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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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知广、桂州并带经略安抚使。自後,西南二边常带经略,所以重帅权而服羌夷
也。其经略、安抚,各以直秘ト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
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若事难专决,则具
可否禀奏;即千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则听以便宜裁断。帅臣任河东、陕西、
岭南路,职任绥御戎夷,则为经略安抚使。南渡之初,依旧制,广南东路带主管
经略安抚使公事,西路带经略安抚使。绍兴五年,令襄阳守臣、湖北帅带经略安
抚使(中书门下省言:“湖北帅司已移还荆南,旧治与襄阳府事体颇同。”诏王
庶许依襄阳例,带经略安抚)。後罢,而二广如故。
○发运使
宋太平兴国二年,置江、淮水陆发运於京师。端拱元年罢,以其事分隶排岸
司。至道元年,始命洛苑副使杨允恭、西京作坊使副李延遂及太子中允王子舆为
江淮南、两浙发运使兼知制茶盐事,就淮南置局,三年省。咸平二年,盐铁判官
王子舆复为制置淮南茶盐,是年令兼制置矾税,仍领荆湖路。三年,以子舆充淮
南转运使;四年,又加都大发运事,兼以淮南转运使领其务而无使名。景德二年
复置一人,後亦有二人。副使以诸司副使充。景德二年,置都监。天禧二年,官
崇者或为副使,秩轻者为都监,副使、都监不常备。景元年罢,宝元元年复。
庆历七年,上命发运副使,更不置正使。置司真州,岁漕江、湖粟六百万斛以赡
中都;渡江後,江湖寇盗多,发运司第职籴买而已。绍兴二年罢,以其钱帛赴行
在。八年,起居舍人句龙如渊言户部非生财之道,请置诸路水陆度支转运等使,
置司苏、杭。户部侍郎李弥逊请复置发运使,别给籴本钱数百万缗,广行储积。
徽猷阁待制程迈为江、湖、荆、浙、闽、广经制发运使,专掌籴事。九年,废发
运司。乾道六年,虞丞相当国,奏复发运司,以户部侍郎史正志为江、浙、荆、
湖、淮、广、福建等路都大发运使。朝论不以为宜,汪圣锡黄通老二尚书言之尤
力,执政不听。其年十二月,正志以奏课诞谩,遂废司焉。後复置,以平江府守
臣兼,专领籴运之事,以饷淮军。
○总领
总领财赋,古无其官。宋靖康末,高宗以大元帅驻军济州,命随军转运使梁
扬祖总领措置财用,然未以官名也。南渡初,尝命朝臣总领都督府、宣抚司财赋。
建炎末,张浚用赵开总领四川财赋,始置所系衔,总领官自此始。绍兴三年,差
户部侍郎姚舜明往建康总领应干都督府钱物粮斛。六年,都督诸路军马张浚言:
“三宣抚司钱粮,漕司互相占吝,因至阙乏。乞於户部长贰内差一员来镇江府置
司,专一总领。”诏差户部侍郎刘宁止。七年,令户部郎官霍蠡前往岳州置局,
专一总领岳飞军钱粮。其後大军在江上,遣版曹或太府、司农卿少调其钱粮,
皆暂以总领为名,而四川改置都转运司,故总领又废。绍兴十一年,诸将既罢兵,
乃收诸帅之兵以为御前军,屯驻诸处,皆置总领,以朝臣为之,仍带专一报发御
前军马文字,盖又使之与闻军政,不独职馈饷而已,叙位在转运副使之上。镇江
诸军钱粮,淮东总领掌之。建康、池州诸军钱粮,淮西总领掌之。鄂州、荆南、
江南诸军钱粮,湖广总领掌之。兴元、兴州、金州诸军钱粮,四川总领掌之。初
以胡纺为司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吴彦璋为太府少卿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
粮,曾造为太府卿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诸军不听节制。
十六年,四川总司以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所为名。十八年,诏罢宣抚司,始改为
四川总领。孝宗乾道六年,诏淮东总领并归淮西总领所(中书门下省言:“勘会
淮东总领所废并司名合行并司诏,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
仍铸印,缴纳两司元印。”)。七年,复置淮东总领。官属有办公事、准备差
遣。四川有主管文字二员。淮东西有分差粮料院、审计司(审计司,通判兼)、
榷货务都茶场、御前封椿甲仗库、大军仓、大军库、赡军酒库、市易抵当司、惠
民药局。湖广有给纳场、分差粮料院。四川有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馀
并同两淮。
○都大提举茶马
宋熙宁七年,始三司盐铁判官李杞、三司句当公事蒲宗闵经画川、蜀买茶,
充秦凤、熙河路博马,就除提举成都府路买茶公事。杞於秦川、宗闵於成都置司,
後改名都大提举茶马事。熙宁七年,差李杞、蒲宗闵成都府买茶、熙河路博马,
并令杞等提举,置都大提举及主管、同主管,各因其资品高下除授云。元丰四年,
群牧判官郭茂恂又言:“茶司既不兼买马,遂立法以害马政,恐误国事,乞并茶
场、买马为一司。”从之。盖茶马司始合於此时也(旧制,於源、渭、德顺三郡
市蕃马。熙宁七年,初复熙、河,经略使王韶言:“西人颇以善马至边,其所当
唯乏茶,与之为市,请趣茶马办之。”乃命三司句当公事李杞运蜀茶至熙、河,
置买马场六,而源、渭、德顺更不买马,於是杞言:“卖茶、市马,一事也。乞
同提举买马。”杞遂兼马政,然合分不常。至元丰四年,群牧判官、提举买马郭
茂恂又言:“茶司既不兼买马,遂立法以害马政,乞并为一司。”从之)。掌收
摘山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於蕃夷,以茶易之。大观以来,茶马之政废,川茶
不以博马,唯市珠玉,故马政废缺(建炎四年,张浚奏大石进奉珠玉,高宗俞曰
云云)。绍兴四年,从关师古之请,以乏战马,始令四川宣抚司支茶博马。五年,
密院言已於永康军、威茂州置场。七年,宰臣赵鼎言:“得旨复置茶马官,旧有
主管茶马、同提举茶马、都大提举茶马凡三等。”上曰:“考其资历命之。”乾
道元年,川、秦两司马额共九千馀匹(茶马陈弥作言:“本司买马,川、秦两司,
文、黎、珍、叙、南平、长宁军、本州军年额川马五千馀匹,系应副江上诸军。
阶州之峰帖、陕西和州之宕昌两处,年额共西马四千馀匹,系轮年应副三衙。”)。
川、秦两司者,祖宗旧制,至今不废(四年,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奏:“照得祖宗
朝都大茶马官於秦州、成都各置司,居治各半府,排发马月分居秦司,讫事即归
川司,措置发茶并买马物帛之类。今欲依旧制,於凤州河池县置秦司,既近宕昌,
买马之弊可以稽察。”从之)。川、秦马旧二万匹,乾道川、秦买马之额,岁为
万有一千九百匹有奇,川司六千,秦司五千九百。益、梓、利三路漕司岁应副博
马绸绢十万四千匹,成都、利州路十一州产茶二千一百二万斤,茶马司所收大较
若此。其後文州改隶秦司,而川司增珍州之额,共为四千八百九十六,秦司六千
一百二十,合两司为万有一千十有六匹,此庆元之额也。嘉泰末,川司五场又增
为五千一百九十六匹,秦司三场增为七千七百九十八匹,合两司为万有二千九百
九十四匹。然累岁所市,多不及额焉。
○都大坑冶
唐开元二十五年,监察御史罗文信充诸道铸钱使。天宝三载,杨矜除御史
中丞,充铸钱使。六载,度支郎中杨钊充诸道铸钱使。永泰元年,刘晏充东都、
惟南、浙江东西、湖南、山南东道铸钱使,第五琦充京畿、关内、河东、剑南、
山南西道铸钱使。诸铸钱监监,所在州府都督、刺史为之;副监一人,上佐判之。
宋朝自开宝平吴之後,因其旧,置钱监於鄱阳,既而江、淮、荆、浙、闽、
广之地皆有监,系发运使兼提点。咸平三年,以冯亮为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
点江南、福建路铸钱事,内供奉官白承睿同提点铸钱事。至景二年,始置江、
浙、川、广、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一员,以魏兼为之,与提点刑狱序官
(按《四朝传》,荣宗范知铅山县,有诏罢民采铜,皆散为盗,宗范一切始如故,
真宗嘉异,擢提点江、浙诸路银铜坑冶。与此不同,当考)。元丰二年,三司言
江、浙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官一员,通领九路,水陆巡按不周,欲增一员,分路提
点。从之。遂定为两司,在饶者领江东、淮、浙、七闽;在虔者领江西、荆湖、
二广焉。至元元年,以坑冶铸钱通为一司,从淮南提点李深之请也。政和七年,
置提点铸钱官两员於饶、虔州。绍兴二年,置虔州提点司,从提点王奂之请也
(虽有上项指挥,後来多在饶州置司,赣州只系巡历)。六年,赵伯瑜乞依嘉
著令,衔内添“都大”二字,与提刑序官。二十六年,诏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司官
吏并罢,令逐路转运司交割(以尚书省言坑冶铸钱司近年铸钱全亏,一司官吏所
费不赀,罢之)。二十七年,置提领诸路铸钱官於行在,差侍从或卿监一员,不
妨本职兼领,置属官三员,以提领诸路铸钱所为名,以户部侍郎荣嶷兼。二十九
年,从左司谏何溥言,乃复置,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
公事系衔,与运判序官,依旧於饶、赣二州置司,轮年守任,专以措置坑冶,督
责鼓铸为职(租额一百六十馀万贯)。孝宗乾道六年并归发运司,八年复置(此
据《提点司题名》)。八年,诏铸钱司依旧置提点官二员,於饶、赣二州置司
(除王楫、李大正二人)。九年,两司分认课额(将江南、淮南、两浙、潼州、
利州路隶饶州司,江西、湖、广、福建分隶赣州司。又王楫等言:“所有旧坑多
系江西赣州司,窃虑饶州一司无从措置。欲於江西管内取拨江州、吉州、抚州、
兴国军、隆兴府,隶饶州司。”从之)。淳熙三年,并赣司归饶州,王楫专为
提点官,加“都大”焉。属官有办公事一员,检踏官三员,催纲官一员。後检
踏增置六员,各分认专管职事(一员饶州本司,一员信州,一员建州,一员都州,
一员潭州)。
○提举市舶
唐有市舶使,以右威卫中郎将周泽为之(见柳泽劾庆立疏)。唐代宗广德元
年,有广州市舶使吕太一。
宋开宝四年下广南,以同知广州潘美、尹宗珂并兼市舶使,通判谢处比兼
市舶判官。咸平二年九月庚子,令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听蕃官从便。熙宁中,
始变市舶法,泉人贾海外者,往复必使东诣广,否则没其货。海道回远,窃还家
者过半,岁抵罪者众。太守陈奏疏,愿置市舶於泉,不报。哲宗即位之二年,
始诏泉置市舶(,子斋之父也。《傅·廷平志》)。蕃制虽有市舶司,多州
郡兼领。元丰中,始令转运司兼提举,而州郡不复预矣(三年,尚书省言,广州
市舶条已修定,乞专委官催行。诏广东以转运使孙迥,广西以运召陈伯,两浙以
转运副使周直孺,福建以转运判官王子京。迥、直孺兼提举催行,倩、子京兼觉
察拘栏。其广东路安抚使更不带市舶)。後专置提举,而转运亦不复预矣。後尽
罢提举官,至大观元年续置。明年,御史中丞石公弼请归之转运司,不报。建炎
中兴,诏罢两浙、福建市舶司归转运司。明年夏,复闽、浙二司,赐度牒直三十
万缗为博易本(元年六月废,二年五月复)。四年春,复置广司(尚书省言,并
废以来,工人不便,亏失数多,於是诏依旧复置)。绍兴二年,废福建提举市舶,
初令提刑兼领,旋委提举茶事。十二年,朝廷欲措置福建蜡茶(时欲发蜡茶至行
在,置局出卖),吕斌上言,於是茶事司归建州,而提举市舶以次复矣。十四年,
命蕃商以香药至者,十取其四。十七年,诏丁沈香、豆蔻、龙脑之属号细香药者,
十取其一。乾道二年,诏罢两浙提举市舶,逐处职事委知、通、知、县、监官同
行检视,而总其数,令转运司提督(绍兴十九年,张闽言:“福建、广南各置务
於一州,两浙舶务乃分建於五所。”至乾道初,臣僚言:“两浙惟临安、明州、
秀州、温州、江阴军凡五处有市舶。祖宗旧制,有市舶处知州兼提举市舶务,通
判带主管,知县带监,而逐务又各有监官。市舶置司,乃在华亭。近年,过明州
舶船到,提举带一司吏人留明州数月,名为抽解,其实搔扰。且福建、广南皆有
市舶,物货浩瀚,置官提举,诚所当宜。惟是两浙置官,委是冗蠹,乞赐废罢。”
从之)。
○走马承受(兼访使)
走马承受,诸路各一员,宋仁宗时置,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隶经略安抚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