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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仙魔梦世界-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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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路边传来吵闹的声音,俩人出于好奇的心态,赶着小驴车奔着声音而去。

    。。

    走到近前,周围已经围了些路人,指指点点,在路人中间有个老人与几个大汉起了争执,劫与罗姆下车走到近前看热闹,就挺其中一个大汉瓮声瓮气的说道“我说老小子,你糊弄鬼呢啊,就这么个铁片,你卖500个银币?你是不是疯了啊?”旁边的大汉附和道“可不是,我们兄弟做佣兵这么多年,佣兵工会里用剑的高手多的是,这么个铁片,怎么可能值这么钱?”老人不以为然,吹胡子瞪眼说道“你们几个小子懂个屁,老夫当年也是佣兵,这把剑虽然奇怪了一点,可绝对是好宝贝,我这是要回老家安享晚年,否则我都不会卖的”说着就拿回了在其中一个大汉手中的“剑”,劫定睛瞧去,这把剑与大陆正常剑士的剑很大区别,比匕首长一些,非常薄,你要说是用来斩杀敌人的话,大陆上剑士的剑都是阔剑宽刃剑,对磕的话很不利,因为有斗气的加成大多数人都能挥动重武器,这样对阵很有优势,可是要说用来刺杀吧,这把剑又有些长了,没有匕首那样方便携带,也难怪几个佣兵大汉不以为然,只有那些贵公子带在身上彰显华贵的刺剑与这把剑有些相像,可是刺剑一般做的都很华丽,这把剑怎么瞧都是古朴素颜,丝毫没有金银珠宝装饰,剑柄也与正常刺剑不同,只是缠了圈破布,要多丑有多丑,这时,其中一个大汉发话了“我说,老小子,你也别吹这家伙,大家都是明眼人,你这破剑刃口还不错,这样,我给你5银币卖给我怎么样?”老头当时就急了“什么?5银币,这点钱怎么够我养老的啊,不行不行”其实老头心理也没底,这家伙是他年轻时候偶然在一个山洞里找到的,当时感觉挺奇特的玩意就留在家里,现在年龄大了,能卖多少钱自己也没把握。

第二十三章飞剑,流采() 
可就在这时,劫突然看见老头那把剑的剑柄上刻了两个奇怪的类似文字的东西,估计别人都会以为是什么雕刻,但是在劫的眼中,紫色电芒一闪而过,莫名奇妙的,他认识,“流采”这把剑的名字,劫心里掀起惊涛骇浪,自从遇见萧晨子这种古籇文字在他的脑海里经常出现,确切的说是每次在睡眠的时候,他都会出现在一个奇怪的空间,不,现在劫隐约知道是他自己的所谓“识海”的玄奥地方,在那里,天空还飘着很多这种文字,起初他一个不认识,但是时间久了,不知不觉间,不晓得什么原理慢慢的认识了些,可惜后来突然无法进入识海空间,他又不能自己强行进入,也就没办法继续研究天上的文字。

    在这个地方偶然遇见了古籇文字的兵器,劫压下内心的激动,他可知道这东西多半不是这个世界的,挤进人群,靠近老者和几名大汉,这时候双方还在讨价还价,劫面无表情的走上前说道“尊敬的老人家,看您的年龄不小了吧,为什么急着卖这把武器呢?”老头看又有人上前搭话,他也颇为无奈的解释道“哎呀,这位小兄弟怎么有心买我的剑吗?我也是迫于无奈啊,年轻时候当佣兵四处漂流,现在上年岁体力不行了,本来也赚了些钱财,可惜有个毛病,好赌,这不,钱都输没了,以后日子怎么过呀,唉,只好拿出以前的一些东西来卖咯”说到这里,老头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劫也不急,接着问“哦,尊敬的老人家,看来您是真的遇见难处,只是这东西也就算个纪念品而已,他们不会给多少钱的”边上的大汉不乐意了“啥?小子,你说咱们爷们不给钱?你也不看看这老小子的这个叫啥,能叫剑吗?谁傻啊宁愿爱坑,咱们老大够意思,出0个银币就是想好心给这老小子点生活费,他还那装大半蒜”周边的大汉跟着起哄起来,劫没有理他们“尊敬的老人家,我父亲也是一位佣兵,当年出生入死,挺不容易的,我很理解您的心情,这样,恩,就当是我孝敬您了,这剑我买了”说着慢悠悠的从怀里掏出50个金币,递给老者,老者惊讶的看着劫,他要500银币也是迫不得已,没想到对方真的买了,而且拿金币做交易,想来对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估计是富家公子闲得没事干穿便装游历大陆体验生活,想到这乐呵呵的接过金币,连声谢谢,劫也不以为然的接过流采,边上的大汉也都不傻,猜到对方估计是富家子弟也没上前找麻烦,就这样,劫拉着老者有说有笑的走出人群,给人们的感觉花50金币对他来说没什么,完全一副不在乎的表现,这也是劫深思熟虑,毕竟财不露白,自己得康迪的几百金币,钱不少,对于大多数贫苦人民等于横财了,为了减少麻烦,他装了一次公子哥。

    把老者拉到驴车边上,四下只剩罗姆和白牙,劫笑呵呵的送别老者,临行不在意的问道“尊敬的老人家,我也是出来历险历练的,您能不能告诉我这把剑出自哪里呢?我闲来无事也想去碰碰运气,就当是游玩了。”老者听这话也没有隐瞒,将他得到流采的地方详细的告诉了劫,然后便乐呵呵的向周边的村子走去。

    劫送别老者后,站在原地沉思起来,老者告诉他的地方不近啊,甚至说短时间很难过去,并不在雷多尔国内,而是七大国家之一的阿尔弗来德大联邦,这是一个由众多公国组成的政治体系机构,元老会代表着国家的王权,老者告诉劫的地方是阿尔弗来德大联邦西面边界处大陆几大禁地之一的荒漠所在,虽然那个山洞只是在外围,但危险系数依然不低。

    哎呦,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看来抽空还得去一趟荒漠,从书本上劫看到过关于这个禁区的描述,几百年前,兽人本来也生活在大陆的中心地带,后期也许因为与人类的利益冲突,发展到种族大战,之后人类实力更强些,大部分兽族被赶进荒漠这个地方,人类想攻击兽族也不是那么的容易,毕竟荒漠本身危险重重,最后也就放弃了,偶尔的时候有探险者进入荒漠寻求财富,总是遇见兽人的袭击,过了几百年,新仇旧怨结合在一起,这里便成为人类的禁区,只要进入里面,遇见兽人必定你死我活。荒漠其他资源不是很丰富,尤其是食物,更是难以为继,可偏偏矿产资源高的吓人,内陆里极其稀有的矿物,金晶,秘银,奥利哈钢,勒格耐席姆矿,在荒漠虽然不说到处可见,但比内陆好寻觅许多,而且兽人族相貌长的都不咋地,可偏偏其中狐族,猫族这些种族里胜产帅哥美女,人类的人贩子宁可冒险也要进入掠夺,这也是兽人与人类仇恨的根源之一。

    想到这,劫也收了收心,毕竟也没时间去荒漠探寻那个山洞,抬头看见罗姆大叔那张胖脸就是一愣,这老小子一副献媚的表情,我靠,别人看不出劫的演技也就罢了,死胖子明显知道他的底的,难道脑袋缺根弦,真以为自己是富家子弟?恩,看样子还真像,算了,不理他了,劫翻身上车,叫上白牙,干脆小睡一会,很快就要到马赛了,还要去采购些东西,胖子见劫没搭理他,也不生气,乐呵呵上车甩开马鞭,让小毛驴继续赶路。。。

    黄昏的时候,他们赶到马赛,很顺利的找了间客栈先住下,胖子约劫喝点小酒,劫婉拒掉了,他自己一个人跑到镇上的酒吧去喝酒了,进入自己的客房,白牙完全一点当宠物的自觉都没有,直接跳上床,趴着休息起来,劫看的哭笑不得,这可好养了个大~爷,他走到桌子边上,刚才已经让店小二准备了些食物,还没有上来,反正闲来无事,好好研究研究这把流采,他不相信这把剑只是装饰品,从用古籇文字书写剑名看来,这把剑必定有过人之处,拿起来仔细端瞧,长3尺左右,宽两指,薄薄的剑身反射~出夺目的寒光,刃口确实锋利,剑柄没有护手,材质看不出是木头还是金属,用手掂量了几下,很轻,剑柄末端没有装饰只雕刻着“流采”二字,劫左看看,右看看,怎么也找不到特别的地方,除了造型。

    船到桥头自然直,就不信了,自己的直觉错不了,这把剑肯定有不凡之处,小二送上来饭菜和烤肉,白牙不管劫怎么烦恼,起床就开始吃,它吃的真叫个香,这几天风餐露宿的,竟吃素了,自己可是狼啊,行千里也得吃肉,可倒好,跟着劫竟吃水果了,吃斋的猛兽谁见过,白牙吃的不亦乐乎,劫还在默默的寻找解开流采的方法,这一研究就是一夜,清晨太阳初升,劫伸了下懒腰,唉,没辙,还是没找到办法,累个半死,路上的必需品还没有采购,以后在研究吧,手握着流采劫心里想到,可就在这时候,阳光顺着窗子照到剑身,流采的剑柄热了一下,随后劫的头也痛了一下,脑海中多出了几个古籇字,“滴血认主,须舌尖精血。”,随后他眉头紧锁,慢慢回忆起来,虽然不明白怎么会出现的,但他还是决定尝试一下,咬破舌尖,喷在剑上,忽然间,流采散发出道道剑光,随后嗖的一下朝劫飞过去,躲闪不及,剑撞上他的身体消失了,同时,莫名其妙的感觉体内丹田中跟某样东西有了共鸣,好像流采就隐藏在自己丹田之中,回过神来,劫心思一动,刷,流采出现在手上,心思在动,刷,流采消失了,这下子,劫可高兴坏了,就算别的功能他没找到,这种匪夷所思的将武器隐藏在体内,太方便了,对敌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胜算大了不少,况且流采应当还有很多性能没有发掘出来,笑的劫手舞足蹈,随后抬起头,脸色突然大变紧接着喊了一嗓子“喂,你这小子太不够哥们了吧,昨天晚饭就没剩多少,我的天啊,早餐你又全给消灭了,放开那根腊肠,你这混蛋”白牙装作没听见,叼起最后一根腊肠顺窗户跳上屋顶,美美的晒着太阳吃着它的战利品。

第二十四章小驴车上练斗气() 
马赛镇镇口上停着一辆驴车,满头大汗的胖子不时往镇里面瞧,罗姆心里郁闷的很,这个小伙子哪都好,就是时间观念太差啦,说好一早启程的,这都快中午了还没个影,要不是看他是潜力股,罗姆大~爷早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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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的劫也已经焦头烂额,可也不能怪他,一直在研究流采的使用方法,生活补给品都没有买,早上出门跟没头苍蝇一样东闯西撞的,由于对马赛不熟的原因,好不容易才找到市场,跟胖子商量过下一站就是马加里塔,中途不在停留,路途很远,总不能一道蹭胖子的,现在劫背了两个大包裹,拎着四个兜子,白牙身上背了两个包裹,满脸苦瓜像。这对组合连跑在颠往城门赶,引来无数路人围观。

    快到晌午的时候俩人才回合,相互打个招呼,把东西放上车,劫惊讶的往周围看去,除了驴车还有四五辆马车,胖子拉着劫来到其中一辆车前,跟站着的中年人打招呼“嗨,西蒙,老伙计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棒小伙子叫劫,怎么样很健壮吧,来,劫,这位是斯卡隆@西蒙,巨剑佣兵团的团长,这次旅行的护卫交给他了”,劫不禁惊讶起来,原以为这死胖子就这么辆驴车做点小买卖,没想到有家底啊,又是雇佣马车又是请佣兵团,本以为拉着自己是当挡箭牌的,原来胖子也没想靠自己,他也不会怠慢,向对方点了点头,西蒙大概40多岁,浑身肌肉隆~起,皮衣皮裤高筒靴后背背着一把阔剑,过来鼾声鼾气的说道“不错不错,小伙子挺扎实,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佣兵团?只有血与汗的磨炼才能成长啊”劫微笑还了一礼“您好,尊敬的团长谢谢您的好意,我只是个生意人,会一些武技不过是强身健体罢了,没有能力加入您佣兵团的”俩人说笑着谈了会,胖子插上几句,安排妥当后车队开始出发了,总共辆车劫和罗姆的驴子车在队伍中央,前后车上都装了许多物资,劫也没问是什么,一行20人左右,根据劫观察,除了西蒙团长是高阶剑者以外,其余团员大多都是剑士,唯有一对7,8岁的双胞胎与众不同,竟然是魔法师,这种小佣兵团能配备魔法师还是很罕见的,由于年龄的原因估计只是低阶,俩人气质完全不同,姐姐活泼好动,一头黑色波浪长发搭在肩膀上,身穿蓝色皮制连衣裙,高高的靴子上方一片雪白,诱人以及,妹妹长相甜美,温文尔雅,不怎么说话,她对任何人都很有礼貌,橘黄色披风,橘黄色长裙,劫眯起眼睛仔细看,姐姐浑身漂浮着风元素的光点,妹妹身上漂浮的则是光元素,从浓密度来看,俩人都是2级见习魔法师,虽然低阶可是魔法师在雷多尔依然少见。

    收回心思,劫盘坐在小驴子车里,这段时间忙着赶路,是时候好好修炼一下了,他聚精会神运转起黯灭斗气开始一周天的大循环,光暗元素被提取出来融入身体内,由节点转化为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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