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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医品至尊-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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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很快就镇定下来,强颜欢笑道:“我舍不得他啊,万一我要是被那帮人找到就必死无疑,从此以后我就和他就阴阳相隔,再也没有了相见之日,我们每一次的分离都有可能是永别。”

    沈牧晴狐疑的看着她,见她的话没有露出什么破绽,再想想打伤残虎的人是凌云,确实和丁宁没有关系,那帮匪徒应该不会找他的麻烦才是。

    这让她心里的不安稍微减轻了一些,但还是觉得心里堵的慌,一种担忧始终挥之不去。

    随即自嘲的一笑,人家是凌云的男朋友,自己跟着瞎操什么心。

    这样一想,却让她心里更不舒服起来,装作闲聊的试探道:“你和丁宁认识多久了?”

    “五年了,从他到宁海上大学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他了,他租了我家的房子,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傻乎乎的样子……”

    凌云开始诉说和丁宁认识后的点点滴滴,沈牧晴静静的倾听着,心里有些隐隐的羡慕。

    如果他那时候认识的是我多好,那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就是我了。

    哎呀,沈牧晴你瞎想什么呢?丁宁只是你的医生,是个挺聊得来的好朋友罢了,更何况,凌云算得上是你的闺蜜了,你怎么可以惦记人家的男朋友。

    沈牧晴心乱如麻,胡思乱想着,雪白的俏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嫣红,看上去娇艳欲滴,美不胜收。

    凌云家的小区,丁宁如同一只鬼魅般出现在自己的出租房前,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快速的绕着附近观察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埋伏,这才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开灯仔细的检查一番后,发现自己设置的那些示警小机关并没有被人动过,这才松了口气。

    那这里暂时是安全的,当然,他倒宁愿残虎现在找上门来,也比他整天防备着好,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

    丁宁从床下抠出两块地板砖,从下面掏出一个样式很土的老式旅行包放在床上取出其中装着的一个木盒子,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

    盒子里装着一把折叠弓和一个兽皮箭囊,还有十几个瓶瓶罐罐,以及一把大号折叠刀、一套纯黑色的衣服、一双战靴和几个鸽子蛋大小的圆球形物体。

    他拿出兽皮箭囊、弓、折叠刀、衣服和一个圆球放在床上,然后把剩下的东西郑重其事的收好又塞到了床底下,盖上地板砖,小心的清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

    这才脱光衣服,把手中沾了点水,把圆球在手中揉了揉,然后往头顶一放,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那圆球化为了液体,沿着他的脑袋向下流淌,迅速的蔓延到他的全身,一会儿功夫,丁宁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和他本来面貌没有一丁点相似的陌生英俊青年。

    就连头发也变成了栗色,皮肤成为了古铜色,身材也和原来不同,相信就算他走在大街上遇到凌云,她也不会认出自己。

    “巧姐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这样的生物仿真伪装皮肤完全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要是拿出去就是卖个上千万也会有人疯抢吧,就是感觉怪怪的,这跟画皮有啥区别?还挺帅,不过,还是没有我本人更帅点,嘿嘿!”

    丁宁照了照镜子,很满意自己的新造型,很自恋的嘀咕着,还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做了个吹枪口的动作,咧嘴笑了笑。

    自娱自乐了一会儿,他套上不知道材质的黑色衣服,把箭囊斜扣在腰间,折叠刀别在腰带上,弓背在背上,脚上穿上战靴。

    随后从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里掏出一大把银针,撕开战靴的脚髁处,露出蜂窝般的小孔,把银针全都插进去,关键时刻,这些银针就是救命的武器。

    又在床上作了一番伪装,装作有人在睡觉的样子,又在房间里捣鼓了一会儿,想了想,应该没有什么疏漏了。

    这才摇了摇脖子,浑身的骨骼一阵爆响,本来一米八五的身高,变成了只有一米八左右。

    丁宁活动了一下关节,站在原地适应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窗户翻了出去。

    没多久,他的身影就出现在距离他家只有两百余米远的一栋建筑的顶层,静静的趴在楼顶看向他亮着灯的房间,很快和夜色融为一体。

0035 狙击点() 
这一片老旧小区没有名字,人们习惯称呼为复兴路老区,周围只有十几栋楼,都是七层的建筑,唯有他身下的建筑是十二层,算是这附近最高的建筑了。

    虽然他从来没有用过枪,但对枪械的了解绝非一般人可比,三师父是顶级的猎手,对各种枪械都不陌生,从小就为他讲解过各种枪械的构造。

    狙击是他的必修课之一,只是人家用的是狙击枪,他用的是弓箭罢了,虽然看起来很l逼,但他却是个天生的猎手,两百米内箭无虚发。

    在石人激活后,他的五感更加敏锐,他自信三百米内,绝对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猎杀。

    狙击手的狙击点必然会占据狙击点,而这里就是附近最佳的狙击点,他在这里守株待兔,先干掉威胁最大的狙击手。

    那看起来有些可笑,跟玩具似的木头箭,其实却是用千年的铁树树心打造而成的,每一支箭矢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精心打磨,还要用特殊的药水浸泡,在保持其的锋利外,还要保证其柔韧性。

    这样的箭,丁宁也只有九支而已,都是他的宝贝。

    “但愿还来得及回收吧!也不知道这些家伙有多少人。”

    丁宁有些心疼的嘀咕着,眼睛却在黑夜中闪烁着寒光。

    那些家伙虽然没有进入他的家中,但肯定已经来过这里,所以只要自己房间里的灯亮着,那些人今晚就一定会出现。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月亮缓缓的爬上了正当空,洒落一地皎洁的银光。

    应该是半夜三点多了,丁宁却没有丝毫困意,反而愈发精神抖擞,如同最有耐心的猎手,等着猎物的出现。

    “擦”微不可查的树枝断裂的声音,丁宁的耳朵动了动,嘴角勾勒出一抹阴冷的弧度,快速的拉弓上箭,猎物……出现了。

    他刻意放在楼栋门口的一根干树枝被人踩到了,虽然声音很小,但在着静溢的夜里,凭借着他超人的五感,已经足够示警了。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丁宁的视线里,似乎被树枝折断的声音惊到了,半天后,才小心翼翼的向丁宁家对面走去。

    丁宁手中的动作一顿,眸中闪过一丝疑惑,不对,这人为什么没有进入自己的房子反而跑去了凌云家外面。

    凝目看去,在月光下,那道身影戴着帽子,脸上带着黑色的口罩,看不清模样,但身材很魁梧高大,在凌云家的窗口外凝滞不动,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转眼间快十分钟了,那个黑影如同雕塑般站在那里,动也不动。

    丁宁越想越不对劲儿,依照残虎的眼力,就算看不出当时是他动的手脚,但猜也能猜到。

    对杀人如麻的佣兵来说,很多事无须证据,只要怀疑就足够了。

    他的目标如果是自己,没理由不进自己的房间,更没有理由只有他一个人前来,而且那道黑影的身材也不像是残虎,比他显得魁梧一些。

    难道是……突然,丁宁脑中闪过灵光,想起凌云说的变态偷窥狂的事情。

    此刻仔细看去,那黑影确实是站在楚云秀的窗外。

    吗的,真是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反而来了。

    丁宁暗自咒骂一声,既然碰到了,那就先解决这个变态吧,他倒要看看这家伙到底是谁。

    就在他重新拉开弓,准备射伤那道黑影时,“铮!”几不可查的轻微声音在他身后不远处响起。

    丁宁顿时寒毛直竖,他始终盯着楼下,竟然不知道何时被人摸到了身后,浑身的肌肉瞬间绷紧,就地一个翻滚,准备暴起杀人。

    可当他一个翻滚蓄势待发时,却发现背后根本没有人,难道是他听错了?。。

    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没有听错,轻微的声音随着风声传来。

    丁宁仔细看去,一个飞爪的爪头正卡在一个太阳能主机的三角铁上。

    他立刻反应了过来,刚才那声音是飞爪发出的声音,那个狙击手还没有上来,正沿着绳索顺着楼壁往上爬。

    奶奶的,这货是傻逼吗?沿着楼梯或者电梯都能直达十二楼,然后推开天台的大门,就能大摇大摆的进来了,还需要费劲吧啦的吭哧吭哧往上爬啊。

    就这还悍匪呢,干脆叫笨匪好了,丁宁暗自吐槽着,深深的替他的智商着急。

    这个时候其实是他轻松干掉狙击手的最佳时机,可丁宁却没有出手,而是好整以暇的把自己隐藏在黑暗中,等着狙击手的到来。

    “哥是很有骑士精神的,给你个公平决斗的机会。”丁宁很沾沾自喜的小声嘀咕着。

    好吧,其实这话都是屁话。

    真正的事实是,对从来没有摸过枪的他来说,枪械对他有着莫大的诱惑,他打算等那智商欠费的家伙上来后再干掉他,然后把他的狙击枪占为己有。

    最好是巴雷特,我最喜欢重狙了,丁宁眼中放着光,潜伏在黑暗当中,静静的等待着大肥羊的到来。

    只是理想往往很丰满,现实却非常的骨感。

    当狙击手快要爬上来时,天台的门开了,一个高挑纤廋的身影猫着腰钻了过来。

    丁宁心里暗自叫苦,不会同时来两个狙击手吧?这下子麻烦了。

    迅速藏身在一个太阳能主机后,从缝隙中看去,那个高挑的身影穿着一身黑色的战斗服,头上戴着贝雷帽,脚上踏着警靴,脸上卡着一副热成像夜视仪,手中拿着一把js2型7。2毫米狙击步枪,正隐藏在黑暗中快速的观察四周。

    丁宁一怔,没想到来人竟然是个特警,从胸前高高隆起的轮廓来看,竟然还是个女特警。

    嘿,真稀罕,竟然是个女狙击手,丁宁顿时来了兴趣,对于他是否会被热成像夜视仪发现却毫不担心。

    生物仿真皮肤是四师父巧姐利用变色龙的基因制造而成,具有融于周围环境欺骗视觉的特性,再加上变色龙本就是冷血动物,体表温度和空气温度相同,也就意味着热成像夜视仪根本探测不出来,无需担心会被发现。

    女特警的身手很矫健,警惕性也很高,很快就发现了狙击手正在往上爬,丁宁本以为她会趁机干掉狙击手。

    却不知道女特警是怎么想的,竟然和他一样躲了起来,而且好巧不巧的就躲在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太阳能主机后面。

    丁宁暗自纳闷,难道这女特警也想抢狙击手的狙击枪?

    由于特警的介入,眼前的形势已经出现了变化,丁宁打算静观其变,能不出手最好。

    毕竟他的身份只是个普通人,在面对悍匪的威胁时,他会毫不犹豫的只身面对剪除威胁,但若是有警方出面,他再参与其中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唯一让他担心的是警方不能把匪徒一网打尽,留下后患,所以他也不打算现在离开,先看看情况再说。

    李不急人如其名,干什么都慢悠悠的,一点都不着急,就连到狙击点潜伏这样的事情他也不急,只要在预定时间前到达就行了。

    十二层楼,他足足花了十分钟才好整以暇的爬了上来,他的性格决定他最擅长的就是忍耐。

    他有足够的耐心可以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下待上三天三夜动都不动,直到成功狙杀目标完成任务。

    虽然他很不合群,大家都不喜欢他,但他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无论何时都能够始终保持头脑的冷静,找准时机一击必杀,很多次任务都是靠着他力挽狂澜,一枪定乾坤。

    他的慢性子也来源于对自己实力的绝对自信,他只是不急而已,但并不代表他真的就很慢,实际上他的速度不但不慢,相反还很快,快到就连丁宁也叹为观止的地步。

    从他上到平台慢条斯理的找好最佳狙击点,在地上铺上一块毛毯,然后再组装好狙击枪,整个过程没有超过两分钟。

    而组装狙击枪的时间却只用了十八秒,如果丁宁没有记错,这个速度已经打破了国际上组装狙击枪最快速度二十秒的记录。

    在李不急的手里,组装svd狙击步枪就跟平时吃饭喝水似的那么简单,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炫技式组装方式,带着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感。

    李不急静静的趴在地上,通过精准瞄准镜观察着目标,很快锁定了那个始终站在凌云家窗户前的身影。

    这次任务其实很操蛋,他一直认为自己其实更合适做一个独来独往的杀手,而不是什么该死的佣兵。

    只是接到分批入境追杀一个人的简单任务而已,自己一个人就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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