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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安妮宝贝随笔·集-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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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到了这点。所以赞同了她。
山中岁月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到乡下外婆家过年。

    记得村里的祠堂,每年春节都会唱上三天的戏。全村的人都会聚在那个古老的大祠堂里看戏。

    祠堂门口是很大的一棵老树,树下面有人卖葵花子,黄萝卜,那种腌过的大萝卜,咬一口清脆而爽辣,小孩子都把它当零食吃。戏台很大也很旧,脚踩在上面还会咚咚的响。台上的人,穿漂亮的古装,演才子佳人的唏嘘爱情。台下的人,跟着长吁短叹。是非常热闹而温情的节日气氛。

    外公常常带我去看戏。那时我是从城市里来的小女孩,穿整洁漂亮的衣服,和村里活泼的孩子不同。每次深夜戏结束的时候,我都是趴在外公的背上昏昏欲睡。模糊中记得很多人一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有田野清香的泥土气息,和手电晃动的光亮。有人来撩盖在我头上的围巾,仔细地看我的脸,然后轻声对外公说,是美的女儿吗?美是我妈妈的名字。妈妈是这个幽静的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里,第一个嫁到城市里去的女孩。

    外公外婆一共有5个孩子。外婆信奉基督教,每个周日。她要带着我走很长的山路,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

    晚上我和外婆睡在她的大木床上,外婆的大棉被是用洗得很旧的洁白的棉布缝起来。她在灯下轻轻地唱赞美诗,然后在黑暗中祈祷。

    她是一个看过去有些娇弱的女人,有雪白的肤色和美丽的眼睛。常常在她整洁的短发上,别一个漂亮的发夹。她喜欢种一些花草,在家里的庭院和平台上,种满牵牛,太阳花,茶花,栀子和兰花。

    黄昏的时候,她煮一大锅的南瓜和红薯,喂养猪圈里的一头大母猪。还养了一些鸡和鸭子。

    外婆心灵手巧,会做好吃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的,咸菜笋丝馅的。还有每年过年时,她自己炒花生,葵花子,做红薯片和冻米糖。那是乡下常有的零食。

    夏天的时候,她喜欢把菜瓜,西瓜放在井水里。睡完午觉,拿上来吃是冰凉的。晚上在屋顶平台上放一张大凉席,仰躺着就能看到满天星光。

    有时可以看到流星。外婆那时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我讲圣经里面的故事。

    每年假期,我都会都妈妈提出,去外婆家里住上一个月。田园的安谧和恬淡,以及于大自然的无限贴近,是我心里深刻的快乐。

    和外公一起去刨土豆,采西红柿,摘豆子。赶着鹅群去山上吃草。清澈见底的溪水,下面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动。捉螃蟹和田螺。

    有一次和外公一起去掏兰花。外公带着我爬上很高的山坡,一直在幽深的山谷里走。野生的兰花是生长在很寂寞的地方。外公说。那一次我在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安静明亮。在太阳下就好象一面镜子。映着蓝天白云,好象世外桃源。在竹林里有清凉的山泉,有人削了竹筒,可以盛水来喝。清脆的鸟声,在寂静的风中回荡。

    对于一个城市的孩子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童年经历。我感觉是幸福的。

    我在乡下最好的朋友是招娣。她是我妈妈小学同学的女儿,家里很穷。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

    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

    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唯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

    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她是家里的长女。和我一样大。

    我不知道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拥有着这个美丽而深情的乡下女孩。

    我的记忆里始终有她淡淡忧伤的大眼睛。

    对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但是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象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

    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

    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

    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

    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气弥漫,外公在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三毛
    这是朋友借给我看的书。记得在书摊看见它的时候,自己只是翻了翻它其中的一些照片。

    感觉中是属于炒作类的文字。迎合大众窥探隐私的媚俗口味。要价近20元,似乎不值。

    借了来,于是就认真地看了一遍。

    语言的粗糙和内容的重复,且不去评论。

    总觉得它有些过份。

    如果是单纯地为了一些揭露真相,最起码这个揭露者的口吻要保持抽离。

    应该是平和的。不能有太多的个人想法和评价。

    就好象一本好的历史书。你仅仅是记录它,不应该肆意贬褒。

    再如何,也只是一个写写字的女人。她的真相如何,又有什么要紧。

    不喜欢里面那种怨大仇深的感觉。

    淡定一点才好。

    仅仅因为一本书而去迷恋一个人是可笑的。

    类似的三毛迷或者琼瑶迷和歌迷影迷都无甚区别。一些中学生居多。

    对于大部分成熟的读者来说,他们阅读自己喜欢的文字,而这个制造文字的作者并不重要。

    他是个机器也无所谓。如果他写得出好书。

    最初读到三毛的文章是在读者文摘上面,那时还没有改名为读者。

    炊兵。讲的是她读小学时和学校里一个炊兵的友情。

    章的结构和语句简单清新,有很深的感情在里面,令人恻然。

    印象很深的,还有她的白手起家。如何一点点地化腐朽为神奇,点缀她沙漠里的小窝。

    有着小女子的浪漫和聪慧的情调。

    然后渐渐地写得多了,也就滥了。感觉不堪起来,不再看就是。

    滚滚红尘的电影是喜欢的。媒体大众非得把它与汉奸联系起来,并不了解剧作者的本意。

    也许三毛只是想写一个无望深情的故事。她内心的幻想是有些寂寞的。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这样的句子,其实可以脱离掉现实中喧嚣的议论和抨击。

    给喜欢看的人看。给看得懂的人看。

    这样也就可以了。

    一个浪漫聪慧的女人写她自恋的文字,给喜欢看的人看,一切都很合理。

    然后在她死后,非得去搞清楚她爱的男人的真名字,她的学历,她的婚姻。

    这样的事情,感觉对死去的人都是一种不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而世间并没有绝对的是非标准。道德也好,人性也好。

    又有谁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指责一个人或者评价一个人。

    突然想起作者是个男人。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想法真的有很多不同。

    他们无法了解一个女人的幻想和自恋。

    生活如此苍白无力,编织一些美丽的文字,玩世娱人,又何妨。作者应该知道,他把自己的裸照登在书上,真实的身体同样让人感觉反感。

    明白了这点,也许他就不会选用这张照片。

    同样也就不会去追问一个女人的生活的真相。

    再看三毛的照片。穿着大朵碎花的长裙站在沙漠的风沙里,黑发飞扬。

    她是我喜欢的那种有灵性的女人。自由,漂泊,落拓不羁。

    这样的女人注定是自恋的。因为无人分享和读懂她的生命。

    只有她自己最知道,灵魂深处的激情和华丽。

    所以这样的女人注定也是孤独的。

    自杀是唯一的归宿。这个喧嚣的世间有时没有任何安慰。只有世俗的窒息。

    海明威,或者梵高,或者托尔斯泰。

    人与人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然后在报纸上又看到上海一个男人的故事。

    独自去西藏旅行,然后在城市开了一个酒吧和店铺,做为谋生。

    他说他差不多已经走遍了中国,现在最想去的是南非。

    报纸最后写的是,他是一个不愿被城市生活所拘束的人,不愿整天面对同样的生活。

    酒吧给了他新的朋友和话题,而一年两三次的长途旅行是一种叛逆。

    都市中很多人都想为所欲为地干,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但现实总是让他们屈服。

    因为很多人无法不顾一切。

    如果我们能够放弃掉生命,或者对死亡毫无恐惧的时候,是不是才真正拥有了自由。

    因为这是一个极限。

    很多时候我们被平淡生活淹没掉的理由,可以非常的简单,比如怕没有了工作,怕穷。

    而身边的很多人,一样的营役劳碌,过着平庸的生活,也有很多人,放弃掉很多,海阔天空,四处漂泊,直到放弃掉自己的生命。

    三毛是可爱的。
如烟花寂寞
    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海天出版社出了她30本的小说,差不多都买了下来。还是觉得不够,因为她还写过许多散文和评论。但是现在的书店很难找到自己喜欢的书。亦舒的小说,夹杂在一大堆媚俗无聊的文字中,同样显得寂寞。她比烟花寂寞。这是她的一个书名。我在想她是否也喜欢烟花。那种绚烂之后的沉寂,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体会。仅仅因为如此。我喜欢她写的文字。

    女孩乔深爱她的教授。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和一个中年的英国男人。情缘总是凄艳。为他疼痛,为他生病,为他远走。最后嫁给一个不相干的男人。乔一天在阳光下散步,忽然想到她一点也不后悔和那个英国人的两年。因为那是一次恋爱。一次真的恋爱。而现在她是幸福的。她应该是个毫无怨言的人。这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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