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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伪古惑群体之征战二十年-第108节

小说: 伪古惑群体之征战二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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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只看到两个小龙正向我走来,等到小龙把我从包间里扶出去的时候,我的意识已经有模糊的危险,我记的我对小龙说,小龙我想吐。然后小龙说,壹壹哥,厕所马上到了。只是我没有听到马上,我听小龙说厕所到了,于是我敞开胸怀和心扉,哇的一下,像一把上足了劲的水枪,喷射了出去。

    因为这天喝酒的速度相对较快,所以胃里的酒精还没有被彻底的挥发,也就是在它们刚刚刺激到我的神经的时候,我就把它们喷射了出来,这让我的大脑顿时一阵清醒,虽然还是有些晕头转向,但已经好很多,我第一口喷出来,准备喷第二口的时候,就感觉耳边有一阵风吹过,而且这阵风很猛很强很疼,而且还很有力量,直接让我摔倒在地,在我摔倒的一瞬间,我再次呕吐了一阵,吐在了自己周围。这次呕吐之后,我彻底清醒,因为我吐在我周围的这些呕吐物实在是让我恶心,而且还有一股刺鼻的白酒味,这更让我恶心。在我清醒的这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是被人一耳光扇到了地上。于是我顾不上清理自己的衣服,从地上爬了起来。第一眼看到的,是我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呕吐物,我并没有把它们吐在厕所,而是把它们吐在了距离厕所还有几米远的大厅。除此之外,我第二眼看到的,是小龙正在和一个人纠缠。

    当时下小龙正在和这个男人纠缠,说是纠缠,其实就是打斗,小龙甩着膀子正在锤这个男人,这时就不得不说小龙的战斗力,之前说过,自从他在铁路大院捅了杨勇一刀之后,小龙的战斗力瞬间飙升,在这一年,在我和严召焕等人中考结束的这一年,小龙的战斗力已经打到了一个稳定的阶段,是极强的稳定阶段,可以说,这时的小龙,靠无力摆平一个成年人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小龙的这个特征要比我优异很多,因为这个时候,我是被一耳光扇到地上的,当然我还是要澄清一点,倘若这天我没有喝醉,那么这一耳光,是不可能把我击倒的,但既然把我击倒,那么小龙,那么小龙,就当仁不让的冲了上去。

    后来我知道,其实这一天的过错主要在我,因为我在没有到达厕所的时候就纵情的呕吐了一番,并且在我呕吐的这一瞬间,金帝豪酒店的一个经理正好从厕所里出来,他推开厕所门刚刚走出来,就迎面碰到了我,这时的我正在喷,所有这个经理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往一边躲闪,他躲闪之后,其实并没有被我的呕吐物所污染,但这是个经理,并且是男经理,其实金帝豪酒店的男经理非常少,经理这个职位大部分都是漂亮姑娘兼任,所以这个男经理还是有些来头,后来我知道,他是大浪淘沙以及金帝豪大酒店老板的亲侄儿,是这个老板亲哥哥的儿子,这个身份,在这个时候,给我这个少年一耳光,其实是不足为奇的,毕竟我拆掉吐了他一身,毕竟金帝豪酒店在当时是整个a市为数不多的四星级酒店之一,倘若不是小龙扶着我上厕所,也许这天这一个耳光我也就这么承受了下来,但是有小龙,有小龙这个小严召焕,所以这场架,是在所难免的。

    小龙,也就是现在大龙哥,根本就没有理会原因,也没有考虑到底是谁对谁错,在我被一耳光抽到地上之后,小龙也就是大龙哥一点时间都没有耽误,直接冲了上去,并且是一系列手脚并用的连环攻势,这个经理,这个已经是成年人的金帝豪经理,或许是因为之前太过于嚣张,也或许是被金帝豪的招牌保护了太久,在大龙发动攻势的一瞬间,竟然丝毫没有还手的能力,这时我已经站了起来,这一切我都看在了眼里,所有我是相当的气愤,气愤这个被小龙殴打的经历当时是怎么一个耳光抽到了我的脸上,因为这种气愤,所以我想也没有想,站起来之后,果断的冲了上去。

    当时的大龙对付这个经理其实也是绰绰有余,但我已经酒醒,尤其是吐完之后,酒醒的相当彻底,彻底到我冲上去的时候以为这个经理是因为大龙的原因才发生争斗,也是因为这样错觉的原因,我才更加不留余力,我冲上去的时候,这个经理已经丝毫没有还手之力。

贰拾捌:乔。() 
在废墟断桥上看见乔十月,午后的阳光照亮这个女人的身体,两条腿缠在栏杆上,头向下,工厂排出的污水几乎擦着她的头发向另一个方向流去,远方庞大的建筑和人群突然变成倒影。眼睛收敛住整个晴朗的天空。

    十月说,怀胎十月,又是在十月出生,所以叫乔十月。

    这一年的十月温暖持久,因为在南方,于是在一段时间总是充斥着台风降临过后的血腥气息,神秘而不可测,一瞬间可以使生命漂流,完结。

    十月总是展开自己的手掌,自言自语,先生说我的生命线很短,却很曲折,好象有许多没有暴露的故事。

    说这些话的时候,十月的眼神柔软而放肆。站在繁华的街道上,过往的车流和人群骤然失声,整座城市里的阳光仿佛刹那汇聚到一个点,平静的灼烧。

    十月嘴里的先生在中心路开着一家音响店,为人不羁而固执,这是我的第一印象,看见他戴着自己做的粉色头巾便觉的不舒服,常年的西裤,拖鞋,休闲装,整个人被打扮的古怪,听说三十岁以前一直在做摇滚,却不顺利,在北京跑满了酒吧的场子最后没有得到一点的机会,反而染上了药,最后回到南方开了家音响,聊以为生。

    十月说,摇滚是最悲惨的艺术,总是在最安全的时候发生让人害怕的事,比如爆发。

    音响店的名字叫十月生命,这是十月出现后先生改的,改名字那天先生说,我也是在十月出生。

    十月一脸的幸福,说,原来你比我大整整十五岁。

    在最初的时候,十月总是拉着我来这里买碟,因为这里几乎成了一个概括了整个摇滚的吧。吸引了许多正在做摇滚或者热爱摇滚的年轻人,来来出出的人打扮的装束总是新颖而另类,追逐摇滚的类别从衣着上便能够区分,有时候也有做金属的男人光临,这些人区别与朋克和嬉皮士,上了年龄,有些甚至已经有了家,并且总是表情凝重,有着过肩的黑色头发,柔顺而细腻。好象轻轻的一口气息便能够使头发飘动。

    我和十月穿插在一排排封面狰狞而罪恶的包装碟周围,就好象在明媚的下午突然面临到一场肆虐的暴风。

    终于有一次,先生说,这里也许没有你们想要的,应该去那里。然后用食指指向前面一家装潢欢快而流行的店面。

    十月说,你好久没有弹琴了么?

    先生顿了一下,问到,你怎么知道。

    十月轻轻的露出笑容,用手抚摩着先生食指上修长的指甲,说,你的指甲竟然没有丝毫的磨损。

    你们想要谁的碟,先生问到。

    rose,我说。

    然后拉起十月,告别了先生那张俊朗而惊愕的脸。

    那时我和十月刚刚十八岁,告别了学校,我做网络设计,十月什么也不做,只是对我说,姐姐,我只需要你为我买万宝路的香烟。

    后来先生总是为十月和我准备两个试听机,十月坦然的坐下来,抽出一根万宝路,带上耳麦,表情幸福而诡异。我在十月的一旁,一起被震到凌晨。十月喝先生煮的咖啡,我只喝可乐。

    从那一年的十月开始,先生改了音响的名字,也改了店面的时间,十月生命,通宵营业,尽管在每个寒冷的凌晨店里只有三个人。

    我喝可乐,十月喝咖啡,先生裸着脚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然后听见十月对先生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一瞬间rose奏出的琴声刺穿了耳膜,安静的就像碟面突然的断裂。

    划痕不经意的把人毁灭。

    第二天十月搬出了我的房子,我对十月说,公司变动,要去北方一段时间。

    十月拥抱着我,说,虽然北方没有台风,但也没有摇滚,所以你要早早回来。陪我看台风,听摇滚。

    北方没有台风,没有摇滚,也没有先生,那个第一次见到有些憎恨第二次便爱上的男人。他比十月大整整十五岁。

    而我从来没有告诉十月,我也是在十月出生。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狠狠的失眠,直到先生敲开了我的门。

    我问他,十月呢。

    他低下头,看着他食指上修长的指甲,说,睡了。

    为什么没有在你怀里。我说。

    先生用食指勾住我的手掌,说,因为你只喝可乐。和rose一样。不喝酒,只喝可乐。可乐比酒更震荡。就像摇滚。

    本来我很爱你,可你这么一说,我便不爱你了。因为你让我觉得,我只爱摇滚。

    瞬间我埋到先生的怀抱里,奇怪的笑了。

    跟我回家吧。先生说,你和十月一样,生命线短暂,却曲折。

    我只爱rose,我说。

    十月生命在两年后消失了。这并没有给这个南方带来什么灾难,这两年每到十月政府便下达台风警报,街上的树接连倒掉。

    然后在废墟断桥上见到十月。

    对于我突然回来十月没有任何表情。晚上的时候十月对我说,孩子死了。

    我说,先生对我说了。

    十月说,先生对你说完,他也死了。都是在十月。

    是么?我一点也不惊讶。

    先生爱的是你。所以我杀了我的孩子。

    我只爱rose。我说。

    谢谢你,十月说,我去洗个澡。累了。

    我坐在中厅,放出一张rose很老的cd。听到浴室里十月轻轻的啜泣,然后放声大哭,水流和眼泪一起拍打着地面。

    音量放大,整个房子开始震动,琴弦几乎伪造着噪音一样的震动。瞬间湮灭了十月的哭泣。意识先被沸腾,然后疲倦,最终睡去。

    梦里我看到先生的曲扭的脸,痛苦而向往,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划痕,鲜血疯狂的奔腾。

    我睁开眼睛,疯子般的冲向浴室,没有触到把手,重重的摔到了地板上,疼痛中我看到鲜艳的血正从门逢里缓慢而安静的涌出。手和脸晚霞般灿烂。

    十月死的时候笑容甜美,被整个红色的浴缸包围。

    而这一年的十月,阳光再次明媚起来。

    1

    他用他的生命去爱她,她却用他的生命去爱他。

    午夜的时候天空终于下起了雪,头顶上有颜色诡异的云,风声如同呜咽。他坐在酒吧门外的一个路阶上抽烟。除了嘴巴里的哈气残存着温暖。其余都是寒冷。

    他忘记了穿大衣,没有安全感,手臂冰凉。

    没多久雪便盖住了鞋底,还有一部分隐入了肩膀,他把刚掐掉的一些烟头捡起来,安静的在雪地里插成一排,然后一个接一个用火机点燃,有淡蓝色的火焰和腥臭的味道。

    直到看见她,他才站起来,膝盖没有知觉。

    她从酒吧出来,身体摇晃,似乎找不到一个平衡点,在寒冷的冬天里只穿着一件贴身的条绒外套,米黄的颜色让人想起橱窗里散发的温暖,他发现他的牛仔裤也被她穿着,腰围似乎很合适,裤腿往上挽了两层却仍旧拖沓,最后是一双拖鞋。那是夏天在海滩上必备的人字拖。

    她没有看见他,扶着酒吧外围的墙壁自己走,每一步都赤脚陷进雪里,身体却没有颤抖,他看着她的背影,数她的步伐,接近二十米的时候,一阵风吹开了她喝酒时简单扎起的头发,一个侧身,倒了下去。

    他走过去。脱了自己的外套把她包起来。

    三年前他也是这样把她背回了家,她喝酒到不清醒,却没有吵闹,安静的停留在他的后背上,彼此没有对话。听见踩碎积雪的声音。

    他把她背回了自己住的地方,轻轻的放到床上,然后打了盆热水为她暖脚,他抚摩她的脚趾,用水擦拭,她终于感觉到了温度,喃喃的说,为什么要离开我。

    他终于失去控制,扑过去撕开她的衣服,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另一只手凶狠的抚摩她的身体,他试图要给她疼痛的快感,企图听到她的尖叫和屈服,她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头发斜盖着自己的脸,看不清表情。

    一片黑暗,彼此缺少语言,她却没有拒绝,仍旧配合着他的激烈,给予他拥抱,舔食他的肩膀,头发在空旷中扬起,她用干涸的感情和潮湿的身体给予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清醒和安慰。他终于不能再给,停了下来,身体却还在燃烧。

    他吻她的眼睛。说,我要把你带出那个男人的世界。

    他爱了她七年,从二十岁爱到二十七岁。

    她曾经在大学毕业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拥抱,她的手没有温度,他的胸膛却火烫,她把手伸进他的衣服,抚摩他每一片皮肤,然后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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