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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状元养成攻略-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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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一鸣说完这些话,心里面还多少带着些酸溜溜的情绪,可如今他已认清了赵彩凤和宋明轩只见的关系了,就算再有念想,也该放下了。关键是,这个处于恋爱朦胧期的孩子,压根就没弄明白,他对赵彩凤的那种感觉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宋明轩想起那日写出来的状书,见萧一鸣又有这份为国为民的心思,便进了房间,把这状书递给了萧一鸣道:“萧公子,这是我闲来无事写的状书出来,原本是打算联合着那几家被拐卖了孩子的穷人家,一起状告诚国公府的,可彩凤担心我得罪权贵,愣是不让我去,如今你倒是帮我瞧一瞧,这若是告上去了,能有几分胜算?”

    萧一鸣正为中午赵大人要结案的事情心烦,听了宋明轩的话,只开口道:“不说起这事情也就罢了,说起了就郁闷了,那诚国公家六爷的案子,眼下就要结了,平白无故跑来一个认罪的,我姥爷也没办法了。”

    这时候赵彩凤正吃过了午饭从灶房里头出来,听了他们的话,只停下脚步道:“这有什么好烦的,认罪也不是他自己说自己有罪就可以的,凡是都要讲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那人没有犯罪的条件,他就算认罪,这罪状也是不成立的。”

    萧一鸣只拧眉想了想道:“人家自己都认了,那口供我也看了,作案手法和冯仵作验出来的也一模一样的,能找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不是凶手呢?”

    赵彩凤也只拧眉想了想,一时也没有什么好主意,宋明轩此时正低着头思考问题,视线忽然停留在了赵彩凤带着伤疤的手背上,只开口道:“有了!”

    萧一鸣只连忙凑上去听了宋明轩的主意,一向太过严肃的表情也变的生动起来了,只连连道:“宋兄这个办法好,我这就回去告诉我姥爷!”

    萧一鸣向来是要风要雨的个性,连饭也顾不得吃,只起身就走了,才走到门口,忽然间又回了过来,把宋明轩放在桌上的状书也拿走了,只开口道:“宋兄还是紧着看书吧,这些事儿就交给我办了!”

    萧一鸣走后,赵彩凤这才从廊下走了过来,只问道:“你给他出了什么主意?瞧他那幅着急的样子。”

    宋明轩在赵彩凤面前一向带着几分腼腆,见赵彩凤走过来,只低着头道:“也没有什么,就是告诉他,可以耍一些小花招,让那认罪的凶手露馅而已。”

    赵彩凤便坐了下来,这会儿宋明轩也吃的差不多了,因为喝了一些小酒,所以脸上红扑扑的。杨氏从房里出来,瞧见萧一鸣已经走了,只笑着道:“那萧公子怎么这么快就走了,也没打一声招呼。”

    杨氏过来收拾桌子,赵彩凤便问宋明轩:“那你告诉我,究竟是什么花招?”

    宋明轩这时候酒有些上头,看着赵彩凤垂在衣襟上的手,越发觉得那一小块的疤痕碍眼了起来,只鬼使神差一样的把手伸过去,握住了赵彩凤那受伤的手背,开口道:“我就是告诉他,让他去问问那个凶手,死者的身上有没有什么胎记一类的,如果对方说有,那就告诉他记错了,其实没有。如果对方说没有,那就吓唬他说有,总之把他弄迷糊了就好了。到时候不管有还是没有,那凶手也说不清,这罪也就定不下来了。”

    赵彩凤只扑哧一声笑了起来道:“你这是兵不厌诈啊!”

    “这你居然也知道!看来你掉了一次河里头,起来比我都博学多了?”宋明轩借着酒劲,也越发大胆了起来,只握住了赵彩凤的手背又紧了紧。

    赵彩凤被宋明轩戳到了敏感之处,也不敢拿他怎么样,只好就忍着半口气,让他楷些油去算了。

    且说萧一鸣回到了衙门,想到了宋明轩这办法的精妙之处,连一向患有笑容困难症的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韦老大他们也早起在八宝楼吃过了饭回衙门了,头一次见萧一鸣这笑出来的模样,当真是吓的差点儿消化不良。

    萧一鸣只笑着道:“韦老大,走我们在去一趟牢里审问一下那杀小马儿的凶手。”

    韦老大听了这事情,也没几分精神,他做捕快十来年了,虽然知道很多事情也是没法办的事情,他也已经从一开始的一腔热血磨练到了现在可以随便捣糨糊的态度了,可这会子听了萧一鸣这话,还是忍不住叹息道:“萧老弟,还是别问了,问不出什么鸟来的,这都快结案了。这种事情你以后经历的多了,就看淡了!”

    萧一鸣脸色一冷,只开口道:“那可不行,我来了这顺天府衙门,就不准再有这事情,你快跟我一起去,小松,快去把师爷叫来,让他再忙这最后一回!”

    萧一鸣不愧是官二代,这么一吩咐下去,大家虽然没啥热情,但都老老实实的去办了。胡师爷这会儿刚刚吃了午饭,喝了一些小酒,在门房里打瞌睡呢,听说是萧一鸣请他,也只忙不迭就带着笔墨纸砚往牢里蹦过去了。

    萧一鸣看了一眼蹲在牢房里头的犯人,大雍的律法算不算太严苛,况且这事情最后也只能判一个过失杀人,所以就算定案,这个犯人也不过就是发配边疆,要是遇上天下大赦的时候,还能回来也说不定。

    萧一鸣见那人虎背熊腰的,看着倒像是一个汉子模样,只打量了他几眼,开口道:“于老三,我这里还有些事情不太明白,想再问问你,你老实给我回答。”

    那大汉扭头来看了萧一鸣一眼,露出一双布满血色眼睛,只开口道:“案子都结了,口供都画押了,这位官爷还有什么话要问啊?”

    萧一鸣只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问道:“没有,我就是想问问你,你杀人就杀人,干什么把小马儿屁股上的一块胎记给挖了?”

    于老三哪里知道胎记什么事情?可见萧一鸣说的真真的,自己也有些疑惑起来,只开口道:“那小马儿屁股上哪里有什么胎记,我怎么不知道呢?”

    “你不知道?”萧一鸣故作疑问道:“不是,你找个小倌做那事情,连人屁*股都没瞧见,你是怎么玩的?”

    原来那于老三是诚国公家隔了好几堂的远方亲戚,因为有一年他儿子在老家犯了事儿,是诚国公府的人给摆平的,所以这次出了这个事情,诚国公家便找上了他来顶罪。

    他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汉子,并不知道这诚国公家的六爷犯的是这种腌臜事情,可收下的银子也已经收了,又说好了会帮忙上下打点,等到了边关,打点过之后,偷偷的回来,反正这于老三在老家呆着,这事情也没有人知道,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了。

    于老三原本就觉得这种事情面上无光,如今又听萧一鸣这么说,心里暗暗骂娘,心道那六爷就是个变态神经病啊,从来只听说有喜欢搞女人的,他偏喜欢搞男人就算了,怎么还割人家的胎记呢!

    萧一鸣见于老三不回话,只又问道:“哎,问你话呢,那胎记到底怎么回事儿啊,我这派人把尸体送到人家乡下,那小马儿老娘哭着喊着说胎记没了,不是你挖掉的,还有谁?”

    于老三忍不住的恶心,可又觉得自己收了别人的钱,事情也都办的差不多了,不能在这个时候掉链子,只开口道:“我瞧着新鲜,就割了,好玩不行吗?”

    萧一鸣见他上钩了,只又忍不住问道:“怎么个新鲜法儿,是红的还是黑的?圆的还是扁的,我活这么大还没见过男人屁*股呢!你倒是给我说说?”

    一旁的韦老大活了几十年也从来没见过这样问口供的,只扶着额头听不下去了,就连胡师爷都为难道:“表少爷,这……这口供……怎么写?”

    萧一鸣只开口道:“照实写就是了。”

    胡师爷没辙,只好刷刷的写了下来:“人犯于老三承认挖去了尸体臀部的一处胎记。”

    萧一鸣看见了,只把那张纸递过去给于老三,于老三又不识字,也没看上面写了什么,只蘸上了印泥盖上了红手印。

    萧一鸣把那口供叠起来往怀里一塞,高高兴兴的去找赵大人去了。

第106章() 
赵彩凤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已经是好几天后的事情了,吕大娘收了豆花摊子回来,瞧见她们家院子里的灯还没熄灭,兴冲冲的就过来给他们报喜来了。

    “我说彩凤啊!这回顺天府尹的赵大人可算做了一回实事了,愣是把诚国公家的六爷给抓了!”

    赵彩凤这会儿刚洗了澡从里面出来,手里端着一碗安神的红豆汤送到宋明轩的跟前,见吕大娘笑得满脸开花一样在门口,只忙不迭喊了她进来道:“吕大娘快进来坐一会儿。”赵彩凤只说着,往里头喊了一声,让杨氏再送一碗红豆汤出来。

    吕大娘便笑着过来坐了,先是看见了宋明轩放在石桌上写的字,只瞧了一眼便称赞道:“宋秀才这字可真好看啊,今年过年可得给我们家写上几幅春联贴上才好呢!”

    宋明轩只笑着应了,那边杨氏已经端了红豆汤送出来:“吕嫂子你说啥呢刚才,瞧你这笑哈哈的。”

    吕大娘只开口道:“好事情,说起来咱京城也许久没这样大快人心的事情发生了,就上回南风馆里头死了一个小倌那事情,害的彩凤差点儿被那些坏人害了,如今凶手抓住了,原来是诚国公府家的六爷,这个六爷无恶不作,还做拐卖孩子的生意,把京城里头走丢的孩子卖到南方去,你说这天高路远的,这辈子能找回来才怪呢!”

    赵彩凤一听,便知道是宋明轩那办法奏效了,那替罪的人犯肯定是被他讹出了什么来,赵彩凤一时高兴,就往宋明轩那边看了一眼,却不想宋明轩这时候正好也抬头看她,两人便心照不宣的笑了笑。

    吕大娘只接着道:“原来那顶罪的汉子是诚国公家的远房亲戚,听说诚国公家给钱就来了,并不知道却是这种腌臜的事情,自己都悔青了肠子,直说那六爷是个禽兽居然做出这种事情来。”

    吕大娘脸上的表情又丰富,说的越发生动了起来,赵彩凤只笑着道:“这就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旁的杨氏听了,也不知道这句话啥意思,只知道平常宋明轩念书的时候,大多是四个字四个字的往外蹦,那必定这也是很有学问的几个字,只夸奖道:“咱家彩凤和明轩在一块儿才多久呢,就也学会了四个字四个字的说话了。”

    赵彩凤一时就红了脸颊,往宋明轩那边递了一个眼色道:“娘,这些都是宋大哥教我的。”

    杨氏听了,越发就高兴了起来。

    第二天晌午,杨氏把赵彩蝶托付给了对门的余奶奶,带着赵彩凤一起去广济路上的几家富户家里送衣裳。赵彩凤也顺便往广济路那边看一看,研究一下那边铺子的行情。

    广济路上住着的大多都是外地来的商贾,所以商业气氛比较浓厚,大街两边到处都是做各种生意的杂货店,有卖南北货的、有做糕点生意的、有开绸缎庄的、首饰店的、还有各地不同口味的菜馆。

    杨氏和赵彩凤送完了衣服,两人便在广济路上逛了起来,杨氏也是才来京城不久,瞧着样样都很新鲜,每家店都想进去看看,可是到了门口,却又害怕了起来,觉得自己身上穿着的衣服太过寒酸了,会不会被人给赶出来?

    赵彩凤瞧着杨氏这模样,心里就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是有钱了,一定要让杨氏尝一尝有钱随便花,有店随便逛的滋味。

    杨氏在一家首饰店的门口停了下来,因为地段问题,所以里头摆着的主要商品都是银器,看来这一个路段上人群的消费能力还没有能达到随随便便买金子的地步。可是瞧着那些炸得亮晶晶泛着银光的首饰,杨氏倒是有些挪不动脚了。

    杨氏只回过头,看着扎了一个总角在上头包着一块包头布的赵彩凤,又忍不住心疼了起来。

    这个闺女她是疼到了骨子里的,小时候就长的讨喜,长大了又是一个美人坯子,奈何生在了她们这样的穷人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更别提什么金银首饰了。

    赵彩凤以为杨氏自己喜欢这些,见她不走了,只上前看了一眼,见门口摊子挂着几个看上去似乎便宜一点的耳坠,便开口问那老板道:“掌柜的,这个怎么买?”

    那掌柜的看了一眼,只笑着道:“姑娘好眼力,这一副耳坠子又便宜又好看,只要五十文钱!”

    五十文钱都够他们一天的菜钱了,赵彩凤听了,也只皱了皱眉头,把东西放下了道:“算了,我还是不卖了,也没什么好的。”

    杨氏见赵彩凤问了价格,以为她喜欢,见她又皱了眉头放下,当下更心疼了几分,只摸了摸刚才洗衣服换来的那一串钱,开口道:“掌柜的,这耳坠子,我买下了。”

    赵彩凤以为杨氏真心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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