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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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後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为五曹。後汉尚书五曹六人,其三公曹尚书
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州郡),吏曹(掌选举、斋祠。《後汉志》谓之常侍曹,
亦谓之选部),二千石曹(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法,亦谓之贼曹),
民曹(掌缮理、功作、盐池、苑囿),客曹(掌羌胡朝贺;法驾出则护驾。後汉
光武分二千石曹及客曹为南主客、北主客二曹)。两梁冠,纳言帻。或说有六曹
(按《後志》云分客曹为二,是六天曹也。又《晋志》云以前汉五曹更加中都官
曹,为六曹也。按应劭《汉官》云二千石主中都官事,则不应更有中都官曹也。
今依劭说,为五曹六人。魏朗字叔英,又为尚书,再升紫微,謇谔禁省,为百僚
所服。又张陵字处仲,为尚书。岁朝,梁冀带剑入省,陵叱令夺剑,劾冀,诏以
岁俸赎罪。又郑均字仲虞,为尚书,淡洎无为,以病罢还第,赐尚书禄,号为
“白衣尚书”)。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凡五尚书。晋初有吏部、
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无五兵)。太康有吏部、殿中、五兵、田
曹、度支、左民,为六曹尚书(无驾部、三公、客曹)。及渡江,有吏部、祠部、
五兵、左民、度支五尚书(皆铜印黑绶,进贤两梁冠,纳言帻,绛朝服,佩水苍
玉,乘轺车,皂轮,执笏负荷;加侍官者,武冠、左貂金蝉)。宋有吏部、祠部、
度支、左民(左民尚书统右民及驾部二曹)、都官、五兵六尚书(尚书纳言帻,
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齐、梁与宋同(侯景改梁五兵为七兵尚书。又《职官
录》曰:“齐尚书品服悉与今同。”),亦别有起部,而不常置也。陈与梁同。
後魏初有殿中(掌殿内兵马、仓库)、乐部(掌伎乐及角使五百)、驾部(掌牛
马驴骡)、南部(掌南边州郡)、北部(掌北边州郡)五尚书。其後亦有吏部
(初日选部)、兵部、都官、度支、七兵、祠部、民曹等尚书,又有金部、库部、
虞曹、仪曹、右民、宰官(元礻是为宰官尚书)、都牧(元祯为都牧尚书)、牧
曹、右曹、太仓、太官、祈曹、神都、仪同曹等尚书(自金部以下,但有尚书之
名,而不详职事)。北齐有吏部、殿中(殿中统殿中曹,主驾行百官留守名帐、
宫殿禁卫,及仪曹、三公、驾部四曹)、祠部、五兵、都官、度支六尚书。後周
无尚书。隋有吏、礼、兵、刑、户、工六部尚书。唐尚书与隋同(龙朔二年,改
尚书为太常伯,咸通初复旧)。历代吏部尚书及侍郎品秩,悉高於诸曹。
八座,後汉以六曹尚书并令、仆二人谓之八座。魏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
令为八座。宋、齐八座与魏同(晋、梁、陈不言八座之数)。隋以六尚书、左右
仆射及令为八座。唐与隋同(凡历代尚书,有五曹则兼以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有六曹则以左、右仆射为一座,兼令共为八座,若有六曹而左、右仆射并阙,则
以尚书仆射及令为八座;若尚书唯有五曹,又无左、右仆射,则不备矣)。
宋制,判省事一人,以诸司三品以上充,总辖二十四司及集议定谥、文武官
封赠、注甲发付选人、出雪投状之事。令史三人,驱使官三人,散官一人(至和
中,宣徽南院使吴育言:“国家总览万机,唯在纲要,小大之务,各有攸司。若
朝廷职举而事简,则坐制天下,不劳而治矣。今尚书都省是其本也。自唐末五代,
因循苟且,杂置他局,事无本末,不相维持,使天子之大有司废为所。凡细琐
之务,动干朝廷,遂至君相焦劳,日不暇给,如百川浩荡而不治其本源,万目开
张而不得其纲领,虽欲尽力,其势莫可以正也。臣前判尚书都省,见其官司局次,
灿然具存。其如有大论议,当下众官杂定,以质所长,而久废不举。今惟定谥时
一会都堂,是存其小而废其大者,深足惜也。窃谓久废之职,岂能一人尽正其名
谓,当随宜讲旧而渐复之;且於诸学士中分命知六行尚书事;其舍人、待制、大
两省官即知左右丞、郎中员外事;其馀馆职或有名望朝士即知郎中、员外事;仍
於旧相或前任两府重臣中除一两人判都省,然後各使检详典故,度其可行者奏复
之。其次诸司、寺、监从而举之。至於金之计,见属三司者,亦无相妨,并且
依旧。事不惊俗,体皆有宜。岁年之,此制一定,有所责成,则高拱无为之治,
可以驯致矣。”论者嘉之,然以因袭既久,难於骤革,其论卒不行)。
容斋洪氏《随笔》曰:“祖宗朝,曾为执政,其後入朝为他官者甚多,自元
丰改官制後,但为尚书。曾孝宽自签书枢密去位,复拜吏部尚书。韩忠彦自知枢
密院出藩,以吏书召。李清臣、蒲宗孟、王存皆尝为左丞,而清臣、存复拜吏书,
宗孟兵书。先是,元六年,清臣除目下,为给事中范祖禹封还,朝廷未决;继
又进拟宗孟兵部、右丞,苏辙言:‘不如且止。’左仆射吕大防於帘前奏:‘诸
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辙曰:‘尚
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遂已。胡宗愈尝为右丞,召拜礼书、吏书。自崇宁
以来,乃不复然。
岳氏《愧郯录》曰:“今世为尚书者,‘尚’字皆从平声,都省之名亦然。
珂尝窃疑其义有所未解,考之《宋书·百官志》,而後知其讹。《志》之言曰:
‘尚书,古官也。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周官》司会,郑元云若
今尚书矣。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
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战国时已有尚衣、尚冠之属
矣。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然则尚书之称,尚书从去声,而非平
声,亦既明甚。第郑康成注《周礼·司会》曰,司会周官之长,若今尚书。唐陆
德明释其音曰常,虽有此据,了不知其义之所由取,此殆今世袭称之始也。徽宗
朝复殿中省,有六尚。今内官省品秩,犹有尚官等称谓,益无可疑云。”
○历代郎官
尚书郎,汉置四人,分掌尚书事: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
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後汉尚书侍郎三十六人(《後汉志》曰:
“尚书六曹侍郎三十六人,一曹六人也。”),主作文书起草。取孝廉年未五十,
先试笺奏,选有吏能者为之。从三署诸台试,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满岁称尚书
郎,三岁称侍郎,五岁迁大县。其迁为县令,县令秩满自占县,诏书赐钱三万,
与三台租钱,馀官则否。吏部典剧,多超迁者。郑弘为仆射,奏以台职任尊而赏
薄,人无乐者。诸吏郎补二千石,自此始也。八座受成事,决於郎,下笔为诏策,
出言为诏命(後汉尚书陈忠上疏曰:“尚书出纳帝命,为王喉舌之官。臣等既愚
ウ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其入直,
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锦纟为之(纟,私列反。纟,系也);给帐帷、茵
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汤官供饼饵及五熟果食之属,五日一美食,下天子一
等。给尚书郎侍使一人,女侍使二人,皆选端正妖丽,执香炉、香囊护衣服,奏
事明光殿,因得侍省中。省中皆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以丹朱漆地,故谓之
丹墀。尚书郎口含鸡舌香,以其奏事答对,欲使气息芬芳也。奏事则与黄门侍郎
对揖,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俞麋墨一笏(冯豹
为尚书郎,每奏事未报,常俯伏省ト下,或从昏至明。天子默使持被覆之,不惊
也。日暮,诸郎下,豹每独在後,帝嘉之。俞麋今阳县,出墨)。魏自黄初
改秘书为中书,置通事郎掌诏草(即今中书舍人之任),而尚书郎有二十三人
(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
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
课),非复汉时职任。青龙二年,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郎。
每一郎缺,白试诸孝廉能给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魏韩宣为尚书郎,
常以职事当受罚,已缚,束杖未行,文帝辇过,闻而赦之)。晋尚书郎选极清美,
号为大臣之副。武帝时有三十四曹(加魏直事、屯田、起部、左士、右士;其民
曹、中兵、外兵,分为左、右,主客又分为左、右、南、北;无农部、定课、考
功,凡三十四曹);後又置运曹,为三十五曹。置郎中二十三人,更相统摄(晋
魏舒为尚书郎,时欲沙汰郎官,非其才者罢之。舒日:“吾即其人也。”ゎ被而
出,同僚无清论者咸有愧色)。或为三十六曹。当五王之难,其都官、中骑、三
曹郎画出督战,夜还理事。东晋有十五曹(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
部、金部、度支、都官、左民、骑部、仓部、库部、中兵、外兵)。自过江之後,
官资少减(王坦之,选曹将拟为尚书郎,坦之闻,曰:“自过江,尚书郎正用第
二人,何得以此见拟!”其子国宝好倾侧,妇父谢安恶之,除尚书郎。国宝以为
中兴膏腴之族,唯作吏部,不作馀曹郎,辞不拜。又宋江智渊改尚书库部郎,时
高流官序不为台郎,智渊门孤援寡,此选意不悦,固辞不拜。梁王筠除尚书殿中
郎。王氏过江以来未有居郎署者。或劝不就,筠曰:“陆平原东南之秀,王文度
独步江东。吾得比踪昔人,何所多恨。”乃忻然就职)。桓元僭位,改都官郎为
贼曹。宋高祖时,有十九曹。元嘉以後有二十曹郎。三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
算,都官主军事、刑狱,其馀曹所掌各如其名(宋武帝初,加置骑兵、主客、起
部、水部四曹,并东晋旧十五曹合为十九曹。元嘉十八年增删定曹郎,即魏世之
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论郎;後又省骑兵,故为二十曹)。齐依元嘉制,其拜
吏部郎,亦有表让之礼(齐谢眺迁尚书吏部郎,上表三让。中书疑眺官未及让,
以问沈约。约曰:“宋元嘉中,范晔让吏部,朱循之让黄门,蔡兴宗让中书,并
三表诏答,其事宛然。近代小官不让,遂成常俗,恐此有乖让意。王蓝田、刘安
西并贵重,初自不让,今岂可慕此不让邪?孙兴公、孔ダ并让记室,今岂可三署
皆让邪?谢吏部今授超阶,让别有意,岂关官之大小邪?”)。梁加三曹为二十
三曹(殿中、虞曹、屯田)。其郎中旧用员外郎、正主簿、正佐有才地者为之,
迁通直郎。天监三年,复置侍郎,视通直郎,郎中迁为之(梁到洽为尚书殿中郎,
洽兄弟群从递居此职,时人荣之。又殿中郎缺,武帝曰:“此曹旧用文学,且居
雁行之首,宜详择其人。”乃以张缅为之)。陈有二十一曹。後魏三十六曹。至
西魏改为十二部。北齐有二十八曹(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祠
部、驾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
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度支、仓部、左民、右民、金部、库部)。
其吏部、三公各二人,馀并一人,凡三十郎中(後魏、北齐唯置郎中)隋初,尚
书有六曹、二十四司,凡领三十六侍郎(吏部、司勋、主客、膳部、兵部、职方、
都官、司门、度支、户部、比部、刑部等侍郎各二人,主爵、考功、礼部、祠部、
驾部、库部、金部、仓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分司官曹务,
直禁省,如汉之制。至开皇三年,二十四司又各置员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帐,
侍郎阙则摄其曹事(今尚书员外郎,其置自此始。以前历代皆谓之尚书郎,各以
曹名为称首,或谓之侍郎,皆无员外之号。前代史传及《职官要录》或有言员外
郎者,盖谓员外散骑侍郎耳,非尚书之职;前代所言郎官上应列宿,盖谓三署郎,
非今所谓尚书郎中也)。炀帝即位,以尚书六曹各置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
(今之侍郎,其置自此始也。或有曹加二人者。夫侍郎之名旧矣。汉凡诸郎皆掌
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以侍卫之故,通谓之侍郎。故武帝时,东方朔为郎,当
时谓之“官不过侍郎,位不过执戟”是也。历代尚书亦有侍郎。隋初尚书诸曹、
二十四司诸郎,皆谓之侍郎,通若今之郎官耳,非今六部侍郎之任。自汉以来,
尚书侍郎悉然)。改诸司侍郎但曰郎(则今郎中之职)。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