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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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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们沿山间小径而来,远远见到游医吴子虚家的娘子安歌,不由有些惊讶。

    “安歌?这可是难得啊”

    吴子虚一家来了大半年,已经赢得了四邻的好感。

    这一家统共三人,一个夫子一个娘子,再加一个年轻力壮的哑巴学徒。夫子俊俏,娘子明艳,虽是神仙眷恋,却多少有些怪脾气。

    安歌虽是女子,长得也不难看,却和温柔贤惠没多少关系,不会织布养蚕,只管和学徒一起替她家夫子研磨药材,抄写药方。

    每隔七八天,夫子和学徒出山采药,她得了闲,专爱到茶馆酒肆里同男人们谈讲些今古奇闻,兴致高时还划拳斗酒。

    婆娘们起先以为她是招蜂引蝶,不守妇道的女人,都不爱搭理她,可日子长了才发现,这小媳妇爱和男人厮混并不是源于风骚,而是更加要命的怪癖。

    比如,她总是骑着匹大红马满世界乱转,登山涉水,射猎鹰兔,全然没有一点女娃的柔弱。

    比如,她和想要调戏她的泼皮王二打架,偏偏还打赢了,打掉了王二两颗牙。自那以后,王二见了她,不是请安就是倒茶,竟全然成了她的跟班。

    比如,男人们外出贩粮做工时,她会帮留在村里的娘们儿看信写信,讲的话本故事也总能逗得妇孺哈哈大笑。

    再比如,她会跑到铁匠铺子和铁匠争论,铜铁比例究竟该是多少才能把刀锻造得最锋利,争输了还执意拜师,直到王铁匠架不住,教她亲手打了一把好刀才算罢休。

    ……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总之,这是个疯野的婆娘,疯野却也不大讨人厌。

    她家夫子与她一比,简直就截然相反了。

    吴夫子虽然年轻,却医术高明,学问极好,村人有病求他,没有不治愈的,也不大贪财,看一回病收不了几个钱。

    吴夫子不像他家婆娘那么泼辣,性情和善,温言细语,也不爱与人多谈讲,对安歌还总是一副言听计从,唯唯诺诺的模样,虽是被交口称赞做“大好人”,也难免引得村中的男人偷偷笑他“怕婆”。

    至于持家一事,说起来就更加可笑了。那吴夫子堂堂男子却烧的一手好菜,把个婆娘喂得欢欢喜喜。

    家务杂事有学徒料理。安歌么,仿佛也只做了浣衣一件事。

    安歌很懒,婆娘们从未在溪边看见她浣衣,据说她闺房里脏衣服堆得老高,可也不许她家夫子动手去洗,说那样“太丢人”。

    吴夫子爱干净,更不愿意叫婆娘动手,经常顺手就把自己的衣裳搓了。

    他家小学徒就倒了霉,等到师娘也脏不下去,或者良心发现的时候,他就会被遣去一桶桶地打水,在院子里看着师娘兴师动众地一统乱弄。

    每一回,这种“惨剧”都是发生在夫子出诊的时候。偏偏吴子虚回来看了,还会拉着婆娘的手长吁短叹,十分心疼,好像亏欠了她许多一般。

    这就弄得村里人偷笑得更欢了。

    所以,今日女人们在溪边看见安歌实在是吓了一跳。

    安歌坐在青石上,手下一盆衣衫已经浸了水,她却对着山光水色发了呆,听见妇人们唤她,扭回头,笑呵呵道:“阿嫂们也来洗衣?”

    众婆娘听她这么一说,哄笑起来。

    “我们?我们哪天不来啊。”

    “可不是,咱们可不像你,嫁了个好男人。”

    安歌脸一红,知道她们是在调侃上一回被婆娘们看见吴子虚自己到溪边浣衣的事,忙讪讪道:“上次是我家夫子心急,第二天我就……”

    “我们知道你家夫子会疼人,你刚在看啥呢?”

    “哦……”安歌知道自己失态,挠着头笑笑,“看山水。”

    赵屠户的老婆听了,吊梢凤眼一瞪,夸张地喊起来:“山水?妈呀,山水有啥可看的?每天一开门就是这座破山。买个胭脂水粉都要跑二里地,我都烦死了。”

    磨坊张婆扔下木盆,也喃喃唠叨起来:“就是,昨儿我那个败家的狗儿,愣从镇上买了张破纸,足足花了两文钱,我看画的就是两座山一条河,连半个鬼影都没有。我说他是失心疯,让人骗了,过年贴的‘百仙会’画得那么好,美人是美人,神仙是神仙,五张才一个铜板。”

    安歌笑道:“张六哥做得不错。奇山秀水,古今共谈嘛。”

    婆娘们听她嘴里四个字,四个字地往外蹦,便觉得有些高明,虽听不大懂也跟着吹捧起来。

    “真不愧是夫子家的娘子。说话好听。”

    “可是……吴家娘子,你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啊?”张婆忍不住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额……”安歌转了转乌溜溜的眼珠道,“就是说……咱这云梦乡的山和水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东西啊。”

    婆娘们听了又爆发出一阵不以为然的哄笑。

    大家边嘁哩喀喳地浣衣,边谈讲些家长里短的趣闻。这也是云梦乡妇人们最爱的交际时间,今天有了安歌这个稀客,不免又多了些新话题。

    “要我说。山那边的长安城才好看呢。那房子大得像龙宫一样。我就想住长安城里头。可惜我家男人不争气。”

    安歌笑了,不免要为自己的酒友说几句好话:“我看赵四哥挺好的,有手艺,人又厚道,待嫂子又好。”

    赵四老婆三分埋怨七分得意地笑道:

    “好什么呀。一个杀猪的,一点出息都没有。”

    安歌蹙眉:“我老也不明白。依嫂子们说,什么样的男人才叫有出息?”

    “骑大马。住大屋。”

    “做财主穿不完的绫罗绸缎。”

    “都不对当大官呗,当大官就全有了。”

    赵四老婆总结发言,引来同伴一阵嘲笑。

    “当了大官,就你凶得那样,你家赵四还能要你?”

    “就是,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男人嘛,有了钱,有了势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

    “是啊。女人若贤良淑德,温柔贤惠……”

    “温柔贤惠也没用,背不住男人在外头打野食……哎呀”油坊婆娘发现了吴家娘子的蠢钝,忙好心提醒,“安歌,你这不行啊。领子都没搓干净。”

    “啊?”安歌被吓了一跳,莫名其妙地望着她。

    大概是因为实在看不得她笨手笨脚的样子,赵四婆娘便主动拿起她盆里的衣裳搓了起来。

    “哎呀,这衣裙还真好看。这料子是丝的吧?怎么脏成这样……”

    安歌见她扯起来细看,慌忙把衣裙夺回,嘻嘻哈哈遮掩过去。

    “安歌,你以前在家里是做什么营生的呀?怎么一双手那么笨呢。”

    终究是油坊婆娘心直口快,弄得安歌面红耳赤。

    “哦……我……打铁铸剑的。”

    “你家吴夫子那么秀气一个人,打铁?”

    “他不打铁,我打铁。就是没有王师傅那么好。”

    “那怎么会到这云梦乡来了呢?”

    安歌语塞良久,叹了口气,悠悠道:“我偷了隔壁铺子一把锋利无双的鸣鸿刀,正巧家里又祖传了一块坚硬无比的补天石。按照我家铁匠铺祖辈的经验,刀石相磨,就能让宝刀锋利,宝石光华,我也能使得顺手。可是后来,我发现,祖宗们错了。我胡折腾了一阵子,把宝刀磨得太薄了,舞起来小心翼翼,再不能像原来那样大杀四方,随意尽兴,宝石也千疮百孔,还缺了角。如果把它们继续贴在一起,只能让刀和石头都完蛋。所以我把家传的宝石带了出来,听人家说山水能恢复宝石的灵气……”

    “那鸿鸣刀呢?”

    “鸿鸣刀……”安歌望着远山,眼中一丝凄凉,“鸿鸣刀……本来就不是我的。隔壁铺子发觉了,揍了我一顿,把它收回去了。收回去了……可他们也没把它用好,一味乱砍乱劈,都快把它折断了……”

    婆娘们见安歌这样难过,心想那把刀大概真是值不少钱的。

    安歌已经住了手,她陡然想起昨夜弄脏衣裳的缘由。她穿了宫装,像一只野狸猫一样被人追捕,骑马过了三个山头仍没有摆脱“猎人”。

    后来,她被逼进死路,只好丢了马,狼狈地钻进林子里,爬上了一棵大树。

    :

215。第215章 第 215 章 云梦乡(三)() 
安歌叫不出那树的名字,只知道树叶又大又密。隔着斑驳的树影,她看见“猎人”不曾走进来,也不曾继续追上树,而是守在外头,开始喝酒,一口接一口。

    他喝酒的吃相太凶,酒浆洒落,湿了衣襟,顺着初夏凉风,安歌闻到了酒香,是西北烧酒,最烈的那一种。又热又燥,安歌只喝过一回,掺了鹿血,差点就喝死了。

    “素水河边又树了一块碑,也没有字。你总还记得那地方吧?最好还记得……站着等不到的人,我躺着等,躺着……你就不用怕了吧?”

    他熏熏然说完了醉话,笑呵呵,收了酒壶,就此离去。

    她从树上下来,捡到了他挂在枝上的鱼符。

    那是帝国境内最有权势的腰牌符节,标志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身份,有了这鱼符,金吾不禁,羽林不问,她可以借口成“猎人”的特使自由出入帝国任一座殿宇,再不用偷偷摸摸,求故人帮忙。

    夜风吹得安歌身上发凉,凉得痛到了心里……

    “那补天石呢?能让我们看看么?”

    “就是,就是。”

    婆娘们继续吵嚷。

    安歌回过神,把湿手往腿上抹一抹,煞有介事地朝怀里掏起来。

    女人们全都有些惊讶。

    “呀,你还随身带着呢?”

    她摸了半天,突然嬉皮笑脸道:“呵呵,走太急,弄丢了。”

    “去你的,你还真能胡说。”

    女人们这才明白上了当。

    溪边嘻嘻哈哈的笑语声就像打翻了鸡笼,引得来来往往的男人们忍不住打量。

    村东的小刘牵了牛来溪边喝水,在婆娘堆里见着了安歌,不由惊讶道:“哎呀吴家阿嫂,你怎么在这里闲扯?你家夫子回来了,正着急到处寻你呢。酒肆茶馆都跑遍了。”

    “是吗?”

    安歌一听,立时站起身,绞干了衣裙,夹着盆辞别浣女而去。

    婆娘们望见小媳妇蹦蹦哒哒的身影,全都会心地笑起来。

    主角一走,三姑六婆们的讨论话题立刻转了方向,从关怀故土,变成了调侃风月。且一个个都成了超过廷尉衙门里差官的“破案能手”,专门解密人家的秘辛。

    “还是人家吴夫子有情有义啊。几天不见就想成那样。”

    “可不是?体贴温存,她家的饭菜可全是男人煮的。”

    “那个懒婆娘还真是有福气。找了个男人又会写字,又会看病,长相还那么俊俏。也不知几辈子修来的。”

    “你这话要是叫你家老李听到了,不打断你的腿。”

    婆娘们一阵嬉笑,老李的老婆捂着嘴笑得最欢,一口一个“我家死鬼就是心眼小”,仿佛被“打断腿”是件十分受用的事。

    “夫子好是好,只可惜那只手……”

    “能手”们突然找到了疑点,顿时眼睛贼亮。

    “哎,说来奇怪啊。这么文雅的人怎么会残了的。”

    “不是说,是药刀铡的嘛。”放牛郎撇撇嘴,觉得这帮婆娘纯属没事找事。

    “你个小屁孩懂什么。”“能手”们立刻表示了鄙夷。

    “我看他在安歌面前总是气短了三分似的,会不会……这么懒的婆娘十有八九是大户人家的闺女吧?想来是吴子虚拐了主人家的女儿,被打残的?”

    “也可能安歌本来是大户人家的婆娘,他拐了安歌,被安歌的男人教训的?”

    “很对。说不定安歌的男人就是那个宝刀铺子的掌柜。”

    “差官”们的第一次推理,立刻遭到了部分同道的反驳。

    “胡说,大户人家的闺女能这么泼辣吗?不全都闺房小姐似的。”

    “就是就是,你看安歌在酒肆里和男人们喝酒划拳的劲头,哪里像是闺秀啦?”

    “可不是。上一回我家男人还说,安歌的见识胆量十个男人也比不上呢。”

    “那不是闺房小姐是啥?”

    “不是闺房小姐,就是当家娘子呗。”

    “当家娘子怎么同这么个软乎乎的男人出来混?招女婿也不招这样的啊。”

    更多的“推理”迅速形成——“一定是买卖做黄了,欠了高利贷,小白脸拿手指抵债了。”

    “唉呀妈呀,十有八九就是这么回事了。”

    “结案陈词”刚下,新的“案情”又立刻吸引了婆娘们的注意。

    “不过也怪,这俩人既然那么好,怎么也没个孩子。

    “你啥意思?”

    除了已经听傻了的放牛娃,“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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