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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男神追妻日常-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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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学术的话题到此为止,像“我男神每天都要帮我灭一次火”这么私人的话题也最好适可而止,孙小沫现在也是有家事的人了,最重要的问题不应该如何养家糊口么?

    杨戬:“……”

    孙小沫态度严肃的说道:“我只想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东岳帝君:“……”

    孙小沫捂着脸,老实承认:“男神夫君那么厉害神职那么的高大上,徒儿不好意思再做无业游仙。”她泪眼汪汪的看着东岳帝君,装可怜,“师父,给我个事情做吧。”

    杨戬现在做的事情,有些类似于东岳帝君的座下第一执法官,天条的维护者,为了方便仍然称作司法天神。

    天条并不单单指天庭的天规,而是一部分天道的文字表述形式,主要约束的对象是各类神仙、众道门子弟、修士以及凡间散步的妖族等等各族各类,而司法天神更是和天庭没什么关系,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仙人只受圣人(主要是东岳帝君)的约束,但天庭上的神仙若是有违背天条的,也可以交由司法天神处置。

    所以杨戬的权利真的很大。

    封神之战落幕,和杨戬成婚,收的弟子还在另外一个世界,除了每天晚上和男神夫君共同进步外,突然闲下来的孙小沫惊恐的发现自己的漫长的人生正在变成自己最深恶痛绝的那种——无所事事、虚度光阴、死宅颓废,她连家务都不用做,想成为全职太太也没条件。

    杨戬闲暇之余倒是会教她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他见识渊博几乎无所不精,所擅长的东西也十分全面,他亲近人族,对人族的东西很感兴趣,况且他本来就是个天资聪慧的人,活了一千年懂得这些东西并不奇怪。

    孙小沫就不一样了,她也活了一千年,但她的一千年多年的岁数大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都是在东海的海底度过的,和杨戬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的远。

    把自己会的东西教给孙小沫,这个过程对他们两个而言都算是一种乐趣,他们的相处一点也不会无聊沉闷,就算在杨戬忙着公事的时候孙小沫也总能给自己找些事情做,或者去出门溜达,到处串串门。

    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每天都开开心心的,这样的日子才真是神仙日子。

    “无所事事、虚度光阴、死宅颓废”什么的,当不得真,一直关注着徒儿生活的东岳帝君更不会相信——想让本君相信,先把那一脸傻兮兮的幸福表情收起来再说!

    东岳帝君有生以来第一次不想给自家徒弟好脸色看,问谁能理解帝君的心情,但凡单身的一直有意向找个道侣却找不到的神仙都明白。

    孙小沫看着东岳帝君嫌弃的眼神,不好意思的乐呵呵傻笑:“师父,我是认真的。”虽然现在的生活很美好,但是,“我是个有追求的人。”

    东岳帝君一脸“你以为我会信你”的不屑表情。

    孙小沫一点都没被自家师父的打击质疑道,她是个心志坚定的人,她端正了态度,满脸认真:“我要努力追上男神夫君的脚步。”

    东岳帝君越来越嫌弃她:“还不是为了二郎。”

    “当然不是了!”孙小沫语气果断的否定道,“我本来就是个有追求的人,就算不能像男神夫君那么优秀,但至少让别人提起我的时候不是‘杨戬的道侣’,而是xxxx如意子——xxxx代指我未来的头衔。”

    “……”东岳帝君拒绝和这个脑子里只有“男神夫君”的傻徒弟说话。

    最后孙小沫成功的通过走师父的后门给自己谋了一份差事,九幽的神职都满了,东岳帝君实在想不到能安排自家徒弟去做什么,索性让孙小沫做他的代言人,主要负责人间这一块,捉鬼伏魔,惩恶扬善。

    对凡人而言,人死如灯灭,死后到了地府再凭活着的时候的功过是非论福报刑罚,似乎有些晚,对活着的人来说也不够公平。有些人明知道生前作恶死后会到地狱里遭受刑罚,仍然一意孤行,不肯停手悔改,因为他们觉得:就算会遭报应,那也是死了以后的事情。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人间有人间的法则,做神仙的不能以神力妄加干涉,沾染因果杀劫,封神大战的历史就会重演。

    不能干涉,但是可以震慑。

    有些人之所以不把死后下地狱放在心上,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地狱的可怕,自封神之后神仙会慢慢地淡出凡人的生活,时光的力量是强大的,岁月会逐渐洗掉人们心目中留下的有关神仙的痕迹,当仙人变成了一种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存在,其震慑力也会自然而然的减弱。

    所以东岳帝君令孙小沫行走人间,以九幽东岳大帝之名捉鬼伏魔,惩恶扬善,提醒人们他的存在,令他们保持心中的敬畏。

    人只有心怀敬畏,才不至于无法无天。

    圣人一言既出,孙小沫立刻感觉到了神职加身,修为大涨,一件赤红的袍子整齐的穿在她的身上,左手伏魔卷轴,右手青锋重剑可号令十万阴兵,两名黑袍鬼使是为下属神官分立两侧。

    孙小沫:“……”和她想的有点不一样。

    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无论之前她是什么想法,从神职加诸于身的那一刻,孙小沫就不再去想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好、会不会办砸这样的问题,放下了所有的顾虑和杂念,认真对待起属于她的责任和使命。

    离开九幽后孙小沫后知后觉的发现,她即将做的事情怎么那么像天师钟馗做的事情啊?

    她随便想想就把这个念头给抛开了,回到家里在书房找到了杨戬,她一脸沉稳的表情,淡定的敲了敲窗户以引起杨戬的注意,等杨戬抬起头来,她才尽量让自己不要显得太得意的对他说道:

    “我找到工作了。”

    杨戬:“?”

    孙小沫用平稳、淡然的语调,不疾不徐的把自己如何到自家师父那里讨要到差事的全过程说给了杨戬,她满不在乎的总结:“就是这样,我只是来告诉你一声。”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一脸求夸奖的表情。

    杨戬注视了她许久,默默地放下了笔,绕开书桌走到窗户旁边,他微微倾身,和孙小沫靠的极近,孙小沫站着没动,身体往后仰了一些,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

    “你现在热不热?”杨戬没头没脑的问道。

    孙小沫领会了他的意思,有些害羞的移开视线,嘟嘟囔囔的说道:“还好啊。”过了这么久,其实她已经不会再像刚开始那样稍稍一被刺激就全身着火,每天吸收的天地灵气和宝莲灯里的灵气相比微不足道,只会让她体温升高,离着火还差得远,不过那个啥实在是太舒服了,孙小沫贪图享受,杨戬好像也蛮喜欢的,两个人都是神仙和凡人不一样次数多了反而会好处多多,所以每天晚上都会来一次。

    咳。

    大白天的干嘛提这么害羞的事情。

    杨戬眯着眼睛,抚着她比常人温度都要高的侧脸,轻轻地把她的头摆正,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不满:“帝君是不是妒忌我们?我们两个才新婚不久他就要你我分开,小沫,你真舍得。”

    所谓行走人间,怎么能总呆在家里?

    他们两个一个是司法天神,一个要捉鬼降魔,一个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否则怎么样手底下的人找到他?另外一个却要慢人间的到处走,不能驾云不能遁地,否则怎么体察人间,惩恶扬善?

    孙小沫没领会到杨戬的意思,她被“美色”所惑,暂时没去想杨戬话里的意思。

    她最喜欢听他叫自己的名字,也十分喜欢“我们”这种说法,严肃正经的表情立刻绷不住,一脸傻笑:“你再说一遍。”

    “好。”杨戬倒是不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微微一笑,隔着窗户把她抱了进来,让她在窗台上坐着,手绕到她的脑后,手指插入她的发间轻轻按下,在她一脸惊容未定的表情中亲吻上去,却在即将触碰到她的嘴唇时,眼眸中闪过一抹促狭的神色,擦着她的面颊向她脸侧转移,手指在她耳垂上轻轻地碰了碰,温热的嘴唇却是落在了她耳垂以下的脖子上。

    孙小沫全身都冒着热气,软哒哒的趴在杨戬身上起不起来。

    杨戬搂着她温度越来越高的身体,冷静的指出事实:“你看,你这个样子根本离不开我,又要着火了。”

    孙小沫:你使诈!qaq

    男神微笑:不使诈哪里来的福利?

第74章() 
解决新婚夫妇分隔两地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孙小沫作为东岳帝君亲指的伏魔天师,能凭青锋剑号令十万阴兵,从地府招只小鬼差使自然不成问题。

    无论孙小沫在哪里落脚,派遣小鬼来灌江口给杨戬说一声,杨戬只要得空,随时能过去找孙小沫。

    杨戬虽然是司法天神,但手下可供差遣调用的神官多得很,除了难以决断的问题大多数问题这些附属神官就能做决定,他只需要定期清查就够了。

    所以尽管处在一个大权在握的位置,一般情况下他还是挺清闲的。

    再者,对于日行万里的神仙而言,真的没必要为分离这种问题烦恼,除非是两人分别在不同的时空。

    对于寿命漫长没有尽头的神仙而言,百年的时间也不过弹指一挥,孙小沫担心过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发生,她和杨戬的感情问题,还有会不会厌烦如今正在做的事情,以及她的心境会不会和有些神仙一样,因为活的时间太长,经历的事情太多,看透了一切,所以内心再也难以有平静之外的一切感情。

    索性这些都没发生,杨戬还是杨戬,孙小沫还是孙小沫,天天仍然那么蠢萌没有烦恼。

    两百多年前孙小沫就和杨戬从另外一个世界接回了李寄,她把李寄带在身边亲自教导,两三百年的时间足够她学会怎么做好一个师父应该做的事情。

    而二十一年前凤凰之心再次有了反应,这预示着携带碎片的青阳氏转世出生了,杨戬和孙小沫分头找人,找了二十一年仍然没有结果,这二十年中夫妻二人聚少离多,但每次相聚都颇有些“小别胜新婚”的新鲜感觉。

    区区二十年而已,这也算他们两个之间的小乐趣啦。

    这一日,师徒两个进入了一座大山,两人在密林中走了不多久,听到前方传来一阵潺潺的流水声。

    “有水源。”李寄脸上露出微微的喜色,转过头问孙小沫,“师父,我们到前面休息一下再走吧?”

    “好。”

    巴蜀到处都是大山,她们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月,这地方的气息很纯净,想来是没什么妖邪作祟的,孙小沫刚刚去过蜀国,正要到巴国看一看。

    听说巴地人性情豪放、率直,能歌善舞,他们擅长的巴渝舞是有名的战舞,舞风刚烈,音乐铿锵有力,他们的舞蹈如同战斗演练,听说武王伐纣时骁勇善战的巴人就立下过十分大的功劳。

    另外巴族賨人擅长织布,家家户户的布匹都能自给自足。

    据说他们的清酒也十分有名,冬酿夏熟,色清味重,为酒中上品,李寄好酒,听说了清酒的大名之后非要到巴国去尝一尝,孙小沫实在不知道自家徒弟到底怎么染上酒瘾的,难道凡是用剑的修士一定会成为“酒剑仙”吗?

    “师父,水里有个人!”李寄眼尖,看到了水中漂流的白衣人,她说完直接跳下河,河水最深的地方没到了她的脖子,李寄全然不在乎,把漂流到了河中央的白衣人给捞到了岸上来。

    那白衣人竟然是醒着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动不了,李寄刚把他的头放好,垂下视线一看,这名男子修眉俊眼,倒是一副好相貌,只是一双眼睛盯着的部位却不是那么好看。

    “啪——”的一声脆响,李寄一个巴掌把男人的脸打到了一边去。

    孙小沫:“……”

    李寄的身形相貌保持在最曼妙的十六七岁,她发育的好,身材随她师父,她身上的衣服本来就轻便,一沾水几乎变成了透明的,里面的抹胸看的清清楚楚,□□,好身材显露无疑。

    这名男子的视线,正对着李寄的胸部。

    男子的脸被打的歪到了一边,视线和孙小沫相对,孙小沫没表情的看着他:“你活该。”

    男子两边的脸颊都是红的,不过被李寄打的那边更红些,他的眼神里透着一股无法言说的忧郁和苦闷。

    孙小沫沉默了片刻,掀起眼皮默然的望着两颊生晕眼神愤怒的李寄,咳嗽一声:“徒儿,这位道友好像被定住了,哪里都动不了。”

    哪里都动不了的意思是,包括眼睛。

    孙小沫拨正男子的脑袋,果然他的眼珠子动都没动过,直直的盯着李寄的胸部。

    “啪——”

    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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