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魔少-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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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不能让他神秘消失,也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必须有一个差不多合理的解释。”
罗冲心中问道:“能不能只吞噬他的灵魂和人生记忆,不需要吞噬他的生命能量?”
“当然可以。”
泡泡回道:“你是恶魔之眼的主人,如何吞噬猎物,这一点,你说了算啊。”
“那好,就按我说的办!”
依照罗冲的心意,噬魂空间再度启动,只把曹镇的灵魂和人生记忆强行抽取了出来,把他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植物人,他的心脏还在跳动,这具身体还是活着的。
“好,就这样。”
罗冲又把曹镇的空壳之躯从噬魂空间里扔了出来,落到大床上,平躺在那个女人的身边。
然后,又取出一把杀猪刀,在曹镇的胸膛上扑哧,扑哧,扑哧……连续几刀。
这一下,曹镇就连植物人也当不成了,生机散尽,彻底死亡。
这算是第一次亲手杀人吧,之前,都是噬魂空间把人吸死的……
不过,罗冲顾不上紧张,收起杀猪刀,又把‘猴子’的尸体取了出来,拿起曹镇的右手,在猴子的皮肤上狠狠地抓了几下,让他的指甲里留有猴子的皮肤组织,方便警方取样,进行dna核实。
警方想找到猴子的dna作比较,方法很简单,先找到猴子的住处,再找到他的几根毛发就可以。
前提是,必须让警方怀疑到猴子身上。
这个很简单,罗冲也不嫌恶心,抱着猴子的尸体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拿着他的手,在门把上,床头上,床头柜上……在很多地方留下了他的指纹。
虽然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但皮肤完好,指纹还是正常的。
猴子是一个惯偷,在警局留有多次案底,警察很容易就能找到他的指纹进行比对。
如此一来,也就制造了这样一出假象:猴子因为吸毒,彻底丧失理智,跑来老大家里实施抢劫,把老大曹镇杀了,抢走了一些财物……
至于,身体虚弱的猴子,怎么可能杀得了武艺高强的曹镇,他奶奶的,这种事就与自己无关了,让警方头疼去吧。反正,他们抓不到猴子本人,这起凶杀案也就无法定论。
“小主人,曹镇家里真有几十万现金呢,要不要带走?”
泡泡正在阅读曹镇的人生记忆。
“当然要拿,猴子跑来杀人抢劫,怎可能空手而归呢。”罗冲心中笑道。
泡泡指着一面墙说道:“那面墙,那幅画后面有一个保险柜,里面应该有两万美元,三十万的港币,几根金条什么的。”
“两万美元,三十万港币?”
罗冲大略计算一番,稍稍有些失望:“兑换成人民币,还不到四十万啊,一个黑道老大的家里,就这么点现金?”
泡泡回道:“按照他的记忆来看,这家伙不喜欢在家里存放现金,这点外币只是他前一阵去香港游玩,回来后剩下的一点零花钱而已。”
罗冲找到了那个内嵌式的保险柜,通过曹镇的记忆,啪啪啪按下电子密码锁,顺利开启。
里面空间不大,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摆放着两叠美元,几叠港币。美元是百元面值的,港币是五百元面值。
还有四根金条,刻着工商银行的字样,每根五百克,总共两千克。
泡泡说道:“这四根金条,也是他行贿送礼剩下的,他自己倒是没有投资黄金的这类爱好。”
“还不错,
罗冲心中点头:“四根金条价值五六十万,也算一份安慰奖。”
保险柜的下一层,存放着他的个人护照,几本房产证,各种单据,还有一本厚厚的笔记本。
罗冲把笔记本拿出来,翻看几页也就确定,这是他的行贿账本,里面非常清楚的记录着何年何月何日,给某人送去了多少现金,几根金条,一辆车子之类的。
罗冲把账本放了回去,只把钞票和金条收入噬魂空间,保险柜故意敞开着,没有重新锁好。
之所以不拿账本,是因为,罗冲并不以正义之士而自诩,什么人是否贪污,是否受贿,与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即便遇到了某些邪恶之徒,只会把他们当成猎物,而不是把他们交给法律去制裁。
假设,世间的邪恶之徒全都被法律制裁了,自己岂不是要饿死,再也找不到猎物了嘛。
再就是,把账本留在这里还有一个好处,某些当官的会把曹镇的死亡事件尽可能捂住,盖住,最大可能地淡化掉。
反之,他们若是知道了有这么一个账本存在,又被‘猴子’拿了去,肯定会安排某些人尽全力追查猴子的行踪,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定要把账本拿回来。
说到底,很可能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所以,这个账本不能动,放回原处,留给侦破此案的某些警察去头痛吧。
“这种事,谁沾上,谁倒霉,负责侦破这一起凶杀案的某位警察叔叔拿到账本之后,一定会心神恍惚,无比发愁,哪还有心思破案啊。”
罗冲心中坏笑,把猴子的尸体又从噬魂空间里取出,在保险柜的里里外外,该有的地方全都落下了指纹,尽量不错过任何一丝细节。
这之后,又从左边的床头柜里找到一把手枪,应该是从国外走私进来的m9,也叫伯莱塔92f,子弹一百二十多发。
大衣橱里找到一把五连发猎枪,外间的落地大花瓶里又掏出一把五连发,猎枪子弹找到了四十多发。
“一把手枪,两把猎枪,怪不得这个家伙胆敢一个人居住,本身就是习武之人,再有这么多枪械伴身,谁的胆子也够大啊。”
收获不小,罗冲很是高兴。男孩子嘛,对于枪械有着天生的迷恋,尤其在咱们国家,能够得到一把真枪,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最后耗费了两分钟时间,罗冲和泡泡反复确认,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这才从一楼客厅的那扇窗户溜了出去。
至于脚印嘛,是罗冲故意留下的,脚上的运动鞋本就是猴子那个家伙的,自己的身高体重与他差不多,鞋子稍稍有点挤脚,但还是能穿。
原路溜出这个花园小区,翻墙时,黑色的垃圾袋依然挂在那个监控探头上,说明这个小区的保安工作存在漏洞,做事效率有待加强。
罗冲步行上千米,避开大街上的监控探头,远离银都海景花园,并躲在黑暗之处换过一身衣服和鞋子,这才乘坐出租车扬长而去,出于谨慎,半路上又特意换乘了两次出租,兜了一个大圈子,这才回到家。
回家睡觉就行,不需要再去鸿程宾馆了,根据曹镇的记忆可以确定,他还没有来得及针对老妈安排什么行动。
现在,曹镇已死,老妈的安全也就不存在威胁了。
睡觉前,罗冲问道:“泡泡,曹镇和猴子的灵魂,你想要哪一个?任你挑选。”
“可不可以两个都要啊?”
泡泡双手捧心,眼睛睁得大大的,水汪汪的,黑眼珠也跟着变大了好多,就像动画片里那些故意卖萌的小萝莉。
“可以是可以,但有个条件。”罗冲心里憋着笑。
“行!行!”
泡泡一听真的有门,兴奋之下,就连什么条件都不问,连连点头也就答应了。当然,她也知道,小主人不会伤害自己,不会提一些很苛刻的条件。
“从今往后,不许再穿那么大的短裤。”
罗冲实在憋不住了,绽放出一脸邪笑:“只能穿三角内裤,甚至是丁字裤。当然,你也有权力选择不穿……哈哈哈哈……”
泡泡的小脸蛋立即垮了下来,很小声地表示抗议:“小主人,你不可以这样欺负我。”
“有什么不可以的?”
罗冲理直气壮地宣布:“身为恶魔之子,我代表着世间邪恶,假正经这一类坏毛病我是不会有的。况且,只让你换一种内裤而已,多大点事呢。”
泡泡低着头,琢磨了好一会儿,自我安慰道:“好吧,好吧,我是一个小恶魔,受不了灵魂的诱惑。”
“慢着!”
罗冲又喊道:“不要答应得太痛快,别想跟我玩花样!哼哼,以为我想不到是吗,答应我换成小内裤,你却会把外面的公主裙换成长裤对不对?嘿嘿,那也不行,你只能穿裙子,裙摆长度还不能超过膝盖。”
“你干脆让我光着算了,臭流氓!”
泡泡像是生气了,嗖的一下飞进了器灵空间。
罗冲却是稳坐钓鱼台,一声不吭。
果不其然,小恶魔还是受不住灵魂的诱惑,十几秒后,她就主动喊道:“说好了,这两个灵魂归我了!”
罗冲哈哈一笑,平躺到床上,开始用猴子的生命能量强化自身的细胞活力……
第三十七章 异地猎食()
第二天醒来,罗冲心中呼唤着泡泡,泡泡,叫了还几遍,才听到她懒洋洋的娇嫩嗓音。
“哎呀,这一觉睡得,好舒服啊!”
感觉上,奶声奶气的泡泡好像在器灵空间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你也睡着了?”
罗冲好奇而问,本以为这个小恶魔不需要睡觉呢。
“是啊。”
泡泡回道:“吸收了两个人类的灵魂,我也需要美美的睡上一觉才行,小主人若不叫醒我,我能睡上好多天呢。”
“吸收人类的灵魂,会给你带来哪些好处?”罗冲问话的同时,跑去卫生间刷牙洗脸。
“会让我变得更强呗。”
泡泡回道:“法力变强,就能掌握更强的法术,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帮到你。比如说,等到将来,一个心灵魅惑撒出去,就会有成片成片的美女朝你扑过来,投怀送抱,香吻无数……”
“这种事不需要你帮忙,我更愿意凭靠自己的魅力去征服。”
罗冲洗过脸,瞅着镜子里的自己,自恋一般喃喃说道:“好像,真的变帅了一点点。”
“那当然!”
泡泡倒是没有讽刺他自恋臭美,而是飞了出来,语气认真地说道:“有了恶魔之眼,你就是可以变高变帅变聪明,这点事情,毫无难度。”
“变成高富帅吗?”
罗冲歪头一笑,开始刷牙,心中则是问道:“再帮我看看,我的细胞活力提升了几十点?”
“几十点?”
泡泡撇嘴说道:“您可真够幽默的,那个家伙的生命能量能给你增加一点细胞活力也就不错了。”
罗冲原本的细胞活力数值为七点,比正常人多了两点,当然也是因为恶魔之子的先天因素导致的。
猴子是一个资深瘾君子,买不起高纯度的毒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都敢尝试,早就把身子折腾得差不多了,因此,他的生命能量只能把罗冲的细胞活力数值提升了一点。
但不要小看这一点提升,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原本有可能一命呜呼的严重伤势,却会因为提升后这一点细胞活力硬撑到医院接受抢救,从而保得一命。
什么事情都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罗冲原本打算把力量提升到十五点,就开始强化敏捷,却因为接受了泡泡的劝告,改为先把细胞活力提升到十点以上,再进行敏捷强化。
“力量,敏捷,智慧,细胞活力,新陈代谢能力,抽取技能,升级恶魔之眼,还要喂养你这个小恶魔……”
罗冲刷牙的同时,心中感慨:“这么多方面都在嗷嗷待哺,总感觉自己杀人太少,猎食速度太慢,根本填不饱肚子。这样发展下去,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变成一个杀人魔王。”
“杀人魔王?”
泡泡悬浮在镜子前,眯眼看着罗冲刷牙的样子,心中说道:“我的小主人,你根本想象不到,这个称号在地狱中代表着何种意义……”
同一时刻,豹子哥曹镇的别墅里,凶案现场早就被警方封锁起来。此时,本市的某位刑警队长手中正拿着那个账本,神情凝重,眉头深锁。
刚才,他在账本里竟然看到了自己顶头上司的名字,一下子也就犯了难:这可如何是好!
自己虽没有拿过曹镇的一分钱,但这件事对自己而言,也已经构成非常严重的影响,牵扯到站队的问题,到底应该站在哪一方才好?
若选择秉公执法,那么,自己将来的仕途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基本上也就不可能再有什么进步了。领导们会在口头上表扬你,给你颁发嘉奖和荣誉,实际上,没人会喜欢一个大公无私,眼中只有法律,对谁都是六亲不认的下属。
这种下属,对某些领导来说,太过危险,等同于摆放在身边的一枚定时炸弹。
如同罗冲预测的一样,这么刑警队长哪还有心思侦查凶案现场,脑子里琢磨的全都是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