。熙宁五年,帝命正其名,铸铜记给之,仍收还所用奉
使印。崇宁中,始诏不隶帅司而辄预边事,则论以违制。大观中,诏许风闻言事。
政和五年,诏:“诸路走马承受,体均使华,迩来皆贪贿赂,类不举职,是岂设
官之意?其各自励,以称任使,或蹈前失,罚不汝赦。”明年七月,改为兼访使
者。宣和五年,诏:“近者诸路兼访官,循习违越,附下罔上,凡边机皆先申後
奏,且侵监司、凌州县而预军旅、刑狱之事,复强买民物,不偿其直,招权恃势,
至与监司表里为恶。自今犹尔,必加贬窜。”靖康初罢之,依祖宗旧制,复为走
马承受。
    ○经制边防财用事
    掌经画钱帛、刍粮以供边费,凡权易货物、根括耕地及蕃部弓箭手等事,皆
奏而行之。熙宁末,以熙河连岁用兵,仰给度支,费不赀,始置是司。元初罢,
崇宁中复置。
    ○提举学事司
    掌一路州县学政,岁巡所部,以察师儒之优劣、生员之勤惰,而专举刺之事。
崇宁年二年置,宣和三年罢。
    ○提举河北籴使司
    掌籴便刍粮,以供边储之用。
    ○提举制置解盐司
    掌盐泽之禁令,使民入粟塞下,予钞给盐,以足民用而实边备。凡盐价高下
及文钞出纳多寡之数皆掌之。
    ○提举保甲司
    掌什伍其民,教之武艺,视其优者而进赏之。元丰初,置於开封府界,遂下
其法於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既而悉置提举官如府界焉。
    ○提举三白渠公事
    掌潴泄三白渠,以给关中灌溉之利。拨发司、辇运司以时起发纲运而督其滞
留,以供京师之用。
    ○提举弓箭手
    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之籍,及团结、训练、赏罚之事。政和五年复置,以
所招弓箭手之数为殿最。
    元初,右仆射司马光《乞罢提举官疏》曰:“天圣中,诸路止有转运使一
员,亦无提点刑狱,惟河北、陕西以地重事多,置转运使两员,一路之事无不总,
使按察官吏,进贤发奸,兴利除害,或朝廷有本路事务未能细知利害者,则委之
相度措置。当时官少民安,事无不举,公私饶乐,海内晏清。景初,始复置提
点刑狱,其後或时置转运判官,以其冗长害事,寻复废罢。自王安石执政以来,
欲力成新法,诸路始置提举常平广惠农田水利官,其後各置提举官,皆得按察官
吏,事权一如监司。又增转运副使、判官等员数,皆选年少资浅轻俊之士为之,
或通判、知县、监当资序及选人,以权发遣处之。有未尝历亲民即为监司者。能
顺已意,即不次迁擢;小有乖违,则送审官院与合入差遣,或更加责降。彼年少
则历事未多,资浅则众所不服,轻俊则举措率易。又利禄诱於前,罪戾怵於後,
由是往往上不顾国家事体,下不恤百姓怨咨,止务希合,以广进取。致今日天下
藉藉如此,皆由此来。则提举官乃病民之本原也。”
    ○经总制使
    徽宗宣和三年,方腊初平,江、浙诸郡皆未有常赋,乃诏除陈亨伯以大漕之
职,经制七路财赋,许得移用,监司听其按察。於是亨伯收民印契及鬻糟醋之
类为钱,凡七色。是後州县有所谓经制钱,自亨伯始也。其後翁端朝继为之。绍
兴初,与发运俱罢。九年复置,以户部侍郎梁汝嘉为使,司农少卿霍蠡为判官,
以检察内外失陷钱物、举催未到纲运、措置籴买、总领常平为职。未几,谏议曹
统言其无益而多费,就省之。绍兴中,又有总制司,以参政孟庾领其事,其职略
视经制司。
    ○招讨使
    掌招收讨杀盗贼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检校少保、定江招庆军节度使
张俊充江南路招讨使,定位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为定制。军中急速事
宜,待报不及,许以便宜行事。差随军转运使一员、参讲官一员、办官三员、
随军办官四员、书写机宜文字一员,并听奏辟。绍兴五年,岳飞为湖北襄阳招
讨,请州县不法害民者,许一面对移,或放罢以闻。从之。十年,兀术犯三京,
以韩世忠、岳飞、张俊并兼河南、北招讨使以御之。三十一年,陕西、河东北、
京东西等路皆置招讨使,盖又特遥领其地而已。
    ○招抚使
    不常置。建炎初,李纲秉政,以张所为河北招抚使,未及出师而废。三十二
年,孝宗即位,以成闵、张子盖、李显忠三大将为湖北、京西、淮东西招抚使。
子盖死,刘宝代之,未几结局,官吏并罢。开禧二年,山东及京东西北路并置使
招抚,後皆罢。
    ○宣谕使
    掌宣谕德音,不预他事,归即结罢。绍兴元年,诏秘书少监傅崧年充淮南东
路宣谕使,此其始也。二年,分遣御史五人,宣谕东南诸路,戒其兴狱,责其不
当,督捕盗贼,皆欲专一布惠以为民。其後,右司范直方宣谕川、陕,察院方庭
实宣谕三京,均此意。及新复陕西,楼以签书枢密院事往永兴宣谕,就令招抚
盗贼。郑刚中为川、陕宣谕使,许按察官吏。汪彻为湖北、京西宣谕使,仍节制
两路军马。自是使权益重,而使事始不专。三十二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继充川、
陕宣谕使,皆预军政,其权任殆亚於宣抚。其後,钱端礼、吴芾皆以侍从出膺斯
寄,事毕结局,官属军兵,视其所任事之轻重,为赏之厚薄焉。开禧,薛叔似、
邓友龙、吴猎皆因饥荒盗贼及平逆乱後,往敷德意,亦皆以从官行。
    ○抚谕使
    掌慰安存问,采民之利病,条奏而罢行之,亦不常置。建炎元年,上谓辅臣
曰:“京城士庶,自金人退师,人情未安,可差官抚谕。”於是以路允迪、耿延
禧为京城抚谕使,此置使初意也。是年八月,又令学士院降诏,且命江端友等奉
诏抚谕诸路。其後,李正民以中书舍人为江、浙、湖南抚谕使,且令按察官吏,
伸民冤抑。傅崧卿以吏部侍郎为淮东抚谕使,采访民利病,及措置营田等事。
或不以使名,则称抚谕官,所至以某州抚谕司为名,具宣恩言,俾民知德意,初
无二致。乾道元年,知ト门事龙大渊差充两淮抚谕军马,回日结局,是又特为军
马出云。
    ○镇抚使
    旧所无有,中兴,假权宜以招收群盗。初,建炎四年,范宗尹参知政事,议:
群盗并力以拒官军,莫若析地以处之;盗有所归,则可渐制。乃请稍复藩镇之制。
是年五月,宗尹为右仆射,於是请以淮南、京东西、湖南北诸路并分为镇,除茶
盐之利仍归朝廷置官提举外,他监司并罢。上供财赋权免三年,馀听帅臣移用,
更不从朝廷应副,军兴听从便宜。时剧盗李成在舒、蕲,桑仲在襄、邓,郭仲威
在维扬,许庆在高邮,皆即以为镇抚使,其馀或以处归朝之人,分画不一,许以
能捍御外寇,显立大功,特与世袭。官属有参议官、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公
事二员,并听奏辟。後诸镇或以战死,或降伪齐,久之,但馀荆南解潜。及赵鼎
为相,召潜主管马军,遂罢弗置焉。
    按:古者牧伯之任,後世之所谓监司也。隋以前多谓之刺史,自唐以刺史名
知州,而後牧伯始别有以名其官。盖唐之初,止有上、中、下都督府,其後则有
节度、观察、团练诸使。宋之初,止有转运使,其後则有安抚、提刑等官。然唐、
宋中世以後,监司尤多。盖唐之多设监司也。起於开元、天宝之兴,利如杨国忠
为宰相,所领四十馀使,及元道州言到官未五十日,诸使徵求符牒二百馀封是也。
宋之多设监司也,起於熙宁、元丰之行新法,如苏公所谓使者四十馀辈,事少员
多,人轻权重,及温公所谓提举司乃病民之本源是也。又有倥偬之际,因事置官,
事已遂废者。前辈所著职官之书多所不载,今以会要及史志参考,列唐营田、度
支、两税、租庸等使於都督、节度、观察之後;列宋诸项提举、铸钱、总制、招
讨诸使於转运、安抚、提刑等官之後,庶可以备见当时设官废置之本末云。
    ○总论州佐(别驾 治中 主簿 功曹书佐 部郡国从事 典郡书佐 祭酒
从事 中正 签判 书记支使 推判官)
    州之佐吏,汉有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簿曹(簿曹从事史主钱簿
书)、兵曹(兵曹从事史,有军事则置之,以主兵马)、部郡国从事史、典郡书
佐等官(又有《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皆
州自辟除,通为百石(又《後汉书》或云秩六百石)。职与司隶官属同,唯无都
官从事。汉、魏之际,复增祭酒、文学从事员。晋又有武猛从事员(其州边远有
山险砦贼者,置弓马从事五十人)。历代职员互相因袭,虽小有更易,而大抵不
异。自魏、晋以後,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别驾、
治中以下是),府官理戎(长史、司马等官是)。後魏旧以州牧亲人,班九条之
制,使前政选吏,以待後人。献文帝革制,刺史守宰到官之日,仰自举择,以为
选官,若简任失所,以罔上论。自孝明孝昌以後,四方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
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僚佐,颇为烦扰。高隆之乃表请,自非边要见有兵马者,
悉皆断之。北齐上上州刺史属官佐吏合三百九十三人,以下州递减十人。其州郡
佐吏,皆州府辟除。及後主失政,赐诸佞幸卖官,各分州郡,下逮乡官,多降中
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後周刺史府官则命於天朝,州吏并牧守自置。
至隋以州为郡,无复军府,则州府之吏变为郡官矣。唐无州府之名,而有采访使
及节度使(节度使说在《都督篇》)。采访使有判官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
县簿书),支使二人(分使出入,职如节度使之随车),推官一人(推鞫狱讼),
皆使自辟召,然後上闻。其未奉报者称摄(其节度、防御等使僚佐辟奏之例亦如
之)。今举州之旧职,以列於左(旧职,谓隋以前官职)。
    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谓之别驾。汉制也,历代皆有
(後汉周景为荆河州,辟陈蕃为别驾,蕃不受。景题别驾舆曰“陈仲举座”,不
复更辟,蕃惶恐起视。职《烈士传》曰:“孔恂字巨乡,为别驾。别驾,车旧有
屏星如刺史车,刺史因怒,欲去别驾车屏星。恂曰:‘彻去屏星,毁国旧仪。别
驾可去,屏星不可省。’乃止。”《庾亮集·答郭豫书》云:“别驾旧与刺史别
乘同流,宣王化於万里,其任居刺史之半。”梁时别驾官品,扬州视黄门郎,南
徐州视散骑常侍)。隋及唐并为郡官。
    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历代皆有。隋为郡官,
唐改为司马。说在《郡佐》後。
    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汉制也。历代至隋皆有。
    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汉制也。其司隶功曹从事史兼录众事(应劭《汉百
官表》曰:“司隶功曹从事即州治中从事也。”)。晋以来,改功曹为西曹书佐。
宋有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即汉功曹书佐也。部郡国从事史,每郡国各一人,
汉制也。主督促文书,举非法(後汉乔元字公祖,为梁县功曹。荆河州刺史周景
行部到梁国,元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郡从事,穷理其罪。景壮
元意,即署遣之。元到,具考赃罪。梁冀驰檄救之,景承旨召元还。檄至不发,
按之益急。昌坐槛车徵,元由是著名。又朱震字伯厚,为州从事,奏济阴太守单
匡赃罪。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
    典郡书佐,每郡国各一人,汉制也。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
    祭酒从事史,汉、魏以来置。宋世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事。
自江左扬州无祭酒,而以主簿治事。
    中正,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而不言职事。两汉无闻。魏司空陈群以
天台选用不尽人才,择州之才优有昭鉴者除为中正,自拔人才,铨定九品,州郡
皆置。吴有大公平,亦其任也(吴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即州都也。後潘秘
为尚书仆射,代温为公平,甚得州里之称)。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
正,其用人甚重(晋刘毅字仲雄,年七十已告老,後举为青州大中正。尚书以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