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命犯桃花-第2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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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艹十号你眼睛瞎了啊”荀陌刚想要兴奋的大叫一声,可是随着沙尘落下,突击车居然还好好的在哪儿。荀陌面色骤变,愤怒的大吼着。一脚把十号踹到了一旁,亲自调整迫击炮的角度。
“嘭~轰轰……”一声巨响。突击车瞬间变成了一堆燃烧的钢铁。“噢耶”荀陌欣喜的叫了一声,随即再次掉准方向对准第二辆突击车。
“轰轰轰……”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还未等荀陌投放炸弹。第二辆突击车便已经在一阵爆炸中变成了碎片。荀陌表情猛地一僵,随即愤怒的吼道。“妈的,谁啊?谁他妈的仍的反坦克手雷?”
可是无论荀陌怎么咆哮,根本就没有承认。只有那不绝于耳的枪声回应着他的愤怒,甚至因为他的愤怒嘶吼,巴鲁等人特别照顾了他一下他所在的位置。
“噗噗……”自然射在荀陌面前的树干上,就连他的脚下四周都落下了好几颗子弹。荀陌急忙把身体缩回去,这要是被咬一口了,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40火。打掉他们的车”秦墨看着巴鲁等人中越来越多的人靠近了车辆,急忙大声的吼道。一旦让这些回到车上,再想全歼对方就不会这么容易了。
秦墨的命令一下,罗盛等人便扛着40火出现了,纷纷对准了剩余的六辆越野车和运兵车。“嘭嘭嘭……轰轰轰……”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在寂静的沙漠上响起,生气一团团耀眼的火光。
在秦墨等人如此强烈的火力下,毫无防备的巴鲁等人根本就无法抵抗。八辆车先后被炸成了一团燃烧的沸腾。尸体更是丢了一路。从湖泊便一直延伸到远处,留下了一地的尸体。
“一号,我们冲上去吧,他们已经快要完蛋了”洛漠扑到秦明的身边,大声的喊道。巴鲁等人已经所剩无几,而且他们在车辆上的武器都随着车被炸毁而完蛋了。以他们身上那几把手枪和步枪,已经注定了他们的结局了。
“不行”秦墨想都没有想便拒绝了洛漠的要求,沉声喝道。“全部都给我待在这里,没有我的命令,不能贸然出现。”现在对方的车已经被炸毁,这些人已经成为了困兽之斗。这样情况下贸然冲出去,只会被对方拉着一起完蛋。
所以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猛烈而又密集的火力消灭对方。贸然出去,只会给自己这一方带来伤亡的。
秦墨很清楚,像这样战场指挥战斗的事情,荀陌比他更加的适合。所以秦墨犹如鬼魅的窜到荀陌身边,大声的喊道。“你来指挥大家,不过不要贸然冲出去,困兽之斗最危险”
荀陌瞬间明白了秦墨的意思,重重点点头,大声说道。“明白”随即便冲着大家吼道,“注意火力交叉,绝对不能放跑了一个人。重机枪在哪儿?压制住他们压制住他们其他人自由射击,干掉他们”
荀陌的战术很简单,无非就是用重火力压制对方无法抬头。然后大家自由射击点射对方,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至于罗盛等人,则扛着40火不断移动在战场上,只要哪里的抵抗比较激烈,便会遭到猛烈的轰炸。
其实战场上的战斗就是那么简单,在除了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谁抢了一个先机,便能够拥有一次主动权。而到了后面,便是考验大家火力强大的与否了。
在真正的战争机器面前,一旦战争机器启动了,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无用了。阴谋诡计只能是发生了战争之前,战争发生了之后。考验的是士兵的素质和火力的强弱,其他的就显得不重要了。
荀陌的战术虽然很简单的,甚至简单得令人发指。可在巴鲁等人丧失了重武器的情况下,变成了恐怖的战争策略。从巴鲁等人不断倒下,地上的尸体越来越多就可以看得出来。
“妈的,兄弟们,和他们拼了杀啊”随着自己的战车和重火力被对方摧毁,巴鲁也知道自己等人完蛋了。眼睛血红,愤怒的嘶吼着。不再往后面逃跑,而是带头冲向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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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脱离战场()
“报告一号,后面又有一支车队在靠近。 :”一名士兵快步跑到秦墨面前,立正站好敬礼,大声的说道。
正在检查战场的秦墨,听到士兵的话,猛地一惊。急忙问道。“看清楚是什么人了吗?是雇佣兵还是军队?距离我们有多远?”
“距离很远,还看不清楚对方。不过从对方扬起的沙尘可以看出来,对方人数众多。还需要五分钟左右,他们就可能靠近我们这里了”士兵立即大声回答道。
秦墨没有任何的迟疑,猛地大喊道,“全体都有,停止打扫战场,全体等车快速离开这里”说完便指着脚下晕迷的巴鲁,对罗盛说道。“把他带上,快点离开这里。”
“是”罗盛没有任何的犹豫,冲着洛漠使了一个严肃,洛漠和另外一人拖着巴鲁便飞快的跑向树林中。三十七人快速钻进树林中,再一次挤进了四辆越野车内。
随着越野车发动机咆哮一声,四辆车快速冲出了树林,没有任何的迟疑冲向远处。独留下了树林对面的一地尸体,寂静的躺在沙漠中。
越野车内,罗盛踢了一脚巴鲁。看向秦墨问道。“你怀疑后面的人是这个人的同伴?”
“那些人不是他的同伴”不等秦墨回答,一旁的连城便已经非常肯定的说回答了罗盛的疑问。罗盛一愣,疑惑的看向连城。
连城把目光投向秦墨,结果正看到秦墨同样也饶有兴趣的看着他,好似在等待着他是怎么肯定那些人就不是这个人的同伴呢。
“血蝠佣兵团是来资格的佣兵团了,这伙人行色匆匆,在停车饮水休息的时候虽然也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四周。可他们一百多人一次性全部都涌到湖边饮水,这就已经犯了兵家的大忌了。这绝对不是一支资格老的佣兵团应该犯得错误。
可是这支佣兵队偏偏犯了这样常识性错误,那一定是他们真的是非常疲惫了。而且刚才我看到,他们很多人在战斗一半的时候,居然没有子弹了。这说明呢?”
“说明他们之前刚刚经历了一场,甚至是数场战斗。他们已经非常疲惫。精神也一直因为数次战斗高度紧绷着,出现了疲惫。所以才会犯这样低级错误。也更加可以说明,他们为什么会没有子弹”罗盛立即接过连城的话,分析到。
连城点点头,肯定了罗盛说的没有错。继续又说道。“所以,后来的这些人是来追杀血蝠佣兵团人的可能性要大很多。”
荀陌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感慨的说道。“怪不得我说这伙人怎么这么不堪一击。原来这伙人已经弹尽粮绝了啊”
“好了”秦墨摆摆手,说道。“无论那些人是不是这支血蝠佣兵队的人。我们都不要和他们有任何碰头的机会。这一次我们需要的就是隐秘,绝对不可以让血蝠佣兵团察觉到我们,不然,我们要想成功解决掉血蝠佣兵团可就难了。”
对于秦墨的话,众人也没有任何的异意。如果那些后来的人真的是这支血蝠佣兵队的仇敌,那自然是最好了。说不定,今天血蝠佣兵团的人的死,最后会落在了那些人的头上。这也能给自己等人省去了很多麻烦。
“一号,那我们现在去哪儿?还是直接去前面血蝠佣兵团的地盘的那个小镇?”连城略微沉默了一下。看向秦墨,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秦墨把目光投向连城,看到连城脸上小心翼翼的表情。不由得一笑,说道。“四号,有什么话你就直接说吧。大家在这里都是兄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大家都必须要同生共死的。所以。你有什么话直接说就可以了。”
连城惊讶的看着秦墨,直视着秦墨的眼睛,确定了秦墨不是在开玩笑。重重的点点头,说道。“我认为,如果之前我们没有幸运的遭遇到这支血蝠雇佣队,并且全歼了他们。我们倒是完全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入到血蝠佣兵团的地盘。可是现在嘛。危险性增加了很多。
我相信,不用多久,或许一会儿天亮了,血蝠佣兵团就知道他们有一支百人的佣兵团对,三分之一的力量被消灭了在这里。而如果这个时候,我们大摇大摆的走进他们的地盘,从时间上。我们的嫌疑很大,难保血蝠佣兵团不会怀疑到我们。
所以,我建议最好是能够在四周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然后先派几个人进去探探情况。然后大家在陆陆续续分开进入小镇。这样或许才是最安全的”
听到连城的分析,众人均是不约而同的点点头。巴鲁那些手下全部死在了湖泊便的事情,绝对是瞒不了的。而如果这个时候大家出现在血蝠佣兵团的视线之内,对方完全可能会从自己等人出现的时间上怀疑自己。
在非洲这个地方,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只要血蝠佣兵团怀疑了,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证据,他们就会直接来找他们的麻烦。
一旦被血蝠佣兵团找上,自己等人绝对不可能束手待毙。一场大战就在所难免的了,而自己等人将会面临着血蝠佣兵团二百人的攻击。这绝对是很危险的事情。
秦墨并没有直接决定,而是把目光在众人脸上一一划过。沉声问道。“大家说说吧,对四号的这个猜测和建议,大家都怎么看?”
罗盛最先开口说话了,“我赞同四号的意见。不过,我有一点补充。就是,这周围就只有血蝠佣兵团所在的小镇一个人类聚集的地方,小镇的前面和左边都是荒漠的沙漠,我们怎么不能在沙漠上流浪吧?
倒是在小镇的后面和右边,如果继续前行一段时间,就到了沙漠和大草原交界地。虽说大草原可以用来藏身,但那里又充满了野兽。在我们进入小镇之前的这段时间,我们又该在哪儿修正?”
“大草原”荀陌肯定的说道。和众人对视一眼,荀陌解释道。“虽然大草原上有野兽,可我们这么多人也不需要畏惧。最重要一点,这四周确实只有这一个小镇,我们要向先躲藏起来,就只有进入大草原上。一旦有危险,我们还可以彻底钻进大草原深处。”
“四号,你查一下地图,大草原哪一个方向最靠近人类的国家?记住,我说是的国家,是可以给我们补充武器弹药的国家。而不是那些土著人的部落”秦墨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对连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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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罪恶的天堂()
纵横不过三公里,开车只需要半个多小时便可以绕着整个镇子转一圈。 这就是这座小镇子的规模了,很小。如果在华夏国内,这样的一个小镇子最多可以称之为一个比较大一点的村庄而已。
这座小镇子并没有一个正规的名字,因为这里是血蝠佣兵团的老穴,所以有人称呼这里为血色小镇。
也有人称呼这里为“撒呼”意思是“生命连接点”。因为镇子的前面是荒芜的沙漠,后面又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都是属于环境恶劣的地方。所以这个小镇子就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这才有了“生命连接点”这样的一个称呼。
根据各方面得到的消息,这个血色小镇本来也只是一片荒芜的沙漠。只不过随着血蝠佣兵团的到来,慢慢把这里经营起来。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这里,然后就变成了现在的一座小型的镇子。
因为血蝠佣兵团的大本营就在这里,所以血蝠佣兵团很明白该怎么和自己的人相处。虽说血蝠佣兵团是一群嗜血的人,可他们对于本镇的人却非常好。经常会帮助镇子上的人,渐渐的,血蝠佣兵团在小镇上的地位也就越来越崇高。
如果连自己的大本营都经营不好,而且闹得镇子上的人无法安定。这对血蝠佣兵团绝对非常不利,连自己的老穴都不安稳,又怎么能够安安稳稳在外面执行任务呢。所以,小镇子被他们经营的犹如铁桶一般。
血色小镇因为连接着沙漠和大草原,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来到这里。大多数都是途经此处,然后进镇子里寻找补给的。所以,镇子虽小,但却非常热闹。因为这里是血蝠佣兵团的大本营所在,也没有人敢在这里闹事。在这片****的土地上,小镇上是难得一处安稳的地方。
秦墨带着连城和罗盛两人,三人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来到了小镇上。驾驶着一辆老旧的皮卡,腰上插着手枪。在皮卡车后面的车厢内放着几只野兽的尸体。
连城驾车。三人就这样大摇大摆驶进了小镇,然后在一家小饭馆前停了下来。
至于说秦墨三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而其余的几十人的队伍又现在身在何处呢?这一切都要从几天前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