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医快到碗里来-第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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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离当即拒绝,“不行!他现在是重要的嫌疑人,虽然暂时的证据显示同家的案子跟他无关,可他还涉及到一桩十五年前的杀人案。我们会安排他做治疗,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
“十五年前?”叶红听了一愣,“陆警官,你们不会弄错了吧。志成的精神虽然不好,却不是个坏人。他精神异常是从我们结婚开始,也不会是因为神经错乱而杀人。你们一定要好好调查,不能冤枉好人啊。”
“你放心,我们警察做事一向讲究证据,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自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陆离公式化得说着。
叶红没能把金志成保释出去,只好独自离开。曲寞联系了最好的精神科医生,又派人二十四小时跟着金志成,希望他的情况尽快好转能接受调查。
大伙一直期盼的金志成被找到了,结果却让案子越发的扑朔迷离。
“金志成很符合罪犯画像,有心理疾病,擅长用左手,对猫狗很讨厌甚至是仇恨。不过他的手腕上没有什么红痣,也没有被激光打过的痕迹。”孟哲仔细检查过他的手腕,正如叶红所言,上面干干净净。
“可他并没有作案的时间。”陆离眉头紧锁,“同家一家遇害的时候,他被叶红藏在乡下。刘婶子白天黑夜都守在他身边,他没有机会从她眼皮子底下逃走。而且他跟同辉一家无冤无仇,不会想尽办法杀了他们,然后又回家乡下躲着。”
“金志成的血型是ab型,跟曾家现场发现的第三者的血型吻合。可是血型不是唯一,不能作为定罪的主要证据。”刘俊颇有些遗憾的说着,十五年前要是有dna技术,眼下就会简单多了。
“根据我们在同家和金家发现的鞋印,模糊不清的手掌印,可以判定凶手的身高体重,金志成完全符合。碰巧他的血型又是ab型,而十五年前李大年失踪那晚他也在。这一切未免太巧合了吧!”
曲寞一直在翻看刘婶子的口供,回到刑警队,孟哲又给她做了一份详细的笔录。
“刘彩凤走了吗?”曲寞突然问着。
“还没走。”孟哲回着,“正在办一些手续。”
曲寞听了立马站起来,在小会议室找到了刘婶子。
“我有几个问题还要再问问你。”曲寞的话让刘婶子不由得紧张,她知道窝藏罪犯可要判刑啊。刚刚看见叶红,她忍不住埋怨了两句,还说明天就把钱给叶红还回去。
“队长同志,你尽管问,只要我知道的都会一五一十说出来!”
“你说金志成带了两瓶没开封的药,一瓶是管治病,另一瓶是安眠药?”刘婶子听了忙点点头,这事一开始她就说了,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金志成在你家里一共住了四十天,你说每天晚上都会给他吃两片安眠药,省得他乱跑。可瓶子上明明标着一百片装,少了二十片哪里去了?你睡眠怎么样?”曲寞看见口供上并没说明这个细节,不由得生疑。
刘婶子听见这话也是满脸的疑惑,“对啊,那二十片药哪里去了?我原来睡眠也不好,有一点动静就惊醒,然后就睡不着。后来我闺女说睡前喝牛奶对失眠有帮助,我就养成了每天晚上一杯牛奶的习惯,这睡眠就好多了。这一阵子睡得更好,总是头沾枕头就睡着,一觉睡到大天亮。”
“你这个习惯都有谁知道?”
“我闺女啊。”刘婶子毫不犹豫的回着,“对了,金志成也知道。他刚到我那里第一天晚上,我就问他喝不喝牛奶。”
“他吃药都是谁帮着倒药、倒水?”曲寞越问越详细。
“我啊。人家到我这里养病,给了那么多钱,我自然要好好照顾。一般的事都是我动手,基本上不用他。”
曲寞点点头,给她看一份化验单,“这是法证科的同事对两个药瓶的检验结果,证明一个上面只有你的指纹,另外一个上面却有两个人的指纹。一个是你,另一个——是金志成!”
“什么意思?”刘婶子蒙了,“我怎么听不懂?”
“没了的那二十片安眠药可能在你的肚子里。你好好回忆一下,金志成在你家里住的这段日子,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哪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都不要错过。”曲寞让她再好好想一想。
刘婶子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这个金志成给自己吃安眠药做什么?他把安眠药放在自己喝的牛奶里了?他还真是个精神病,让人想不透。
“队长同志,我脑子有些蒙。你让我回家慢慢想,想到了就给你打电话。”刘婶子觉得脑袋都有些晕了。
曲寞点点头,让她回到家里,触景生情,或许能想起些什么来。
众人知道了指纹的事情,斗志又上来了,纷纷猜测金志成肯定是给刘婶子下来药,然后偷溜出去犯案。等到完事又溜回去,让刘婶子做自己的时间证人。这精神病,智商比普通人都要高,他有病不会也是假装的吧?
130 见父母()
曲寞请了最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帮金志成看病,结果在他意料之中。金志成属实有病,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根本就不能正常审问。
孟哲再次找工地上的工人了解情况,重点询问同家出事那天,有没有看见金志成。
金家对外宣称金志成在多伦多治疗,他们自然是没有看见。孟哲又往附近的早市去,让那里的摊主辨认金志成的照片,没有人对他有印象。
看样子又是白跑一趟,孟哲有些沮丧。他拿着照片往马路边上去,警车旁边有个环卫工人正在清扫。
“诶,警察同志,你要找照片上的人?是不是在查案?我好像见过他!”环卫是个看起来很三八的中年妇女,她看见孟哲照片上的人,指着说起来。
孟哲赶忙把找照片递给她,让她看清楚。
“没错,就是这个人,那天他还跟一个带狗遛弯的人吵了一架。”她肯定地说着,“那个带狗的男人穿着夹脚拖,还拎着油条和豆浆。”
孟哲听了眼睛一亮,让她详细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形,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要落下。
“那天早晨我正在街尾扫大街,就听见有争吵声。我过去一瞧,带狗的男人正一脸不耐烦。照片上的男人脸色很难看,他的皮鞋上有一滩狗屎,应该是狗惹得祸。
带狗的男人看着面熟,可能是附近的居民,常来早市溜达。这一片住着不少穷人,都是穷横穷横的,没事还要找事想着讹谁几个钱。我看照片上的男人穿得挺体面,他气得够呛,却是个不会打架的主。
带狗的男人小嘴巴巴,说得都是歪理,他一个字都反驳不了,光是气得脸色铁青。带狗的男人是实在没有什么理,嚷了几句见他没吱声,赶紧就带着狗溜了。
那男人似乎四下里踅摸东西,想要把鞋面上的狗屎弄掉,可惜旁边什么都没有。我把随身带的卫生纸给了他一大块,他把狗屎抓下来扔到垃圾箱里,还朝着我说了谢谢。
他的声音很奇怪,沙沙哑哑,带着点娘娘腔的感觉。我说不用客气,他就扭身走了。”
“你看清他往哪个方向走了吗?”孟哲突然觉得脑中灵光一闪,似乎有什么东西要破茧而出了。
“往东啊。”她肯定地回着,“我看他们走的是一个方向,还害怕他们遇见再争吵起来呢。我稍微劝了一下年轻人,让他凡事不要冲动,天底下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看你愿不愿意解决。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听劝,尤其是像我这样的糟老太太,说话更是没有人听!我这话还没说完,他就迈开大步走了。算了,我也是多嘴,人家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管我什么事?”
“谢谢大姐,你提供的这个信息太有价值了。”孟哲再一次确认,“你确定是五月七号发生的事情?”
“没错,那天本来不是我的班。李大姐说自己孩子过生日,我就跟她串了一下班。我不会记错!”
“大姐,你能认出那个带狗人的样子吗?”
“能!”
孟哲听了赶忙拿出手机,把同辉的照片调出来。
“就是他!没错,我在早市看见他好几次,每次都带着一条狗。”环卫工人肯定的说着,“警察同志,这两人谁是坏人?”
“你没听说同家的案子吗?他家就住在早市附近。”孟哲没有正面回答,沿着街尾的路往前走。
环卫工人听见他的话有些发懵,想了一下才想起来,“妈呀,他是前一阵子死的同什么!”
孟哲一直走到同家门口,跟他预想的一样!
孟哲的走访有了重大发现,他连忙给曲寞打电话汇报。事情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金志成在早市跟同辉发生了争执,原因是因为同辉养得狗把屎拉在他的皮鞋上。这对于性格扭曲,对猫狗有些厌恶心理的金志成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刺激。
再加上同辉蛮不讲理的态度,把他骂的连狗都不如,让人想起了童年、青年时期受到的史凤燕的虐待。这些足以让他精神崩溃,继而产生杀人的念头。
那么十五年前曾家的命案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呢?孟哲注意到曾家也养了狗,案发那天也是曾爸爸遛狗归来。会不会是那个早晨也发生了相似的情形呢?这一切都是猜测,只能等金志成精神清醒再说。
知道重要嫌疑人金志成落网,以柔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如释重负。
“虽然现在还不能下定论,不过金志成的出现无疑让我们离真相进了一大步!”曲寞看见她满腹心事的样子说着。
以柔没什么朋友,从前心里有事都是自己默默消化,自打曲寞搬过来住,她习惯了跟曲寞倾诉。
“金志成受到了同辉的刺激,所以才动了杀机。那么他为什么杀我爸妈?我相信爸爸不是蛮横不讲理的人,更不会像同辉一样粗鲁的骂人!我想知道真相,又害怕知道真相。”在以柔的印象中,自己的爸妈是和善又通情达理的人,他们总是微笑对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其实你的担心是无意义的,因为根本就不会像你想象的那样。”曲寞冷静理智的分析着,“叔叔、阿姨出事的时候你已经十岁,对人对物都有了自己的看法。通过你的回忆,我能感受到你们家庭的温馨,而且叔叔阿姨都是懂得生活的人,远在加拿大的曾叔叔更是个豁达开明的人。所以,叔叔和阿姨肯定不是个粗俗低素质的人。至于凶手的作案动机,凶手是不是金志成,一切都有待调查。”
如果他光是安慰劝解,以柔心里的结可能不会打开。听见他分析的这样有道理,以柔觉得好受多了。
“等这个案子结束,你见见我爸妈吧?”曲寞突然说着。
她先是怔了一下,随即木然的问:“叔叔阿姨回来了?什么时候的事?”她早就听曲寞提及过,叔叔阿姨在外面考察,这次回来就决定不再出去了。
“前几天刚回来。”
“哦。”以柔说着,“那别等了,明天我就请叔叔阿姨吃饭!”
“你确定?”
“嗯。”看着他郑重其事的问,以柔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人家爸妈回来,自己作为晚辈请吃一顿饭是应该的。
“既然你这样坚持那就定明天。”曲寞眉眼间带着喜色,“塞北家园,我打电话订包间。”
塞北家园是南江最有名的餐厅,包间更是难预定,通常都是提前一个星期打电话。
曲寞似乎跟那边的服务生很熟,报上名字很快就搞定一个包间,“好了,明天中午十二点。咱们一起去,爸妈他们从家里出发。”
“哦。”以柔答应着,突然觉得他这话听着不对劲。可究竟哪里不对劲,她又说不上来。
“明天我穿什么好?”曲寞拉着以柔去帮自己挑衣裳,“我只带过来这么几件衣裳,好像都不怎么正式。”
“跟自己爸妈吃饭穿那么正式做什么?”他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奇怪,以柔半点都无法苟同,“而且挑衣裳也应该是我挑吧。一则我是女孩子,二则我跟你爸妈第一次见面。”
“对哦,那明天你穿什么?”曲寞打开她的衣柜,在里面挑了半天,最后不满意的摇摇头,“没有一件合适的衣裳。”说完看看时间,这个时候商场还没关门,立即决定带着她去买一套。
不需要这样兴师动众吧?她从来不买薄、透、露的衣裳,哪件穿出去都能见长辈。可她要是死乞白赖的不去,显得对曲寞的父母不够重视,似乎不太好。
“走吧,我买单。你是第一个以我朋友身份请爸妈吃饭的人,你穿得体面,我也有面子。”
以柔听了不由得皱眉,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自己每天穿得衣裳都不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