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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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皆幸阙里,祠孔子,作六代之乐,则所以崇文重道者至矣。使当时儒学之臣,
能以古人释奠之礼而推广之,则又何以加焉。”
魏文帝黄初二年,诏曰:“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当衰周之末,
无受命之运,在鲁卫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凄凄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
贬身以救世。於时王公终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礼,修素王之事,因鲁史而制
《春秋》,就太师而正雅、颂,俾千载之後,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
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者也。遭天下大乱,百祀堕坏,旧居之庙,毁
而不修,褒成之後,绝而莫继,阙里不闻讲颂之声,四时不睹尝之位,斯岂所
谓崇礼报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
令鲁郡修起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又於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
齐王正始七年,令太常释奠,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颜渊配。
晋武帝太始三年,改封孔子二十三代孙宗圣侯震为奉圣亭侯,又诏太学及鲁
国四时备三牲以祀孔子。
七年,皇太子讲经,亲释奠於太学,如正始礼。
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讲经,行释奠礼於太学。
元帝大兴二年,皇太子讲经,行释奠礼於太学。
明帝大宁三年,诏给奉圣亭侯四时祠孔子祭,如太始故事。
成、穆、孝武三帝,皆以讲经亲释奠,唯成帝在辟雍,自是一时制也。孝武
以太学在水南悬远,有司议依穆帝升平元年,於中堂权立太学。释奠礼毕,会百
官六品以上。宋文帝元嘉八年,奉圣侯有罪夺爵。至十七年,又授孔隐之。隐之
兄子熙先谋逆,又失爵。二十八年,更以孔惠€为奉圣侯,後有重疾,失爵。孝
武大明二年,又以孔迈为奉圣侯。迈卒,子荼(诩俱切)嗣,有罪失爵。
元嘉二十二年,太子释奠,采晋故事(裴松之议舞六佾,宜设轩悬之乐,器
用悉依上公)。祭毕,亲临学宴会,太子以上悉在。
齐武帝永明三年,有司奏:“宋元嘉旧事,学生到,先释奠先圣、先师,礼
又有释菜,未详今当行何礼?用何乐及礼器?”时从喻希议,用元嘉故事,设轩
悬之乐,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尚书令王俭议:“《周礼》‘春入学,
释菜合舞。’《记》云‘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又云‘始入学,必释奠先
圣、先师’。中朝以来,释菜礼废,金石俎豆,皆无明文。方之七庙则轻,比之
五祀则重。陆纳、车允谓宣尼庙宜依亭侯之爵;范甯欲依周公之庙,用王者仪,
范宣谓当其为师则不臣之,释奠日,宜备帝王礼乐。此则车、陆失於过轻,二范
伤於太重。喻希云:‘若王者自设礼乐,则肆赏於致敬之所;若欲嘉美先圣,则
须所况非备。’细寻此说,守附情理。皇朝屈尊弘教,推以师资,引同上公,即
事惟允。元嘉裴松之议,故事可依也”)。
梁武帝天监八年,皇太子释奠。周舍议:“既惟大礼,请依东宫元会,太子
著绛纱衤暴(音博,衣领也),乐用轩悬。合升殿坐者,皆服朱衣。”帝从之。
又有司以为,《礼》云‘凡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吏部郎徐勉议:“郑元
云:‘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宫室既异,无不由阼阶之礼。请释奠及宴会,
太子升堂,并宜由东阶。若驾幸学,自然中阶。其会宾客,依旧西阶。”大同
七年,皇太子表其子宁国、临城公入学,时议者以与太子有齿胄之议,疑之。议
中臣缵等以为:“参、点、回、路,并事尼父,邹、鲁称盛,洙、汶无讥。师道
既光,得一资敬,无亏亚二。”制可。
後魏封孔子二十七叶孙乘为崇圣大夫。
孝文太和十九年,改封二十八叶孙珍为崇圣侯。
文成帝诏:宣尼之庙,当别敕有司行荐享之礼。
北齐改封三十一代孙为恭圣侯。
北齐将讲於天子。讲毕,以一太牢释奠孔宣父,配以颜回,列轩悬乐,六佾
舞。皇太子每通一经及新立学,必释奠礼先圣、先师、每岁春、秋二仲,常行其
礼。每月朔,制:祭酒领博士以下及国子诸学生以上,太学、四门博士升堂,助
教以下、太学诸生阶下,拜孔圣,揖颜回。日出行事。郡学则於坊内立孔、颜庙,
博士以下亦每月朝(张凭议日:“不拜颜子者,按学堂旧有圣贤之象,既备礼尽
敬,奉尼父以为师,而未详颜子拜揖之仪。臣以圣者,君道也;师者,贤臣道也。
若乃尧、舜、禹於君位,则稷、契与我并为臣矣。师元风於洙、泗,则颜子吾同
门也。夫大贤恭已,既揖让於君德;回也如愚,岂越分於人师哉!是以王圣佐贤,
而君臣之义著;拜孔揖颜,而师资之分同矣”)。
後周武帝平齐,改封孔子後为邹国公。
隋文帝仍旧,封孔子後为邹国公。
炀帝改封为绍圣侯。
隋制,国子寺每岁四仲月上丁,释奠於先圣、先师,年别一行乡饮酒礼。州
县学则以春、秋仲月释奠,亦每年於学行乡饮酒礼。
唐高祖武德二年,诏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各一所,四时致祭。仍博求其後,
具以名闻,详考所宜,当加爵土。七年,幸国子学,亲临释奠,引道士、沙门与
博士杂相驳难久之。
太宗贞观二年,左仆射房元龄等建议:“武德中,诏释奠於太学,以周公为
先圣,孔子配享。臣以为周公、尼父俱称圣人,庠序置奠,本缘夫子,故晋、宋、
梁、陈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今通允。伏
请停祭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诏从之。
十一年,封孔子裔德伦为褒圣侯,修宣尼庙於兖州,给户二十充享祀。
十四年,幸国子学,亲释奠。
二十年,诏皇太子於国学释奠於先圣、先师,皇太子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
献,摄司业为终献。
初,释奠以儒官自为祭主,直云博士姓名。至是,中书侍郎许敬宗等奏:
“按《礼记·文王世子》:‘凡学,官春释奠於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
书、礼、乐之官也。’彼谓四时之学,将习其道,故儒官释奠,各於其师,既非
国家行礼,所以不及先圣。至於春、秋二时合乐之日,则天子视学,命有司兴秩
节,总祭先圣先师焉。秦、汉释奠,无文可检。至於魏氏,则使太常行事。自晋、
宋以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为主,全无典实。且名称国学,乐用轩悬,樽俎威仪,
并皆官备,在於臣下,理不合专。况凡在小神,犹皆遣使行礼,释奠既准中祀,
据礼必须禀命。今请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仍令
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其诸州,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
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博士既无秩,请主簿通为终献。若阙,并以次
差摄。州县释奠,既请遣刺史、县令亲为献主,望准祭社,给明衣,修附礼令为
永式。学令祭以太牢,乐用轩悬,六佾之舞,并登歌一部。与大祭祀相遇,改用
中丁。州县常用上丁,无乐,祭用少牢。”
二十一年,诏以左邱明、卜子夏、公羊高、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
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康成、服子慎、何休、王
肃、王辅嗣、杜元凯、范甯、贾逵等二十二人代用其书,垂於国胄,自今有事於
太学,并令配享尼父庙堂。
高宗永徽中,制改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颜回、左邱明从祀。
显庆二年,太尉长孙无忌等议曰:“按新礼,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又
准贞观二十一年,以孔子为先圣,更以左邱明等二十二人与颜回俱配尼父於大学。
今据永徽令文,改用周公为先圣,遂黜孔子为先师,颜回、邱明并为从祀。谨按
《礼记》云:‘凡学,春官释奠於其先师。’郑元注曰:‘官谓诗、书、礼、乐
之官也。先师者,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
有伏生,可以为师者。’又《礼记》曰:‘始立学,释奠於先圣。’郑元注曰:
‘若周公、孔子也。’据礼为定,昭然自别,圣则非周即孔,师则偏善一经。汉、
魏以来,取舍各异。颜回、孔子互作先师,宣父、周公迭为先圣。求其节文,递
有得失。所以贞观之末,亲降纶言,依《礼记》之明文,酌康成之奥说,正孔子
为先圣,加众儒为先师,永垂制於後昆,革往代之纰缪。而今新令,不详制旨,
辄事刊改,遂违明诏。但成王幼年,周公践极,制礼作乐,功比帝王,所以禹、
汤、文、武、成王、周公为六君子。又说明王孝道,乃述周公严配,此即姬旦鸿
业,合同王者祀之。儒官就享,实贬其功。仲尼生衰周之末,拯文丧之弊,祖述
尧、舜,宪章文、武,弘圣教於《六经》,阐儒风於千世,故孟轲称生民以来,
一人而已。自汉已降,奕叶封侯,崇奉其圣,迄於今日,胡可降兹上哲,俯入先
师?且邱明之徒,见行其学,贬为从祀,亦无故事。今请改令从诏,於义为允。
其周公仍依别礼配享武王。”诏从之。
三年,文宣王庙诏用《宣和》之舞(国子博士范κ撰乐章)。
总章三年,皇太子弘释奠於国学。开耀元年、景龙二年、永隆二年并行此礼。
乾封元年,追赠孔子为太师。
天授元年,封孔子为隆道公。
总章元年,颜回赠太子少师,曾参赠太子少保,并配享孔子庙。
元宗开元七年,以贡举人将谒先师,质问疑,义敕皇太子及诸子宜行齿胄礼。
乃谒先圣,太子初献,亚、终献并以胄子充。右散骑常侍褚无量讲《孝经》并
《礼记·文王世子》篇。初,诏侍中宋亚献,中书侍郎苏终献。及临享,上
思齿胄之义,乃改焉。又诏春、秋释奠用牲牢,其属县用酒而已。
八年,国子司业李元奏言:“两京国子监庙堂,先圣孔宣父,配坐先师颜
子,今其像见立侍。准礼,授坐不立,授立不跪,况颜子道亚生知,才光八室,
既当配享,其仪见立,请据礼文,合从坐侍。又四科弟子闵子骞等,并伏膺儒术,
亲承圣教,虽复列像庙堂,不参享祀。谨按祠令,何休等二十二贤,犹г从祀,
岂有升堂入室之子,独不г配享之馀?望请春、秋释奠,列享在二十二贤之上。
七十子者,则文翁之壁尚不阙如,岂有国庠遂无图绘?请命有司图形於壁,兼为
立赞,庶敦劝儒风,光崇圣烈。曾参孝道可崇,独受经於夫子,望准二十二贤从
享。”诏曰:“颜子等十哲宜为坐像,悉令从祀。曾参大孝,德冠同列,特为塑
像,坐於十哲之次。”因图画七十弟子及二十二贤於庙壁。上以颜子亚圣,亲为
制赞,书於石。闵损以下,仍令当朝文士分为之赞,题其壁焉。
按:自《礼记》“释奠於先圣、先师”之说,郑康成释先师,以为如乐有制
氏,《诗》有毛公,礼有高堂生,《书》有伏生之类。自是後儒言释奠者本《礼
记》,言先师者本郑氏注。唐贞观时,遂以左邱明以下至贾逵二十二人为先师,
配食孔圣。夫圣,作之者也;师,述之者也。述夫子之道,以亲炙言之,则莫如
十哲、七十二贤;以传授言之,则莫如子思、孟子。必是而後可以言先师,可以
继先圣。今舍是不录,而皆取之於释经之诸儒!姑以二十二子言之,独子夏无以
议为,左邱明、公羊高、梁赤犹曰受经於圣人而得其大义,至於高堂生以下,
则谓之经师可矣,非人师也。如毛、郑之释经,於名物固为该洽,而义理有差
舛;至王辅嗣之宗旨老、庄,贾景伯之附会谶纬,则其所学已非圣人之学矣。又
况戴圣、马融之贪鄙,则其素履固当见摈於洙、泗,今乃俱在侑食之列,而高第
弟子,除颜渊之外反不得预。李元虽恳恳言之,而仅能升十哲、曾子侪於二十
二子之列,而七十二贤俱不г享祀。盖拘於康成之注,而以专门训诂为尽得圣道
之传也。
二十七年,诏曰:“弘我王化,在乎儒术。能发此道,启迪含灵,则生人以
来,未有如夫子者也。所谓自天攸纵,将圣多能,德配乾坤,身揭日月。故能立
天下之大本,成天下之大经,美政教,移风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人到於今
受其赐,不其猗欤!於戏!楚王莫封,鲁公不用,俾夫大圣,才列陪臣,栖遑旅
人,固可知矣。年祀浸远,光灵益彰,虽代有褒称,而未为崇峻,不副於实,人
其谓何!夫子既称先圣,可追谥为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