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了大佬的求婚[娱乐圈]-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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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有人找你。”女生指了指不远处站在一棵常青树下,然后转身离开。
商熹从木椅上起身,将书合上,顺着刚才女生指着的位置看去。那里站着一个人,身形颀长,穿着一身长款灰色大衣,眉目英俊,唇角还勾着笑。
商熹一怔,突然不敢确定刚才那个女生是不是指错了方向,不然她怎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远看玉树临风的男人?
她有些狐疑,那道身影却已经迈步朝自己走过来,越走越近,她的眉心也越拧越紧。
“请问是你找我吗?”待男人走近的时候,商熹指着自己的胸口。
“嗯。”男人微笑着点头,“我找商熹,你叫商熹,所以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商熹默然,而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请问,我们认识吗?”
男人不动声色打量着面前的女孩,眼睛一闪而过的失落很快被惊喜代替,一动不动盯着商熹的脸,难掩苦涩地笑了笑:“爱哭鬼,你不记得我了吗?”
商熹顿时怔愣在原地,木讷地指着他,半响后一脸的不可思议:“你,你是顾修旻?”
如果说商熹的小学时光是由索琐陪伴着的,那她从刚出生到升小学的幼稚的幼儿时光是跟另外一个男孩一起度过的。这个男孩就是小时候的顾修旻。
商熹只经常听任琼提起自己小时候很喜欢跟隔壁顾家的一个小男孩玩,小男孩比她大三岁,她总爱跟在男孩后头跟他叫哥哥,男孩在明知道她的名字的情况下还给她起外号叫爱哭鬼。
我小的时候真的很爱哭吗?商想每一次都会在任琼讲到这里的时候提出这个疑问。任琼通常会拍拍她的头说:谁小时候不爱哭呢?
几年后,男孩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搬了家,从此她就失去了一个本以为可以一直玩到大的好伙伴,闷闷不乐了好久。
商熹突然想到国庆节前夕任琼在电话里提到的那句“你顾叔叔家的儿子。”
“抱歉,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你。”商熹尴尬地挠了挠头发,整个下巴都缩在毛衣里,脸颊的碎发随风飞舞,身子像是一只笨拙的企鹅在操场上移动。
“没关系。”顾修旻温和地笑了笑,唇红齿白,修长的身子突然站住不走了,下午晕黄的光芒将四周的建筑物在操场上拉出了长长的影子。
“怎么了?”商熹停下脚步,转头,两个人此时靠得有些近。
突然,一只白皙分明的手伸了过来,她睁大眼睛向上看。
顾修旻将刚才从她头发丝上找到的一个类似小米虫的虫子拿到商熹眼前:“刚才你头发上黏了一个虫子。”
商熹恍然大悟般笑了笑:“谢谢。”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喜欢看这本书。”
“你是说《小王子》吗?”商熹眨巴下眼睛,把塞在腋下的书拿出来,眼睛里亮闪闪的,“我喜欢里面每一句富有哲理的话。”
此时,位于操场侧前方一处通往研究生院的马路上,一道挺拔的黑色身影悄然顿足,将方才在操场上发生的看起来格外暧昧的一幕悉数纳入眼底。同行的人无法理解他突然变沉的脸色是因为什么,好奇地顺着他目光看过去,却发现看不见任何猫腻。
今天是近几天里唯一一个好天气,操场上有散步的人不足为奇。
“快点走吧,你刚下飞机赶紧回去休息。”
*
晚上十点钟的光景,整座城市皆沉浸在一派灯红酒绿中。
酒吧里,一处远离喧嚣中心的卡座里坐了几个人,几人都有极好的皮相,其中一个人点了一瓶品瑟伏特加。
“靠,点这么烈的酒。”郑继东眼睛一睁,看向对面的高承野。
高承野摇晃着手里的酒杯,眉梢轻挑:“烈吗?”勾唇一笑过后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八成是在云南没有好酒喝。”周致清轻声调笑道。
“我觉得也是。”
不过两人都没想到高承野就喝了一杯,就把酒杯放到一边了,倒是拿过一瓶啤酒就着瓶口一仰头喝了起来。
“这么高兴?看来云南一趟没有白去。”郑继东暗自揣度道。
唯有一直喝酒的人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
郑继东不以为然踢踢高承野的脚尖,似笑非笑:“回来了有没有跟小姑娘说一声?我谨遵你嘱托一句风都没给人家透,这次你主动一次得了。”
周致清眯着眼:“什么小姑娘?”
郑继东摆摆手:“这事一时半会跟你拎不清,以后跟你慢慢说。”本来没喝多少酒,接下来的话却跟酒精上头似的喋喋不休个没完:“确实是挺好一姑娘,虽然小了点,现在这时代不都兴老牛吃嫩草吗?以后就知道其中的好处了。”
“就上回我还记得她跟我打听许啸林这个人,我一想不是你爷爷公司旗下的一艺人吗,我就跟她说有什么事找你提就行了,也挺倔一丫头,说什么都不肯,也不知道事情最后办成了没有。”
郑继东这边兀自说着,高承野的脸色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沉了下来,直到周致清朝他使眼色示意他闭嘴,郑继东这才停了下来,很作死地问了句:“我刚才没说错什么吧?”
“没有。”声音来自一直沉默只顾喝酒的高承野,他面无表情,仿佛刚才的黑脸并不存在,喉咙微动吞了一口酒嗓音淡薄道,“继续说下去。”
“没啥可说的了,都说完了。”
……
高承野走后,郑继东无聊地数了一下他们这桌的酒瓶数量,除了一瓶未喝完的伏特加,还有五个空啤酒瓶。丫的,谁到酒吧里照着凉啤死劲喝?
深夜寂寥,高承野凌晨十分才到家,一晚上喝了这么多酒,胃部撑得慌,神思却丝毫不受酒精影响,清醒如常。
出了电梯,远远的就看见蹲在门口的那抹身影,徒有一人,周身寥落,如今在看到这幅景象,眼底平静再无波澜可生。
径直越过她走向门边,按下指纹锁,应声而开的门锁的声音清脆非常,正要推门进门,她陡然站起来。
“你终于出现了!”商熹在这里站累了便蹲,蹲累了就站,如此反复不知道等了多久,终究还是把他等到了。
他的身上还携带着外面寒冷的空气,深冬的气息尤为浓厚。令人不由想起那就句意境唯美的句子——满身风雨,他从海上来。
女孩娇俏的脸庞尽是喜色,如同一朵热情开放的花朵在肆意绽放。
高承野微眯着双眼睨着眼前的女孩,一动不动,仿佛想要通过她美丽的外表剥丝抽茧她的内心,但他失败了,他看不透!
商熹不知道高承野为什么要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可是贪恋的目光仍是定在他的脸上,满目深情得似是在看相离许久的恋人。
好些日子不见,他瘦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吃睡得不好,深邃如墨的双眸下面有着深刻的青黛,脸颊微微凹陷,脸庞棱角相比以前更显分明,周身添了几分孤傲的冷肃。
这些天他干什么去了?
商熹咬着下唇,向前走了一步,双手捧着一个拳头两倍大小的红苹果递到高承野面前,小脸在晕黄的灯光照映下看出几抹羞涩,女孩的眼睛很大,目光灼灼地仰头看着他:“高承野,新年快乐!再过几分钟我们就认识一年了。”
“这颗平安果本来是打算要在平安夜那天送给你的,可是你不在。你看你要是再不回来的话他就要变成一个皱巴巴的坏苹果了。”女孩嘟着嘴轻声抱怨,神色有几分楚楚动人。
“还好你今天终于回来了,这个苹果你……”商熹的话没说完,殷切捧着苹果的手突然被人拂到一边,纤瘦的身体也因为一个不小心被推得向后踉跄一步,那颗红彤彤的苹果顺势滚落在地,“咕噜咕噜”经过脚边一连滚出了老远。
“滚!”冷漠的声音在此时响起,高承野垂眸扫了一眼不知滚到何处的苹果,再看商熹的眼神里像啐了冰渣,语气一次比一次重,“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
商熹身体蓦地僵在原地,唇角僵硬的笑容难看至极,随之而来的猛烈的关门声使她的身体下意识瑟缩了下,脑海里都是他离开时候看着自己嫌恶的眼神还有那个无情的“滚”字。
为什么变成了这样?商熹呆滞地蹲下身体,眼睛没有焦距地看着脚下的地板,成串的泪水决堤一般遽然涌出眼眶,一滴滴落在脚边。
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么严重的字眼,她也是头一次知道原来被人当面说出这个字的时候会是如此难过,难过得快要窒息了。
眼泪扑簌往下掉落,不一会儿脚边就形成了的一滩水渍。无助地环抱住自己的身体,想起曾经自以为很美好的瞬间,原来都是错觉,她以为他也是喜欢自己的。这才过了多久,那些天偷偷摸摸的想念竟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
饱满红彤的苹果滚到墙壁边终于停下,原本秀色可餐的外皮此时布满伤疤,有透明的汁水顺着伤口流下,黏腻又令人心疼。
你说。
苹果,原来也会哭泣吗?
作者有话要说: 注:旻,音同“民”
第26章 接 楔子(入V公告)()
如果你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
——《小王子》
这座城市是没有黑夜的,当弯月的第一抹清辉落地,喧嚣和车水马龙便开始接踵而至。
“上个洗手间怎么这么长时间,包厢里一大桌子人等着呢,我可提醒你啊,你现在可是连后台都没有的人了,只能靠自己。”何语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商熹身后,平板的语气里添了几分劝诫。
商熹站在洗手间最里面的通风口一动不动,灵妙的眼睛透过明净的玻璃窗俯瞰楼下的灯红酒绿。闻言长睫微敛,殷红的嘴唇轻勾,揪紧了身上的薄披肩缓缓转过身来,明眸皓齿、一颦一笑都像是一幅绝美的画:“知道了,语姐,这就回去。”
何语轻哼了哼,率先走出去:“快点啊,别叫张导等急了,下部戏就靠着这顿饭呢。”
何语走后的瞬间,商熹脸上的笑意开始一点点消退。
自从跟佳仁传媒的合约到期又在昨天任性地拒绝跟尼蓝影视签约,从此她可不就是变成孤家寡人一个了吗?这就意味着以后所有的资源都要自己争取而不是再靠着公司,想想心酸又刺激。
转身把窗户打开至一条缝,妆容精致的脸庞对着风口,陡峭的寒风吹得她浑身一凛,脸颊边被精心打理的碎卷发呼噜一齐刮到鼻子上、嘴巴里。商熹闭上眼睛,感觉到神思从未有如此清明过。
下一秒,转身离开洗手间。
“高总,您的手机忘记拿了。”
尖细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嗒嗒作响,藏在鞋中的小脚清瘦可爱,听到这声忽而顿住身体停了下来。
走廊的正前方不远处一个身材微胖的男人点头哈腰忙不迭追着一个面容英俊身穿黑色衬衫的男子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把一部通体全黑的手机递上。
男子没有说话面无表情地接过手机放进裤带,而后神色慵懒地朝洗手间走来。
与五年前相比,他的面部轮廓愈发冷厉深邃。剑眉英挺,身量高大挺俊,黑色衬衫的纽扣懒洋洋只扣到第三颗 ,露出性感蜜色的锁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的冷冽气息。
商熹心跳露掉了一拍,很快移开目光,抬头挺胸、目不斜视地向前走,两道身影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红唇翕动无声——
高承野,好久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西装裤配鱼尾摆,绝配有木有?下章v辣;双手合十恳请支持正版!靴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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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林夕发现自己穿到《霸总的小甜妻》书中,成了妨碍男女主恋爱,最后还被弄死了的未婚妻。
——瑟瑟发抖的抱住自己,可怕QAQ
为了小命,林夕决定做个安静如鸡的未婚妻,直到男主沈辰让她退位,把位置让给女主为止。
——可当她发现,自己穿来的第一天,睡完就扔的那个男人居然是男主后,事情就开始向奇怪的方向发展了……
沈辰身为这本书的男主,心狠手辣,家世斐然,样貌俊朗,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生赢家。
然而这样的霸总人设,最后却在林夕身上输的惨烈无比,狼狈不堪……
可他却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
霸总一时爽,
追妻火葬场。
明确恋爱关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