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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徒手法师-第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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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导师罗迪的,他们应该会关照你的。”

    安东尼欣喜的神情渐渐变得沮丧下来:“大人,您帮我脱离贱籍就好了,其他的”

    克利斯微笑起来:“你是担心钱的问题吧?”

    安东尼红了脸,羞愧地点头。

    克利斯从戒指里掏出了一个布袋,放在桌上,示意道:“你看看。”

    安东尼拘谨地上前打开袋口,里面是昨晚达力。希尔从那些贵族富商们处收集来的报酬,克利斯也没多数,但数目应该不少于三万金币,安东尼自小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些一看之下,不由得双手颤抖,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这这”

    “其中一半,你带着交给那些这一次死去的采珠人家里,另外一半,就是你的了。”

    安东尼“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哭起来,泣不成声:“谢谢菲利普大人我代替那些同伴谢谢您”

    潘迪思在一旁也红了眼。

    这些采珠人身为贱民,这种意外的死亡是得不到帝国的任何补偿的,几乎可以想象,那些失去男人的家庭,要么沦为乞丐和娼/妓,要么干脆就是绝望自尽。

    可怜!

    克利斯温言将安东尼扶起,安慰了几句。

    然后,克利斯带着安东尼找到了达力。希尔,和他说起了帮忙安东尼脱离贱籍的事,这事本是由布斯帝国管理户籍的部门来负责,不过这些年来,达力。希尔在布斯帝国经商,和这些帝国部门混得颇熟,这样的小事只不过大笔一挥就能办好,并不为难,加之感激克利斯,自然一口答应。

    接近晚餐时分,卡斯港已越来越近。

    潘迪思偎依着克利斯,轻声道:“真快啊。”她眼里带着些不舍。

    克利斯吻了吻她,笑道:“我们不赶时间,可以一路慢慢走。”

    “嗯!”

    船不能在港口停留太久,在这里下船的人不多,两人不敢拖延,匆匆地下了船,达力。希尔带着他的妻子与一些贵族为他们送行。

    达力。希尔道:“菲利普阁下,这次一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克利斯微笑道:“这也不难,我想,应该还有和各位见面的机会。”

    达力。希尔向一边挥挥手,安东尼从一旁走出,手里恭恭敬敬地捧上了一个精致的盒子。

    达力。希尔将盒子从安东尼手里接过,放在克利斯的手上:“之前有说过,这次采珠所获中最美的珍珠便是我给南茜夫人的礼物,虽然发生了一些意外,但身为一名贵族,说到就该做到,南茜夫人,您看看可还满意?”

    潘迪思微笑着打开盒子,立时惊呼一声,只见盒子中放着一串珍珠,全都是由紫黑色的珍珠串成,颜色和色调相同,除却母珠外其余大小尽皆相同,在阳光下发出氤氲柔和的光泽,顿时让围观者发出了惊艳的抽气声。

    价值连城啊!

    克利斯也挑了挑眉。

    这样的一串珍珠当然不可能是这次采珠所获,只怕还是达力。希尔的私人珍藏品,看来这家伙虽然好色,但还是颇重情义的。

    克利斯看着潘迪思颇为喜爱的模样,再次向达力。希尔致谢道别,安东尼回船前,再次恭敬地向克利斯拜谢了一番。

    三名侍卫殷勤地召来马车,将克利斯的行李放入车内,一同坐上了马车,向卡斯港口内而去。

    这个小城是以卡斯港出名,这里才是人类帝国真正的最后一个聚集地,这里鱼龙混杂,船员、渔民、小偷、强盗、混混,甚至还有些各国的通缉犯在内,当然,生存在这里的居民和商人无一不是都有些背景的人物,民风彪悍,据说这里的城卫军有些也会干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生意”,三位侍卫很是惴惴不安,但让他们高兴的是,克利斯带着他们来到一家酒店入住之后,便将任务的报酬交给了他们,让他们带着那一车的箱子离去了。(。)

第二十六章 丹图尔大沙漠() 
卡斯城外五十里之外,便是大陆最知名的无人地带——丹图尔大沙漠。

    丹图尔大沙漠是大陆中最大的沙漠,约占西部全地貌总面积的八分之一。东西约长两千公里,南北在七百公里至一千公里之间,总面积约十二万平方公里。丹图尔大沙漠东濒海洋,北临阿特拉斯山脉和地中海,南为一个半沙漠与草原的过渡区,是大陆上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

    丹图尔大沙漠主要的地形特色包括︰浅而季节性泛滥的盆地和大绿洲洼地,高地多石,山脉陡峭,以及遍布沙滩、沙丘和沙海。

    这里的气候由信风带的南北转换所控制,常出现许多极端。它有世界上最高的蒸发率,并且有一连好几年没降雨的最大面积纪录。气温在海拔高的地方可达到霜冻和冰冻地步,而在海拔低处却有世界上最热的天气。沙漠由复杂而有规则的大小沙丘排列而成,形态复杂多样,有高大的固定沙丘,有较低的流动沙丘,还有大面积的固定、半固定沙丘。固定沙丘主要分布在偏南靠近草原地带和大西洋沿岸地带。从利比亚往西直到阿尔及利亚的西部是流沙区,流动沙丘顺风向不断移动。

    长久以来,丹图尔大沙漠犹如天险阻碍着旅行者的深入探险。也成了精灵族进入人类社会的必经之路。

    丹图尔大沙漠的荒凉和美丽之中却蕴含着无处不在的威胁,这就要求探险者必须有相当的体力、勇气及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人在茫茫沙海之中,是非常渺小的,只有顺从沙漠的规律才能安全地走出沙漠。探险总是和危险联系在一起,但周密的计划、细致的准备会将风险降低到最小,这也是探险者在困境中求生存的信心所在。

    卡斯城因为处于海洋和沙漠中央,这里的风沙很大,这里的常住民大多都身穿长袍,头脸处不论男女都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即使是在最热的天气里也不露出皮肤。两人入乡随俗,也穿上了这种颇为有趣的衣服,然后在酒店派来的向导带领下前往采购。

    两人并不打算雇佣沙漠向导,因为最高明的向导也没有走出过这片大沙漠,他们在城里购买了大量的长袖换洗衣服,还有大量的食用水以及水果和干肉干粮,为了装下最大量的水,空间戒指里除了那些重要物品外,其余的东西都被清理出来。

    当然,凭两人的脚,只怕是无法走出沙漠的,所以骆驼就成了最好的代步工具,骆驼颇能忍饥耐渴,每饮足一次水,可数日不喝水,仍能在炎热、干旱的沙漠地区活动。由于它们鼻内有很多极细而曲折的管道,平时管道被液体湿润着,当体内缺水时,管道立即停止分泌液体,并在管道表面结出一层硬皮,使它吸收呼出的水分而不致散失体外;在吸气时,硬皮内的水分又可被送回体内。水分如此在体内反复循环被利用,所以颇为耐渴。

    若是没有这些骆驼,以人类的脚程——哪怕以两人魔法师的身份,只怕也无法走出沙漠。

    两人购买了四匹骆驼,若非考虑到骆驼也需要大量的食用水,克利斯还打算多买几匹。

    在卡斯城里休息一晚后,两人便骑着骆驼向丹图尔大沙漠走去。

    千百年来,死亡沙漠成了无人涉足地孤寂世界。

    今天,沉在已久的死亡沙漠,终于迎来了两个造访者。

    丹图尔大沙漠非常大,如此辽阔的面职,却因为此地终年干早少雨,气候环境恶劣,而成为荒无人烟的死亡世界。

    这里每时每刻都有沙尘暴、龙卷风的产生,白天空气温度高达六十度,地面温度更加可怕,鸡蛋理进些里不用多久就能煮熟了,而夜晚的温度却低至零度。

    辽阔的面职,让穿越丹图尔大沙漠成为一种不可能的事情,两百年前,曾有过许许多多的职业者想要完成这一探险壮举,其中不乏八级魔法师,但他们全都失败了,进入了沙漠之后,便再也没有出来过。

    骆驼强劲有力的四蹄,踏在坚硬的沙砾地上,沉重的身躯在地面留下一连串u型的蹄印,还没进入丹图尔大沙漠的深处,这里的沙化程度并不算严重。

    两人坐在骆驼上,厚厚的衣服将两人的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就连眼前也蒙上了一层面纱。

    在这里潘迪思的水系魔法就派上了大用场,虽说沙漠中的水元素极少,一个三级冰冻术施放出来,也只能让两人四周稍稍降低一点点温度而已,甚至连两人体表的肌肤都伤害不了,但带来的低温还是能让人精神一震,就因为这个,两人干脆就乘坐在一匹骆驼上,紧紧地挤在两个驼峰之间,也正方便了两人的耳鬓厮磨。

    到了夜晚,气温急剧降低,两人更是挤在了一同一个帐篷里,初识情味的两个少男少女,这种常人难以忍受的恶劣环境,反而促使着两人整天都得以腻在了一起,几乎没有分开过。

    酷热、严寒、干旱和阳光,对于准备充分的两人造不成太大的威胁,对他们最具威胁的,却是沙尘暴。

    进入沙漠三天以来,他们已经遇上了好几次沙尘暴,几乎是一天一次,铺天盖地地夹着黄澄澄的沙粒,汹涌而来,天地间充满了毁灭一切的狂暴,风力之强,能把一个毫无遮拦的成年人吹上天去,哪怕两人身上厚重的衣服,也能感觉到高速飞来的沙粒的撞击力。

    但在丹图尔大沙漠中,这种只是最平常的小型沙尘暴。

    在这种时候,骆驼的作用便充分得到了体现,骆驼的眼睛长有很长的睫毛,长睫毛可保护眼睛免受强日光照射,也可防止在沙尘暴条件下,沙子等异物进入。沙尘暴时刮起时的强大风沙能够将骆驼的眼睛打瞎。骆驼有双层眼睫毛,可抵御风沙,但是在强烈的沙尘暴之前,骆驼也没有办法抵抗。

    但它们能够以嗅觉感觉到沙漠中风的强弱变化,在沙尘暴即将到来之前,它们就会表现得急躁不安,在这时,有经验的潘迪思表现出了作用,她将骆驼全都集中在了一起,然后背向着沙尘暴,两人一起蜷缩在骆驼身侧,就这样一直等到沙尘暴过去。(。)

第二十七章 风暴来袭() 
沙尘暴几乎将两人埋在了沙子下面,风声渐止,两人从骆驼身下站起,将身上的沙子不断抖落下来,克利斯又抬头望了一眼天气,此时已近傍晚时分,天空晴朗,万里无云,斜挂天边的太阳,依旧顽终他放射着光和热,地面热气蒸腾,扭曲着远方的视野。他吁了一口气,对身边的潘迪思道:“我们休息一下吧。”

    “嗯!”潘迪思喘着粗气,克利斯伸手帮她将头部的围巾解开,将其上的沙粒抖落,面纱上的孔洞岁小,但还是有不少的细小沙粒被风吹到面上。

    克利斯向四周看了看,找了一个低矮处,稍稍背阴,和潘迪思一起将骆驼赶到那里,便一屁股坐了下来。

    克利斯拿出水囊,小小地喝了一口,强忍着一口吞下的**,含在口中许久后才缓缓咽下,让水分通过口腔充分地被身体吸收。然后才大口地喝下更多的水,这种饮水方式也是节省食用水的必要方式。

    潘迪思依靠着克利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水。

    克利斯搂着她的肩膀,让她靠进自己的怀里:“累吗?”

    潘迪思微微点头:“嗯!”

    以最乐观的速度估计,要从丹图尔大沙漠南边穿出来到草原,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就代表了两人还必须在沙漠中找到绿洲,否则的话,这四匹骆驼的饮水就无法保证了,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骆驼的血也成了救命的唯一水源。

    足足两个小时之后,太阳才恋恋不舍地落下了地平线。

    天空迅速黯淡下来,代之而起的是一轮月亮,沙漠的气候虽然恶劣,但是这里无论是烈日还是明月,都自有一番与别处完全不同的风味。

    皎洁的月光洒在沙砾地上,反射出阵阵朦胧的银光。

    克利斯拉起潘迪思,拍了拍她身上的细沙:“走吧,我们继续赶路。”

    潘迪思顺从地点点头。

    “有点凉!”潘迪思坐在前面,低声说道,身体更往克利斯怀里挤了挤。

    “嗯!”克利斯又取出一件长袍披在身上,将两人裹在一起,其余的三匹骆驼乖巧地跟在后面,时不时地喷个响鼻。

    这是无可奈何的选择,白天时,沙漠的温度实在太高,那时候,在太阳极度的高温下赶路,人体的水分蒸发速度高出了平时的三倍还多,而到了夜晚,气温的骤降,充其量只能让人感到寒冷而已,所以,昼伏夜出才是最明智的赶路方式。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却又渐渐热了起来,又解开了长袍。

    有些闷。

    接着,四匹骆驼表现得有些不听使唤,后面的三匹更是前后跑动,发出很低沉的呼噜声。

    “不对!”克利斯皱起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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