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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有种掰弯我-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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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这孩子,怎么锁门了,”林燕边拍门边说,“小煦,万辰来了,小煦,你这孩子锁门干什么,快开开。”

    万辰眼一转,制止了沈妈妈拍门的动作,又是完美到让人挑不出瑕疵的微笑,“阿姨,我差点忘了,这作文真的很重要,明儿一早就得交,还是别打扰他了,让他慢慢写,反正那数学题不急,我明儿再跟他讲一样。”

    走出沈家,万辰直奔电话亭。

    从小到大,沈煦打过的架十个手指头的n次方都不够用的。

    沈煦不是个老实听话的乖孩子,他脾气暴躁,易冲动,总是别人一句话就能把他的火把点燃了。

    熊熊大火过后,是两败俱伤。

    为此,沈国忠没少打过他,林燕一边心疼地给他上药一边抹着眼泪劝他,少惹点事,少让你爸操点心。

    可沈煦的性子,改不了。

    腹部不知道被谁踢了一脚,他没防备半跪在地上。有人一脚踹上他肩膀,他顺势抓着那人小腿,用力一攥,将人撂倒在地。

    背后被人偷袭,他身体前冲,却被人一拳打歪了脸,蚊子刚想补上一拳时,他动作迅速地扭着蚊子胳膊转了一圈,疼得那人吱哇乱叫。

    沈煦已经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浑身上下没一处不疼的。

    脸上火辣辣的,嘴里一阵阵的腥甜,一只眼肿得老高,他摇摇不太清醒的脑袋,勉强看着面前的形势。

    李达已经被那些人打得站不起来了,拼命挣扎的王棋被人踩在脚底,张杭还在哭,金毛搬了个板凳,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兴致勃勃地看着这出好戏。

    金毛手下的几个人脸上都挂了彩,可沈煦,沈煦的体力快到极限了。

    他一脚踢开叫得比杀猪还难听的蚊子,身上的t恤已经被撕烂,鞋子也掉了一只。

    他大口喘着气,心里却越发坚定。

    这场仗,他不会输。

    哪怕他被这些人打得再也站不起来,哪怕他拼到最后一口气,他也不会输。

    有人跳起来狠狠踹向他的背,他撑不住劲,摔倒在地上,脸上蹭掉一层皮,疼得他皱起眉头。

    有人抓着他头发让他抬起头,血顺着他的嘴角滴到地上,他倔强地皱着眉,睁着眼。

    金毛拍拍手上的瓜子皮,翘起二郎腿,“考虑得怎么样啊?小子,你还挺能打。可惜,再能打又怎么样,双拳难敌四脚,你还想以一挡百啊!哈哈……真以为在拍电影呢?”

    旁边有人跟着一块笑,笑声刮着他的耳膜,让他的脑仁更加疼痛。

    他也笑了,笑容扯着伤口,生疼生疼。

    可就是这疼,才能让他清醒着。

    他把笑容拉大,把伤口撕裂,让血流得欢快。

    他说:“考虑……好了……除非……除非你们……给我道歉……否则……我不会……放过……你们这些……猪头。”

    金毛不怒反笑,“哟,真够倔的。沈煦啊沈煦,你这个人,就是性子不好,才上初三就想着称王称霸,你也不想想,轮得到你吗?你以为当大哥就是像你这样,死扛死挺着就行了?哈哈……难怪考试总是垫底,完全没长脑子嘛!”说着,他站起身,晃悠到沈煦面前,抬脚毫不客气地踩在他脸上,狞笑着说:“沈煦,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跟着我混,从明儿起保你吃香喝辣的,怎么样?”

    金毛的臭鞋底一直踩在他脸上,他动了动头,却怎么也甩不掉。

    愤恨的目光只能看到不远处盖了一半的建筑工地,他咬着牙说:“听……起来……可……不……怎么样。”

    金毛:“你可真是不怕死啊,沈煦,我还真想看看你那舌头是不是石子做的!”

    沈煦闭了闭眼,脑子里嗡嗡地响,太多的声音交织在一块,有金毛的,有蚊子的,有李达的,有王棋的,有张杭的……

    每个人都在喊他的名字。

    沈煦。

    他和李达、王棋是铁哥们,小学三年纪认识,那时好像也是因为一次打架才结交的,其实他比李王二人要小几个月,可他们,还是甘心叫他一声老大。

    他这个人,没什么大志向,母亲总说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是要后悔的。

    可他,想不到那个将来。

    其实他也努力过,刚上初一那会,他也抱着课本看了几天,不过那里面的东西对他来说太过深奥。

    他还丢脸地跟踪过万辰。

    他想知道那小子都是怎么学的,才能每次考试都是前三名。

    他跟着他去了图书馆,跟着他回了家,跟着他去了篮球场,直到,被他发现。

    万辰问他想干什么,沈煦臊红了脸,梗着脖子说:“怎么了,这路是你家开的,我还不能走了?!”

    万辰没再说什么,但是盯着他的视线却让沈煦很不舒服。

    那眼神里有一种沈煦从小看到大的东西。

    轻蔑。

    从小他就被人拿来和万辰进行比较,而比较的结果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眼神。

    所有人都说万辰是个好孩子,是沈煦你永远也比不上的好孩子。

    沈煦火了,迈开大步跑扔地上,那些他厌恶透顶的书本掉了出来,他狠命踩着,直到把它们踩得稀巴烂。

    他知道他不是读书的料,那些之乎者也,那些数学符号,那些英语单词,他一个也看不懂。

    既然这样,干脆不要学了。

    他就是个笨蛋,是个彻头彻尾的笨蛋,和万辰不在一个世界的笨蛋。

    而他,可以有另一条路可以走的,不是吗?

    只要和万辰不同,他也可以活得精彩的。

    只要他,不认输,绝不认输,他也可以把沈煦这个名字,叫得响亮。

    沈煦、煦子、煦哥……

    他缓缓睁开眼,看着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李达,看着拼命挣扎不甘落泪的王棋,看着瑟缩在角落不住发抖的张杭,看着一脸奸笑的蚊子。

    看着,被人踩在脚底,狼狈不堪的自己。

    心里,被压着的那团火终于点燃。

    他不知从哪冒出的力气,使他挣脱压制着他的男人,两手紧紧抓着金毛的小腿,从喉咙里发出歇斯底里的怒吼。

    他将金毛摔在了地上。

    气氛在瞬间凝滞。

    他用仅剩的一只好眼怒视着面前凶神恶煞的一群人,用力攥紧拳头,尽量挺直脊背。

    他要站着,站着打赢这些瞧不起他的人。

    在他沈煦的字典里,绝对没有输。

    他要让他的名字,被所有人,叫得响亮,响亮……

    沈煦。

第5章 救人() 
沈煦睁开眼时天刚蒙蒙亮。

    他有多久没有醒那么早了?

    每天打游戏逛论坛看电视搞到凌晨一两点,上午九十点四宝牌闹钟尽忠尽职地叫醒他。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

    沈煦从床上爬起来,简单洗漱过后出了门。

    许是太早,四宝还没起来。

    沈煦没有坐公车,而是沿着t市的主路慢悠悠的一直往前走。

    这是座三线城市,三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古城,刚来到时他没想过要在这里定居。

    是路迁的一句话让他做了这样的决定。

    他说:“沈煦,从这里到那个人的地方,是二十个小时的距离,还不够远吗?”

    沈煦听了他的话,留了下来。

    他以为这距离够远了,却没想城市发展太过迅速。火车也由原来的k和t变成了现在的d和g,距离拉近到8个小时,4个小时。更甚者坐飞机也就两个多小时。

    沈煦一度烦恼这种距离的接近,后来,他觉得自己矫情了,也就不再多想。

    t市还是很适合居住的,气候温和,空气湿润。

    沈煦最不能接受的是这里的饮食,秉承了苏菜的特点,偏淡偏甜,让沈煦这种彻头彻尾的北方孩子抓急得紧。

    最开始那段时间,他常和路迁一起到处寻摸着重口的北方菜。

    刀削面、板面、羊肉泡馍,剁椒鱼头、辣子鸡、炒肝、卤煮,他们几乎跑遍了t市的大街小巷。

    再后来,路迁不能陪着他了。他就渐渐学着吃这里的菜。

    这才发现,原来,习惯也是可以养成的。

    他现在天天和四宝一块吃饭,遇到心情好的时候,他也会上街买点菜自己做着吃。

    四宝的几个姐姐住得都不算远,对四宝好得那叫没话说。

    知道四宝和他关系好后,姐姐们每次来都会稍带着给他些好东西。

    他比四宝大三岁,姐姐们便拉着他的糙手,温柔慈祥地说:“麻烦照顾我们家四宝了。”

    沈煦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十几分钟的路程,便到了一个小的菜市场,他直奔卖排骨的大爷那去。

    大爷姓张,老伴五年前去世了,儿女都在外地,沈煦家的肉和排骨都在他这儿买,认识多年了大爷和他熟得紧。

    给他剁好排骨,大爷探头上前,笑呵呵地问他,上次见面那姑娘怎么样啊?

    沈煦眉头紧皱,这大爷别的都好,就是老想着给他做媒,头疼。

    沈煦点点头,“不错,配您正好。”

    大爷横眉竖目,“没大没小的,说什么呢!”

    沈煦这几年跟着四宝一起见过不少姑娘,有说给他的,有说给四宝的,可不论给谁,都是亲兄弟齐上阵。

    沈煦说:这是我弟弟,他没工作脑子还有点不好,唉,没办法,以后我就是结了婚也得带着他,得养一辈子。

    四宝说:这是我哥,三十岁了连个正经工作也没有,将来他结婚了我不但得养他还得养他老婆、孩子一大家。

    哪个姑娘听了这话不得跑。

    沈煦是个gay可以理解,可四宝,你凑哪门子热闹?!

    四宝嘿嘿笑两声:我不想结那么早的婚,我一个人还没玩够呢!等过了三十五再考虑吧!

    于是,这两难兄难弟继续搭伙“过日子”

    回到家的时候四宝店门已经开了,沈煦把排骨炖上后来到他店里和他杀两盘棋。

    四宝:我二姐后天过来。

    沈煦:你三姐上星期不是才走嘛!

    四宝:她们就是太不放心我,你说我都二十七了,她们怎么还能以为我才七岁呢!

    沈煦:你要不以后都别结婚了,这大姑姐三天两头的踹门,谁家小媳妇受得了!你干脆做个er boy得了,简称sb!

    四宝:滚!

    吃了午饭四宝要睡雷打不动的午觉,沈煦回了屋在电脑前窝着打游戏逛逛论坛。

    他看到了一篇挺火的帖子,据说是楼主的真人真事,讲述他和他的初恋故事。

    网上这样的帖子太多了,可这个人写的不知怎么的就特别合他胃口。

    初恋是高中时的同学,两个人交情很好,楼主一直没敢表白,就这样默默地爱了好几年。

    上了大学后,两个人距离远了,可还是常有联系,楼主想着等大学毕业他还是没找女朋友就表白。

    可惜他们上了大三那年,同学找了个当地的女朋友。

    毕业以后楼主还在断断续续写着和他同学的小故事,有时候是一通电话,有时候是一次聚餐。

    楼主说,等哪天收到他的喜帖,自己,就真的死心了。

    看完以后,沈煦干了件非常蛋/疼的事。

    他加了楼主的qq,发了两个字:你好。

    干完他就后悔了,这在干嘛呀,饥渴到上网钓男人了?还钓个痴心不二的情种?sb!

    幸好楼主没回他,关了电脑后他回床补眠去了。

    迷迷糊糊间,好似又听到了那带点急切的声音。

    沈煦……沈煦……

    沈煦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摇摇痛到快裂开的脑袋,竖起耳朵。

    沈煦。

    不是幻听,有人来找他了!

    金毛他们回过头,只见不远处跑来十几个手持棒球棍的人,为首的那人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表情凝重。

    金毛拍拍屁股上的灰,没好气问道,“你们干嘛的?知道我是谁吗?”

    白衬衫上前一步,下巴微抬显出几分傲气,“知道,强哥,我是万辰。今儿炳哥让我来带几个小弟回去,您不会为难我吧!”

    金毛眼睛眯起,“你是万辰?”他当然知道李炳军有个得力助手叫万辰,只是一直没见过。听说和沈煦一样也是初三,当初李炳军想拉拢沈煦时,被拒了。狂妄的小子说是要靠自己的能力混到老大。如果沈煦说他是沈煦,金毛信,初三小子就该是这样莽撞、好强,不知天高地厚。可万辰说他是万辰,金毛还真不太信。

    这小子冷静老成得哪像是初三,说他大三都有人信!

    金毛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除了那张脸稍嫌年轻外,他周身上下找不出一点初三的痕迹。

    “我怎么没听炳子说要带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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