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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我的娇美大小姐-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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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杨慧这时候才发现,林奇不是一个人来的,在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女孩,一枚兼备时尚与性感的甜妞,在她的潜意识里,这枚甜妞肯定就是英雄之妻。

    那么问题来了……

第40章 夏末的夜晚() 
“这位是弟妹吧?哎哟哟,瞧这小模样长的,我看呀,不比电视上那些跳舞的明星差。”杨慧笑着,捅了捅林奇的腰眼,小声道:“挺有本事呀林奇,找这么漂亮个女朋友。”

    杨慧的声音虽小,但还是郭可馨听到了,看来林奇不光是这里的常客,而且跟摊主的交情还不差。

    只是弟妹这种称呼……郭可馨承认,自己是对林奇有好感,但有好感和成为情侣,这中间还有一段距离,毕竟谁也没有向谁表白,并不能算作真正的男女朋友。而林奇呢,既没承认也没否认,他这是什么意思?是默许老板娘的称呼了吗?

    郭可馨越想越恼,林奇怎么能这样,自己好歹也是黄花闺女,跟你出来吃顿饭就变成你女朋友了?这也太容易了吧,尽管从一开始,郭可馨就把林奇当做仔来泡,但她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林奇能喜欢她,是那种主动的喜欢,而不是被动的承受。

    看着林奇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郭可馨扯掉一张餐巾纸,狠狠的揉成纸团,然后砸向林奇的头部。

    “砸我干嘛?”尽管林奇能躲过去,但是也没躲,反正一个纸团而已,砸着了也不疼。

    “哼,就砸你!”郭可馨娇唇撅起,皱着琼鼻:“刚才老板娘说我是你女朋友,你怎么不解释一下?”

    “解释什么?”林奇坏坏一笑道:“你本来就是我女朋友嘛,公司里的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

    “哼,你这是偷换概念!”女孩一抚头发,心底有点失落。如果林奇只是说女性朋友,那倒可以接受。可林奇偏偏说了句“公司里的女性朋友”。这句话的意思不就是说,不光是她郭可馨一个人,创意部的其它女同事,还有苏总监,都算他的女性朋友喽?原来自己在林奇心里的地位,竟然是这样!真是可恶呐。

    “烤鱼来喽,趁热吃。”对待林奇这位贵客,老板娘亲自担任服务员。

    鲜香热辣的烤鱼,搭配上翠绿雪白的葱丝,就是林奇的最爱,以前在野外生存的时候,林奇都是自备渔叉,自己捕获的鲜鱼,就地一烤,那滋味,绝对一流。

    “不许吃!”林奇刚准备夹一块鱼肉尝尝,就被郭可馨的筷子格挡住。

    “别闹,我都快饿坏了。”林奇肚子饿的咕咕叫,刚才在电影院买的零食,他基本没碰一口。

    “饿死你拉倒,谁让你欺负我!”

    “汗,我哪儿又欺负你了?明明是你一直在欺负我,连饭都不让吃。”林奇苦着脸,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我问你,要是让你在我和苏总监中间选,你会选谁?”郭美妞本来想说选一个人做女朋友,但是没能说出口。

    “你没发烧吧可馨?我在你俩中间选什么?”林奇有点摸不着头脑。

    “哎呀,你别管选什么,选对了我就让你吃!”

    “额……”林奇故作思考道:“那就选你吧。”

    “为什么选我?”

    “因为我跟苏咪合不来,她是一颗钻石,虽然璀璨,但有足够的棱角。而你呢,是一颗珍珠,生来圆润,对谁都很友善,所以我喜欢珍珠。”林奇分析的头头是道。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口才嘛,算啦算啦,本姑娘就勉为其难,接受你的喜欢吧。”郭可馨得意着,夹起一块最肥美的鱼肉,递到林奇嘴边,笑容甜甜道:“赏你的,快吃吧。”

    其实林奇何尝看不出郭可馨的心思,一个从底层摸爬滚打上来的女孩,有才华有抱负,不为金钱所低头,这样的女孩,自信、自尊、自爱、没有心机,心中有爱,却不敢轻易流于外表,喜欢一个人,却不敢轻易说出口。

    而自己跟陆雨辰的关系,实在是太过特殊,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林奇并不想走出幕后。因为最好的剑,并不是绝世名剑,而是常年藏于鞘中的暗剑,默默潜伏,伺机出鞘,时机成熟,一剑封喉。

    所以他没办法跟郭可馨挑明,毕竟这种事,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契机。

    这顿饭吃的林奇是真爽,结账的时候老板娘非要免单,林奇没有当面推辞,准备把饭钱带给瑶瑶。

    “这下总该回家了吧?”林奇很怕郭可馨在玩什么花样。

    “你就那么想我回家呀?”路灯下,郭可馨嘟着嘴,可怜兮兮道:“陪我走走吧林奇,好久没跟男生散过步了。”

    “这……好吧。”林奇没好意思拒绝,郭可馨则是轻拉住他的手,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脸蛋又变成红扑扑的颜色。

    夏末秋初的夜晚,月亮清冷的挂在天穹,湛蓝星空,辉光点点,都市的霓虹周而复始,点缀着城市的绚烂。

    不过这样的天气,昼夜温差还是很高,一阵凉风吹来,女孩下意识的抱住美肩,皓白的藕臂很是冰凉。

    想言语时,一件男式夹克已经披在了她背上,林奇伸手一揽,将女孩贴近自己,依偎着往前走。

    “你不冷吗?”郭可馨有点愧疚,都怪自己,要风度不要温度。

    “没事,我不怕冷,快走吧。”林奇微微一笑,说的风轻云淡。

    依靠在林奇身上,郭可馨感觉好温暖,不光是身体上的温暖,还有精神上的温暖,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男人为她做这种事情,宁肯自己冻着,也要把外套披給她。她下意识的一伸手,搂住了林奇的腰身,很结实,摸上去全是肌肉。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抵达郭可馨租住的静安小区,这是一个并不高档的小区,停车场里停满着摩托车和电动车。

    到了居民楼下,郭可馨突然发现,往常很灵敏的声控灯竟然没亮,她靠近喊了一声,还是没亮。

    “哎呀,楼道里的灯坏了。”看着黑漆漆的楼道,郭可馨有点害怕,尽管她的房间在三楼,但这样摸着黑走上去,真的有点吓人,毕竟她从来没这样走过。

    “物业真是的,灯坏了也不知道修。”郭可馨抱怨了一句,回头看着林奇:“你能送我上去吗?”

    “走吧。”林奇也没多想,反正都到这儿了,上去参观一下郭美妞的住处也好。

    而就在进入昏暗楼道的一刹那,林奇突然意识到,有一双眼睛,正紧盯着他跟郭可馨。

    这绝不是什么直觉,而是林奇敏锐的判断力,因为他的耳朵已经捕捉到人的呼吸,那种气如游丝的声音。

第41章 将计就计() 
这种伪装,实在太拙劣了,仅凭改变环境的光感,就想做到天衣无缝,如果林奇连这都没识破,那他早就死在了敌人的围追堵截下,更别提成为什么A级情报员。

    就在楼梯间摆放蜂窝煤的拐角,有一个很明显的人体轮廓,如果走近观察的话,连那个人的样貌都能看清楚。

    但是林奇并不想打草惊蛇,他倒想看看这家伙能玩什么鬼花样,难道是来偷自行车的扒手?

    正上楼时,林奇感觉脚底踩到了一些残渣,根据这种特殊的触感推理,应该是破碎的灯泡玻璃。

    看来灯泡并不是自然损坏,而是人为的破坏,距离破坏到现在的时间也不会长,很可能就在天黑以后。

    可这个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只是来偷辆自行车,根本不用大费周章,手法娴熟的贼,带着特殊的偷车工具,两秒钟就能将锁打开,何必在去破坏声控灯制造黑暗?怕摄像头?这种档次的小区根本不可能配备监控系统。

    如果不是偷车贼,那就是入室行窃?林奇有点脑子不够用了,如果是入室行窃,那这贼也太不开眼了吧?像这种老式居民区,居住的不是蓝领阶级,就是身无他物的外来客,来这儿能盗窃点啥?香蕉苹果花生仁?

    要真是窃贼的话,林奇倒是不介意为民除害一次,这么穷的人家你都偷,真给贼丢人,不过前提是先把郭可馨送上去。

    “到了,这就是我住的地方,虽然简陋点,但是房租很便宜,我父母都不是本地人,常年东奔西走的做生意,他们想要我留在家乡工作,可只有我知道,只有在这座大城市,才能实现我的理想。”郭可馨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掏出钥匙来开门。

    可钥匙在锁眼里捅咕了半天,门却像是从里面反锁了一样,怎么捅都捅不开。

    “怎么回事呀,难道房东换锁了?等等,我给房东打个电话。”女孩埋怨着,就要拨手机。

    而就在这时,一道黑影蹭的闪上阶梯,低吼道:“都不许动,把手举起来!”

    借着郭可馨手机屏幕的微光能够看清,喊话的人戴着口罩,手里攥着一把西瓜刀,正步步紧逼的走上来。

    “啊呀,救……呜呜……”命字还没喊出来,郭可馨的嘴就被一只大手捂住。

    看着林奇的动作,持刀男子冷笑一声,说道:“你做了一个明智的选择。”

    林奇眼神示意郭可馨镇静一点,然后装作很害怕的样子,哆嗦道:“你……你要干什么,我们都是外地来打工的,身上没有多少钱。”

    “我说过我是抢劫犯吗?”持刀男又走近两步,把刀架在林奇的肩膀上,恶狠狠道:“不想他死的话,你就给我老实点,在敢喊救命我就先砍死他,然后把你先奸后杀,听明白了吗?”

    郭可馨吓的小脸惨白,机械式的点着头。在林奇看来,如果是在战场上,这个持刀男已经死了,他的动作太慢,漏洞太多,根本不可能活过五秒钟。可林奇又有点迷惑,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极不合乎情理的细节,那就是持刀男脸上的口罩。一般像这种劫匪,应该都是戴丝袜才对吧?戴口罩的是几个意思,难道说劫匪感冒了,怕传染给别人?

    另外持刀男说了,他不是抢劫犯,那他拎着把刀干嘛,只是为了出来吓唬人吗?

    瞥了眼肩膀上的刀刃,林奇接着演戏道:“你放心吧大哥,我们不会乱动的,你叫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很好。”戴口罩的男人暗自一笑,命令道:“现在你们两个,转过身去,然后走进屋里,动作要慢,别想玩花样。”

    “可是门锁打不开了,我们进不去。”郭可馨抽泣着,眼窝里泪汪汪的,生怕林奇发生什么意外。

    “我说能进去就能进去,你现在没有说话的权力,照我说的做!”持刀男的话音刚落,屋门竟然自动打开了一条缝。

    “进去!”男人有点不耐烦的推了林奇一把,林奇没有反抗,而是在进屋的一刹那,屏住了呼吸。

    果然,屋里还有同伙,刺眼的灯光骤然亮起,林奇清楚的看到,口罩男2号手里拎着一个酷似灭火器的喷雾器。

    毫无防备的郭可馨只看到眼前一片雪白,眼睛被灯光刺的直流眼泪,根本没看到下一刻发生的事情。

    只见口罩男2号拉动喷雾器,一道雾状的白烟向着两人射来,睁目如盲的郭可馨晃了几秒钟,软绵绵的晕倒过去。

    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先是破坏楼道灯泡,使眼睛适应黑暗的环境,然后突然亮灯,使人的视觉神经出现大幅度反差,这是很常见的生活现象。口罩男1号的作用只是迷惑人心,分散人的注意力,叫人误以为他是抢劫犯。而真正的杀手锏,则是潜伏在房间里的口罩男2号,他手里的喷雾型迷药,普通人只要吸入几秒钟,中枢神经就会被麻痹,进入昏睡状态。而口罩的作用,自然就是为了防止自己人吸入迷药,戴之前先在解药里浸泡,就算不小心吸入也不会有事。

    这一招声东击西使的漂亮,可惜的是,早在几年前,就被林奇在执行任务时玩腻了。

    所以他才会提前憋气,看到郭可馨倒下,林奇暗暗一笑,也假装跟着倒下。

    “妈的,终于搞定了,不过这男的是谁?”口罩男2号疑惑的问道。

    “不知道,跟这小妞一块回来的,应该是男朋友吧。”持刀男放下刀片,从沙发底下抽出一捆麻绳,递过去道:“先把他们绑起来在说,这种迷药的持续时间不太长,万一中途醒来会很麻烦。”

    “要不然,我给少爷打个电话问问?多出了一个人,我们不能擅自做主啊。”口罩男2号显然就心细很多。

    “嗯,你打吧,我先绑着。”持刀男一挥手,自顾自的忙了起来。

    “喂……喂喂,鹏少,我是阿旺,对对对,今天下午见过面,事情?事情办好了。”

    “嗯嗯,只是现在多出了一个人,我们猜测是这小妞的男朋友。”

    “长什么样子?我看看……短头发,身高一米八左右……什么,你叫我拍照片传过去?好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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