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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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遂以辟ń亦为学名,而曰古人以学教胄子,则未知学以乐而得名欤?乐以学
而得名欤?则是又以为习乐之所也。张子亦曰辟ń古无此名,其制盖始於此。故
周有天下,遂以名天子之学,而诸侯不得立焉。《记》所谓鲁人将有事於上帝,
必先有事於泮宫者,盖射以择士云尔。”
东莱吕氏曰:“或疑是诗叙台池苑囿与民同乐,胡为以辟ń学校剿入之。彼
盖未尝深考。三代人君与士大夫甚亲,游宴之{目}御、征行之扈卫,无往而不
与髦俊俱焉。乐正司业,父师司成,则乐者固学士之所常隶也,夫岂有二事哉!”
《文王有声》:“镐京辟ń,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皇王哉。”
张氏曰:“灵台辟ń,文王之学也。辟ń之在镐京者,武王之学也。辟ń至
此始为天子之学。”
江陵项氏《枝江县新学记》曰:“古者周天子之居民也,不但天子,诸侯之
国自二十五家以上则有学焉。学莫尚於斯矣。方是时,建官三百六十,以张备法
而纪众民,视其中无一事无法者,而独於建学无制,则其吏非应文也。无一民无
养者,而独无粟士之廪,则其士非为养也。而上下顾交趋之如裘葛饮食,然则必
有不可舍焉者矣。天子之学谓之辟雍,班朝、布令、享帝、右祖则以为明堂,同
律、候气、治历、考详则以为灵台。诸侯之学谓之泮宫,大师旅则将士会焉,大
狱讼则吏民期焉,大祭祀则始祖享焉。盖其制皆於国之胜地,披水筑宫为一大有
司,国有大事则以礼属百官、群吏,下民而讲行之,无事则国之耆老、子弟游焉
以论鼓钟而修孝弟。其地尊,其礼大,三百六十官皆不得治其事。意者三公之老
而致仕者掌之,谓之乡老。二乡而公一人,则六乡盖三公矣。故曰三公在朝,三
老在学。公与老皆无职於六官,学、序、庠、塾皆无制於六典。古之言道者固如
是也。呜呼,此意深矣。”
汉兴,高帝尚有干戈,平定四海,未遑庠序之事。至武帝,始兴太学。
徐氏曰:“按《三辅黄图》,太学在长安西北七里,有市有狱。”
董仲舒《对策》曰:“养士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
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谓举贤良文学之诏书也),是王道往往
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
可得矣。”後武帝立学校之官,皆自仲舒发之。
元朔五年,置博士弟子员。
前此博士虽各以经授徒,而无考察试用之法,至是官始为置弟子员,即武帝
所谓兴太学也。
太史公曰:余读功令(名见後)至於广励学官之路,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
嗟乎!周室衰而《关雎》作(《韩诗》说也),幽、厉微而礼乐坏,诸侯恣行,
政由强国。故孔子悯王路废而邪道兴,於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
世以浑浊莫能用,是以仲尼干七十君无所遇,西狩获麟,曰“吾道穷矣”。故因
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其辞微而指博,後世学者多录焉。自孔子卒後,七
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及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
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於齐。如田子方、段干木、
吴起、禽滑之属,皆受业於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文侯好学。陵迟以至
於始皇,天下并争於战国,儒术既诎焉,然齐、鲁之,学者独不废也。於威、
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於当世。及至秦季世,
焚《诗》、《书》,坑儒士,《六艺》从此缺矣。陈涉起匹夫,不满半岁竟灭亡,
其事至微浅,然而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孔申为涉博士)者,
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於陈王也。及高皇帝诛项籍,举兵围鲁,鲁中诸
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声不绝,岂非圣人之遗化,好礼乐之国哉?夫齐、鲁之
於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故汉兴,然後诸儒始得修其经艺,讲习大射、
乡饮之礼。叔孙通作汉礼仪,因为太常,诸生弟子共定者,咸为选首,於是喟然
叹兴於学。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遑暇庠序之事也。孝惠、吕后时,公卿
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徵用,然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
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及今上即位,公孙弘以
《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自孔子後,公孙弘始以儒者得政),天子学士靡然乡
风矣。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丞相、御史言:制曰‘盖闻导民
以礼,风之以乐。婚姻者,居室之大伦(是时论学者尚知本如此)。今礼废乐崩,
朕甚悯焉。故详延天下方正博闻之士。太常议,与博士弟子,崇乡里之化,以广
贤材焉’。
此武帝制也。而其建请之议,条画之目,则公孙丞相实发之。
谨与太常臧、博士平(臧,孔臧。平,博士之长也。博士,太常之属)等议
曰: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
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以及外。今陛下昭
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修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
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旧官为博士旧授徒之黉舍也。至是
官置弟子员,来者既众,故因旧黉舍而兴修之)。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
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此太常所补也。诏书既曰
崇乡里之化,则太常所补弟子,不过取诸关中而已)。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
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
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此郡国所择也。自好文学已下条目甚
详,而太常弟子止取仪状端正者,盖太常天子近臣,常以儒宗为之,任其选择,
不必立法也)。一岁皆辄试(太常所补、郡国所择,虽有两途,至於受业一年而
後试,则考察无二法也),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错以文学为太常掌故。
应劭曰:“掌故六百石吏,主故事。”按博士秩比六百,不应掌故秩反过之。盖
应劭之误);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郎中,宿卫之臣,故具名籍以待
上选也)。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非常选也)。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
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诸不称者,谓太常之谬选,博士之失教,及郡国
之滥以充赋也)。臣谨按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义,文章尔雅,
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名布谕下(欲为学者开入仕之
路,故以宣布诏书为名,与三代宾兴之意异矣。此俗儒之所喜,而高士所不屑也)。
治礼掌故,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
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左内史後为左冯翊,右内史後为京兆尹、右扶
风。大行後为大鸿胪);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
用诵多者,若不足,乃择掌故补中二千石属(掌故尊於文学掌故,即前所谓秩比
二百石以上者也。中二千石属即左右内史、大行卒史也,大行中二千石,左右内
史虽二千石亦通言之也),文学掌故补郡属(文学掌故即博士弟子通一艺所补也。
郡属即郡太守卒史也)、备员(既无诵多者,故选掌故彼善於此者以充数)。请
著功令(新立此条,请以著於功令。功令,篇名,若今选举令)。他如律令(此
外并如旧律令)。”制曰:“可。”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彬彬多文学之士矣
(公卿多文学之士,而治效反少於前日,此太史公所叹也)。
先公曰:“按《汉书》此条有‘博士弟子通一艺以上者补文学掌故缺’,又
有‘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者补卒史’,恐是两样人。温公《通鉴》析为二端,东莱
《大事记》殊未明。武帝崇儒兴学只是好名,当时文学布在州郡,极留滞,故弘
请选用之为学官,而复补卒史及郡属、备员,意轻可知。”
窃详此段自“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下”至“请诸不称”,是指白身受业而通一
艺者。自“择其秩比二百石”至“补郡属备员”,是指已仕受业而通一艺者。然
白身通艺者可以为郎中,则其官反高(郎中秩比三百石),已仕通艺者只可为左
右内史、太守卒史,则其位反卑(佐史秩百石以下),殊不可晓。考订精详者必
能知之。按西汉《公卿百官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秦焚《诗》、
《书》,独存博士官所职者,则犹令其司经籍。然既曰通古今,则上必有所师承,
下必有所传授,故其徒实繁。秦虽存其官而甚恶其徒,常设法诛灭之。始皇使御
史案问诸生,传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馀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
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馀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
宜言者又数十人。然则秦之於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盖惟恐其不澌尽
泯没矣。叔孙通面谀脱虎口而逃亡,孔甲持礼器发愤而事陈涉,有以也哉。
《儒林传》:“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
师古曰:“射策者,谓为问难疑义,书之於策,量其大小,置为甲乙之科,
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
按:此即後世糊名之意。但糊名则是隐举人之名以防嘱托徇私,此则似是隐
问难之条以防假手宿构,其欲示公一也。
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
按:汤本传:“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
《春秋》,补廷尉史。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而深刻吏多为爪牙用
者,依於文学之士。丞相弘数称其美。”夫《尚书》、《春秋》所言,岂有舞文
巧诋、惨酷深刻如汤之为乎?今以上乡文学,而令博士弟子以其所学附会缘饰之,
则所谓廷尉卒史者,往往皆曲学阿世如公孙丞相之流耳。狄山以博士稍持正论抗
汤,则触祸机矣。贾山所谓“士修之於家而坏之於天子之廷”,此语当为武帝发。
孝文则未尝坏天下士也。
昭帝举贤良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宣帝末,增倍之。
元帝好儒,能通一经者皆复。数年,以用度不足,更为设员千人。郡国置。
《五经》百石卒史。
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员三
千人。岁馀,复如故。
先公曰:“西汉博士隶太常,有周成均隶宗伯之意。州有博士,郡有文学掾,
《五经》之师,儒宫之官,长吏辟置,布列郡国,亦有党庠遂序之意。然有二失。
乡里学校人不升於太学,而补弟子员者自一项人(好文学、敬长上,仪状端正);
公卿弟子不养於太学,而任子尽隶光禄勋。自有四科,考试殊涂异方,下之心术
分裂不一,上之考察驰鹜不精。”
哀帝时,置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谓处家持丧服)。
按:学校礼义之地,博士弟子公卿之储,则亲丧而予宁持服宜也。然汉时居
官者实未尝行丧礼。薛宣後母死,弟修去官持服,宣谓修三年丧少能行者,由是
兄弟不和。翟方进母死,既葬三十六日,起视事,自以为身备汉相,不敢逾国家
之制(注:即文帝遗诏所谓也)。宣、方进皆为相封侯,犹不能舍去禄位,躬行
三年之丧,而乃欲立此法以律从学干禄之士乎?
阳朔二年,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
官,四海渊源,宜皆明於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
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
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平帝时,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常员之外,更开
此路)。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两科四十人补文学掌
故云。奏起明堂、辟ń、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
班固《儒林传赞》:“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
官禄,讫於元始,百有馀年,传业者浸盛,枝叶蕃滋,一经说至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