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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下套-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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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一刹那的功夫,那张本应平凡无奇的脸蛋溢出一股子的妖媚,加上那颗红痣在夕阳的余晖下不断的跳跃闪耀,那一双水眸有种烟视媚行的错觉。

    尤物

    这是所有人脑海里划过的想法,但仅此一瞬间,因为等她恢复平静的时候,依旧是那个淡漠平凡的女人。

    尤优忍不住莞尔的扬起嘴角,心想着莫非是赛车赛晕了不成?怎么会认为这种女人能与尤物相提并论呢?

    但不管如何,这个女人确实是个意外收获,至少他没碰见过这般特别的,带有某种无形吸引力的,尽管她并不漂亮就是了。

    刚想过多的询问她的信息,就眼瞧着之前那个做事风格雷厉风行的大姐拖着她手就匆忙离开,尤优并没追上去,只是拿手摩挲着下巴,自顾望着那清丽的背影渐渐消失在夕阳下。

    山坡上另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停靠着一辆挂军牌的黑色奥迪,鲜明的红色开头的“甲”,总参的车,内行人看了才会惊叹这才是真正的权势。

    车上两个身穿军服的男人从头至尾没错过这场好戏,宋城笑着开口:“这女人,是挺特别的。”

    旁边那男人没开口,正抽着烟,但却不经意的嘴角划起一个细小的弧度,让人看了足以惊心动魄。老半天才淡淡的开口:“可惜脸盘儿不够靓,身材倒是极品。”

    宋城不置可否,他并不算太注重女人的脸蛋,只要长得略有姿色就成,女人嘛,还是得看床上功夫,可大概是这男人太挑剔了,也是,姚尧身边的女人就没一个不长得跟仙女儿似的,谁让他本身就是个“只应天上有”的人呢?再者,那个女人确实过于普通,勾不起旁边这尊大佛半点儿兴趣也并不奇怪。

第四章() 
王青芳此时有点担心杜蕾丝的精神状态,方才她笑得似乎有些过火,共事两年以来,杜蕾丝给她的印象一直是安静本分的,甚至与人交往刻意保持种疏离的态度,仿佛天塌下来也没她的事儿。

    这样一个淡薄到天塌不怕,地震不愁的女人,居然在四百迈车速的车上溜了一圈后就有些失常了。

    可不要脑子出了什么毛病才好,王青芳忍不住嘴里头念叨着。

    杜蕾丝实际上此刻是真的很开心,自打从车上下来,她感觉整个身心都轻松了,就连脚下踩着高跟鞋的步伐也跟着有节奏的挞伐。

    真是辆好车,不单单是面上的价值,而是性能,速度,车轮跟地面摩擦的尖锐声响,转弯的时候车子类似漂移的悬空感,以及浑身战栗的激情。

    已经有多久没体验过这种生与死交错的快感了,三年?还是五年?或者是更久之前,自打大学毕业之后,回国以来就再也没有尝试过。

    想当年在国外,那个堕落在纸醉金迷的金钱世界中的自己,那才是本性么?只是那种过于堕落,放纵本能的生活如今已是一去不复返。

    从她选择了回国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注定要跟过去的自己说再见,要跟那在妖魔鬼怪的世界告别。

    回归正常人的轨迹并不困难,只是仍旧有些眷恋过往的奢靡而已。

    即使如此,今个儿能过了一把瘾,也算是满足了下自己寂寞空虚已久的灵魂。

    嘴里忍不住哼起歌曲,夕阳下杜蕾丝的脚步非常轻快,就连自己也没意识到她居然主动挽着王青芳的胳膊,这在平常,她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从不与人过分亲密。

    陪了一天的领导,杜蕾丝坐在回家的地铁上,脑子里仍在回忆在极速跑车上的快感,这样的速度,若不是顶级跑车是分明做不到的,她也不是没坐过保时捷、奥迪s7跟奔驰一类的名牌跑车,只能够说速度感不同而已。

    来北京工作快三年,她仍然不太习惯北京的生活,在京城的天空,她看不到蔚蓝得如大海的天空,也看不见晚上闪耀的满天繁星,更多的时候,只有那灰霾的低得不能再低的天,以及空气中流淌的灰尘颗粒。

    坚持回国是五年前做的决定,那年从美国芝加哥毕业回来,她选择在北京读研,继而考上了公务员,选择落脚在北京城当一个普通的公务员。

    她知道,她的决定深深伤害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年逾六十几快七十的老妇。

    母亲是老来得子,快四十才生下她,因此她可以说自小是在无尽的溺爱中成长,从小到大从任何决定之前,都是那个老妇人替她拿捏主意,唯有这次回国,她仍是咬紧牙关义无反顾,凭着一股子牛劲飞回这个广大的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

    一个落脚点,选在了拥有悠久历史文化,这个向来是中国权力中心顶端的代表性城市——北京。

    她并不是正统的北京人,可以说在回国之前,她才正正算头一次踩在这片最靠近权力中心的城市土地上。陌生而遥远,可究竟是在中国的土地上,总好过继续待在那个充满了金发碧眼的洋人的地方。

    她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江南烟雨中养成的小家碧玉,即使出声的时候扔带着几分江南的含蓄婉约。回到她那个四环外不足七十平的小公寓,打开客厅的灯,自己下厨房鼓捣点吃的,无非就是简易泡面与火腿肠跟鸡蛋的搭配,虽然不够营养,可依旧美味。

    按理说在海关工作,性质上也是正经的公务员身份,她应该有自己的宿舍,何必一个人跑出来住。

    其实宿舍不是没有,只是没外人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北京城下的公务员除了小部分确实工作环境优异外,绝大部分领的是死工资,就算是她这种隶属海关总署机关单位工作,也不过得跟另一个同事同住一间不到五十平的宿舍,加上那个年轻的同事时不时带个男朋友回小窝,折腾点“热闹”的事情,她在另一边房间便能知道个一清二楚。

    后来她自己攒了点小钱,干脆搬出来自己租了个小房子,虽然离原来的上班的地方远是远了点,可环境倒是不错,小区里有花园,附近就是地铁,早上倒是可以起来晨跑锻炼。

    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打开电话语音留言,才刚开,一天时间,居然堆了一大串儿的留言信息,基本上全是在国外留学时候认识的狐朋狗友,英文的、中文的,各类乱七八糟的问候留言,夹杂着男人女人的愉悦笑声。

    虽然她从不回复此类留言,可那些人的热情依旧不减,隔三差五总喜欢来“骚扰”她。

    听着这类的留言,杜蕾丝有些无奈的笑笑,继续吃她的面。之后洗过澡,换上一件桃红色的丝质睡裙,睡裙很短,基本属于齐逼短裙,而且还是低胸吊带的设计,前边v领的弧度勾勒出主人饱满鼓涨的双峰,而底下刚好盖住pp的短裙下,一双勾人且修长的滑嫩的长腿,小腿与大腿的侧面弧度堪称完美,皮肤够白够嫩,腰肢盈盈一握好似能只用一手就掐住似的,屁股更是挺而翘,每走一步两瓣臀肉微微的抖动,这身材往常包裹在严肃正经的制服下已然觉得诱人至极,这会儿要是哪个男人见了,只怕都是恨不得立马压床上脱guang的。

    简直是个不得了的尤物,也只有那样的大妖大孽才能生出这般极致到顶的身材。

    堪称尤物的女人拿毛巾擦了擦还在淌水的头发,径自坐在化妆镜前,前边镜子倒映出的却不过是一张过于平淡无奇的脸蛋。

    好比喝白开水,喝了老半天仍是同一种味道,这张脸也是如此,依旧经不起任何人的遐想,若谁看了都会顿时索然无味起来。

    就这么个尤物的身材,却配着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样貌,怎么说呢?似乎……有点暴殄天物?可惜了这么个曼妙的身材。

第五章() 
你说杜蕾丝不懂性感吧,倒也是真的,工作的时候穿的一律是浅灰色或黑色制服,即使到了夏天也难得见她清凉一点儿的打扮,整得跟个守贞的老处女似的。

    这男人都是肉食性动物,有谁不喜欢看女人露多点的,要是将自己包裹得过头了,在他们眼里那可不能叫矜持,也不算是含蓄,而是实实在在的老古板,老处女。这个类型的女人,男人往往是提不起丁点儿兴趣的。

    可眼前这个穿着几乎半透明布料,**在薄纱里若隐若现的女人跟白天那个包裹严实的古板货居然是同一个人。

    这就是杜蕾丝的“变态”之处,她总觉得在单位跟在家是可以区别对待的两种不同环境,既然在单位压抑冷静了一天,那么在家总可以解放一下本j□j?

    吹干头发,她在化妆镜的抽屉里拿出一个老旧的收音机,j□j十年代流行的那种迷你收音机,一个巴掌大小,折叠的天线可以高高抽出的那种。

    这个收音机至少也有二十几年了,她还记得是她五岁时候收到的生日礼物,那是她头一次收到生日礼物,尽管只是个小收音机,可也高兴了一阵子。

    搬家这么多次,这个收音机是她唯一没有舍得扔掉的东西之一。

    调开某个频道,里边徐徐播放着一曲旦角折子戏——贵妃醉酒,曲调悠扬婉转,时而缓缓提气,时而浅浅落下,越听其中越有韵味。

    杜蕾丝坐在花梨木摇椅上,跟着乐曲轻微的前后摇摆,这张海南黄花梨木摇椅是她特地让老板从苏州运回来的,当初买的时候费了不少劲,一是取货困难,她这张黄花梨木椅属与老花梨木,板材内有鬼脸条纹,又称酱香黄花梨,隐隐仍能闻见淡淡的清香,这类老黄花梨木椅在市场上向来抢手,虽然比不得真正的古董,但若想淘得一张真正的黄花梨木椅也不容易,也只有在个别古典老店里才有,二,价格不菲,即使不是天价,也足以花掉她近乎两年的工资。

    身子跟着椅子轻微的摆动,一个小小的弧度,胸前那柔软便跟着轻颤,划出一**的动人线条,若此刻身边有人,必定会感叹,该是何等香艳美景。

    只是仍旧沉醉于戏曲中的女人只是阖起眼皮,脸上安详且平静,手指在黄花梨木椅上轻叩,嘴里时不时跟着哼上一小段儿。

    对于戏曲,她能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大略是受了外公的影响,杜蕾丝的外公原是中国著名京剧演员,四大名旦之一的程砚秋关门弟子,在五六十年代也是中国红极一时的京剧演员。

    从小跟着外公长大的杜蕾丝对于戏曲耳濡目染,渐渐也培养出浓厚兴趣,没事儿跟着外公学京剧,唱小曲儿,年纪尚小但却展露出过人天赋,七八岁的时候被外公送到市少年宫学习了两年的京剧,一直到外公去世,她也因为上初中课业繁重,渐渐就放弃了这么个爱好。

    不过回北京这几年,她自己倒时不时跑到颐和园那边看老人家唱唱京剧,有时候也跑文化宫跟一帮子票友唱个几句,纯粹当是图个所好,顺带打发下时间,时间一长,她跟这颐和园长廊那边跟文化宫这块唱戏曲的每个人都熟络得不行,大家也喜欢这姑娘一股子认真的劲。

    这出贵妃醉酒是她最喜欢的几个折子戏之一,即使闭着眼睛,脑海里却尽是贵妃一身富贵堂皇的凤冠蟒袍,曼妙身姿一旋身,两手水袖向前甩开,两条绚烂的弧度在空中划过,既然连头顶上翡翠珍珠片子也跟着颤抖。

    一曲将尽,她才睁开眼睛,陡然瞥见墙上挂着的老水烟杆,极其普通的一个铜质烟杆,青灰色莫约三十公分,老实本分的挂在墙角一头,若不仔细看还真容易忽略这玩意。

    况且也并不算是什么名贵的古董,不过就是偶尔还能在一些相对落后的乡下见到那些七八十岁的老人,茶余饭后喜欢拿着这东西蹲在炕上或者家门口来上那么一口。

    这玩意跟那破收音机一样,是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唯一不舍得扔掉的几个宝贝之一。

    这根水烟杆她只抽过一次,唯一一次能叫她觉得比喝五十度的二锅头还要火烧喉头的感觉,也是唯一一次哭着抽烟的。那次以后,她再也没抽过这根烟杆,顺带把不经常抽的烟也给戒掉了。

    她估计没抽过这水烟杆的人是无法体会到那种烧心裂肺的感觉的,一口烟从喉咙里灌入,直接抵达胸肺,犹如火烧,拼命的撕扯着胸口每一寸,最后吐出的时候,又好似窒息一般,鼻腔整个儿火辣。

    若是冬天来上那么一小口,整个身子立马暖和起来,这强度不比白酒要差。

    可惜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如今这烟杆也只能当回忆摆在客厅里随时瞻仰而已,带着某些不经意的刻骨铭心。

    第二天杜蕾丝回单位上班,到了中午饭点的时候她一般习惯自己一个人去单位饭堂吃饭,虽然这饭堂的饭菜勉强人意了点,不过到底比从外边叫外卖要便宜不止一大半的价格,她工资并不算高上天的那种,又是死工资,在北京又是得交房租又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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