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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诸天战神-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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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南环城?”倒霉蛋瞪大眼睛,脸上却露出失望的神色。

    “你家不在南环城?那你到底哪儿蹦出来的?”罗云有些不耐烦,“你该不会是老天派来折腾我的逗比吧?”

    “我,我不是,我……”倒霉蛋一听顿时急了,脸涨红得想块布,却又反驳不出一句话来。

    “得。”罗云抬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我也不问你从哪儿来,反正我们一起走出这片丛林,就分道扬镳,然后后会无期。”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一听罗云这么说,倒霉蛋更着急了,正想分辨,却被罗云抬手打断。

    “有人来了。”罗云的脸色变了,一把抄起倒霉蛋扛在肩膀上,佝偻着腰飞快窜进旁边的树林里,倒霉蛋很不解,不明白有人来了为什么要跑,刚想动就被罗云低声喝止。

    “不想死就别发出任何声音,别以为在这片荒原上,每个人都像我这么善良!”

    前往摩崖岭之前,罗紫柔郑重告诫了罗云几件事,其中一件就是在荒原上碰到一群人,最好在对方没发现自己的时候,赶紧逃开。

    摩崖岭是神炎国普通民众的禁区,但却是冒险者的天堂,出现在这里的人,除了来历练的,更多都是来猎取魔兽的。

    这些冒险者个个实力高强,经常还会成群结队进入摩崖岭猎魔兽。

    当然,除了猎取魔兽,这些冒险者有时候还会时不时干一票‘黑吃黑’的行当。

    进摩崖岭的人,都是一手提着自己脑袋,一手提着刀的亡命之徒,为了利益,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所以当一群人碰到几个人,而那几个人偏偏刚猎取到一头高阶魔兽,个个身负重伤的话。

    那群人肯定会毫不犹豫对那几个人举起屠刀,然后洗劫他们身上所有有用的东西,再带走已经被猎取的魔兽。

    尽管罗云现在就是个穷光蛋,但他身边的倒霉蛋可不是,他身上的皮袍就足以让任何冒险团队眼红了。

    因此罗云连帐篷都不要了,就拽着倒霉蛋进了丛林,找准一颗枝叶茂密的大树,敏捷的爬了上去,最后将自己和倒霉蛋,都隐藏在厚厚的枝叶后面。

    轻轻拨开眼前的枝叶,同时冲倒霉蛋做了几个警告的眼神,用手死死捂住他的嘴,罗云这才朝外看了过去。

    过了没一会儿功夫,罗云终于看到了来人情况,心头不由重重一跳,对方竟然有四个人,而且看起来,每一个都不是善茬。

第18章 劫() 
打头一个出现在罗云面前的人,是个卖相很不错的男人。

    说他卖相不错,主要是因为他的穿着,在罗云看来,他整个人就像是一个人形钢铁堡垒,整个人从上到下,从头到脚都被一件精致的盔甲,严严实实包裹住。

    更让罗云瞪眼的是,这家伙背后的那柄大剑,就目测至少都有罗云身高那么长,而且装饰华贵,尤其剑柄末梢那颗打眼的无色宝石,看得罗云都一阵眼红。

    但罗云心里有些犯嘀咕,按照罗紫柔给自己说的,荒原之上的人,多半都是穷鬼,在罗云看来,不应该会有人在丛林中穿这么厚重的盔甲行动。

    这里又不是平原,而且看那家伙个头,穿的盔甲肯定厚重,但可以想象,在丛林里,穿着厚重盔甲,要是遇到雨天,那简直就是灾难。

    不过确实挺拉风,罗云甚至脑子里开始幻想自己穿着这样厚重盔甲的模样,正想着,第二个人出现在他眼中。

    第二个人看不出是男是女,因为他整个人连头,都笼罩在一个灰色斗篷里,罗云又是在树上,居高临下根本看不出来对方的样子。

    紧跟着是第三个人,如果说第一个人是人形钢铁堡垒,那么第三个人就应该是战斗民族中的野蛮人。

    因为这货长得太魁梧了,罗云爬这么高都感觉到一阵压迫力。

    这是一个满头狂放金色长发,赤裸着上身,左手举盾,右手持斧,有着一身虬结肌肉的大汉。

    大汉的卖相也很不错,刀削一样的面孔,坚毅的眼神,打理得整整齐齐的络腮胡,让人看了情不自禁就生出力量的感觉。

    不过让罗云更关注的,不是这个大汉的块头,而是他手中的武器,因为大汉跟罗云用的是同一类型武器,都是斧子。

    那是一柄绝对优质的单刃战斧,精钢打造的斧身,精美弯曲弧度的斧刃,厚重的斧背,还有最前端配备突起的一截尖头,简直就是一件完美的兵器,也是罗云想要的。

    在南环城,罗云其实就想买这样一把斧头,可是实在太贵了,他一把匕首才当了三个金币,而这样一把斧头就要五个金币。

    所以在看到大汉手里的这把巨斧,罗云的眼中几乎都要冒出小星星来了。

    不知道这大汉实力如何,如果能打劫他就好了,一想到打劫,罗云心里就像长草一样,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念头,而就在这时候,这一行人中最后一个人映入罗云的眼帘。

    女人,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罗云迄今为止,看到最漂亮的女人,现在即便秦沐雪和罗紫柔站在他跟前,他也要说,树下这女人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

    尤其这女人看起来年纪还不大,看起来顶多就十八岁,是那种随便看一眼,就感觉令人心旷神怡,无法言表。

    花容月貌这种词已经不能拿来形容她的美,因为她在罗云看来已经是世上最美的了,根本找不到适当的形容词来形容她。

    如果真要用某种来形容,罗云可能会说,自己姐姐罗紫柔是芙蓉,清丽脱俗,秦沐雪是梅花,高冷孤傲,而眼前这女人是兰花,因为他是王者之花!

    但罗云眼中闪过一阵凄迷之色后,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刚刚绝色美女从林间走出,光顾着看她的美貌了,没注意到她身上夸张的装备。

    银白色的皮甲,紧紧贴在美女身上,将她上身傲人的曲线,衬托得更加诱人,皮甲之下,是黑色的蕾丝袜,上面层层叠叠花瓣一样的纹路,反射出妖魅的光华。

    美女手上持一把青色手弩,手弩通体墨绿,仔细看上面竟是布满金色细细密密的符文,符文不断流转着道道金色光华,看得罗云不禁一阵眼睛发直。

    我的个乖乖!这帮人真的是钱多烧得慌,这样的装备,他们难道就不怕人抢吗?

    这一行人,钢铁堡垒是剑士,大汉是战士,美女是弓箭手,至于那个全身笼罩在斗篷里的人,应该不是法师就是修士。

    如此一行人,完全是标准的冒险小组配置,而且从这些人身上价值不菲的装备来看,能用得起这样武器的人,应该都是大家族里出来的,那想必就一定都是高手了。

    看来自己得想法子从这帮人眼皮底下赶紧溜走,否则一旦被发现,保不定会有麻烦,尤其身边还带着倒霉蛋这个拖油瓶。

    “停,散开!”

    突然,罗云听到那个钢铁堡垒高举右手,他身后跟着的三个同伴立刻停步,旋即呈战斗队形散开。

    怎么了这是?罗云有些看不懂,自己的帐篷是打开着的,而且周围什么都没有,那个钢铁堡垒紧张什么?难道有魔兽被他发现了?

    “有人在这里住过,而且帐篷内发生过打斗,当时战况应该发生得很突然,是高手,人应该追出去了。”

    罗云听了,心中更加疑惑了,说话的还是钢铁堡垒,他说帐篷里发生过打斗,这没错,早上那一下,到现在还疼呢,可他又是怎么看出来的是高手,而且人是追出去的呢?

    “嗯,没错。”戴着斗篷的人终于把头套取了下来,露出一张惨白男人的的面孔,斗篷人从地上抓了一把,拿到眼前:“你们看这是什么东西?”

    其他三名同伴立刻围拢过来,看着斗篷人惨白手上,黑乎乎碎碎的粉末,一个个面面相觑,然后那美女奇怪问道:“博昌,你看出什么了,直接告诉我们啊!”

    “这是宿营人使用过的调料,刚刚这里不止帐篷内发生过打斗,帐篷外也有打斗的痕迹,而且当时这里的人肯定是准备做饭,所以把调料包都给弄撒在地上。”

    罗云闻言差点没从地上掉下去,这斗篷人也太能掰扯了,他居然能把那玩意儿看成是调料,而且还故弄玄虚,说什么帐篷外也有过打斗,他刚才站的地方,也就自己几个脚印而已。

    “真的假的,调料?你确定?”持巨斧的大汉一听调料,立刻眼睛发亮,“正好我们调料也不多了,你这还能用吗?”

    说完,大汉把手里的斧子随便一扔,伸手在斗篷人手上抓了一把,然后迫不及待的将抓过来那黑黑的粉末往嘴里送……

第19章 神奇四人组() 
如果不是二世为人,罗云肯定不会如此敏锐判断出来,眼前四个人有问题。

    即便上一世罗云很少在野外行动过,但也知道一些基本生存经验。

    要判断在野外是否有人,或者根据痕迹判断有多少人,曾经历过什么情况,会有很多种判断方式。

    比方说鉴别周围丛林草皮上的痕迹,检查方圆十米以内草皮上的露水多少,甚至检查有没有人遗留下的排泄物……

    而绝对不是像眼前那个钢铁堡垒和斗篷人说的,仅凭帐篷里乱糟糟的铺盖,和帐篷外罗云随便洒在地上,防备野兽的物品便判断出他们所谓的臆想。

    这群傻逼,该不会智商负一百吧?罗云不无恶意想着,所以他看到大汉的动作,捂住倒霉蛋嘴巴的手都不自觉放了下来,瞪大眼睛,把注意力全投入接下来发生的场景上。

    倒霉蛋感觉嘴被松开,眼中闪过一丝羞恼,但发觉罗云根本没看他,只注意前方帐篷哪里的人,想到之前罗云的警告,他心中不由一阵凛然,便蹲在树上,一动不敢动了。

    这时候,大汉已经把他从斗篷人手上夺过的粉末,一把塞进嘴里,然后紧闭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咂咂嘴。

    罗云看到大汉的举动,眼睛一下就直了,喉间不断滚动吞咽着,好险没吐出来。

    昨晚他在帐篷附近做了些准备工作,其中有一项,就是泼洒现在斗篷人手里的那种粉末。

    粉末根本就不是什么调味品,毕竟调味品可没有驱赶魔兽或者野兽的功效,这是一种叫做嗜血蛆的排泄物。

    嗜血蛆是一种低阶魔兽,跟一般的蛆不一样,这种蛆的个头超大,足有篮球大小,它也没有什么特殊攻击或者防御能力,要说特别,就是它的排泄物。

    嗜血蛆的排泄物,有种特殊的,只有野兽或者魔兽才会闻到的味道,闻到这种味道的野兽或者魔兽都会立刻避开。

    并非野兽或者魔兽怕了嗜血蛆,而是它和它的排泄物味道,如同人类世界里的臭虫一样难闻。

    试想明明知道前方有只臭虫,谁还故意往前凑?尤其嗜血蛆在遭受致命攻击的时候,身躯会爆裂开,而爆裂开后的嗜血蛆,那味道会比它原本身体上的味道更加浓重百倍都不止。

    因此在野外生存的人,都会弄一些嗜血蛆的排泄物,在宿营的时候洒在帐篷外,这样野兽和魔兽会认为这是嗜血蛆的地盘而不会靠近,那么晚上宿营人的安全就有了保证。

    这也是罗紫柔告诉罗云的,事实上来荒原冒险的人,都会带这个,所以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几乎能一眼就认出斗篷人手上的东西,而绝不会像大汉那样,把那东西放嘴里品尝。

    吃嗜血蛆的排泄物,罗云想想都觉得全身汗毛直竖,嗓子眼咕噜咕噜作响,一股极度恶心的感觉,让他快要吐出来,而这时候,下面的情景又出现了新的变化。

    ‘鉴别’完斗篷人手里粉末后的大汉哈哈一笑,“博昌说得没错,确实是调料,真是太棒了,今晚咱们再也不用啃那些没味道的烤肉了!”

    大汉笑得及其开心,竟然惊起他侧面草丛里的一只短脚野兔,看到野兔,大汉眼睛一亮:“葛娜,赶紧的,今晚能不能吃到红烧兔肉,就看你的神奇箭术了!”

    被称作葛娜的美女射手闻言傲然一笑,轻轻抬起她手中墨绿色的手弩,对准了正朝远处飞奔的野兔。

    罗云心中猛跳,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对劲,美女射手竟连弓弦都不拉,这样就能射到兔子?

    还没等罗云脑子里这个念头过去,异变陡生,葛娜的手弩前端箭槽骤然闪烁起青色光芒,紧跟着突兀闪过一道夺目光华,无数墨绿色的箭芒,朝着远处野兔激射而去。

    我操!罗云差点没叫出声来,美女射手拿的,那里是什么手弩,那根本就是一件法器!

    刚刚箭槽里闪烁的青色光芒,根本就是无数符文吸收天地灵气后产生的反应,之所以美女射手没有拉弓弦,那是因为她根本不用拉。

    以自身灵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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