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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巫师黎明-第14节

小说: 巫师黎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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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一根钉满钉子的狼牙棒,这首领乐呵乐呵地带着他的部队下山了。

    而且大摇大摆,没有一丝打伏击的念头。

    他已经是4级的野蛮人,力量高达26点,体质也有18点,生命值达到80点——当然,这些数据太准确他不可能知道,但他从平常的体验中可以知道,他与他的妻子都有显著的差距,更别说手下的杂鱼了。——对付地精,他一个能打50只!

    于是,他充满喜悦,就跟农夫带着镰刀走向丰收的麦田一样充满喜悦。

    于是,温特一家,和加登骑士就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歪歪倒倒列着队伍的山贼们。

    “呔,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不给买路财,管杀不管埋!”

    这头食人魔是一头智力达到人类最低水准的食人魔,平常,他自豪他的聪明,也学了一些听来的骑士小说中的诗句,对于山贼世界的诗句,他更是每句必读,读到来自邪神教会印刷的山贼战胜善良骑士的小说,他更会击节叫好。

    听山贼首领这么卖弄,温特:,老子我才智力28点,你都智力达到能流利背诗的8点了,你要造反啊?

    山贼的出现,让加登有些愤怒。

    他之所以不带卫兵就单身护送这些孩子上学,原因很简单,这肯定不是彩虹镇第一次这么干。就是最近的这十五年,其他两位骑士,已经护送过4次孩子上学了,除了第一次带了一个中队,第二次就带了一个小队,第三次仅带了5名士兵,这一次,加登自忖,有5个与没有,也没有什么区别啊,于是,就带着马夫,送孩子上学来了。

    可现在,这是打脸啊。

    加登驱动马匹,手一按,就象大雁落地一样轻盈与矫健地飞落地面。

    这个亮相让山贼的首领本能地感觉有些不妙了。

    能平着从马匹上跳过十几尺,这跳跃能力起码也得十几级!

    这不是说,这肯定是一名骑士吗?

    真让人头痛啊。

    食人魔拍了拍脑袋,他算下来,才等于7级骑士,不管了,我们人多!

    一声招呼“兄弟们,一起上呀!”他挥舞着大狼牙棒就冲过来了。

    这头食人魔高十尺,也即3。3米,他手里的狼牙棒能小得了吗?

    看见一根圆木,上面布满二十公分的铁钉,就这么呼啸着冲自己的脑袋过来,加登也知道,要是被轮中一下,就算有斗气护体,那肯定也好受不到哪儿去。

    于是,加登一个跨步,身体就跟被某根无形的绳子牵动一样,绕着食人魔盘旋了一下,他手一扬,剑,就以毒蛇噬人地迅捷,冲着食人魔头领的颈部咬了过去。

    食人魔肯定是不能完全避开这一剑的,但他颈部与水牛的脑袋差不多粗,外面的肌肉层,起码有两寸厚,而且,食人魔的颈部长有骨刺。

    肌肉比最硬的金刚木也差不了多少,而骨刺更是比普通的熟铁还硬。

    加登的剑挑在食人魔的颈部,仅仅挑起一块指头大的硬皮就被弹开。

    从这一剑,巴克就摇了摇头,很显然,加登骑士,正属于他不屑于进阶的均衡骑士。

    骑士分类太多了。

    按属性分,有力骑士,敏骑士,血骑士,均衡骑士。

    按斗气的属性分,有风骑士,火骑士,水骑士,土骑士。

    按性格分,有牺牲骑士,有勇敢骑士,有守护骑士,种类数百种,就是最狂热的骑士控,也未必说得出全部种类。

    均衡骑士每4级的加点,均衡分配,对付杂兵,可能威力不减,可一旦面对强敌,根本无法和力骑士相比。

    而力骑士,是所有骑士中杀伤力最强的,也是冒的风险最大的,毕竟,你越牛叉,你的敌人越想围殴你,越有人对你放冷箭。

    而均衡骑士,即不需要象血骑士一样,保护队伍的施法者,也无须象敏骑士那样,风餐露宿走在队伍最前面去当探子,跟不需要象力骑士那样,减负队伍的主要输入和冲锋队,因此,保命的机率也最大,但同时,也是没有底气走上巅峰的骑士的平庸选择。

    要是加登,他根本不可能做出绕着食人魔盘旋的动作,他只需要迎着食人魔,挥动双手巨剑,刚正面!

    谁力量大,谁就胜,谁就活,谁力气小,谁就败,谁就死。

    就这么干脆利落!

    而敏骑士,有“双巧手”和“双武器攻击”,起码多一倍的攻击次数,此时已经在食人魔身上挑了2,3刀了!

    哪象你,软绵绵的象个娘们儿。

    巴克心中念头一转而过。

    食人魔也感觉到疼痛,嚎叫一声:“兄弟们一起上啊,都傻站着干什么?”

    它的妻子可能智力比他还略微高一点,在冲上来的时候,猛地发现对方那个中年人,剑上发出了骑士浓烈的红色斗气,就停住了脚步,反而退了下去,就在那儿虚张声势。

    巴克从母食人魔硕大的胸部果实看出这是头母的,只要是母的,他都没兴趣刚正面,就用斗气把母食人魔吓退就完了。

    食人魔的叫喊,让他的手下都明白,老大可能打不赢对方。

    于是,刚才还狂呼怒吼着的山贼们,纷纷降低了音量,开始琢磨怎么溜才方便,以什么借口溜才自然了。

    至于有心思帮忙的,看见母食人魔人家当妻子的都不帮忙,用得着去献身么。又不是有美女护士的义务献血。

    母食人魔倒没想到这个,他只想到了,如果他动手,敌人的强者就动手了,自己不动,敌人不动,那自己当然不能动。

    食人魔的孩子,倒扯开嗓子大呼小叫,可一个敢帮忙的都没有,它们可没有它们老爹那么坚硬的皮肤和骨刺,上去估计眨眼间就被削掉脑袋了。

    食人魔是邪恶生物,邪恶生物的人生理念自然与善良生物截然不同,牺牲自己,成全他人,在它们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类似的词汇。

    这不怪它们,没办法,没学过啊。

    于是,食人魔头顶在交锋几次后,被削飞几块肉后,也感觉有些疼痛难耐了,他挥舞大棒,狂叫道:“傻鸟们,怎么不上,我们人多这么多!”

    听见它这么歇斯底里的叫喊,在场的异类山贼,纷纷退了一步,仅有4个人类还上前一步,但在一看别的怪物都这么畏惧,也纷纷退了两步,尼玛老子才是智慧生物,大陆的主宰人类啊,老子都不怎么怕死,你们这么怕,配称怪物吗?

    食人魔首领更急了,口中呸的一口硕大的唾沫就冲着加登飞过来,加登吓了一跳,要是被这恶臭的唾沫喷中,估计得用掉3块2金德勒的香皂才洗的掉味道,加登退开了。

    食人魔一舞大棒,扭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喊:“兄弟们,风紧扯呼!”

    这又是他看过的,黑暗贤者写的小说,作者曾经到过其他宇宙旅行,遇见的山贼就这么喊的。

    他的部队,轰隆隆地跑走了。

    加登有些得意,手按长剑,说:“花费这么长的时间,让你见笑了。”

    巴克微微一笑:“我们不着急。”

    温特心说:要是换我爸,食人魔的脑袋的血都滴干了。

    之后,可能这一伙山贼的遭遇警醒了其他山贼,山贼们纷纷坐观车队大摇大摆地驶向白月亮城。

第十七章 大家都懂() 
北风七镇在白月亮城的东北方向,而这条官道最后从北门入城。

    而北区,恰好是比较富庶的中产阶级区与学院区。

    除开职业者学院,还有一些教授日常生活技能的综合学院,供自由民进学,当然,因为所谓“家传技艺是最好的传家宝”这一民间的规则,不可能教授太专业的知识,象木匠学院毕业的学生,不使用钉子就做不来一件家具,才是常态。

    虽然智慧与知识之神菲尔琳的教会痛斥这种不智慧的现象,可一门手艺,能让一个家族几十代因此受益,甚至成为养家糊口的关键能力,又怎么舍得传授给外人,让外人与自己家人竞争呢?

    当然,因为天赋不规则的出现的法师们,术士们,则只能无奈地教授给有天赋的外人了。不然,法术可能白白失传,而自己的家人,也不能因此受益一丝一毫。教给学生,至少不少学生会照料自己的亲人。

    北区的护城河表面早就冻硬,但最底层还有流水,这是某个大师的杰作——16级以上的法师这等施法者才是真正的大师,象白银法师赫克,此时白月亮的首席法师,虽然也叫大师,但他才12级,这是出于尊敬而非正式的级别。

    温特一行,就从吊桥直达城门洞。

    门口的卫兵眼睛毒辣,一眼就看到领头的两个人身上佩戴着贵族纹章,而且在关节部分有金属甲,显然能轻松自如地穿骑士甲,于是明白,这两人不仅是贵族,还都是骑士。

    吆喝着,让闲杂的市民散开,让出了宽阔的马路。

    贵族无须缴纳入城税,加登连应付都难得应付,头一昂就过去了,巴克微微一笑,对卫兵点点头,这才过去。

    温特是第一次来到这儿的城市,他东张西望的。

    白月亮城,至少北区的生活水准和建筑水准,与老欧洲十六世纪的建筑和生活水准类似,但这,已经是这个世界有智慧生命存在三万年之后了。

    人们穿着自由民以上才允许穿着的鲜艳的衣服,虽然都是布衣,但显然质地不错,在冬天,不仅能防寒保暖,还样式新颖。

    当然,里面塞满了棉花而显得有些臃肿,但整体来说,这些棉衣质量不错。

    这是中产阶级的生活区,要是平民区和贫民区,那恐怕别说十六世纪的水准了,公元前的水准有没有都难说。

    安德烈也东张西望地,他指着一条路说:“从这里到我外公家仅仅需要五分钟路程。”

    加登说:“巴克骑士,你无须为我们改变行程,咱们这就分手吧。”

    巴克说:“我们不忙,我们这就去侍从学院。”

    加登于是吩咐马车夫,叫后面的马车驶向三级战士学院,他大声说:“孩子们,你们就自己去报道了,你们的学费领主大人已经替你们交纳了,好好学习,努力向上,要做一个对领地有用的战士!”

    说着,就摆手让车夫赶马车走。

    他则亲自送阿拉贡一个人上学。

    贵族少年毕竟是贵族少年,还是自己领主的儿子,自然享受的待遇不同,不可能送几十个领民的孩子上学而让阿拉贡一个人去上学,虽然一边是几十个需要照顾的,一边是一个人。

    但贵族就是贵族,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

    加登吩咐完毕,就看见阿拉贡把车帘一挑,露出怒气冲冲地小脸,盯着巴克片刻,又用那该死的,能让巴克一家听见,却表面上是低语的音量说:“见鬼,这些穷鬼还缠上我们不走了。”

    巴克一家:。

    安德烈也用加登能听见的音量说:“这熊孩子真欠家教。”

    加登只能苦笑。

    温特忽然想拍拍安德烈的肩头,用首长的腔调说:“小鬼很不错哦。”

    侍从学院占地不小,比学生多几倍的四级学院大一倍以上,大约占地1000亩,在靠近西区,也即贵族区和神殿区的地方。被一片浓荫与北区隔开。

    这些松树,都起码是几百年的老树了。在德鲁伊和游侠的精心照料下,一棵棵都笔直挺拔,在夏日,松针苍翠欲滴,而非深绿色,当然在冬至前,早已被大雪变成雾凇了。

    学院的门口有一个大坝,停放着几排十几辆马车。

    因为学费的昂贵,所以能入学的毕竟有限。就算在报名最多的日子,一天也就是十几个学生报名。

    门口,走来一个骑士,盛装打扮,不仅穿着骑士铠,还在头上插着七彩的孔雀尾羽,从打扮看,是战神埃德蒙派驻在学院的神殿骑士。

    看见加登,他大笑着走了过来,说:“瞧瞧是谁来了,不正式我们中最杰出的加登骑士吗?最近过得怎么样,老同学?”

    加登笑着和他拥抱,亲吻面颊,说:“罗布,你终于进阶骑士了。都撵上来了。”

    罗布骑士说:“见鬼,这还叫撵上来了?象你,都7级了。象霍尔,都6级了。象沃克,都6级了。象卡特,都6级了。象,”他一连说出了七、八个名字,然后说:“象我这样的5级骑士,也有四,五个。咱们那一届,还真是人才挤挤啊。听说你要来,我特意向校长请了一天假,怎么样,我们办完手续就去喝两盅?”

    加登大笑着答应。

    罗布又把目光放在巴克身上,他神色一凝,旋即目光深处闪过一丝不屑,说:“这一定是平民出身,却成为骑士的巴克骑士了?幸会。”说着,不等巴克应答,就又亲热地招呼加登,拉着加登向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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