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拳手和她的仙人球 作者:顾念(文秀网2014.08.26完结)-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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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揉着圆鼓鼓的肚皮一步三晃地回了房。
林想容则笑眯眯地对着她说,“晚安。”
林恩夸张地冲林想容抛了个媚眼,“姐姐也是啊。”
目送着林恩回了房,林想容几乎累得虚脱了。这一天,她的脑子一直在飞速地转着,令她坐卧难安。
林想容看看墙上的欧式挂钟,他出去送容仲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竟还不曾回来。但她毕竟是累了,也提不起劲儿去门厅里看个究竟,便径直回了房。
林恩一进房,便在书桌上看见了包装精美的礼物盒,想必是姐姐姐夫送的。林恩却好似没看见一样,动也没动那份礼物。
她在床上直挺挺地躺了一会儿,却忽然记起了顾年意送的礼物。
她从床上坐起来,从包里取出了那个黑色的丝绒小盒子。
一条鸽血红的项链。林恩从小见得多了,并不惊讶,更何况这项链做工并不十分精致,镶嵌技巧也只得一般。林恩心中默算了算,这条项链对自己或许并不值一提,但是对于顾年意那个苦哈哈的异地打工仔来说,也许为了买上这条项链,他得喝上好久的西北风了。
真是个呆子。
林恩苦笑着撇撇嘴。
说起来,自己能够认识师兄还是因为自己球技不佳,一不小心砸中了路人甲顾年意。想不到的是,那顿莫名其妙地饭局上,这个路人甲带来了她的劫,容初。若不是这个劫,或许她早已洒然离开青州,离开这片是非之地了。只是,她最终没舍得离开。而路人甲说到底都只会是路人甲,住进心里的那个人却已经划地为王了。
林恩把这条项链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抽屉的最深处。而书桌上的礼物盒,她还是没有兴致打开。就这样摆着吧,或许明早她就会想要打开了,也或许明早她会赌气地把这份礼物连着盒子一起丢进垃圾桶。
她会吗?她有这样的勇气吗?
她不会,她也没有这样的勇气。
至少,无论如何,现在的她不会这样做。
现在的她獠牙还未磨得尖利,一双爪子也只能帮那群人挠挠痒而已。所以,她得隐忍。
☆、第四十八章 越是在乎越是猜不透
安笙今儿个的基础训练心里头一直憋着一股气,有些放不开。她闹不明白为什么想去看电影的哥哥和朝安姐会留下来陪着她,她更闹不明白为什么那个鬼见愁一样的债主也会蹲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安笙本就笨嘴笨舌,这会儿更是无力吐槽了。自己脸皮一直薄,可一个简单的基础训练旁边却杵了三个目光如炬的电灯泡。这真是让她很为难。
她小心翼翼地活动着身体,动作幅度比之于平常小了很多。但饶是如此,她还是在琢磨着自己的动作落在了某人的眼里会不会显得笨拙无比。
她心不在焉地活动着筋骨,眼睛却总是有意无意地从容初的身上一扫而过。他不知正和宁朝安聊着什么,逗得朝安姐笑得花枝乱颤。
安笙的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这个容初难道不知道朝安姐已经名花有主了吗?怎么这么正大光明地……安笙的脑子打了结,那俩个字始终没能在脑海里出现。
哎,哥哥也真是的。怎么也不把这个瓦数太足的电灯泡给踢出去呢?
可安笙这心里头越想把他踢出去,眼睛就老是往他那儿瞟。安笙的脑子转得慢,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对这个可恶的债主动了什么花花心思,她只是心里为哥哥不平而已。
安箫坐在一边安稳如钟。他自然没注意到自己的女友已经和容初越聊越火热,俩人简直笑成了一团。他的注意力全都在训练场上的安笙身上,丝毫没被身边的两个人的笑声给扰乱了心思。
宁朝安坐在容初和安箫的中间。她虽是一直在和容初聊着天儿,心里盘旋着的那个身影却是安箫。她时不时便用余光飞一眼安箫。只是越多看几眼,心便越凉。安箫的全副注意力都在安笙的身上,压根儿注意不到身边还有她宁朝安这么个人。
容初这人的确很风趣、很幽默。宁朝安的笑也并不是勉强,只是好几次都差点笑出泪水来。她自然不会让身边这个不甚熟悉的人看透自己的心情,所以笑得越发爽朗了。她不大敢承认自己是在和安箫赌气,气他竟然完全对自己不上心。以前的他们明明不是这样的。四年之前,他们离得再远,心都是在一起的;可现在,即使她挨着安箫坐着,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更不明白他的心意。他想弥补安笙,这她能够理解。可是她为他埋葬的难道不是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吗?为什么自己的付出似乎到了他的眼里,就好似一文不值了呢?
宁朝安想不通。她也不愿再想了,不管不顾地和容初天南海北地侃着,似乎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受点儿。
安笙的基础训练草草结束了。她实在是不乐意见到容初这个家伙冲着宁朝安笑得那样温和。她黑着一张脸下了训练场。
才和宁朝安笑成一团的容初立即站起了身迎了上前。
安笙却赌气似的不理会他的笑脸。
这一幕自然完完全全地落在了安箫的眼中。先前安笙在训练的时候,他便看到自己这个呆呆傻傻的妹妹一直在拿余光瞟人家。可等人家笑脸相迎的时候,她却板着一张脸不吭声了。
真是个傻丫头。
容初吗?
自己虽说才给他上了几节格斗课,但是这人无论是谈吐还是举止都颇不俗,一眼就能看出这人并非池中鱼、笼中鸟。更何况,他还是堂堂容氏企业的大少爷,那会让多少优秀的女子上赶着倒追呢?只是,这样的人会看得上自家这小门小户里出来的姑娘吗?
安笙她若是真能有这么个归宿倒也不错,至少以后她可以和现在折磨她的种种生活彻底说再见。自己回来本就是想把她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拯救出来的,但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想得太过简单了。他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也低估了安笙的韧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人真会是安笙的好归宿吗?
安箫并不确定。他只知道,安笙最后无论被他交到了谁的手上,他大概都不会彻底放心。
安箫叹口气,这样一来他岂不是要一直呆在这儿,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看顾着这个妹妹?他原来可是只打算回来看一看,只要安笙得一良人,他便会立即收拾包裹重新上路。以后,他或许会和安笙联系,也或许不会。至少,在回来之前,他从来没觉得青州会是他的久留之地。可现在,他真的越来越不确定自己是否能离得开这儿,更不确定自己是否舍得离开安笙。
“想什么呢?”宁朝安见安箫一直不说话,拉了拉他的衣袖。
安箫笑得勉强,“没想什么。”
容初的兴致颇高,撺掇着四个人一起找个地方吃点儿宵夜。
宁朝安自然是看安箫的意思,所以也不答应,只盯着安箫看。
安笙倒是回得干脆利落,“不去。”
安箫一听安笙的意思,便也附和道,“很晚了,还是都回家吧。”
容初却不依,“现在早得很呐。青州的夜生活可是很丰富的,走吧。”
容初说着便自然而然地拖住了安笙的手臂,不由分说地把她塞进了副驾驶室,然后又冲并肩站着的俩人努努嘴,“上车。”
宁朝安还是耐心地等着看安箫的意思。而安箫一见妹妹已经被他塞进了车,自然不能让她这么轻易就羊落虎口,便大大方方地坐进了容初的车里头。
上车后,四人极有默契地没讨论去哪儿吃夜宵,任由容初开着车在这黑夜里肆意奔驰。像他这种夜生活已经成为生活必备品的人,自然知道在这夜深的时候去哪儿有美味的吃食。
安箫的车很快驶近了闹市区。
车外人声鼎沸,车里头却安静异常。
容初咂巴着嘴,询问安笙道,“想吃中餐还是西餐?”
安笙默默地吞咽了一口口水,暗自琢磨着这个作为宵夜的西餐是指肯德基还是麦当劳?她不确定,便也不好开口回答,顺手便把烫手山芋丢给了宁朝安,“朝安姐,你说呢?”
宁朝安一扭头,盯着安箫默不作声,意思却再明白不过了。
安箫接过了宁朝安的眼神,微微一笑,“随意。”
容初一听这话,也不客气,径直便把车开进了一条小巷子。
停好车,他引着众人下了车,“晚饭我吃得辣,这会儿吃点清淡的。这里有家老字号的粥铺,味道很好。”
四人鱼贯进了粥店。这时已经夜深了,店里只零零散散地坐着几个伙计。一见容初进来了,忙有人迎上前来,“哟,容少,稀客稀客。”
容初笑笑,也不应声,旁若无人地往店堂深处走着。
安笙慢了一步,和宁朝安并肩走着。
容初却不乐意了,强有力的手扣住了安笙的手腕,轻轻一拖,使得她与自己并肩了才继续往前走着。
安箫和宁朝安看得分明。
安笙的脸上却烧得慌,一会儿的功夫便红透了。
☆、第四十九章 原谅我不辞而别
容氏的体育用品才上市,正是需要容仲寸步不离地坐镇指挥的时候。今儿个他正专心致志地听着销售部的负责人报告近期来的销售额和营业额的时候,秘书却给他接进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电话是林恩姐夫的。
容仲吩咐秘书把电话接进来之前心里暗自思忖了会儿。这一次容氏进军体育用品行业,林恩的姐夫便是容氏最有实力的竞争对手。这个电话来得诡异异常。按理来说,一个久经商场的老手不会这么沉不住气才是。
该来的总是要来,躲也躲不掉。更何况容仲虽然才小小地施展了拳脚,但是却打下了一片天,正是志得意满、一身是胆的时候。
他冷静地吩咐秘书把电话接了进来。
拿起电话的那一刹那,他绞尽脑汁地组织着语言,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最记得哥哥的好。要是自己的嘴皮子也能和他一样利索该多好。
只是容仲没想到的是这通电话里压根儿没提到体育用品的事情。
电话那一头的人简单地寒暄了几句便直切主题,“下周是林恩的生日,内人和我准备给她办个简单的生日晚宴,届时欢迎容少出席。请帖随后会差人亲自送到您办公室。”
容仲顿时哑口无言了,自己先前所想的种种措辞全都没了用,便只能张口结舌地道了句,“谢谢,谢谢,到时候一定捧场。”
“好,就这么说定了。”电话那一头的人笑得爽朗,丝毫没有阴翳。
可容仲明明记得刚刚销售部的人作报告的时候说容氏的体育用品已经抢占了至少半数以上的市场份额,怎么他却似乎一点儿都不在乎呢?
容仲优哉游哉地晃着自己的椅子,嘴角却有了一抹诡异的微笑。看得在办公桌前站得笔直的销售部负责人的眼皮一连跳了三跳。待得容仲大手一挥,他忙点头哈腰着退出了办公室,那颗砰砰乱跳的心这才落回了原处,
林恩生日那一天,他吩咐秘书准备了一份厚礼,自己早早地离开了公司,独自驱车往那山上的豪宅里驶。
平心而论,他对林恩的印象倒不错。自己虽与她只有一面之缘,但也相谈甚欢。不过,那个丫头既然喜欢上了自己的哥哥,想来也是个苦命的人。哥哥这么些年在外头的风流逸事,精明如他自然一桩一桩都没错过。尤其是留学归来后,哥哥更是变本加厉了。近几年,公司扩大了经营范围,喜欢事必躬亲的他才收回了时刻关注哥哥的心思。
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哥哥这个样子,却是铁了心不再回头的样子。
容仲明白妈妈的去世给哥哥带来的打击,但是这打击却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只是不想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丝毫释怀的意思。这么些年他难得踏进家门,但凡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回家了一趟,就算不惹得家里的老爷子跳脚,也一定得和他斗几句嘴心里才舒服。真是个小孩子脾气,哎。
容仲沿着山路上了山,难得闲下来的脑子里转着的却都是理不清的家事。
他突然很怀念小时候的日子。那时候的爸爸是个铁人,要不是因为他的血压一路飙升,他铁定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公司里呆着。只是妈妈从不抱怨,安心地当着爸爸的贤内助。所以在他看来,爸爸鲜少回家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尤其是爸爸一旦回了家,总会和哥哥大吵一架。而年幼的他则会躲在妈妈的怀里,战战兢兢地看着这一切,抖如筛糠。所以,他倒情愿爸爸不回家。这样他和妈妈、和哥哥会生活得十分快乐。妈妈经常会亲自下厨给他们做千张结红烧肉,她说那是她童年的时候最喜欢打一道菜。他一直喜欢吃里头的红烧肉,哥哥则喜欢吃千张结。那滋味到现在似乎仍会偶尔在齿间萦绕徘徊,就好像妈妈从来不曾离开过一样。
但妈妈确确实实离开了。而容家的三个男人里头,最先接受这个事实的却是他。
那天是周末,他不必去学校。哥哥已经念大学了,坚持住在了学校里,很少回家来。空荡荡的家里头常常只有他和妈妈寂寞的脚步声,但是他却以为妈妈和他一样,也是幸福的。
可原来他眼中的幸福不过是一碰就破的假象。
妈妈那天一早并未起床,也吩咐了人不让去打扰她,说是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