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花农-第4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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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豫讪讪地:“我那不是舍不得吗?”
其余人都是哄堂大笑,看郑晚秋有点疲惫了,众人和景豫交代了几句,就都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阎峥看着楚辞,嘴角一直挂着笑意。楚辞斜睨了阎峥一眼:“好好开车,看我做什么?”
阎峥索性将车听到了一侧,侧身抱住楚辞,团子喵呜一声就跳到了后座上。经验告诉它,男主人和女主人又开始腻歪了。
阎峥抱着楚辞软软的腰肢,有点满意:“我都很努力了,怎么咱们还没有好消息呢?”
楚辞脸颊绯红,她不适应地动了动:“这种事要随缘的好吧?着急是着急不来的。”
她和阎峥也就是一个月前结婚的,结婚前阎峥不知道有多尊重她,不知道有多正人君子。哪里知道结婚后阎峥就原形毕露了,行动中透着撩拨,言语中透着勾引。
要不是楚辞自认意志比较坚定,肯定不知道要和阎峥胡闹到什么时候,就算是这样,每天起床对楚辞都是一种挑战。
实在是阎峥太能够折腾了,折腾地楚辞腰都要直不起来了。也幸好是两人结婚后就不在家里住,要不然楚辞肯定是没脸见人的。
第九百三十三章 初一()
阎峥听出了楚辞话里的意思,他脑袋在楚辞的脖颈处拱了拱,“着急也是能够有的,多做几次就有了。”
楚辞一巴掌拍在阎峥的背上:“大白天的说这些干吗?你害不害臊?”
阎峥振振有词:“我们是新婚,这个是正常的好吧?”
楚辞面红耳赤,看看周围没有人经过,心里才算是稍稍安定下来。这老房子着火自然是有点让人吃不消,起码楚辞面对开荤后的阎峥那是倍感压力山大。
景爸爸和景妈妈对于小包子的到来那是特别的欢喜,景爸爸看着红彤彤的小包子,手都没地方放了,就是担心自己粗手粗脚的,会弄疼到小包子。
景妈妈看着这小包子是满脸的慈爱,“我们家小孙子真会挑日子,一年中最大的一天就被他占了,以后谁都不能忘记他的生日,新年的第一天,这才是真正的双喜临门呢。”
景爸爸蹙眉:“景豫,孩子的名字起了吗?”
景豫抓抓脑袋,“这不是还没有想好呢,以前都以为是个小女孩儿的,想的都是女孩儿的名字,哪里知道是个男孩子?”
“那就是没有想到了?”景爸爸浓眉一竖,小包子手脚动了动。景妈妈拍了他一巴掌,“瞎嚷嚷什么?现在在想也是来得及的。”
“大名可以慢慢想,但是小名总是要先叫起来的,要不景豫你现在先仔细想想?”
景爸爸听到说起小名,立刻就兴奋起来,听说这孩子的小名是谁起的,以后就和谁比较亲近。景爸爸想以后小孙子和他亲近,自然想要争着给小孙子起名。
“这孩子是大年初一生的,要不就叫初一?”景爸爸试探性地说了一句,景豫立马疯狂地咳嗽起来。
“爸,千万都不能叫初一这个名字。”看郑晚秋没有被吵醒,景豫忙说服景爸爸改变这个想法。
景爸爸不乐意了:“为什么?这个名字简单又好记,别人一听就知道他是初一出生的,有什么不好的?”
景豫心道,要是洛桐家没有交初二初三的狗的话,儿子叫这个名字,他是一点都不反对。可是现在初二初三已经有了,那不是将他的儿子降到了和初二初三同一梯度了吗?
“栖梧家里养了几只大狗,有两只就叫初二和初三的,您给您孙子起名叫初一,这不是让您的孙子和初二初三同一级别了吗?”
景妈妈一听也觉得不行,“那可不行,重新想!”
景爸爸龇牙:“我就想到了初一,要不你想想?”
“你们可真麻烦,男孩儿的小名儿还不好起?”不知道什么时候醒过来的郑晚秋看着这几个人愁眉苦脸的,早在景爸爸说孩子小名是初一的时候她就醒了。
当时郑晚秋就差点跳起来,她虽然稀罕小五稀罕地不行,可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儿子的名字要和初二初三一个系列的。
也幸好景豫嘴巴快地给挡回去了,要是真的给孩子起了这么一个坑爹的小名儿,以后她都不好意思去洛桐那里了。
“晚秋,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喝水?”景豫看到郑晚秋醒过来,那是笑容满面,大献殷勤。
郑晚秋摆摆手:“这孩子的小名可好起了,他不是正月初一生的吗?那就叫正月,不就得了?”
景爸爸琢磨了下:“确实还不错啊,简单又好记,这下你小子放心了吧?”
景豫已经笑地见牙不见眼了,现在的郑晚秋不论说什么他都是点头附和的。景爸爸看着景豫那狗腿的样子,抽了抽嘴角,这没出息的东西!
看过了小孙子,景妈妈就张罗着回去煲汤,正巧这时候吴楠过来了。她提着一个大大的保温盒,拉着郑志是满面春风的。
可见一朝升级当外婆,吴楠是走路都带风了。在看到景爸爸和景妈妈的时候,吴楠更是满脸喜气,“亲家母,恭喜恭喜啊。”
景妈妈也是高兴地不行,看到吴楠这么会来事,她也乐意和吴楠打交道,两人就对着新鲜出炉的正月小包子开始了商业互吹模式。
这个夸孩子胎发浓密,以后头发一定长得好。那个夸孩子眼睛好看,以后一定和景豫一样,是一双大大的桃花眼等等之类的。
景爸爸和郑志听得牙齿都有点泛酸,在家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能说呢?两人对视一眼,看也插不进去话,干脆去外面聊天了。
清水村,洛桐正逗着晟晟和晚晚两个小包子,她摸摸晚晚的头发:“看来你这小家伙要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了,目前就你一个小姑娘,别的都是男孩儿。”
盛栖梧笑地很高兴:“那可不,我们晚晚就是要做最特殊的那一个,再说了,物以稀为贵,周围都是男孩儿,还愁我们晚晚以后没人保护?”
盛栖梧还是挺欣慰于这一点的,晚晚要是从小在哥哥弟弟们的保护下长大的话,那么就不会轻易地被外面的人拐走了。
此时地晟晟和晚晚也已经有十个月左右了,家里铺着柔软的爬行垫,两只现在也会爬了,小手小脚的力道还大地很,哧溜一下就爬出去好远。
他们现在也会说简单的话看,但是让洛桐吃味地是晚晚开口第一句不是叫的妈妈,而是说的狗狗,彼时的晚晚正抓着小藏獒的爪子,怎么都不肯松手。
洛桐目瞪口呆,她抱起晚晚,诱哄着晚晚叫妈妈。晚晚非常不乐意,视线一直追随着两只小藏獒。洛桐故意逗她:“叫妈妈我就让你和小藏獒一起玩。”
晚晚小嘴瘪了瘪,糯糯地叫了声:“妈妈,”然后就迫不及待地向着小藏獒的方向伸手。
洛桐捏捏她的爪子,将她放到了爬行垫上,就看到晚晚扭着圆润的小屁股,一撅一撅地往小藏獒的方向爬过去。
盛栖梧对此非常地吃味,这闺女会说狗狗,会叫妈妈了,怎么都不听她叫爸爸呢?傻爸爸的心里不平衡了,硬是磨着晚晚,什么时候晚晚也叫他爸爸了,他才算是放过了晚晚。
第九百三十四章 常征的心思()
晚晚是不胜其烦,抿着小嘴瞪着眼,勉勉强强地叫了声“趴趴”,盛栖梧心里都乐开了花,果断地松手了。
晟晟看着向着小藏獒爬去的晚晚,嘴巴撇了撇,在盛栖梧看过来的时候,嘴甜地叫了声声爸爸,麻溜地向着洛桐爬了过去。
孩子现在渐渐地会几个词几个词地往外面冒了,每天都有新的变化。洛桐和盛栖梧是一刻读不想错过孩子的成长,只是难免有顾及不到的时候。
譬如说现在,盛爸爸抱着晟晟,和他大眼瞪小眼的。他也是难得来清水村,平时的工作很忙,从部队到这里要两个多小时。
这不今天还是特意空出时间来的,晚晚被盛妈妈抱走了,盛爸爸只能够退而求其次地抱着晟晟。哪里知道晟晟不给面子啊,意思意思地叫了声爷爷,就挣扎着想自己爬。
盛爸爸也逗,晟晟会叫人他非常地惊讶,更不用说孩子虽然说地慢,但是吐字非常地清晰,盛爸爸对孙子就更满意了。
只是他难得抱抱小孙子,怎么小孙子这么的不给面子?倒是洛桐,在听到晟晟叫爷爷的时候,眉头皱了皱。
她很确定她没有教过晟晟叫爷爷,怎么这孩子无师自通地就会了?难道是别人教的?但是看着晟晟,慢吞吞地往何首乌地方向爬过去,洛桐的眉头就是一跳。
她在脑海中试探地问了一句:“晟晟说话是你教的?”
正装死地何首乌没想到洛桐一下子就想到是它,“对啊,这孩子可真是招人稀罕,我就是教了它叫人,其它的又没有说什么。”
对于不着调的何首乌,洛桐也没说什么,只是叮嘱它控制点,和晟晟交流的时候,不要让别人发现了,随后也不再管他们。
光明正大地得到了可以教育晟晟的机会,何首乌别提多兴奋了,一向沉稳的黄杨也是非常地开心,难得地和何首乌讨论起育儿经来。
听着这一树一藤地在讨论育儿经,洛桐不忍直视地移开眼神,两个已经讨论到了孩子启蒙的时候,该看什么书,念什么学校了。
洛桐也不去管他们,反正黄杨向来沉稳,再加上她和盛栖梧时时刻刻地关注着,晟晟怎么都不会长歪了,只要他不去坑别人这才算是好事了。
春节大家难得地聚在一起,这次是除了景豫郑晚秋以外,大家全都来到了清水村。看着大家全都成双成对地,就自己和常征形单影只地,陈星寒不平衡了。
他长地也不差啊,怎么就没有人看地上他呢?常征看着发小们各个都有了归宿,也不是不羡慕的,他过了年也28了,也要抓紧时间找对象了。
倒不是说年龄到了不得不找,而是常征觉得自己每次都这么被发小们虐,他心里也羡慕了。要是真的有一个人和自己心灵相通,那该有多好?
黑小子常征显然就在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他是个主意很正的人,既然决定要找对象,那么这段时间就要行动起来了。
春节期间他正好没有那么的忙,应该能够空出时间来。常征这么琢磨着,仰头喝了一口枇杷酒,金黄的酒液滑过咽喉,带来一阵阵枇杷的浓香。
饭桌上热闹了许多,因为有了小孩子的加入,目前就是叶泽家的叶乐,盛栖梧家的晟晟和晚晚,景豫一家子没来,因为郑晚秋还没有出月子的缘故。
陈星寒羡慕地看了眼叶泽和盛栖梧,眼睛都要嫉妒红了。真是羡慕他们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哪里像自己,到现在连个心仪的对象都没有的。
常征的行动力还是很快的,平时他工作忙地很,哪里有时间去认识别的女孩子?索性常征回去后就和他妈妈提了一嘴。
听到常征让她帮忙相看,常妈妈是高兴地不行。常征的要求也不高,家世清白,人看地顺眼就行,不需要多漂亮。
按照这个标准,常妈妈托姐妹们给常征介绍,这么的看了一通,都没有入常妈妈的眼缘。她也不挑剔啊,她都不喜欢,常征怎么会喜欢?
从某方面来说,常妈妈和常征的审美还是挺一致的,常征喜欢的是脸蛋圆圆的女生,稍微有点肉肉的,圆润一些的女生。
巧了,常妈妈的审美也是如此,现在的女孩子都是以瘦为美的,哪里真的有几个乐意胖乎乎的?光是这一点,常妈妈就全都pass掉了。
所以一直到节后常征上班,他的相亲都没有实现过。常征也不着急,这天难得的下班早,他也不想乘车回去,索性就牵着墨墨慢悠悠地往家里走。
他工作地地方离家近,步行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距离,所以常征通常都是步行上下班,只有下雨的时候才叫个车或者是搭地铁等等。
常征这个人呢又有个奇怪的癖好,那就是不喜欢走同一条路,特别喜欢走小路,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比较有新鲜感。
这不,他就牵着墨墨,七拐八绕地,绕到了一条他很少经过的道路上来了。墨墨年前受的伤早就已经养好了,现在不知道有多生龙活虎。
它就在前面走走嗅嗅的,与其说是常征遛墨墨,不如说是墨墨在给常征带路。常征也不在意墨墨带着他往哪里走,反正墨墨认识回家的路,这就当作是遛弯了。
正走着的墨墨鼻子嗅了嗅,视线定住了一个方向不动了,忽然撒丫子就往那里跑,常征一个不注意,差点被墨墨拽了个趔趄。
他反应也快,迅速地稳定身形后,跟着墨墨一起跑了过去。别说墨墨这狗鼻子确实挺灵验的,在跟着跑了几十米后,常征也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