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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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侍郎悉然)。改诸司侍郎但曰郎(则今郎中之职)。又改吏部为选部郎,礼
部为仪部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曹郎,工部为起曹郎,以异六侍郎之名。
废诸司员外郎,而每司增置一曹郎,各为二员。都司置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品
同诸曹郎,掌都省之职。寻又每减一郎,置承务郎一人,同开皇员外郎之职。唐
改隋诸司郎为郎中,每曹又复置员外郎。武德六年废六司侍郎,贞观二年复旧。
今尚书省有左、右司郎中各一人,分掌尚书六曹事。其诸曹诸司郎中总三十人,
员外郎总三十一人,通谓之郎中,尤重其选。其职任名数,各列在六曹之後。凡
郎中章服,皆元冕五旒,衣无章,裳刺黻一章,两梁冠。凡员外郎章服,并爵弁
元缨簪,尊者衣裳,一梁冠。
○行台省
行台自魏、晋有之。昔魏末晋文帝讨诸葛诞,散骑常侍裴秀、尚书仆射陈泰、
黄门侍郎锺会等以行台从。至晋永嘉四年,东海王越帅众许昌,以行台自随是也
(越请讨石勒,表以行台随军)。及後魏,谓之尚书大行台,别置官属(後魏道
武帝置中山行台,以秦王仪为尚书令以镇之。孝文永熙三年,以宇文泰为大行台,
以苏绰为行台度支尚书)。北齐行台兼统民事,自辛术始焉(武定八年,辛术为
东南道行台。东徐州刺史郭志杀郡守,文宣闻之,敕术日:“江淮初附,百姓难
向京师。留卿为行台,亦欲理边民冤枉,监理牧守。自今以後,所统十馀州地诸
有犯法者,刺史先启听报,以下先理後表。”齐代行台兼总民事,自术始也)。
其官置令、仆射,其尚书丞、郎皆随时权制(江左无行台,唯梁末以侯景为河南
王大行台,承制如邓禹故事)。隋谓之行台省,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各
一人,主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主爵、司勋)、礼部(兼祠部、主客)、膳
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度支(兼仓部)、
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
百工监副监,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一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等员
(食货、农圃、百工等各二人,武器一人)。盖随其所管之道,置於外州,以行
尚书事。开皇八年将伐陈,则置淮南行省於寿春;九年已平陈,则废淮南行台省。
唐初亦置行台。武德四年诏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自令、仆至郎中、主事,品秩
皆与京师同,而员数差少,山东行台及总管诸州并隶焉。其益州、襄州、山东、
淮南、河北等道,令、仆以下各降京师一等,员数又减焉。行台尚书令得承制补。
其秦王、齐王府官之外,各置左、右六护军府,及左右亲事帐内府,贞观以後废。
其後诸道各置采访等使,每使有判官二人,兼判尚书六行事,亦行台之遗制。
致堂胡氏曰:“由朝廷制藩屏,以藩屏临州县,以州县治百姓,如挈裘而振
其领。政出於一,则禀承者无二三之惑。今唐全有四海,置邮以传命,虽万里之
远,不逾时月而至矣。而建二三行台於外,使大臣承制补置,是政出於朝廷,又
出於行台,夫岂国无异政之体哉!”
按:行台省之名,虽始於魏、晋之,然两汉初兴,高祖所以委萧何;世祖
所以命邓禹,其权任盖亦类此。唐天宝以後,以盗贼陷两京,夷狄侵畿甸,则或
以大元帅、副元帅命亲王、勋臣为之,然但可任专征之责,而他事则禀朝旨,则
亦未尝备行台省之事也。至其末年,方镇擅地请节,於是或以侍中、中书令、同
平章事、王爵命之,如钱Α、马殷、王审知之徒,盖名为奉正朔,而实自为一朝
廷矣。然则行台省之名,苟非创造之初,土宇未一,以此任帷幄腹心之臣,则必
衰微之後,法制已隳,以此处分裂割据之辈。至若承平之时,则不宜有此名也。
建炎时,张魏公以枢密使宣抚川陕,赵忠简谓之曰:“元枢新立大功,出当川、
陕,半天下之责。自兵事外,悉当奏禀。”盖大臣在外,忌权太重也。及魏公得
罪,谪词言:“假便宜行事之制,忘人臣无将之嫌。肖内阁以招贤,拟尚方而铸
印。”然则承制之事易以惹谤,忠简之言固笃论也。
○吏部尚书(侍郎 郎中 员外郎 司封郎中 员外郎 司勋郎中 员外郎
考功郎中 员外郎 官诰院附)
《周礼·天官》,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理邦国(变冢言太者,进退异
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宰;列职於王,则谓之太宰。宰,主也。建,立也。
邦,理王所居之邦国。佐,犹助也。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以佐王理邦国。汉
成帝初,分尚书置四曹,盖因事设员,以司其务,非拟於古制也。至光武乃分为
六曹。迄於魏、晋,或五或六,亦随宜施制,无有常典。自宋、齐以来,多定为
六曹,稍似《周礼》。至隋六部,其制益明。唐武太后遂以吏部为天官,户部为
地官,礼部为春官,兵部为夏官,刑部为秋官,工部为冬官,以承周六官之制。
若参详古今,徵考职任,则天官太宰当为尚书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之始,宜
出於《夏官》之司士云)。又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群臣之版(古书版
为班;班书或为版。版,名籍也),岁登下其损益之数(谓用功过黜陟者),辨
其年岁与其贵贱(年数多少,知其老少),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士庶
子之数,以诏王理(告王所当进退),以德诏爵(有贤者之德,乃诏以爵),以
功诏禄(理有功勋,後告以禄),以能诏言,以久奠事(能者事成乃食之。《王
制》曰:“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禄之。”奠音定)。汉成帝初
置尚书,有常侍曹主公卿事。後汉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後又为选部(灵帝
以梁鹄为选部尚书)。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事(陈群为尚书。延康元年,群始
建九品官人之法,拜吏部尚书)。晋与魏同(山涛为吏部尚书,用人皆先密启,
然後公奏,举无遗才,凡所题目,终始如其言。唯用陆亮,寻以贿败。《启事》
曰:“臣欲以郄生为温令。”诏可。寻又启曰:“访闻诜丧母不时葬,遂於所居
屋後假葬,有异同之议,请更选之。”诏曰:“君为管人伦之职,此辈应为清议
与,不便当裁处之。”刘聪僭号,省吏部,置左、右选曹。石勒时,又置左、右
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宋时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
曹。孝武不欲威权在下,大明二年,分吏部尚书,置二人,以轻其任,而省五兵,
後还置一吏部尚书。顺帝明元年,又置五兵二尚书。晋、宋以来,吏部尚书资
位尤重(蔡廓为吏部尚书,曰:“我不能为徐羡之署纸尾。”遂不就。选按黄纸,
录事尚书与吏部连名,故云“署纸尾”)。梁、陈亦然。後魏、北齐吏部统吏部
(掌褒崇、选补)、考功、主爵三曹(自洛阳迁邺已後,掌大选知名者数四。文
襄帝少年高明,所蔽也疏;袁淑德沈密谨厚,所伤者细;杨风流辨给,取士失
於浮华。唯辛术为尚书,性尚贞明,擢士以才、以器,循名责实,新旧参举,管
库必擢,门阀不遗。前後铨衡,术最为折衷,甚为当时所称)。後周有吏部中大
夫一人(掌群臣及诸子之簿,辨其贵贱与其年岁,岁登下其损益之数,依六勋之
赏,颁禄之差),小吏部下大夫一人(掌贰吏部之事),领司勋上士等官,属大
司马。隋吏部统吏部、主爵、司勋、考功四曹(牛弘为吏部尚书,其选举先德行
而後文才,所进用多称职。吏部侍郎高孝基,鉴赏机悟,清慎绝伦,然爽俊有馀,
迹似轻薄,时宰多以此疑之,唯弘深识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选举,於斯为最。
自後周以降,选无清浊,及卢恺摄吏部,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士流,故涉党
同之谮)。唐龙朔二年,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咸亨初复旧。光宅元年,改
吏部为天官,神龙元年复旧。天宝十一载,改为文部(至德初复旧)。掌文官选
举,总判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曹事。旧《令》班在侍中、中书令上,《开
元令》移在侍中、中书令下。尚书六曹,吏部、兵部为前行,户、刑为中行,礼、
工为後行,其官属自後行迁入二部者以为美。自魏、晋以来,凡吏部官属,悉高
於诸曹,其迁举皆尚书主之。自隋置侍郎贰尚书之事,则六品以下铨补,多以归
之。唐自贞观以前,尚书掌五品选事(贞观二十二年二月,文部侍郎卢承庆兼检
校兵部侍郎,仍知五品选事。承庆辞曰:“五品选事,职在尚书,臣今掌之,便
是越局。”太宗不许,曰:“朕今信卿,卿何不自信也?”由是言之,即尚书兼
知五品选事明矣)。至景龙中,尚书掌七品以上选,侍郎掌八品以上选。至景€
元年,宋为尚书,始通其选而分掌之,因为常例。开元以前,诸司之官兼知政
事者,午前议政於朝堂,午後理务於本司。自开元以来,宰相员少,资地崇高,
又以兵、吏尚书权位尤美,而宰臣多兼领之,但从容衡轴,不自铨综,其选试之
任皆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遂为故事。或分领其事,则列为三铨(四年六月
敕,其员外郎、御史并馀供奉官,直进名敕授。自此不在吏部),尚书掌其一,
侍郎分其二(尚书所掌,谓之尚书铨。侍郎所掌,其一为中铨,其一为东铨,各
有印)。侍郎二人(隋炀帝置,说在《历代郎中篇》。凡六司侍郎,皆贰尚书之
事。吏部初置一员,总章元年加二员。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少常伯,咸通元年复旧。
分掌选部流内六品以下官,是为铨衡之任。凡初仕进者,无不仰属焉。当选集之
际,势倾天下,列曹之中,资位尤重。初,隋世高孝基为吏部侍郎,房元龄、杜
如晦与选,孝基特加赏异,後以为知人。唐文皇帝永徽时,马戴、裴行俭为吏部
侍郎,贞观以来最为称职。崔元为之,介然自守,绝於请谒,为执政者所忌,
转文昌左丞,选司令史,乃设齐自庆,武后闻之,复拜为天官侍郎),
郎中二人(汉、魏以来,尚书属或有侍郎,或有郎中;或曰尚书郎,或曰某
曹郎;或则两置,或为互名,虽称号不同,其职一也,皆今郎中之任。《山公启
事》曰:“吏部郎主选举,宜得能整风俗、理人偷者。”又曰:“吏部郎以碎事
日夜相接,非但当正己而已,乃当能正人,不容秽杂也。”乃以议郎杜默为之。
又陆慧晓字叔明,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历政以来,咨执选事。慧晓任已独行,
未尝与语。帝遣左右以事请问之,慧晓曰:“六十之年,不复能谘都令史为吏部
郎也。”然自过江,吏部郎不复典大选。又《职官录》曰:“梁吏部郎,旧视中
丞,迁侍中。”又陈吏部郎中,秩六百石。後魏孝文帝欲创革旧制,选制百官,
谓群臣曰:“为朕举一吏部郎,给卿三日假。”寻曰:“朕已得之矣。”乃徵崔
亮为之。亮字敬儒,自参选事,垂将十年,廉谨明决。尚书曰:“非崔郎中,选
事不办。”隋初,诸曹郎皆谓之侍郎。炀帝三年,置六司侍郎,後遂改诸曹侍郎
但曰郎。其吏部郎改为选部郎。唐初复为选部郎中,武德五年改为吏部郎中,龙
朔二年改为司列大夫,咸通元年复旧。掌选补流外官,谓之小铨;并掌文官名簿、
朝集、录赐、假使,并文官告身,分判曹事),
员外郎二人(隋开皇六年,置吏部员外郎一人。炀帝三年,改为选部承务郎。
唐武德三年复旧。加置一人,一员判废置,一员判南曹,起於总章二年,司列少
常伯李敬元奏置。未置以前,铨中自勘责。故事,两员转厅,至建中元年,侍郎
邵说奏,各挟阙替。南曹郎王钅以後,遂不转厅。贞元十一年闰八月,侍郎杜
黄裳奏旧例转厅。初,武太后延载元年,又加一员,圣历二年八月省。开元十二
年四月,敕兵、吏各事定两人判南曹,寻一人判;贞元元年九月,又以两人判;
至十二年闰八月,又一人判)。
司封郎中一人(《左传》曰:“晋文公执秩以正其官。”注云执秩,主爵秩
之官。汉尚书有封秩之任,而无其官。故《後汉书》曰:“冯勤字伟伯,光武以
为郎中,给事尚书,使典诸侯封事。勤量功次轻重、国土远近、地势丰薄,不相
逾越,莫不厌伏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晋尚书有左、右主客曹。北齐
河清中,改为主封,置郎中一人,属吏部,主封爵之事。隋初为主爵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