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为她自己从未打算到格尔顿深造,她有才智,谈谐,机敏善辩,干什么事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岁,长得颇具男性的魅力,喜欢文学,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气。
父亲和母亲大概已经意识到他将来是个“难办”的孩子。他酷爱工程学。父亲原希望他将来进入金融界,却发现他缺乏这方面的才干。为此,同意他选学工程学,可他在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数学太差。
尽管家里人对我都很好,但却认为我“反应迟钝”。母亲和姐姐反应快得惊人,我总是跟不上她们。我口齿也很笨拙,要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总是力不从心。“阿加莎的反应太慢了。”家里人常这么说。这是事实,我了解这点,也从未否认。这并没有使我感到忧虑和苦恼,我已经甘拜下风了。直到十二岁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反应能力相当于,甚至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非我反应迟钝,而是家里人的标准太高了。我的口头表达能力一直很差,这也许是促使我从事写作的原因之一。
一生中第一次使我真正伤心的是与姆妈的分手、谁也不晓得她当时有多大年纪,也许已经八十岁高龄了吧。一位她从前照看过的人在萨默塞特有一处财产,一直劝她退休。
他在那儿为她准备了一幢舒适的小别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后她终于作出了决定,辞掉了这儿的工作。
我日夜思念着她,每天都给她写一封信,通篇尽是拼写错误——写作和拼写一直是最伤脑筋的事。信中没有一点新意,翻来复去总是那几句话:
亲爱的姆妈:
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愿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长了一只跳蚤。我非常非常地爱您。吻您,吻您,吻您。
您的
阿加莎
母亲为这些信件提供邮票。不久,她有些不耐烦了:“我想你没有必要每天都给她写信,一周写两次总够了吧?”我感到愕然。“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写。”
母亲叹了口气,不再反对了。但她却常常向我提出一些温和的建议。我每日一封,一直坚持了几个月,后来才听从了母亲的劝告,减至每周两封。姆妈写东西也很吃力,每个月给我写两封信,信的形式不伦不类,但字里行间却充溢着慈爱。母亲对我如此情意缠绵地依恋姆妈感到不安。
早年天折和病残是传统小说的主要题材。如今暴力情节更合乎大众的口味。那时候,年轻的女子都希望让人觉得自己脆弱。姨婆总是自鸣得意地告诉我,她小的时候弱不经风,而外祖母却说:“玛格丽特一直很健壮,我倒是家里极弱的一个。”
姨婆活到九十二岁,外祖母活了八十六年,我怀疑她们是否真那么赢弱。不过,多情善感,不时地晕跃和早期肺病都曾是时髦的做作。姨婆深受其感染。我长大后,她又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诉与我接触的青年男子,说我多么多么地脆弱,一定不会长寿。我十八岁的时候,情郎们就常会忧心忡忡地问我:“你不会着凉吧?你的姨婆告诉我说你弱不经风!”我总是忿忿地回答说,我的身体一直很健康,他脸上的忧虑顿然消失。“那你姨婆为什么说你的体质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释说,她是想让我对别人更具有吸引力。在她那个时代,青年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点点,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里,由佣人再备置一点吃的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连当时的儿童小说也充斥着病残和早亡的故事情节。我最喜爱读一本名叫《纯洁的紫罗兰》的小书。从第一页开始,那位叫紫罗兰的小姑娘就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地那富有寓意的早逝。全家人围着她痛哭流涕。
《小姑娘们》是一本带有喜剧色彩的小书,但作者还是让脸颊红润的小贝思离开人世。《老古玩店》中小内尔的死令人毛骨悚然,不过狄更斯那个时代的人自然要对如此哀惋的结局悲痛不已。
另一本我爱读的书,写的是一位德国小姑娘,她是个残废,整日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照料她的是一个喜爱享乐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观看节日游行,小姑娘无人照管,从床上摔下来摔死了。那位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您终生。我从这些情调忧郁的书中获得了情感上最大的满足。
《圣经·旧约书》也是我最喜爱读的书。还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从前家里有些特定的书,只允许在星期天读(如《圣经》一类的书),还有一些是《圣经》故事眩对孩子们来说《旧约》里充满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节人情人理,适合孩子们的口味。在“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中,约瑟夫身着五彩缀衣。他后来成了埃及的主宰,宽恕了他那几位邪恶的兄弟。“摩西和燃烧的小树林”也是我喜爱读的故事。大卫和巨人歌利亚的故事则更是引人人胜。
小的时候,有许多知名有趣的人物来我家里作客,尽管我常走下楼来跟客人们一道喝茶,但却记不得他们的模样了。我想象中的人物远比在现实生活中邂逅的人们要生动得多。
至于我儿时的朋友,我能记起的没有几位,其中有多萝西和达尔西。他们都比我小,呆头呆脑的。我们一块在院子里喝茶,围着圣栎树奔跑追逐,专挑甜点心上的奶油吃。我想象不出这在当时居然能给我们带来欢乐。他们的父亲B先生与我的父亲是挚交。此外,我还有一位相好,叫玛格丽特。两人只能算半个朋友,因为谁都不去对方家里玩,只是一起在外面散步。大概我们两人的保姆是朋友。玛格丽特是位健谈的小姑娘,为此曾使我非常尴尬。有一次,她刚刚掉了门牙。说起话来含混不清,叫人无法听懂她说了些什么。我担心向她道出真情来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随便地跟她搭讪着。我越是这样,就越感到失望。后来,玛格丽特又主动提出要给我讲个故事——一个关于“吐姆(汤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内容我全然没有听清。故事很长,我糊里糊涂地听着。玛格丽特终于眉飞色舞地讲完了故事。
她间我:“怎么样,彻(这)个裤子(故事)挺有趣吧?”我感激地点点头。“你认为特们(他们)沉(真)的要……”我发现她再这样追问下去我就会展出马脚,于是决定岔开话题:“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玛格丽持。”她感到费解,茫然地望着我。她显然是打算与我探讨故事中的疑点,可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这是一个……一个……呢……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编起来,“从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她怎么了?”玛格丽特催促我讲下去。
我边想边说,编造着故事,一直编到玛格丽特家的院门口。
“这个故事真够精彩的。”玛格丽特居然被故事打动了。
“你是在哪本神话书中读到的?”
哪本书上也没有写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现编的。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十分有趣,但它毕竟使我从尴尬之中解脱出来,避免了因为她口齿不清而让她难堪。
我五岁那年,姐姐从巴黎“学成”归来.我还记得在伊林看到她走下四轮马车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她头部一顶装饰华丽的小草帽,面部罩着一方白底黑点的纱巾,看上去完全是一位新的女性。姐姐待我很好,常给我讲故事,她也参与了对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师手册》教我法语。她不太懂得教学艺术,我也憎恶那本手册,曾经两次将它悄悄地藏在书架上其他书的后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藏在更难找见的地方。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大玻璃罩,里面放着一只大秃头鹰的标本,那是父亲的光荣和骄傲。我巧妙地将《袖珍家庭教师手册》塞到秃鹰后面的一个不易被人看见的角落里。这一次干得很成功,几天过去了,尽管大家搜遍了全屋,还是没有找到我那本手册。
可是不久,母亲就轻而易举地粉碎了我的计谋。她宣布,谁要能找到那本手册,就赏给他(她)一大块美味巧克力。嘴馋使我堕入了母亲的圈套。我装模作样地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一番,然后爬上一张椅子,查看秃鹰的后面,故作惊讶地大声喊道:“噢,原来在这儿呀!”然而,继之而来的却是惩罚,一顿斥责之后,我被强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许下地玩耍。当时我竟觉得蒙受了委屈。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全家人都知道这是我藏起来的。但是不赏给我那块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为事先已经说好了,谁找见书就奖给谁,而我发现了却没有赏给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种叫“疯子大姐”的游戏。这个游戏既吸引人,又让人感到恐惧。游戏的大意是我们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长,是个疯子,栖身于科尔宾角的一个岩洞里,偶尔回到娘家里来。她的长像和打扮与姐姐毫无两样,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阴阳怪气的,相当可怖。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姐姐麦琪呀,你可别当真以为我是疯子大姐呀:千万别把游戏当真叼。”
我常常感到难以名状的惊恐,尽管我心里也明白那是麦琪装扮的,可难道就不会是真的吗?那副似鬼非鬼的腔调,狐狸一样眯缝着的吊眼,怎么能不叫我相信她的确是那个疯子大姐呢?母亲时常为此恼火:“麦琪,不许用这个愚蠢的把戏吓唬妹妹!”麦琪满有理由地分辩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姐姐颇具讲故事的天才,在她小的时候,哥哥就缠着她不放,“再给我讲一遍吧。”
“不讲了!”
“再讲一遍嘛。”
“不讲了,我不想再讲了。”
“求求你,再讲一遍,你让我干什么都可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写的第一个故事。它有点像情节剧,很短,因为写作和拼写是我感到头痛的事。故事中有两个人物:品德高尚的麦琪夫人(好人)和凶狠残暴的阿加莎夫人(坏蛋),情节是有关一座城堡继承权之争。
我先拿给姐姐看,提议两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愿充当残暴的麦琪夫人,让我来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难道你不喜欢当好人吗?”我有些惶惑。姐姐回答说,当一个邪恶的家伙更来劲。我自然也很高兴。起初,我是出于礼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让给姐姐的。
记得父亲看了我的剧,笑得前仰后合,但却是出于善意。母亲建议我最好不用“残暴”这个词。“可她的确非常残暴,”我解释道,“她跟那个把许多人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暴君玛丽一样,杀了好多好多人。”
神话故事集在我的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圣诞节,姨婆总要送我许多诸如《黄色的神话故事》、《蓝色的神话故事》一类小书。我看这些书非常入迷,读了——遍又一遍。后来,我有了一本安德鲁·兰格写的动物故事集,里面有一个我特别爱读的故事,“安德诺克与雄狮”。
大概从那时起,我开始读默尔斯伍斯夫人的课本,她当时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她的书我读了许多年,今天读来仍感到趣味盎然。当然罗,如今的孩子们可能会觉得这些书老掉牙了,不过书中的故事仍是可取的,有许多独到之处。书中辑有为幼儿写的《红头发的孩子》、《小男孩》、《婴孩》及各种神话故事。我当时爱读的是《四面皆风的农撤现在读来颇感乏味,不知当年为什么那么喜欢它。
在家里,读小说被当作一种消遣,不算“正业”,上午是不允许看的。在这段时间里必须干点“正经事”。即使是现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说来,仍会有一种负疚感。星期天打牌也照例如此。姆妈把扑克斥为“魔鬼的连环画”。我并不把此话当真,但星期天不许打牌却是家里的规矩。许多年后,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桥牌,我总免不了产生一种犯罪感。
5
回想起来,童年时代最能给我带来乐趣的玩具要算铁圈。当然,这玩艺儿再简单不过了,值不了几个钱,六便士,或者一先令,不会再多。
它也给父母、保姆及佣人带来莫大的欢欣。天气晴朗的日子,阿加莎带上铁圈到院子里玩耍,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回到屋子里,更确切地说,直到饥肠辘辘才知道回来,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那只铁圈作过我的战马,当过海怪,还当过火车。我俨然像位披甲戴盔的骑士,策动着我的坐骑,在征途上飞奔;时而又像一位公主,优雅地骑在温驯的白驹上,优哉闲哉;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