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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文献通考1-第1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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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省言:“唐世取人,随事设科,其名有词藻宏丽、文章秀异之属,究其所
试,皆异乎进士、明经。今既复旧科,纯用经术,诸如诏、诰、章、表、箴、铭、
赋、颂、赦敕、檄书、露布、诫谕,其文皆朝廷官守日用而不可阙,先朝已尝留
意,特科目未及设。”二年,诏立宏辞科,岁许进士登科者诣礼部请试,若见守
官,须受代乃得试,率以春试上舍日附试,不自立院也。差官锁引,悉依进士,
惟诏、诰、赦敕不以为题,所试者,章、表、露布、檄书用四六,颂、箴、铭、
诫谕、序、记用古今体,亦不拘四六。考官取四题,分二日试,试者虽多,取毋
过五人。中程者上之三省,三省覆视,分上中二等,推恩有差;辞格超异者,恩
命临时取旨。
    徽宗大观四年,改为词学兼茂科,科举岁,附贡士院试,取毋过三人,不中
率,许阙。仍不试檄书,增制诏,分二日试四题,其二以历代史事借拟为之,馀
以本朝典故或时事。宰臣执政亲属毋得试。
    高宗绍兴元年,下诏复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有司讲求旧制,每科场年,
命中丞、给、舍、谏议大夫、学士、待制三人举一人,不拘已仕未仕(命官仍以
不曾犯赃私罪人充)。先具词业(策、论共五十篇),缴送两省、侍从参考之,
分三等,文理优长为上,次优为中,常平为下。次优已上并召赴阁试。岁九月,
命学士、两省官考试於秘阁,御史监之,试六论(每首五百字以上),於《九经》、
《十七史》、《七书》、《国语》、《荀》、《扬》、《管子》、《文中子》正
文内出题,差楷书祗应,四通以上为合格。仍分五等,以试卷缴奏御前拆号,入
四等以上者,召赴殿试。其日,上临轩亲策(限三千字以上),宰相撰题,差初
覆考、详定官。赴试人引见赐坐,殿廊两厢设垂帘、帏幕、青褥、紫案,差楷书
祗应,内侍赐茶果。对策先引出处,然後言事。第三等为上,恩数视廷试策第一
人;第四等为中,视廷试第三人,皆赐制科出身;第五等为下,视廷试第四人,
赐进士出身;不入等,与簿、尉差遣。以上并谓白身者,若有官人,则进一官与
升擢。
    旧制,六论於正文及注疏内出题。至是,有司请除疏义勿用。
    七年,诏以太阳有异,氛气四合,令中外侍从各举能直言极谏一人。吕祉举
选人胡铨,江藻举布衣刘度,上即日除铨枢密院编修官,而度不果召。
    孝宗乾道元年,诏令尚书、两省、谏议大夫已上、御史中丞、学士、待制,
各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一人,仍具词业缴进。
    苗昌言奏:“国初尝立三科,景德增而为六。仁宗皇帝时,李景请依景德故
事,亲策贤良秘阁,六论专取《六经》及问时务,其史传注疏乞不条问。帝亦以
为问隐奥观其博,不若取其能明世之治乱,有补阙政。又诏以景德六科定为制举
之目,俾少卿、监已上奏举内外京朝官;增置书判拔萃科、高蹈丘园科、沈沦草
泽科、茂材异等科,总为十科,并许布衣应诏。於是何咏、富弼、余靖、尹洙、
苏绅、张方平、江休复、张伯玉辈出焉。其立法宽,故得士广也。自绍兴复科,
三岁一下诏,垂四十年,未闻有一介魁垒豪杰之士出应制书,岂盛治之世无其人
耶?盖责之至备,而应之者难;求之不广,而来者有隔尔。臣请参稽前制,岁
下诏,权於正文出题,其僻书注疏不得以为问目。追复天圣十科,开广荐扬之路,
振起多士积年委靡之气,太平之治不难立也。”上诏礼部集馆职、学官议之,皆
曰:“注疏诚可略,科目不必广。天下之士屏处山林,滞迹遐远,侍从之臣岂能
尽知?伏见国初制科,上命监司、守臣解送。乾德中,以无人应制,许直诣阁门
请应。若依乾德故事,恐起侥幸,请如国初之制。”诏可。
    先是,翰林学士汪应辰以眉山布衣李应诏,上览其文称奖,命依格召试,
会有沮之者,不果试。是岁,宰相虞允文为上言之,始依元独试故事,命翰林
学士王严、起居舍人李彦颖考试,参详六论凡五通,上喜曰:“继自今其必
有应诏者矣。”十一月,上亲策於集英殿,有司考入第四等。复御殿引见,赐制
科出身,授节度推官,其策依正奏名第一甲例,誊写为册进御及德寿宫,并焚进
诸陵。淳熙四年,李之弟塾复举贤良方正,而近习又恐制科之攻己,其摇沮焉。
会台州赵汝愚举姜凯,信守唐仲友举郑建德,吏部侍郎赵粹中举马万顷应诏。上
问辅臣:“召试贤良,故事有黜落者否?”对曰:“昨李止独试。若数人,须
分优劣。”既而监察御史潘纬言:“制科不过三事,一、缴进词业,二、试六论,
三、对制策。而进卷率皆宿著,廷策岂无素备,惟六论一场谓之‘过阁’,人以
为难。若罢注疏而复以四通为合格,则与应进士举,一场试经义五篇者何异?”
乃诏增为五通。其年,始命官、糊名、誊录如故事。所试六论,後二日,试院言:
“文卷多不知题目所出,及引用上下文不尽,有仅及二通者。”上命赐束帛罢之,
举者周必大等皆放罪。旧试六题,一明一暗。时考官所命多暗僻,失国家求言之
意矣。
    淳熙十一年,诏罢注疏出题。於是郡国举庄治、滕{山成},试六论皆四通,
而考官颜师鲁以其文理平凡,不应近制,又罢之。自是荐绅重於特举,山林耻於
自耀,α然而起者鲜矣。
    自李之後,制科无合格者。又三十馀年,永康何致者,为郡守陈缵馆客,
缵入朝荐之,有旨召试。会同荐者滕{山成}、杜富遭忧不赴诏,须服阕并召。致
躁急,欲先得试,缵介苏师旦言之韩胄,得内批如所请,中书缴还,後又为台
谏论其进论中言“伊尹始负尧舜之道,而终为天下开凌犯之端”之语为诋诬,坐
罢归。辛未岁,致以吴挺荐召,又为台臣所论,乃勒归乡增修所学焉。
    叶论制科曰:“用科举之常法,不足以得天下之才,其偶然得之者,幸也。
自明道、景以来,能言之士有是论矣,虽然,原其本以至其末,亦未见有偶然
得之者,要以为坏天下之才而使之至於举无可用,此科举之敝法也。至於制科者,
朝廷待之尤重,选之尤难。使科举不足以得才,则制科者亦庶几乎得之矣。虽然,
科举所以不得才者,谓其以有常之法而律不常之人;则制举之庶乎得之者,必其
无法焉,而制举之法反密於科举。今夫求天下豪杰特举之士,所以恢圣业而共治
功,彼区区之题目记诵、明数暗数制度者,胡为而责之?而又於一篇之策,天文、
地理、人事之纪,问之略遍,以为其说足以酬吾之问,则亦可谓之奇才矣。当制
举之盛时,置学立师,以法相授,浮言虚论,披抉不穷,号为制科习气,故科举
既不足以得之,而制举又或失之。然则朝廷之求为一事也,必先立为一法,若夫
制科之法,是本无意於得才,而徒立法以困天下之泛然能记诵者耳,此固所谓豪
杰特起者轻视而不屑就也。又有甚此者:盖昔以三题试进士,而为制举者以答策
为至难,彼其能之,则犹有以取之。自熙宁以策试进士,其说蔓延,而五尺之童
子无不习言利害,以应故事,则制举之策不足以为能,故哲宗以为今进士之策有
过此者,而制科由此再废矣。是以八九十年,其荐而不得试者,其试而不见取者
其,幸而取者,其人才凡下,往往不逮於科举之俊士。然且三年一下诏而追复,
不俟科举之岁皆得举之,将何所为乎?设之以至密之法,与之以至美之名,使其
得与此者为急官爵计耳。且天下识治知言之人,不应如是之多,则三岁以策试进
士,使肆言而无所用,是诚失之矣。今又使制举者,自以其所谓五十篇之文,泛
指古今,敷陈利害,其言泛杂,见者厌视,闻者厌听。且士之猥多,无甚於今世,
挟无以大相过之实,而冒不可加之名,则朝廷所以汲汲然而求之者,乃为讥笑之
具。今宜暂息天下之多言,进士无亲策,制举无记诵,无论著,稍稍忘其故步,
一日,天子慨然自举之,三代之英才未可骤得,亦不至如近世之冗长无取,非惟
无益而反有害也。”
    巽岩李氏《制科题目编序》曰:“阁试六论,不出於经史正文,非制科本意
也。盖将傲天下士以其所不知,先博习强记之馀功,後直言极谏之要务,抑亦重
惜其事而艰难其选,使贤良方正望而去者欤?然而士终不以此故而少挫其进取之
锋,问之愈深,则对之愈密,历数世未尝有败绩失据之过。士岂真多能哉?斯执
事者优容之也。逮熙宁中,陈彦古始不识题,有司淮式不考,而制科随罢。君子
谓彦古不达时变,宜其黜也。先是,孔文仲以直言极谏忤宰相意,高第,斥小
官。彼狡焉思纵其淫心,以残害典则,厌是科之不便於己也,欲亟去之而不果,
遂则姑置焉,名存而实亡矣。凡所谓贤良方正,尚肯复游其乎?彦古区区,昧
於一来,是必不敢高论切议也,殆揣摩当世,求合取容耳。传注义疏之么么纤微
且不及知,矧惟国家之大体,渠能有所发明哉!而执事犹恶其名,决坏之然後止。
彦古之黜,宜也,而使天下遂无得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举者,独何心欤?至於
元,廑复旋废,其得失之迹,又可见矣。今天子明诏三下,而士莫应,岂非犹
惩於彦古故邪?盖古之所谓贤良方正者,能直言极谏而己;今则惟博习强记也,
直言极谏则置而不问,甚至恶闻而讳听之,逐其末而弃其本乃至此甚乎,此士之
所以莫应也。余勇不自制,妄有意於古人直言极谏之益,而性最疏放,勉从事於
博习强记,终不近也。恐其幸而得从晁、董、公孙之後,曾是弗察,而猥承彦古
之羞,乘此暇日,取五十馀家之文书,掇其可以发论者,各数十百题,具如别录。
亦颠倒句读,窜伏首尾,乃类世之覆物谜言,虽若不可知,而要终不可欺,戏
与朋友共占射之,贤於博奕云耳,实非制科本意也。因书以自警云。”
    按:制科所难者六论,然所谓四通、五通者中选,所谓准式不考者闻罢,则
皆以能言论题出处为奇,而初不论其文之工拙,盖与明经墨义无以异矣。况有博
闻强记如巽岩者,聚诸家奇僻之书,掇其可以为论题者,抄为一编,揣摩收拾,
殆无所遗,然则浅学之士,执此以往,亦可哆然以贤良自名,而有掇巍科之望矣。
科目取人之弊,一至於此!然观《邵氏闻见录》言范文正公以制科荐富郑公,富
公辞以未习,范公曰:“已为君辟一室,皆大科文字,可往就馆。”以是观之,
所谓大科文字者,往往即巽岩所编之类是也。以富公异时之德业如许,然应制科
之初,倘不求其文而习焉,则亦未必能中选。东坡作《张文定公墓铭》言:“天
下大器,非力兼万人,孰能举之?非仁宗之大,孰能容此万人之英?盖即位八年,
而以制策取士,一举而得富弼,再举而得公。”盖所以夸制科得人之盛,然制科
之为制科,不过如此,则二公之所蕴蓄抱负,此岂足以知之乎?
    ◎博学宏辞科
    绍兴三年立此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
颂、序,於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一古一今。试人先投所业三卷,朝廷降
付学士院,考其能者召试。遇科场年,应命官,除归明、流外、入赀及尝犯赃人
外,公卿大夫子弟之俊秀者皆得试,每次所取不得过五人,若人才有馀,临时取
旨,具合格字号,同真卷缴纳中书看详。推恩则例比旧制更加优异,以三等取人:
上等转一官,选人改秩,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并免召试,除馆职;中等减三年
磨勘,与堂除,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下等减二年磨勘,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
并许召试馆职。大观中,有词学兼茂科,建炎初犹有应者,至是始更立焉。自复
科以来,所得鸿笔丽藻之士,多有至卿相、翰苑者。绍兴中,得十有七人;隆兴
至淳熙,得十有三人;绍熙,一人;开禧至嘉定,三人。初,洪遵入中等,洪适
入下等。高宗览其文,叹曰:“此洪皓子邪?父在远,能自立,忠义报也。”即
以遵为秘书省正字,适为枢密院编修官。词科即入馆自遵始。後三岁,洪迈继之。
真德秀、留元刚应选,有司书德秀卷曰“宏而不博”,书元刚卷曰“博而不宏”。
宁宗喜其文,命俱异等。其後有司值郡试,必摘其微疵,仅从申省或降旨升擢
而已。
    容斋洪氏《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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