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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节

文献通考1-第1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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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略同(《山公启事》曰:“晋制,诸坐公事者,皆三年乃得叙用,其中多有
好人,今逍遥无事。臣以为略依左迁法,随资裁减之,亦足惩戒,而官不失其用。”
诏善之。又傅元奏曰:“诸官有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既差而复
用。”)。泰元六年改制减费,损吏士职员凡七百人(时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
农功。荀勖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曹
相汉,载其清静,此清心也。汉文垂拱,几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并合吏员,
县官国邑才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正始中,
亦并合郡县,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於本,则宜以省事为先。设官分职,委事责
成。量能授任,思不出位。若欲省官,窃谓九寺可并於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
至东晋,桓温又表曰:“愚谓门下三省、秘书、著作,通可减半。古以九卿综事,
不专尚书。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皆宜省并。若郊庙、籍田之属,临时权
兼,事讫省矣。”)。爰及宋、齐,亦无改作(宋时制新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
锢三年。山阴令沈叔在父疾去职,御史中丞郑鲜之上议曰:“所以为其制者,莅
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耳。今父母之疾,而加以
罪名,损义疾理,莫此为大。”诏从之。於是自二品以上父母没者,坟墓崩毁及
疾病,放属辄去,并不禁锢)。官司有三台、五省之号(三台,盖两汉旧名。五
省,谓尚书、中书、门下、秘书、集书省也),郡、县有三岁为满之期(宋州郡
县居职,以三周为小满)。梁武受终,多遵齐旧。然而定诸卿之位,分配四时
(说在《列卿》中),置戎秩之官,百有馀号(武帝时,置百二十五号将军,为
二十四班)。陈遵梁制,不失旧物(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
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经为挽郎得仕。必有奇才、异行、殊勋,
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得微清,即胜於迁)。後魏昭
成之即王位,初置官司,分掌众职(以燕凤为右长史,许议为郎中令)。然而其
制草创,名称乖疏。皇始元年,道武平并州,始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
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悉用文人。天兴中,太史言天文错乱,当改王易政,
故官号数革(初,道武制官,皆拟远古€、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
飞之迅疾也。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视。他皆类此)。至
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
(凡守令以六年为满,後经六年乃叙)。又作考格,以之黜陟。又宣武帝行考陟
之法,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孝明以後,授受多滥
(自明帝孝昌以後,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并立佐僚,
所在颇为烦扰。及东魏静帝时,齐神武作相,高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
马者,悉皆断之。又时诸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
诸假侍服者,请亦罢之。又自军国多事,冒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捡括,得
五万馀人,而群小喧嚣,隆之惧而止)。北齐创业,亦遵後魏,台、省位号,多
类江东(以门下省掌献纳谏正,中书省管司王言,秘书省典司经籍,集书省掌从
容讽议,中常侍省掌出入门ト,御史台察纠弹劾)。後主临御,爵禄犬马(御马
及犬乃有仪同、郡公之号,籍以旃,食物十馀种。其宫婢、阉人、商人、胡人、
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富贵者万数。至末年,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
三公等官,并增员而授,或二或三,不可称数)。後周之初据关中,犹依魏制。
及平江陵之後,别立宪章,酌《周礼》之文,建六官之职,其他官亦兼用秦、汉
(他官谓将军、都督、刺史、太守之类)。隋文帝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
还依汉、魏。其於庶僚,颇有损益,凡官以四考而代(又制:凡官以理去职,听
并执笏)。至炀帝,初存稽古,多复旧章(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如有德行功能灼
然显著者,擢之),大业三年,始行新令,有三台、五省、五监、十二卫、十六
府(殿内、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五省也。谒者、司隶、御史,三台也。少
府、长秋、国子、将作、都水,五监也。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
右御、左右候、十二卫也。左右备身、左右监门等,凡十六府也。或是旧名,或
是新置。诸省及左右卫、武侯、领军、监门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於时天下
繁富,四方无虞,衣冠文物为盛矣。既而渐为不道,百度方乱,号令日改,官名
月易,图籍散逸,不能详备。唐职员多因隋制,虽小有变革,而大较不异(高祖
制:“文官遭父母丧者,听去职。”)。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员六百
四十有二而己(显庆元年初制:“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
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诸
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
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
者,并听同致仕例。”)。龙朔二年,又改京司及百官之名(改尚书省为中台,
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其馀官司悉改之),咸亨元年复旧。至於武太后,
再易庶官,或从宜创号(改尚书省为文昌台,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御
史台为肃政台,及诸寺卫等名。又置控鹤府官员),或参用古典(改六尚书为天
地四时之官)。天授二年,凡举人,无贤不肖,咸加擢拜,大置试官以处之。试
官盖起於此也(试者,未为正命。凡正官,皆称行、守。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
阶卑而官高者称守,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太后务收物情,其年二月,十道使
举人,并州石艾县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遗、补阙;怀州录事参军崔献可
等二十四人,并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并授著作郎;魏州内
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并授卫佐、校书、御史等。故当时谚曰:“补阙连车
载,拾遗平斗量,把推侍御史,碗脱校书郎。”试官自此始也)。於时擢人非次,
刑网方密,虽骤历荣贵,而败轮继轨(神功元年制曰:“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
者进转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
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寺诸署令。”又制:“其有从勋
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显要等官。若累
阶应至三品者,不得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如先有上柱国者,听回授期以上亲。
必有异行奇材别立殊效者,不拘此例。”)。神龙初,官复旧号(凡武太后所改
之官)。二年三月,又置员外官二千馀人(国初旧有员外官,至此大增,加兼超
授诸阉官为员外官者,亦千馀人。中书令李峤,初自地官尚书贬通州刺史,至是
召拜吏部侍郎。峤志欲曲行私惠,求名悦众,冀得重居相位,乃奏请大置员外官,
多引用势家亲识。至是,峤又自觉铨衡失序,官员倍多,府库由是减耗),於是
遂有员外(员外官,其初但云员外。至永徽六年,以蒋孝璋为尚药奉御,员外特
置,仍同正员。自是员外官复有同正员者。其加同正员者,唯不给职田耳,其禄
俸赐与正官同。单言员外者,则禄俸减正官之半)、检校、试、摄、判、知之官
(摄者,言敕摄,非州府版署之命。检校者,云检校某官。判官者,云判某官事。
知者,云知某官事。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逮乎景龙,官纪大紊,复有“斜封
无坐处”之诵兴焉(景龙中,有太平、安乐、长宁、宜城等诸公主,及上官氏与
其母沛国夫人郑氏、上官柴氏、贺娄氏、女巫陇西夫人赵氏,皆树用亲识,亦多
猥滥。或出身臧获,或由於屠贩,多因赂货,累居荣秩,咸能别於侧门降墨敕斜
封以授焉,故时人号为“斜封官”。时既政出多门,迁除甚众,自宰相至於内外
员外官及左右台御史,多者则数逾十倍,皆无厅事可以处之,故时人谓之“三无
坐处”,谓宰相、御史及员外官也)。先天以来,始惩其弊(元宗御极,宰相姚
元崇、宋兼吏部尚书,大革奸滥,卜去其九。时有殿中侍御史崔氵位、太子中
允薛昭讽帝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己布,而姚元崇、宋等洎先帝之明,
归怨陛下,道路谤ゥ,天下称冤。柰何与万人为仇敌,恐有非常之变。”上以为
然,乃下诏曰:“诸缘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官并量材叙用。”监察御史柳
泽又上疏极言不可:“其斜封官得免罪戾,己沐恩私。旬月之内频烦降旨,前敕
令至冬处分,後敕又令替人却停,将何以止奸邪?将何以惩风俗?”)。至开元
二十五年,刊定职次,著为格令(此格皆武德、贞观之旧制,永徽初已详定之,
至开元二十五年再删定焉。至二十八年,又省文武六品以下官三百馀员及诸流外、
番官等)。盖尚书省以统会众务,举持绳目。门下省以侍从献替,规非宜。中
书省以献纳制册,敷扬宣劳。秘书省以监录图书。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内侍省以
承旨奉引(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凡六省)。御史台以肃清僚
庶。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大府,为九寺)、
五监(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为五监)以分理群司。六军(左右羽林、
左右龙武、左右神武,为六军)、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左右威、
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左右千牛为十六卫)以严其禁御。一詹事府、
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ト内诸事)、三寺(家令寺、率更寺、太
仆寺)、十率(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侍,凡十率府)
俾储宫。牧守、督护分临畿服(京府置牧,馀府、州置都督、都护、太守),
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按察、采访等使以理州县。节度、团练等使以督府军
事。租庸、转运、盐铁、青苗、营田等使以毓财货。其馀细务因事置使者,不可
悉数。其转运以下诸使,无所治,废置不常,故不别列於篇)。自六品以下,
率由选曹,居官者以五岁为限。於是百司具举,庶绩咸理,亦一代之制焉。(一
岁为一考,四考有替则为满。若无替,则五考而罢。六品以下,吏部注拟,谓之
旨授。五品以上,则皆敕除。自至德之後,天下多难,甄才录效,制敕特拜,繁
於吏部,於是兼试、员外郎倍多正员。至广德以来,乃立制限,州县、员外、兼
试等官,各有定额。并云额内溢於限者,不得视职。其有身带京官冗职资名清美
兼州县职者,云占阙焉,即如正员之例。官以三考而代,无替四考而罢,由是官
有常序焉。)
    唐自太宗时己有员外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员。至於检校、兼、守、判、知
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己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
类繁多,莫能遍举。肃、代以後,盗起兵兴,府库无蓄积,朝廷专以官爵赏功。
诸将出征,皆给空名告身,自开府、特进、列卿、大将军,下至中郎将,听临事
注名。其後,又听以信牒授人官爵,有至异姓王者。诸军但以职任相统摄,不复
计官资高下。及清渠之败,复以官爵授散卒。由是官爵轻而货重,大将军告身一
通,才易一醉。凡应募入军者,一切衣金紫,至有朝士僮仆衣金紫,称大官而执
贱役者。名器之滥,至是而极(张巡在雍邱,才领一县千兵,而大将六人,官皆
开府、特进。德宗避难於奉天,浑之童奴曰黄岑,力战,即封渤海郡王。至於
僖、昭之世,遂有促船郭使君、看马李仆射之号。德宗幸梁州,在道,民有献瓜
果者,上欲试以散官,陆贽言:“军兴以来,财赋不足以供赐,而职官之赏兴焉。
方今之病,在於爵轻。设法贵之,犹恐不重,若又自弃,何以劝人?夫诱人之方,
惟名与利。名近虚而於教为重,利近实而於德为轻。专实利而不济之以虚,则耗
匮而物力不给。专虚名而不副之以实,则诞慢而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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