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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异血锋芒-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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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准备工作结束了。结果还算强差人意,我们上路!”在一个风气rì立的上午,李云的话在拉娜听来像是一种赦免。

    “先生!真的要赶走法赫妮和艾莎拉?”不忍看眼神凄凉绝望的法赫妮和拼命咬着嘴唇不忍哭出声的艾莎拉,拉娜小声地询问李云。

    正在监查鞍具的李云目光凛凛的道:“你以为我们是去参加生rì聚会吗?法赫妮的善良和艾莎拉的稚嫩会在关键时刻让我们功亏一篑,我要尽量避免任何导致失败的可能xìng。”

    “可是,可是!法赫妮和我一样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离开我们,她一个人孤零零……”

    “收起你的仁慈,拉娜!”李云怒声道:“我们不是在比赛谁更富同情心。当你想保护谁,照顾谁时,先问问自己的心,有没有那个能力!”翻身上马,骑到法赫妮近前,李云看了看两个女孩,淡声问:“信不信任我?”

    “嗯!”抿着嘴,法赫妮控制着自己的眼泪,拼命的点点头。

    “不管是雄鹰还是麻雀,总有一天需要脱离父母的羽翼庇护展翅飞翔,自己的命运要由自己掌握,靠施舍和同情得不来幸福。为什么要狠心的扔下你们,你们应该知道。回家去,去了结琐事。而我,帮你了结仇恨。然后,时间会流逝、年轻的心会长大,当有一天你觉得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帮我做事而又认为仍有在我身边的需要的话,就捏碎它!”李云从怀中拿出条皮绳链子,链子的最前端,是一颗闪烁着柔和光彩的菱形的绿sè石坠。“即使远隔千里万里,我也会收到讯号。”

    “先生,带上我和小姐吧!我们不会给您添麻烦的,我会守口如瓶!”显然,因为伤心,艾莎拉并没有听进去李云的话。

    面对小侍女的苦苦哀求,李云轻轻的笑了,然后他大声喝道:“记住,艾莎拉,如果不够坚强,活在我身边只会是痛苦!”一带缰绳,白马嘶叫一声转头奔向向大路,李云当先绝尘而去。

    “先生说的对!法赫妮,我们都需要变得更坚强。短暂的分离只会让我们的情谊更加深重。相信先生,相信我,相信自己,我们一定有再聚的一天。”拉娜给了法赫妮一个坚定的眼神,然后也骑马追了下去。路旁,留下了面临生命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重大转折的法赫妮和她的小侍女……

    “先生,我们的马车、仪仗队和那些服装呢?”路上,一身骑装的拉娜大着胆子问李云。

    “以萨顿的jīng明和能力,一定会在事后查询我们的来路,我没打算让他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一个小镇上匆忙赶造的事实。我们会在快到耐斯迈时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贵族。同时,我也希望你是最后一次用先生这个词称呼我,不管是家里还是外人面前,我都是你忠心的下属,管家安迪温、施格诺德!”

    “安迪温,随我到耐斯迈,看看那个很多年都没有太大变化的城市是不是还值得我们安文斯卡家继续留恋!”腰背舒缓而挺拔的拉娜驾马超过李云的坐骑半个马头,略微侧了侧头,淡定的道。

    “是!小姐,耐sè瑞尔对眼光远大的小姐来说,也许真的是个束缚也说不定!”李云恭敬的在马上轻施一礼。

    风云,开始向耐斯迈会聚了。

    (:)

    。。。

第二十三章 豪华车队() 
(晕死,昨天竟然发了两章一样的。罪过,罪过,南无……)

    黄叶、衰草被朝阳抹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芒,在这个丰收的季节,雄城耐斯迈迎来了晴朗的一天。

    嘚!嘚!异常清脆整齐的马蹄声让城外青石大道上往来的商贾行人都不由得顺着声音望去。那是一队让人看过一眼就再难忘记的人马:当先,是十四骑异常威武的骑士。他们穿的不是普通的锁甲,也不是流行的板甲,甚至不是高档的链甲。他们穿的是制作完全可以用华美来形容的全身银甲。银甲的边沿雕刻着简约但线条柔和细腻的纹饰,这些极易让人联想到古代遗迹那神秘文化的纹饰正闪烁着水蓝sè光晕,这光晕仿佛是流动的水般,让整个银甲都蒙上了高贵、圣洁的气息。银甲的左**位,一朵冰兰sè的荆棘花显示着他们是一位高贵小姐的从属,而荆棘花之后的双sè塔盾标志又说明了他们属于一个承袭了最少三代且守卫一方领土的高贵家族。骑士们戴着有一对冲天短犄的角盔,一束亮蓝的翎毛从略显尖突的头盔顶端耸起,随着骑士的颠簸有规律的上下颤动着,如一蓬燃烧的冰炎。有见识的人知道,那是来自极寒之地的冰霜巨鸟的羽毛,它们的稀少和难以捕猎以至于让这些珍贵的羽毛只适合三支两支被摆放在贵族客厅最显眼的地方。如果留心,可以在头盔靠近脸颊的侧面看到一柄柄jīng雕的小剑或小斧的图样。那是战勋的标志,一把小剑,表示这位骑士曾为他的主人猎取过十个敌人的头颅。一把小斧,说明,五个异族战士在战斗中被这位骑士夺去了生命。

    骑士们乘坐的马是统一的纯白,它们要比普通的马高大粗壮的多的多。同样制作jīng良的闪亮甲叶将这些高大的战马的重要部位都护了起来,冰蓝sè的马裙更是映衬出骏马四蹄长毛的雪白。有眼尖的人从这些马耳侧的突出犄角认出了它们的身份,“是龙马!传说中勇士才能征服的骑乘!天!我一下看到了这么多!”那人在惊呼。

    因为头盔上有jīng致的面甲,人们看不到骑士们的神情,但他们的健壮和挺直的腰板以及那双瞳放shè出的熠熠寒光足以给人们留下英勇无畏的印象。他们没有配备骑士枪,而是每人腰间悬挂着一柄加长加厚的马刀。看到那刀身惊心动魄的优美弧度,没有人会对它的犀利产生任何怀疑。

    骑士后面是一辆四轮马车,拉车的八匹马是纯种的迅雪马。这种马的高贵程度人尽皆知。基本上,每年都有不怕死的人结队去天风高原去捕捉,但那里有危险的魔兽,并且是许多兽人部落赖以生存的牧场。所以,当管理户籍的小官员知道你要去捕迅雪马的时候,会直接在显示你身份的那页纸上打上一个大大的红叉,你已经死了!或许你说,我***能力牛,能带着一对迅雪马回来!好,没问题,你不需要那登记的纸了,你已经是小贵族,只要不每天骑着马到处撒金币,这辈子衣食无忧了。

    跟马车本身比起来,迅雪马已经不算什么了。毫无疑问,没人见过这样的四轮马车,它的构件似乎不是木材,连最没眼光的人都可以看出这是辆铁甲车。但那材料显然也不是铁,铁甲是不会有那种晦涩的光芒和清晰的纹理的。马车设计方面的jīng奥已不是笔墨可以形容的了。它的宽敞、舒适、布局新颖又绝不缺乏实用xìng这些都还在其次,最令人们不解的是,他们在车身上找不到一个铆钉和焊接的地方,仿佛一颗树上结了果子,然后果子熟了,就是这样的马车。那种流线的、不带一点刀斧痕迹、来自自然的美不自觉地从车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们领略了何为登峰造极的完美典范。

    马车的后面是一个年轻人,虽然大多数目光都被骑士和马车吸引,但仍有人留意到了他。骑着一匹只有大贵族才养的起的‘斑墨’!这个年轻人身上有层薄薄的灰尘,那应该是赶长路造成的,但他的神态间没有一丝倦意,一种彬彬有礼的淡然气质包围着他。他的衣服款式奇特却不扎眼,式样简单却在领尖、袖口的绣纹和面料裁剪上显示出了做工的jīng细。他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眸和一头清爽的用一根紫sè缎带束在脑后的银发。银sè的眉毛、白皙的皮肤,挺直的坐姿、从容的气度,如果有人现在投票选举心目中最有贵族样的贵族,见过这位年轻人的民众八成会把自己那票投给他。

    年轻人的身后,又是十四名双骑并行的银甲骑士,那马与马之间毫厘不差的控制能力,那龙马整齐划一的蹄声,那骑士身上弥散的久经沙场的无畏气势,都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是什么样的环境,才培养出了这样jīng锐的骑士?是怎样的财力,才能装备出这样一支队伍?是哪里来的技巧,让一个个绝无仅有和不同凡响重叠在这车马骑乘之间?是如何风光了得的主人,才能支配这样的属下?

    一名往来于各个国家多年的商贾望着行进向耐斯迈的车队搜遍记忆也找不到一个合的上这种气度阵容的家族。他的同伴见他一副痛苦的样子,提醒道:“别想了,那马车上的徽章已经很清晰的告诉了我们这车队的主人是谁。”

    “谁?”听到他这句话的可不止商贾一人,大家都充满了好奇。

    那人得意的清了清嗓子道:“安文斯卡!耐sè瑞尔最具财力的三个大家族之一。”

    “不可能!那个跟矮人部落合作的家族也许会有这样的财力,但绝不可能培养出这样的战士!我能感觉的出来,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真正战士!”一个背阔剑的中年路人在旁嚷嚷。

    “我也觉得不可能!安文斯卡的家主也没有这番气派,不,应该说,连各国的皇室,一时间也凑不出这样的阵容,不说别的,就那二十八匹龙马,你以为森之野是你家后园吗?如果说迅雪马的获得是有难度的话,抓龙马恐怕得带军队去吧!但如果带了军队,很可能连根龙马的毛都得不到,大量的人气早就把龙马惊走了!”另一个凑上来的人可能是个马贩子,说起马来头头是道。

    “安文斯卡的家主帕塔瑞克在山路发生意外而丧生这早已不是新闻,这些天,陆续跑来耐斯迈说自己是拉娜、安文斯卡的人实在闹出了不少笑话。整个耐斯迈都为这些馋涎他人财物和权位的行为而闹得沸沸扬扬。家主都死了一个多月了,这个时候,安文斯卡家还会有什么重量级的人出现?”商贾也表示疑惑。

    他的同伴耸耸肩,“那我怎么知道!反正徽章我认得,绝对没错,而且骑士们左胸的荆棘花你们也看到了,那是他们的主人是名女士的最好证明。水蓝sè的马裙和盔缨也只有大贵族家未出阁的小姐才允许使用。结果呼之yù出,安文斯卡家的真正继承者到了。”

    “不会又是冒充的吧?”有人插嘴。

    商贾的同伴鄙夷道:“切!国王会跑去找个上年纪的小贵族当干爹吗?就刚才人家那车马行头,说是某国公主驾到,那都是抬举那公主!冒充也分谁占谁便宜不是!”

    “看样子,耐斯迈又要热闹起来了!”商贾望着远去的车队声带感叹地道。

    确实,热闹从接近城门就开始了。远远的,城上的守卫就看到了这队与众不同的车马,一个士兵急忙跑的指挥所报告尉官,问要不要大开中门列队迎接,因为看那架势虽不是他国王子、公主来访,也是大公一类的显赫之人到了。尉官听后一边往城楼上赶,一边心中纳闷,上面没下通知说今天上午会有什么大人物要到啊!会不会士兵搞错了?跑上来一看,立刻下令大开中门,列队迎接。看玩笑,他的眼睛可比士兵们亮多了,能在都城当城门尉官,眼睛不活份点,随便怠慢了一个王宫显贵那就够喝一壶的,眼前这队车马,没有旗号那是表示他们确实没通知都城的有关部门,是有急事赶路来的。但看那守护骑士,光明神殿的圣骑士有这风采恐怕也就倒头了。再看那车马,那哪儿是车马啊,分明就是相同量的黄金在移动,不,应该说几乎等量的宝石在移动,任意牵一匹到黑市上一卖,后半辈子就是当老爷的命。仓促间就能调动28匹龙马,八匹迅雪赶路的人,全人类王国里怕也没几个人能做到,这种人绝对是不能得罪的。

    士兵们挺胸叠肚,分站中门的两边,将几个不开眼的平民撵到一边,仿佛能迎接这样的车队都是他们的荣耀。

    “通过!”马车后的年轻人高举右手,声音不大,远近的人却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本来到城门附近已逐渐减缓的马队立即开始加速,就要直接入城。

    “慢!”清脆悦耳的声音从马车中传出,一声简单命令,在传达的那一瞬间,所有驾马开跑的骑士猛地一拉缰绳,二十多匹龙马齐齐昂前蹄一声长嘶,仿佛钉在了地上一般,再也未前进分毫。而那并无人驾驭的八匹迅雪居然也齐齐的停住了脚步。看到这一幕的人都舌乍不已。这是什么样的控驭能力,又是什么样的队伍才能做出如此齐整如一的动作。如果是在战场上有这样的军队,那兵锋所致,绝对是所向披靡。

    “小姐!”银发的年轻男人一个优雅的动作翻身下马,走到静止的马车边,恭敬的俯胸一礼。

    “初来都城一点规矩都不懂,一个国家的心脏之地,岂是你放肆的地方,城卫们开中门迎接,那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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