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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节

都市盗梦者-第2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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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不算,在他体内的血液几乎都要被喷完的同时,他的周身皮肤,也全部在第一时间变得龟裂开来,一道道莹莹发亮的血丝,从他体表处的这些裂纹处钻出,很快就在空中组成了一个线条状的血色人形。

    线条状的血色人影成功的在空中被构架出来之后,这个血色人形线条一下子就变得疯狂起来,在空中就好象一道龙卷风似的,在那里一闪,就已经自周围其它疯抢食品和矿泉水的这些游客的身体中一扑而过。

    奇怪的是,这些线条每穿过一个人的身体,血色线条人影的轮廓就会变得越来越清晰,而那些被它扑中的身影,却是好象被扔到了赤日炎炎的沙漠中风干了数十年一样,全都倒在地上,变成了没有一丁点水份的枯瘦干尸。

    四滴血液,在空中化作了四道血色的线条人影,这四个血色人影,就好象四个疯狂的杀戮机器似的,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在场的所有人员,不管是那些劫后余生的游客,还是前来救援的警察人员,全都在这四个诡异无比的血色人影的扑击下,变成了一具具僵硬干瘪的枯尸。

    当然,越着这四个一开始只是粗具线条状的血色人影从其它人体内所吸食的血液越来越多,这四个人形血影的模样也变得越来越真实,到了最后,虽然还看不清这四道血影的五官,可是,用肉眼再仔细分辩,你也只会把它当成是一个血红色的人形生物,而不是什么由血光组成的影子。

    “哼,没用的废物,到头来,还得本座派出新炼的血神子来处理这件事情,没想到本座新琢摩出来的新的血神子果然管用,这种血神子,即不用伤及本座的根本,又保留了以前血神子的所有特性和能力,嘿嘿,看来,本座这次的保留肉身,改修新的血魔神功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嗯,区区一个神教圣女,竟然能劳动本座派出血神子分身来铲除掉你,想来,你也够自豪的了……”!

    短短时间,聚集在这里的上百人就已经被这四道血影给全部吸成了人干,随后,四道血影之中的最左边一具,在那里突然就开口说起了话来。

    原本,这四道血影,竟然是雪域神教新任教主兼大祭神的丁隐所炼制的新一代血神子分身。当初,丁隐离开蜀山,修成了血魔神功之后,将自身的血肉全部转化成了一道淡淡的血影,并且炼制了数百血神子分身。

    原本丁隐所炼制的血神子分身,在实力上虽然比不上他的血影真身,可是,在功效上,却是并没有什么区别,只要血影一闪,就可以从敌人的身体中一扑而过,敌人身体不见丝毫损伤,这一身的鲜血却是会被尽数吸干,一般的法宝和神通还都无法防得住这血影神功的吸血攻击。

    当初在修行界,丁隐最让人害怕的是,不管是他的血影真身本体,还是那些血神子分身,每吸收一个人的血液,自身便会增加一点修为,要不是重新修行这门神功,需要丁隐再度失去肉体,受那剔骨剥皮之苦楚,并且成功之后,只能以血光人影模样生存,全无半点男子乐趣,恐怕丁隐说什么也会再次将这门神功给再度修炼成功。

    不过,现在结合了丁方吸血鬼族群的特性和天妖化生秘法之后的丁隐,却是又重新创造出了一门比原来的血神魔功更要强捍的魔道秘法,让其可以保留自已的正常人类的身体的同时,而又可以拥有着和以前血神魔功同样的能力与功效。

    这四个血神分身,无疑就是丁隐最新的尝试了,看来,他的这个想法还是可行的,这些血神子的威力和功效,竟然跟他推演的一模一样,除了不能将吸收的血能用与自身修为的提升外,与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

    “啊,本座却是不曾注意,这叛教圣女所在之处,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雷劫之力,是谁,是谁在这里渡劫,莫不是本教的那位圣女在此渡劫不成?不可能,这绝无可能,这,我这血神子分身平生只怕神焰和天雷,没想到,本座这血神子刚刚炼成,竟然就遇到了这种浩浩荡荡的天雷之威,这,看样子,本座也只能在这里暂时的先行观察一下了……”!

    这四个血神子分身的本质,其实就是丁隐的几滴本源精血,这四具血神子分身之中,其实都分别附录了丁隐的一丝神魂意识,毕竟只是分身却不是化身,虽然在外面威力强大,却并没有自行处理事物的能力,还得靠远在千里之外的丁隐的这丝神魂意识的指挥。

    丁隐一生除了被自家师兄关起来镇压了无数年之外,可以说一路行来,一直是顺风顺水,从来都没有碰到什么惹不起的人物,不过,他这人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已的这门血神魔功所化的血影的克星是什么,这门神功,包括神功所炼制的血神子分身,最最克制它们的,就是这天地间有名的各种神奇火焰和天劫雷电的力量了。

    刚刚只顾着吸收血影重组血神分身的丁隐,毕竟只是一缕神魂意识,并没有发现敦煌古城上空的天劫和雷电变化,等他干掉了现场所有人,将四尊血神子分身完美的构建出来之后,这才发现,自已所要去的目的地,竟然被强大的天劫雷云所笼罩,这一下,丁隐可没招了,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梓霞的气息就在古城之中,可是,如今的敦煌古城,却是已经变成了一片雷海,为今之计,要想除掉梓霞,他也只能先在这里观望一下,等天地的雷电散去再说了。

    同样是这个黑夜,在鹰国首都那座古老的城市之中,也同样发生了好几件极不平静的事情,而蛰龙三老之一的武道强者常自在常老,如今正借着体内的酒劲,在拥挤的舞池内,摇摇晃晃的使劲的扭动着自已那强硕健美的身体,在他的身边,好几名身材爆炸长相漂亮的大白妞,正不住的围着他疯狂的舞动着自已的身体,并不时的用自已身上某一处挺拨松软而又充满弹性的部位,在常老的身上使劲的摩擦着。

    “这些白人女子怎么会这么的难缠,真是让我老常太扫兴了,钱,给你们钱,拿了走人,好不好,能不能听懂人话,拿钱,走人,一边玩去,好不好……”!

    常老到鹰国这里,已经一天多了,在伦敦这个繁荣无比的现代化城市之中,想要寻找本就以藏匿为主的吸血鬼出来,根本就是非常难以办到的事情,虽然说蛰龙在这里也有着不少的眼线,可是,为了自已的脸面,常老却是并没有向局里问询那些眼线和暗子的联系方式,他准备靠自已的能力,将那些可恶的吸血鬼给找出来,并给他们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好出出自已心中的这口恶气。

    很不幸,从小连学都没上过几天的常老,你让他说普通话认汉字还可以凑合,可在这满城全说鸟语写鸟国文字的伦敦,只会讲汉语的他,一下子可就抓瞎了。

    一天的闲逛下来,一无所获的常老,在尴尬之余,几乎都生出了就这么灰溜溜的打道回府的念头了,不过,身为强者的尊严与骄傲,让他没办法就这么一无所获的回去。这不,心烦意乱之下的常老,在想得脑袋都要疼了的状态下,终于想到了这么一个主意。

    那就是去这里最混乱最疯狂最堕落最黑暗的寻欢场酒吧里面,去搜寻查找一下吸血鬼的踪迹。

    这个想法是好的,可是,常老却并没有结合他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考虑,于是,不懂鸟语的他,在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算是彻底的悲剧了。

    语言不通的常老,手中只有一项法宝,那就是大量的钞票,从进来之后要酒开始,到几个身材火爆的外国妞缠上他,常老全都是靠着不住的甩出一摞摞钞票来搞定。可谁知道,在看到他身上有的是钱之后,这些麻烦不但没有消除,反倒在那里变得越来越复杂起来。

第二百九十五章 深夜 巷道() 
常自在感觉自已都要疯了,他是一名纯粹的武者,一手五行拳法使出来出神入化,一身童子功更冲破了丹劲的境界,在成就金丹武者的基础上,硬是又生生的突破了一大境界,进入到了金丹武者之上的一个号称可的破虚空可以见神的超凡境界。

    一百多年的岁月,自从记事时,常老就一直都在刻苦修行武道,从不敢浪费一丝一毫的光阴,什么男欢女爱,什么感情纠缠,对心思纯正的常老来说,都是一些水花镜月虚无飘缈的东西。有这工夫,他还不如多去打两趟拳,炼几次体,运几遍气呢。

    一直到了现在,常老依旧是童男之身,一身元阳从无泄露,这也是他可以凭借武道成就如今超凡境界的根基所在。

    这常老,平常看起来,或许是有些老不正经,喜欢和一些老太太小媳妇口花花的开着玩笑,可是,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可从来都没有这么和人拉拉扯扯过,尤其是收到他钞票的那几名外国小妞,还以为是他开心之下的打赏呢,当下就把自已的身段扭得更加的妖娆,舞得正加的消魂,举手投足间,对常老的挑逗,也变得更加的火热与激情。

    哦,忘了介绍一下,常老到目前为至,还保持着他坐飞机时易容变形的那个三十来岁的阳刚帅哥的模样,虽然说大家毛发肤色不同,可是,看在他强健帅气又多金的份上,这些性情开放的欢场女子,要是不牢牢的抱上来才怪呢。

    “Go away……”!

    简单的一些鸟语,常老还是会上那么一星半点的,在听到常老嘴里那生硬的赶人的单词,收到了常老再度甩出大把的钞票之后,这些女子一个个兴高采烈的争着吻了常老一下之后,就全都做鸟兽散了。他们也不傻,看到常老那生硬铁青的脸色,也知道对方是真的生气了,再继续纠缠下去,晚上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反正他们都得到了数额不菲的打赏,马上就在酒吧里重新找到了各自的下一个目标,纷纷奔着新的凯子笑嘻嘻的缠了过去。

    只要能把这些姑娘们打发走,那怕付出再多的钱,常老也不在乎,反正这些钱也是他顺手从几个混混的手里抢过来的,没了大不了再抢一票。

    “娘的,这外国妞就是不一样,太热情太可怕了,还好我们国内不象鹰国这里一样这么乱七八糟的,嗯,不对,这是血族的气息,哈哈,让我老常找了好久,这下可算是逮到你的形踪了,抓了小的,不怕引不出来老的,嘿嘿,该死的德库拉,就等着我老常找上门去吧……”!

    看到纠缠着他不肯放手的几个外国女孩子终于散开离去,心里忐忑不安面红耳赤的老常,总算是松了口气,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望着前面舞池中被那几个女孩子缠上的几个白人男子,一脸幸灾乐祸的意味。

    不过,很快,他脸上的那种表情,就马上变成了寻找到猎物目标的那种狂喜,是啊,他这次过来到鹰国来到处乱逛,所为的,不就是想要找到血族的住所,找出德库拉的老巢,以便为自已讨个公道吗?

    这个被常老锁定的年轻白人男子,是一个身高一米八五的高大挺拨的金发帅哥,这个男子虽然看上去脸色有些苍白,可是,一身明显不是普通货色的服饰,和手上的那块名牌手表,很清楚的告诉了大家这是一个有钱人,从他优雅的谈吐和风度翩翩的举止,更是让人觉得他是一名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贵族,这种有钱又有身份的年轻帅哥,可是最受女子喜欢了,很快,那几名缠过去的女子,脸上的神色,就变得比刚刚纠缠常老时还要狂热。

    这个白人帅哥,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风月老手,同臊得脸红脖子粗的常老相比,人家应付起来,那简直就是举重若轻游刃有余,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加上一些轻微的小动作,就已经把身边的这些女孩子人逗得是开怀大笑,一曲没跳完,这几个女孩子里面长得最白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就已经被其紧紧的搂在了怀里,两个就这么相拥着大摇大摆的离开了这家酒吧。

    靠啊,想走,肯定是出去干坏事,哼,有我老常在,今天,非得给你横插一杠子不可!

    看到对方成双成对的就此离开,常老连忙放下了手中的酒杯,顺便吧唧了几个嘴巴,狠狠的腹诽了几句这些酒水,就连忙尾随着对方追出去了。这个什么狗屁的调酒师调制出来的酒水,真是太难喝了,一点酒精度数都没有,跟甜水没什么区别,同国内的老白干二锅头一比,简直是天地之别。还有什么所谓的高雅人士才喝的那个红酒,那也叫酒,又酸又涩的,难喝死了。还是国内的高度白酒够劲啊!

    这常老在潜行匿迹方面,还是很有天份的,最起码,他离着那一对痴男怨女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对方硬是没有发觉得出来。这两个人之中,那个男子还是一副若无其事高贵优雅的样子,而被他搂在怀里上下其手的女子却明显动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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