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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钱穆中国思想通俗讲话-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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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以前,应该先已有了飞机之理之存在。人类只能依据此早已存在的飞机之理来创造出飞机,但人类不能因想造飞机,先创造一飞机之理。一切创造替得依于理,不能于无理处创造出理来。因此,道是待人来创辟来完成的,其主动在于人。而理则先事物而存在,不待于人之创,其主动不在人。因此,理先在,一成不变。道创生,变动不居。这是道与理之间一很大的不同点。
  再言之,理是规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于一方法,一路线,所以道属于多,可以变。而规定一切的理,则是惟一的,绝对的,不变的。即就以茶或咖啡解渴之例来说,茶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所以或些地区喝茶,或些地区饮咖啡。解渴之道多端,尽可以不同,但论其所以能解渴之理则是一。茶与咖啡之所以能解渴,则有同一理存在。所以道虽多端,而理则一致。道虽可变,而理则前定。在人类未有发明茶与咖啡作为饮料之前,而如何始可以解渴之理则早已存在。人类发明了饮茶与喝咖啡之后,对于此项解渴之理之存在,则并没有增添。在未发明茶与咖啡以前,对于此项解渴之理之存在,也并没有减少。因此,理是不受摇动的,而道则是尽可变通的。只要合乎解渴之理,将来除却茶与咖啡外,人类还尽可发明新饮料。惟其理是惟一的,绝对的,不变的,所以通常俗话也只说合理与不合理。简言之,则只是对不对。合了便对,不合便不对。不合于解渴之理,即不解渴。不合于起飞之理,即不起飞。而道则可以多端,容许变通,所以我们通常也只说近于道,或远于道,或说违道不远,却不说合道与不合道。

  现在我们试再进一步,另换一方向讲。理先事物而存在,惟一而不可变。我们虽不能创造理,却能发现理,发明理。换言之,理则是可知的。因理既然早已在那里,而且又是老在那里而不变,因此我们今天容或不知有此理之存在,而慢慢地终可知。格物穷理之学,即由此而建立。而道则根本并不在那里,尚有待于某一主动者之由行动来创出道,而道又可常常变,因此道属不可知。譬如他渴了,你哪能知道他必然会找到饮料,又哪能知道他必然会喝茶而不饮咖啡呢?此又是理与道之间一绝大不同处。
  上面说,理前定先在而可知,但人又何从来认识此先万物而已存在已决定之理呢?其实此话也只是一理,在人类智识是无法认取此理而与以证实的。在人类,只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均有其所以然之理,在宇宙间,则并无无理而存在之事物,事物决不能无理而出现。既然事物出现,必然附有理,因此我们说理先事物而存在。若理不先事物而存在,岂不在宇宙间可以出现无理之事物?若此宇宙,容许有无理而出现而存在之事物,则此宇宙,可能有多角之圆形,可能没有生而死,一切不可想像。明天的宇宙,可能变成一绝不可知的宇宙,人类将不能一日安心居住在此宇宙间。将无处可用心,并亦无所措手足。所幸者,则在此宇宙间一切事物,均有一所以然之理。纵使人类今日智识尚有许多说不出的理,但一切事物则老是这般存在着,好待人慢慢去思索,去探求,去发现。而且既然每一事物都有理,则最先必出于一大理。此一大理,在宋儒则称之为“天理”。
  何以说宇宙一切理,最先必出于一理?因宇宙间若有两理或两理以上,则此两理必然形成两宇宙,而且此两宇宙将会永远冲突,则仍是一不能安住,不可想像之宇宙。因此宇宙只是一完整的,故此形成此宇宙之理,其最先也必然只是一个理。我们只可说“道并行而不相悖”,却不能说“理并在而不相悖”。若不相悖,则可会通,仍然是一理。因此,就理言,宇宙间必有理存在,而且像是先事物而存在,并且统宗会元,该是只有一个理,即天理,最大而无所不包之理,老是如此存在着。否则若不先有此一理存在,又或并不止一理存在,又或虽存在而仍可变,则此宇宙到底为一不可想像者,到底将不能使人一日安心居。并亦不能活下去。因此就人类理智言,必然该信此宇宙,有一前定先在而终极为人可知之理存在着。宋儒提出“天理”一观念,又提出“理先气而存在”的观念,大意只如此。其实此一说法,则仍只是一纯抽象之理,而无法具体求实证。这一说法,其实在王弼时早已说尽了,即在宋儒也逃不出王弼所说之范围。因此一说法.仅只是理当如此而止,无法具体说。具体说了,则又落到事象上,并非此先宇宙而存在的绝对惟一的大理。

  讲到此处,不免又要牵连到另一新问题。宇宙万物同一理,但并不同一道。有些道属于人,但有些道则并不属于人。此等不属于人之道,就整个宇宙论,显见比人道的范围更伟大,因此也更重要。中国古人则混称凡此等道为“天道”。而天又是个什么呢?此又是一不可知。《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谓之天。”我们明见有此等道,但不知此等道之背后主动者是谁,于是统归之于天。人生则是从可知(人道)而进向于不可知(天道),也可说,乃由于不可知(天道)而产生出可知(人道),而可知则永远包围在不可知(天道)之内。换言之,天之境界高出于人,而人又永不能逃离天。因此人求明道、行道、善道、宏道,必先知道之有不可知,此乃孔孟儒家所谓知天知命之学。
  所谓知天知命,浅言之,则是须知其有不可知。此一理论,道家庄周,亦如是主张。但人心不肯老包围在此不可知之内,总想穿破此不可知,而达成为可知。老子即抱此想法。故老子乃试把道的地位倒装在天之上,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生夭地”,但那生天地之道,又是谁在背后作主动呢?这一问,不能不回答,不能不解决。于是老子又说:“道法自然。”在老子之意,他只说,道只是自己在如此,背后更没有主动,故称之为自然。既属道自己在如此,则不须再求谁是其主动者。然就上述道字涵义说,道必该在其背后有一个主动。若说道自己在如此,道法自然,则道之本身,似乎已没有一个规矩准绳了。道法自然之说,究是太无把柄,难于捉摸,所以又逼出王弼来,改提出一个理字,使问题较易于解决。
  因天道虽不可知,而天理则可知。道之背后应有一个主动者,而理则是一切事物之所以然,在理之背后更不必求其一主动。这一说法,落到宋儒,便说得更清楚。朱子说:“帝是理为主。”这是说,纵使是上帝,也得依照理,故理便成为上帝的主宰了。若说上帝能创造世界,创造万物,但上帝也得依照于理而创造。上帝创造了世界,但不能创造此创造世界之理。理规定了一切,同时也可以规定了上帝,因此上帝也只能遵照此理去创造出世界。或者你可说,上帝本身即是此创造世界之理,但上帝的地位,最高也仅能至此而止。故朱子要说,理即是上帝,上帝也由理为主了。因此宋儒说天理,那是理的地位高过了天。天理的天字,只成为理字的形容词,与古人说天道绝不同。
  若说天道,则是天在那里走它的路,行它的道。如日月循环、寒署往来,太阳下去,月亮上升,夏天完了,冬天来到,这是天在那里行它的路。但我们只能知道天在如此行,却不知天究竟要行向何处去,而且也保不住它是否永远如此般行。换言之,天是否有意志,有计划,它的意志与计划究竟是怎样呢?这是一不可知。但若说自然,固然天的不可知的问题可以不存在,但自然也该有一个理,我们不能说自然便了,更不问它理。在此上,郭象思想便不如王弼。因郭象注《庄子》,重视自然更胜过了理。而老子思想,也不如庄周。因庄周言道,还保留有一天,而老子想把那天轻淡地抹去,而仅存有一道。《易系传》则承续老子思想,也只存有一道,不再有天了。因此才逼出王弼来。现在再说到理,则显见与道不同。因理是先定而不变的。正如此刻,诸位听我讲话,究竟不知道我下面定要讲一些什么。但若看我演算草,则几乎可以不必看,只要懂得了公式,答数一定可得。不论是你演或我演,若不如此答,则准是演算者错了。

  我们如此讲,岂不是宋儒的穷理精神,已远胜过先理秦儒的明道精神吗?这却又不尽然。讲到这里,则又须牵进到另一问题上去。我们只听说“天道”“人道”,却不曾听人说“物道”。我们也只听说“天理”“物理”,却很少有人说“人理”。可见若注重在讲道,则天与人对立。若注重在讲理,则成为天与物对立。人只包在物之内,不见有它自主自行的地位。若论天道,天属不可知,因此天的地位高了,而人的地位也随而高。若论天理,天属可知,不仅天的地位低了,而人的地位也随而低。因道之背后必有一主动,人类自身亦为道之主动,而有所谓人之道。因此“天”“人”对立,而人的地位自高了。由于天人对立而可以求达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境界,那是古代中国人求能明道之最高一境界。至于万物,则并不能主动,因此不能有物之道,物之道则包括在天道之内了。至于理,它是先在那里规定一切,主宰一切的。人也得受理之规定与主宰,因此人也包括在物之内而仅成为一物。因此只有天理物理,“天”“物”对立,另外更没有人的地位了。而且天也只成为一物,也在受理之规定与支配。如是则天地万物合成一体,只有理高出于其上。
  如是讲来,唯理的世界,其实只是一唯物的世界。不仅没有上帝,而且也没有人。此宇宙则仅是一理在主宰而支配着,而此理又只有在物上去求,所以说“格物穷理”。所以此唯理的世界,其实仍是人类所不能忍受的世界。因此,偏重道与偏重理,必然会形成两种宇宙观,与两种人生观。道的宇宙,是在创造过程中,有多种可能的变动,而且有些处尽可由人来作主。理的宇宙,则先已规定了,在此规定中,无法有变动,谁也不能另有主张,另有活动之余地。
  然则哪一种看法对了呢?我想,照中国人看法,即是照中国思想史来讲,宇宙本可有此两种的看法。从某一角度看,此宇宙是动的,能创造,许人插手作主的。另从某一角度看,此宇宙是定的,被规定了,不许人插手作主的。宇宙如此,人生也如此。再换言之,此一宇宙,有些是可知的,而有些则终极不可知。此宇宙决不是全不可知,但也决不是全可知。此宇宙决不是全不可改造,但也决不是全可改造的。此宇宙是被限定的,而在其被限定之内,却有无限的可能。宇宙如此,人生亦如此。
  我想中国人所讲宇宙人生的大道理,应该是如上所述的。因此我们若要问,这一个世界,照中国人看法,究竟是道的世界呢?抑还是理的世界?则不如说这一世界乃是道理合一相成的世界。不过古代中国人,在道字的观念上,多用了些思想。而后代中国人,则在理字的观念上,多用了些思想。因此,王弼、郭象虽与庄、老立说有异,而毕竟是大处仍相通。程颐、朱熹虽与孔、孟立说有异,而毕竟也是大处仍相通。而孔、孟与庄、老,也仍有其大处之相通,这便成其为中国思想之共通性。

  现在我们若把中国思想来和西方欧洲人思想相比,让我们仅从粗大处看,我想,中国人讲道,有些处颇近于西方宗教的精神。而中国人讲理,则有些处颇近于西方科学的精神。此只如耶稣教传道,不能说传理,物理学不能称物道学,即可见。在中国人思想,相信此整个宇宙,应该有一个内在当然之道在遵循着,也应该有一个主宰,这一个主宰,虽为人类智识之所不可知,而人类仍可就其所知而上通于此不可知,而使此二者之合一而相通,这便是中国人的宗教精神之所在。
  中国人又相信此宇宙有一个必然之理在规定着,而此项必然之理,就人类智识,可以随时随地随于每一事物而研讨穷格之,以达于豁然大通之一境,此即中国人的科学精神之所在。中国没有自创的宗教而爱讲道,中国没有现代西方那一套完整的科学而爱讲理。在西方,宗教和科学,分道扬镳,各走一端,正苦无法调和。而在中国则认为道即理,理即道。道与理,虽有时应分言之,而有时又常合言之,似乎虽可分而不必严格分。若我们依照朱子“格物穷理”的精神直推下去,就成为科学。若我们依照孔子“天生德于予,知我者其天乎”的精神直推下去,也就成为宗教。正因为中国人抱着一种“道理合一相成”的宇宙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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