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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节

七日一帝国盛宠-第2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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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夫应,“没写。”

    轻悠回头,嘟嘴,“怎么不写呢?人家好不容易才买到你家乡的那种愿笺纸呢!”

    亚夫笑着,抬起手,“不需要了,我的愿望都实现了。”

    轻悠只觉得头皮被蛰了一下,对着茶杯照了照,发现簪花的地方插了朵真花。

    三娘这时笑着点评,“这芙蓉花刚摘的吧?不错,比珠花漂亮多了。”

    轻悠双眸亮亮地看着亚夫,碍于父母在,脸红着小小声说了句“谢谢”,这样乖巧的模样惹得亚夫心又痒又暖,将她的小手握在掌中久久舍不得放。

    这时,轩辕瑞德突然提议,“许久没弄墨了。清华,难道今天你的嫡传弟子都在,给大家开开眼界。”

    轩辕清华心情大好,立即吩咐人去取文房四宝。

    轻悠忆起一件往事,说,“小叔,亚夫从小也摹着你的墨宝出来,也算是你的弟子啦!不,你们比比,看谁摹的兰亭序最像?”

    这话一落,就被父亲敲了脑门子,“你也是你小叔的嫡传弟子,别想溜号儿。”

    轻悠抚着额头,嚷嚷,“爹,你明明知道人家字写的没画儿好,要跟他们俩比,肯定比到爪哇国去了,你就存心想看女儿丢丑么!”

    众人笑开。

    轻悠跳起身,跑去拿文房四跑,嚷嚷着,“我才不要丢脸,我给你们磨墨去。”

    轩辕清华笑道,“也好。手书畅怀,对月咏绪,红袖添香,墨韵留情。”

    亚夫接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众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待轻悠回来,架上新案,掌灯,铺纸,润笔,研墨,准备好一切,轩辕清华和织田亚夫各自立于案前,开始挥毫。

    当笔墨行到半许时,轻悠定睛一看,怪道,“咦,怎么写的都不是兰亭序呢?”

    彼时,轩辕清华和织田亚夫对看一眼,会心一笑。

    轻悠见两人模样,又从亚夫桌前绕到小叔身边,一看,翘嘴了。

    “好哇,你们早就商量好了,对不对?”

    “为什么都写的是水调歌头呢?”

    话落,轩辕清华停笔,起身,脸上有抹讶异地看过来。

    织田亚夫只道,“巧合。”

    轻悠嘀咕,“真的假的?有那么巧的事么?你们没商量,就写到一块儿去了?”

    两人又是一笑,继续低头挥毫。

    这样无法言语的默契,看在旁人眼里也有几分惊奇了。

    轩辕瑞德看着两人仿佛一的笑容,眸色诧异之后又深了几分。

    很快,两人都写完了。

    两副字被摆在了一张桌上,观者一看,都惊讶地久久不语。

    轩辕瑞德道,“怎么?怎么一模一样?”

    三娘,“这要不知道的话,右边这张亚夫的字,真会让人误以为是清华写的。”

    夫妇两对看一眼,同时看向桌前的一老一少。

    亚夫神色自若,仿佛早有所知,并不惊讶。而轩辕清华就不同了,他紧紧盯着亚夫的那副字,又看看自己的,甚至绕着桌子走了一圈儿来看,不断发出惊叹声。

    “横、竖、点、捺,不骄不躁。笔道有力,圆转平滑,意态潇洒,更兼狂放自若。布局一丝不苟,又收放自若。这,这连布局都一模一样。亚夫,你是怎么办到的?”

    要做到字体相似,并不难,亚夫毕竟照着轩辕清华的笔迹临摹了多年。可要做到连布局都一样,没一丝走展的话,那非临摹不可。刚才两人明明一起提笔,下笔,行笔,还是对桌同书,先后收笔相隔不过数秒。竟然写得一模一样,这巧合可真神了!

    亚夫回道,“许是运气罢。”

    轻悠却不相信。

    她记起他们在伽南寺初遇时,他为祭奠母亲临摹兰亭序,后来她知道那石碑其实是小叔仿刻而成,为了逼真,故意弄上了不少名人印章的浮雕。再后来,荻宫的时候,她在他房里住的时间不短,也翻到不少他的笔迹,无一不是小叔的风格,简直惟妙惟肖。

    世间大书法家,莫不以王曦之的行书为必摹之品,尚有二十余年才一二。

    亚夫从小就临摹父亲的笔迹,心中对父亲的向往更比一般书法家临字来得强烈不知多少倍,在这样的心境下,练就一手与父亲无异的笔迹,绝不是巧合,更不是奇迹。

    而是,爱。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来来回回,移不开眼了,好半晌,被兄弟提醒,才回过神来,抬眼时,眼眶也有些泛红,看着亚夫说,“这幅字,送给我可好?”

    亚夫也不禁微微讶异。

    “这只是一幅字罢了。干爹您”

    “不不不,这不是一幅字。这是”似乎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轩辕清华尴尬笑笑,“亚夫,这字就留在我这吧!”

    “好。”亚夫利落地应下了。

    轻悠心里悄悄泛酸,想起那个愿望纸条上曾说——希望爸爸能教我写字。

    很想说,亚夫,其实小叔一直在教你写字,你的愿望,早就实现了。

    “他们都写完了,轻悠,该你了吧!”

    轩辕瑞德可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女儿,轻悠一听,瘪了瘪嘴,在众人好笑的眼神中走到桌前。

    “写就写,who怕who。”

    于是拿起一只小毫,沾了墨,想了一想,就动了笔。

    轩辕瑞德一看,“你这丫头,就知道偷奸耍猾!”

    轻悠冲着父亲做个鬼脸,“人家哪有啊!你们说要我动笔,也没说一定要我写字啊!我给他们字的配画,也要讲究布局、运墨,渲染的。我可不是随随便便画出这几朵芙蓉花的!”

    她说得头头是道,摇头晃脑。

    众人又是一片笑声,笑声中,两幅墨宝上都绘上了娇丽婉约的墨色芙蓉花,并一两只蝴蝶。

    亚夫道,“这大冬天的,还有蝴蝶?”

    轻悠嚷,“你懂什么,这叫意境啦!”

    轩辕瑞德,“没常识,胡乱来,傻帽儿!”

    三娘笑,“轻悠打小就喜欢蝴蝶结。”

    轩辕清华,“虽然是错搭乱配,不过画面布局还是不错,小叔我就收下你这拙作了。”

    轻悠叫,“小叔,你明明得了便宜还卖乖。哼!”

    轻悠一边嚷着,一边又拿起笔,在画作一旁留下自己的名字。心里坏坏地想着,让你们美,我的字丑又怎么了,我就丑在你们漂亮的字上面。哼哼!

    熟悉她的长辈自然瞧出她这孩子气的心性儿,摇头直笑。

    亚夫过来,看她留下的小字,评道,“这几年,你的语言、功夫、谋生能力都大有长劲。可惜,这字,还是墨猪一头。”

    书法称,多肉而微骨者,谓之墨猪。

    说白了,就是字写得差。

    这使坏的乐趣一下被人戳破了点儿,轻悠愤愤地扔下了笔,揪着亚夫闹了起来。最后直说不是自己写不好,而是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写行书,而更喜欢写颜真卿的楷体。

    “那好,就看看你能把颜体写得多漂亮。别又成了小猪一只!”

    “你才猪,你们全家都是猪。”

    这话一落,就被父亲笑骂了。

    轻悠尴尬地扫了眼轩辕清华的方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这次,他们两人在一张纸上同书大字。

    当亚夫最后收笔时,长辈们眼中都有惊艳之色。

    轩辕瑞德,“还行,鼻浚不是猪 ?b /》

    “爹!”轻悠跺脚,“夸人家一句,又不会掉你的肉,小气鬼。”

    众人又笑。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这字,亚夫,你喜欢草书?”

    亚夫点头,道,“行书虽为书法界一大巨擎。不过,我觉得怀素的草书,用笔圆劲有力,使转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非常大气。我很喜欢!”

    怀素是唐时人。幼年好佛,出家为僧。他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骚的草书家,与唐代另一草书家张旭齐名,人称“张颠素狂”。

    轻悠也说,“我就喜欢颜体,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

    两人幼时都跟随父辈,多习王曦之的书法,并同王一样习尽了王的师傅们的书法。从临摹大书法家的习字之路,从而领悟其行书的奥妙神髓。

    但,孩子们并非父辈,总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喜好和厌弃。他们一边继承着父辈的许多东西,同时也走出了自己的未来。

    亚夫,“嗯,颜筋的丰腴,倒是可以掩饰一下猪头猪脑。”

    轻悠,“讨厌,讨厌,你才是猪,你们全家呃!”

    两人叫闹拌嘴儿的模样,惹得长辈们合不拢嘴。

    轩辕清华和兄嫂相视而笑,都很清楚——小鸟,终究要飞出鸟巢,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

    散席后,轻悠和亚夫一起送父母回去后,在门口依依不舍地厮磨。

    轻悠今晚可被他们取笑坏了,现在拧着男人的腰眼儿报仇,怨声载道地埋怨了一通。亚夫搂着小美人儿又哄又宠,偷香窃玉。

    “喂,人家的订婚礼物呢?”

    “我以为你已经得到了。”

    “什么啊?我怎么不知道。”哼!又唬弄人,坏蛋。

    “我。”

    “哼,你早就是我的了。这个不算!”

    这小妞儿真个胆肥了!

    “那你想要什么?”

    沉默,认真思考。

    “亚夫,你可不可以再给我做一双木鞋。”

    望着他的大眼盈盈闪闪,亮得像天上的星子,那里的渴盼,爱恋,让他愿意为她奉上一切,包括生命。

    他抚抚她的小脸,抱进怀中,重重地应了一声,“好。”

    在荷兰,若小伙儿中意哪家姑娘,就会亲手为姑娘制作一双木鞋,做为订情礼物。

    她之前向十一郎请教鲤鱼幡的做法时,知道了当年他为什么突然小气地不给自己买木鞋的原因,只可惜,当年那事发生后,那双只打了个雏形的木鞋就被他扔出了窗。现在,他答应亲手再为她做一双,让她真正觉得过往的那些苦难和遗憾,终于离她远去,他们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在荷兰,订婚时,木鞋都是男方必出的聘礼。有传说,穿上情人亲手制的木鞋,就能从汪洋大海中平安归来。荷兰的木鞋,不仅实用,更是人们追求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的像征。

    今夜,月色撩人。

    相拥的人儿久久不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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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数日,轻悠和兄长们一起,不是跑工厂建筑工地,就是给老绣工们做新技术培训,虽然辛苦忙碌,却很充实满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老爷子轩辕瑞德伤口已长好,偶时也跟着儿女到工地察看。

    这日轩辕瑞德正准备出门时,轩辕清华在月洞门口拦住他,说要跟他一块儿去工地瞧瞧。

    轩辕瑞德看他脸色苍白,就要回绝。

    因为最近轩辕清华的病情有些波动,前几日突然昏倒,吓了众人一大跳,本来要将他送至艾伯特诊所观察,他又突然醒来,坚持不去医院,只在家静养。为此,似乎又和亚夫闹了矛盾,几日不见了。只有轻悠每日必到他屋里探望,请安。

    “清华,你就体谅体谅孩子们的心。你不是还想参加他们的正式婚礼吗?赶紧回去好生将养着,这几日天气阴湿得很,北风又大,你瞎折腾啥。”

    说着就给小厮打眼色,要把人推回去,小厮满脸难色,刚一动就被轩辕清华给喝斥了。

    “大哥,你知道你们担心我。可别忘了我自己也是做医生的,我的身体有啥毛病我最清楚。你要不让我去看看他们,我待在屋里心慌着急反而更不利于休养。”

    轩辕瑞德心下只能一叹,遂了兄弟的愿。这也是为什么亚夫和轻悠订婚后没有立即离开的原因,因为轩辕清华重视天锦坊,就同他一样,将天锦坊当成自己亲手抚育大的孩子,一日见不到天锦坊重新开张,营运走上正轨,一日就放不下心来。

    他们前脚刚出大门,上了马车,后脚就有小厮急惊风似地跑进轩辕大宅,直冲到了大娘院中,手上抓着张报纸,进了门才嚷嚷开。

    大娘听着就想训斥这不懂规矩、一惊一咋的小厮,但女儿宝月却比她更快一步冲出房,那小厮正是女儿的心腹下人之一。

    “三小姐,您看看这照片上的人,像不像七小姐的姑爷啊?我一晃眼儿,就觉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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