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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节

都市小花农-第4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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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跟着又从胖爷爷身后进来十来个人,个个都是满头银发的爷爷奶奶们,虽然看着都是年纪大了,但是身体很硬朗,精气神很足。

    最先进来的孙爷爷看到了摆在料理台上的领形状的藕粉糕的时候,眼睛就是一亮,他眼睛利得很,一眼就看出来这藕粉糕肯定是精心制作的。

    所以第一个反应就是向着这藕粉糕下手了,他聪明别人也不傻啊,这不藕粉糕的周围就被围满了,阮糖成功地被挤出了包围圈。

    马森在爷爷奶奶们包围之前,一手抓了两块就坐到了灶膛后面,不掺和爷爷奶奶们之间的血雨腥风了。

    他这个举动是非常明智的,胖爷爷虽然让其余人抢先了,但是他动作大,身板厚实啊,硬是挤进了人群中,最后笑容满面地挤了出来。

    阮糖戳戳常征的腰眼:“他们吃饭都是这样?”

    盛栖梧笑笑:“你这是第一次见到,以后你见多了就不奇怪了,爷爷们都认为抢着吃的比较好吃一些,就是图个乐呵。”

    在盛栖梧的旁边坐了两位满头银发的爷爷奶奶,正慢条斯理地吃着洛桐预先给留下来的藕粉糕和桃花糕。

    阮糖看着那位奶奶就觉得面善地很,一直都是笑眯眯的,看着就觉得莫名地熟悉。在看到站在老奶奶旁边一直笑眯眯的盛栖梧的时候,阮糖一下子就悟了。

    打死她都不相信盛栖梧和这位老奶奶没关系,这两人的笑容太相像了,一看就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非常地平易近人。

    看阮糖恍然大悟,常征在阮糖耳边说了一句:“那是二哥的爷爷奶奶,你叫盛爷爷和盛奶奶就好。”

    盛奶奶早就看到了站在常征身边的阮糖了,她向着阮糖招招手:“小姑娘快过来坐?这是你做的糕点吗?手艺相当好了,常征以后可是有口福了。”

    盛奶奶这么一说,常征顿时就乐地不行,尾巴都要翘上天了,他的眼光自然是极好的!

    阮糖在盛奶奶身边坐下,盛奶奶给她的感觉和自己的奶奶很像,都挺平易近人的,很好相处。

    盛爷爷看了阮糖一眼,冲着常征隐晦地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小子眼光不错啊,这么白白嫩嫩宜室宜家的女孩子都能找到。

    接连收到了盛爷爷和盛奶奶的肯定,常征别提多乐呵了,他就喜欢听别人说阮糖的好,比夸他自个儿还开心。

    阮糖和盛奶奶很有话说,盛奶奶也喜欢阮糖这个调调的,非常的老实,没什么心眼。很多人都喜欢聪明伶俐的孩子,但是盛奶奶却是相反。

    看她那么稀罕洛桐,自然就知道她的口味了。她喜欢实心眼的“笨小孩儿”,阮糖恰好和洛桐差不多,都是那种踏实有余灵巧不足的女生。

    也不是说洛桐和阮糖就不聪明,而是她们的聪明劲儿没有放在与人交往上,像是洛桐,她的大部分的心力都放到了植物和家里的动物上。

    那么在人际交往上就有一种佛系的态度,你爱来不来,反正我就在这里。至于阮糖,就这么短短地接触了一会儿,盛奶奶就发现阮糖是一个对厨艺非常痴迷的人。

    在说到厨艺的时候,阮糖的眼睛都是闪闪发亮的,整个人都鲜活起来,这才有了这个年龄的女生该有的朝气与活泼。

    总体来说,盛奶奶和盛爷爷都是对阮糖表示赞赏的。阮糖得到长辈们的肯定,常征是最开心的,这说明他眼光好啊,早早就讲阮糖扒拉到自己的怀抱里了。

    以后阮糖要是有了出息,谁不说他慧眼识珠?这么一想,常征更是满心欢喜。

    爷爷奶奶过足了嘴瘾,自然也想起来了刚刚马森说的这些糕点都是阮糖做的,这不你一言我一语地,赞美的话像是不要钱一样,都向着阮糖投掷了过来。

    要不是阮糖意志足够坚定,肯定都要被爷爷奶奶们的糖衣炮弹轰炸地找不到北了。

    胖爷爷大口大口地吃着藕粉糕,他喜欢这种软软糯糯的口感,现在是一块接着一块的。

    “常征你女朋友的手艺那是真好,这藕粉糕做地真心好吃,我得趁着现在多吃一点儿,下次再吃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看胖爷爷那风卷残云的样子,站在他身边的孙爷爷不满意了:“我说老胖,咱们这里这么多人呢,你就不给别人留点儿?你看看你那肚子,再吃下去许医生就要给你开药了。”

    胖爷爷扫了一眼厨房里,没有看到许医生,这才得意地拍了拍肚子道:“我这肚子虽然大,可是能容天下啊,要不你也吃了那么多,我怎么一句话都没说呢?”

    

第九百六十五章 小误会() 
“我看那里面装的全都是脂肪吧?”

    一直闷不吭声的齐爷爷忽然说了一句,他一边肩膀上站了一只灰鹦鹉,两只的小眼睛都盯着齐爷爷手里的糕点看。

    “哈哈哈,可不就是脂肪吗?”孙爷爷哈哈大笑,“老胖,你这脸皮也真够厚实的,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呢?”

    胖爷爷撇撇嘴,不和他们一般计较,自顾自地吃地正欢。他看了眼站在常征身边的阮糖,内心是各种羡慕,“还是你小子日后有口福啊,怎么做饭好吃的都是别人家的?”

    这话说地一点毛病都没有,众人都是感叹:“可不是?以前还觉得自家那口子做饭还可以,自从来到这儿,就感觉以前吃的全都是猪食!”

    “小胖子的手艺那是真好啊,现在常征又找了个手艺超群的,以后谁嫁给小胖子可就是享福了!”

    “小胖子别的都好,就是有点懒,男人就应该勤快一点儿。”

    “你还别说,说不定真有喜欢小胖子这一款的,人小胖子现在也不胖了,走出去也是个帅小伙儿!”

    接下来的话题成功地歪楼,大家的重点全都放到了马森的身上,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马森现在条件也不错,怎么还不找女朋友呢,年纪也不小了。

    马森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是各种不痛不痒。这也不是他不想找对象,而是这里的生活圈子就是这么大,来来往往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娘爷爷奶奶们,他去哪里找女朋友?

    再说了,马森也先后去相亲了几次,别人在听说他是个厨师后,大多都是不满意,正好马森也觉得和那些相亲对象也差了点儿感觉,所以也耽搁到了现在。

    他的志气就是窝在厨房里,捣鼓点吃的,不求大富大贵,只要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同时还能够有盈余,他就觉得挺好了。

    但是那些相亲对象张口闭口就问马森车房情况,马森就不乐意了。你是相亲呢,还是待价而沽呢?他在盛栖梧这边工作也好几年了,别的不说,买房的钱肯定是攒到了。

    毕竟清水村的网店,大部分东西都是出自于马森的手艺,这中间的抽成就少不了了。只是马森懒散地很,恨不得一辈子窝在这里养老,房车什么的是根本就没想过。

    清水村已经足够好,为什么还要去城市里削尖脑袋去争去抢?再说度假中心的工作氛围非常的好,不像市区里,规矩多,竞争还激烈,各种勾心斗角的。

    在这里过惯了舒心日子的马森,只要是一想到回市区里的生活,他就是各种不自在。再说现在的人都削尖脑袋的往市区里去,哪有人会愿意在大好的年华窝在小村子里?

    所以马森次次相亲都是以失败告终,他也不沮丧,反正他对别人也没有什么感觉。

    毕竟美食已经耗费了他很多的心神,只有在看到盛栖梧的发小们成双成对的时候,他才有一种是不是该找个人的寂寞感。

    看爷爷奶奶们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马森忙打差:“今天常征女朋友过来,咱们是不是做点不一样的以示欢迎?”

    爷爷奶奶们自然是大声叫好,能不叫好吗?难得小胖子这么的积极主动,最后还不是他们有口福?

    马森是想要和阮糖切磋下的,难得遇到同道中人,虽然说盛栖梧和叶泽厨艺都尚可,但毕竟比不上阮糖这有专门的传承的不是?

    阮糖正好也想和马森交流交流,她也想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水平来着,听说马森也是市里有名的厨师的得意弟子,虽然不明白得意弟子为什么会窝在这个度假中心里。

    两人是一拍即合,厨房里一下子就好像弥漫起了一阵硝烟一样,爷爷奶奶是乐见其成,扯了几句就出去,厨房也挤不下他们这么多人不是?

    他们只需要坐等着吃饭就好,看看到底是马森手艺更硬,还是常征的女朋友厨艺更胜一筹。抱着这个期待,爷爷奶奶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出去,盛爷爷和盛奶奶也不例外。

    厨房里除了常征,他是给阮糖打下手的,马森小眼睛转了转,看别人都是拖家带口的,只有陈星寒是单身一人,遂将陈星寒抓了壮丁。

    陈星寒不服气:“这里面二哥、卢哥、泽哥,那个的手艺不比我好?你干吗拉着我?”

    他的厨艺也就是马马虎虎,养活自己没问题,要说色香味俱全,那还真的是太看得起他了。

    马森振振有词:“常征也不会厨艺啊,你看常征给阮糖帮忙他说什么了吗?”

    “那是他女朋友,他能说什么?我看他是巴不得给他女朋友帮忙呢,他们是什么关系,咱俩又是什么关系?”

    说来说去,陈星寒就是油盐不进,不愿意。马森急了:“你小子吃了我那么多我做的杞精炖鹌鹑,现在就是让你打个下手,你都这么不乐意,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阮糖一个咳嗽,目光在陈星寒的身上扫了下,杞精炖鹌鹑?这可是补肾益气的药膳,陈星寒年纪轻轻地就要喝?

    看不出来啊,原来是个银样镴枪头?常征看懂了阮糖眼里的意思,不由闷笑出声,这杞精炖鹌鹑的来历他自然是知道的。

    虽然陈星寒是由于工作原因,长期的熬夜加班导致的体虚,但是正常人听到不会这么想啊,只当他是那啥多了导致的,很明显阮糖现在就是误会了。

    常征也不给陈星寒解释,他还等着懒陈星寒的好戏呢。

    一听到杞精炖鹌鹑,陈星寒就有点蔫了,吃人嘴短啊。他二话不说的,就过来给马森帮忙,盛栖梧几个看热闹的,也都准备出去了,孩子在厨房里也不是很好。

    唯独晚晚,她是怎么都不肯出去,一定要在厨房里看着马森和阮糖做菜。洛桐拗不过她,只能够在一边陪着她。

    说来除了家里的动物们以外,这还是晚晚第一次对一样事物表现出如此的热情,难道说这孩子对厨艺感兴趣?

第九百六十六章 万福肉与红煨肉() 
    洛桐这么琢磨着,抱着晚晚坐在一边的椅子上,高加索老老实实地趴在晚晚的脚底下,脑袋搁在两只前爪上。

    晟晟倒是对厨艺无感,拉着盛栖梧还去了活动室,厨房里一下子就空了下来。洛桐拈起果盘里的草莓,去掉绿叶后,小心地喂到了晚晚嘴巴里。

    晚晚这孩子有点挑嘴,自从会吃饭后,就再也不肯喝牛奶,晟晟也是有样学样,两小只每顿饭都吃地津津有味的。

    他们会吃东西的时候正赶上了草莓园的草莓成熟,晚晚就爱上了草莓这酸甜的口感,每天都要吃上一些。

    但是洛桐给她规定了每次只能吃三颗,吃多了肚子会受不了,孩子还小呢。晚晚还小,捏着草莓,小口小口地吃着,起码没有将围兜给弄脏了。

    晚晚一边吃着草莓,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马森和阮糖的动作,常征和陈星寒已经被她忽视掉了。那小眼神,亮晶晶的。

    洛桐看着觉得有趣,她的手艺只能够算是一般,难道她的女儿晚晚居然点亮了这个厨艺的技能吗?如果这样那可真的是太好了!

    女孩子,自己能够做地一手好菜,以后就不容易被会做饭的男人就这么轻易地哄去了。

    当初要不是盛栖梧有这么一手好厨艺,并且也符合她的审美,她能够那么轻易地就投入盛栖梧的怀抱?

    马森和阮糖选的是同样的食材,都是五花三层的猪五花肉,肥膘的厚度是足够了,两人并排而站动作都很利落。

    晚晚是看看这个,再看那个的,小模样难得地比平时多了些活泼,不复平时的高冷样儿。

    虽然阮糖和马森选的食材是一样的,但是两人的处理方式却是大不相同。马森将五花肉刷刷地切成了麻将大小的方块,洗净后冷水入锅焯水。

    阮糖则是另外一种光景,这猪五花都是带皮的,阮糖将皮面上的污垢洗干净,入清水锅中,姜切片,大葱切成段备用。

    晚晚还不认识食材,洛桐就指着那些食材说给晚晚听,晚晚抿着小嘴,听地是津津有味,那神情好像都听懂了一样。

    在煮至八成熟的时候捞出晾凉,接下来就是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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