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我的魔法时代 >

第9节

我的魔法时代-第9节

小说: 我的魔法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据老库鲁说几乎人人都受了伤,最重的是队伍中的游侠提亚,这个年轻人被熊爪子拍断了一条腿。提亚的那条腿伤得非常重,不但大腿骨被折断,很多肌腱都造成撕裂和断裂性质的创伤,但对于草药学专家的老库鲁来说,却并不算什么大事儿。当时我反倒是吓得不知道怎么的眼泪哗哗的流,其实当时我并不是很想哭,就是自己怎么也没忍住,一想到在这个蛮荒世界生活,将来自己也难免会受伤,心底就会害怕得很。提亚是这个小队的唯一擅长斥候和隐匿行踪这些野外技能,对小孩子也算和善,我经常和他聊天,所以对这个团队也了解一二,剩下的四个队员则是战士强巴赫,剑士多伦列,水系魔法师果果,战士岳伦。别看这支小队人少一些,但是全都是在公会注册成功的高手,远比另外那支有一大半学徒级队员的冒险团精锐的多。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谈一下这个世界冒险团职业的等阶。职业最初划分为魔法系与战士系,而战士系又细分盾战士,剑士,弓手,刺客,游侠等等种类繁多系列。就拿弓手一职来说,最初进入战争学校系统学习过弓箭系的战士被称为弓手学徒,当各项指标都达到弓手公会要求之后,经过考试可以向工会申请弓手证书,这个证书并不是说经过努力后,在战争学院顺利毕业的都可以拿到。每种战争职业都有很严苛的等阶制度,而对于弓手每个等级都有硬性的指标。弓手的每个等级在攻击距离,箭速,准确度都有很明确的标准,考试很严苛,能拿到证书的战士才有资格组建冒险团小队。

    提亚骑着一匹健壮的古博来马远远地跑过来,对我举了举手里的短弓示意,我也向他点点头。他骑得很急,想旋风一样超过了我们的马车,追上队伍前面的冒险团首领,看起来一定是有了好消息。果然,一刻钟之后,大部队就被命令停下来,两支冒险团的人马则有一大半儿的人手都纵马跑出了队伍,向提亚来时的方向赶过去,只留下四位冒险团成员护卫着大部队原地待命。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弗雷德大叔很有经验地对我和库兹说:“我们的运气真不错,刚走出来就碰见大家伙,能让两个冒险团倾巢出动,怕是猎物不会太小,呵呵,待会吉嘉和库兹你们两个就给我打下手吧。”

    “剥个皮子,有什么难的?”库兹在一旁瓮声瓮气地说。

    “嘿嘿,小子,你平时接触到的都是一些野兽,普通野兽怎么能和魔兽比,就算是最初级的魔兽,要想割开它们的皮革也很费劲儿,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弗雷德哈哈大笑,对库兹说的不以为意。然后悄悄对我两说:“兽人们天生就有力气,就算刀子不快也能割开坚韧的皮子,吉嘉,你可要多跟我学学,我在制皮这方面,其他方面不敢说有什么优越的地方,但是对于认知纹理却有些经验的,前些日子老库鲁忽然想让我教教你们两个小子,我答应了。咱们商队谁不欠着老库鲁的人情?不过能领悟多少,就看你们两个小子用不用心了。”

9。看堆儿() 
前方传过来的消息说冒险团找到了一处草原风狼的巢穴,而我们被吩咐赶着牛车去前面不远处地势高一点的土坡上待命。剩下来一共有十多人,其中有三位冒险团的成员,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

    和库兹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弗雷德大叔坐在一旁吹嘘他当年曾剥过一只剑齿虎兽的毛皮,所得报酬竟是一块儿虎骨,后来请人配制成伤药,那药效果出奇的好,只不过很遗憾药粉不多,到现在也没剩下哪怕一包。弗雷德大叔感叹:那可是救命的东西啊。其他车上的老师傅们也开始聚在一起聊天,每个商队里总不会缺故事,而且大多数的男人们聚在一块儿,很容易就聊起女人。而我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就算心理再成熟,也没有任何兴趣跟他们聊这些。于是拉着库兹爬到另一辆牛车上,两个人肩并肩躺着看天空中的云。

    留下来护卫我们的三位冒险团成员两男一女,我也有点分不清他们的职业,就知道两名穿着皮甲的年轻男子肯定是战士,但是他们没有弓箭,只在右侧屁股上挂着一柄厚重的罗马剑,甚至连个像样的盾牌也没有。身材算不上高大,但是看得出身手很矫健,衣服也算得上干净整洁,而且皮甲里面都有一身棉布衬衣,脖子上还系着红色围巾,两个人试图在寻找一些有趣的话题取悦一旁的女法师,那名拥有栗色头发十六七岁年纪的女孩子却始终板着脸,也不苟言笑。

    漫长无聊的等待,竟让我躺在牛车上慢慢睡着了。或许是昨晚上一夜没睡的缘故吧,我时睡时醒,睡得很不踏实。忽然听到吵杂的声音越来越大,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才看到弗雷德大叔和商队里那些人围着我,弗雷德大叔将我推醒然后问:“吉嘉,这帮伙计说昨天炖肉里还有像面条一样东西,我怎么没吃到?”

    “啊?”我刚被摇醒,还有点摸不清状况。

    “呵呵,弗雷德大叔。那些粉条昨晚上就被我吃了,就剩一些肉”库兹在一旁嘿嘿傻笑。

    “粉条是什么东西?”弗雷德很直接的问库兹。

    库兹想了半天,也没组织好语言只说:“粉条就是吃的,很好吃不是么?”既然已经说到这个问题,我当然要按照与老库鲁昨天商定的那些话来解释,于是我拉了拉一旁解释不清的库兹,接着他的话说:“那是库鲁老师找回来的食物,他说兽人们都称它为‘粉条’,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树上长出来的,但这东西一直是兽人们的粮食。”

    对于我的话,弗雷德眼珠转了转,显然是不太信的。库兹对于我说那么些地薯是库鲁老头找回来的,很不满意。明明都是他找到的嘛!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见他要说话,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疼得他嗷嗷大叫。

    “库兹,你们经常吃这个额粉条?”弗雷德有些狐疑的问,几年来也没见过老库鲁啥时候吃过这东西啊!

    “额,是啊!我在部落里常吃的,只不过我们都是用水煮着吃,不像吉嘉做起来这么费劲儿,你们好像是从来不吃这个粉条。”库兹的帝国语说的不是很好,这一段话就让他吭哧瘪肚地想了半天。库兹这话说的忒合我心意了,虽然是他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那通常都是水煮地薯,剥开来直接吃。你们不是特别反感吃吗?地薯的帝国语很绕口,于是库兹直接说了音译的‘粉条’,这解释真是神来之笔啊。

    相对于兽人孩子的话,商队里的大叔们更相信一些。因为在他们少年时代里,至少分不清什么叫真话假话,只要一个兽人孩子嘴里吐出来的话,多半是可以相信的。而且看起来我也是这么小,商队里的人就会心想:说不定昨天的那顿饭就是老库鲁的注意,这老兽人想在抵达帕伊高原之前,请大伙吃顿美味正宗的兽人族大餐,这两个小家伙只不过是被吩咐做事的人。

    五岁的孩子你能指望他做什么,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憨傻兽人小子做的饭真是非常美味。大家都这么一想,可不是嘛!那个叫吉嘉的小孩子只是一直被吩咐去端各种菜蔬调料之类的,一直都是兽人小子在做主厨,原来贫穷落后的兽人部落居然还有这样美味的食物。于是又开始有人在私下里交流,有想法的人很多,毕竟这是个商团,而且下一站就是帕伊高原。

    弗雷德则拉着库兹的手不放开,紧接着问:“小子,你爷那还有这个存货没有,大叔我还没有尝到啥滋味,你怎么也得给大叔我再做一锅啊。”

    “那可没有了,一到春天那些东西就都烂掉,要过了整个夏天才会长出来。我们就那么一袋子,昨天都煮着吃咧!”库兹连连摇头。

    快中午的时候,坐在马车旁聊天的一群大叔们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大家都坐在南坡的草地上晒太阳,大家说话的语速慢了很多。正在讲述以前经历的是位叫安的中年大叔,他的家乡是在格林大陆最北端的史洛伊特省,是属于帕伊高原南麓山脉最边缘,白象河与奔马河在那里交汇在一起,共同向东流出700多里后注入无尽之海,那里也是格林帝国最北的边陲小镇。帝国最著名的北风军团就沿河驻扎南岸,这里也是帝**团抵御兽人帝国,矮人帝国,冰原蛮荒野人的第一道防线。

    说到这里,安歉意的看了一眼库兹,然后语气略微缓和的说:“现在的北风军团那些兵蛋子们,怕是已经有几十年没见到过真正的兽族狼骑了,只从兽人进入帕伊高原休养生息以来,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很多,矮人们也离得更远,要攀越新西亚奇斯山脉毕竟不是件简单的事,就是最近一段日子里,冰原上的野蛮人有些不太安分,时常进入咱们的国境掠夺奴隶。”

    我听老库鲁讲过,冰雪苔原面积非常辽阔,那里终年积雪覆盖,却有另类的物种在这片冰原上顽强生长,那里的植物多数都是极耐寒的,很多草药都对治愈火毒有极好的疗效,只不过那里属于蛮荒野人族的领地,那些成年后平均身高超过3米,力大无穷,奔跑快如骏马的荒原巨人会撕碎一切。老库鲁时常念叨的就是希望遇见一支商队,能给我换回来几片苦寒荆草的叶子,就能炼出几瓶火抗魔药来,所以我对冰原蛮人以及他们居住的冰雪苔原任何信息都很关心。

    第一次听到掠夺奴隶的事,我很好奇。于是问安大叔:“那些野蛮人也需要奴隶,他们不怕咱们的军队?”

    “防线太长了,沿奔马河向西情况还好些,有兽族帕伊高原作为天然屏障,白象与奔马河为格林帝国创造了富饶的北部平原,但是哪里也没什么天险,每年冬天奔马河被冰封住,至东700里就没有任何天险可以阻挡蛮荒野人,北风军团八十万驻军想将所有野蛮人挡下来,根本就没可能。”安大叔经历风霜的脸上有道伤疤,那是一道沿着左侧太阳穴向右下延伸至下颚,整个左侧的脸颊和嘴唇都被利刃划开,虽然已经愈合,但是留下粉色的伤疤狰狞的告诉所有人那一刀就差一点点就将他的脑袋劈成两半,我平时都不太敢看。

    “他们抢女人和孩子吗?”我好奇地问。

    “哈哈,他们要女人做什么,你指望着身高超过三米,在冬天都要光着膀子的野蛮人会搂着人类娘们睡觉?哈哈哈哈,那只有贵族老爷才会干的事儿,野蛮人布罗利只信奉强者,他们只掠夺成年男子,有时候年景不好的时候快要成年的年轻人他们也抓,抓去就丢进黑山的矿洞里挖矿,一直到死。”安说这些的时候有些黯然,情绪也不太稳定,后来补了一句:“跑商之前,我两个弟弟都被抓了,他们以为把我劈死了,可我活下来了。”

    “他们会把女人和孩子杀死?”我又问。

    弗雷德大叔睁开眼瞧了我一眼,踢我屁股一脚说:“小小年纪瞎想什么!那些肮脏的野蛮人从来都是把我们看成牛羊一样,他们还指望女人们活下去继续给他们生小羊,野蛮人从来会乱杀人的,他们只会抢走粮食和牲畜还有强壮的男人,抢女人孩子那些事都是奴隶贩子干的。”

    “他们吃人么?”

    “如果没有任何其他食物,饿了也会吃,只不过就像我们会吃马吗,会吃那些野牛或雷霆犀吗?”人群里有人讪笑。

    看起来这个世界里,我们并不是食物链最ding端的种群。

    负责警戒的两个年轻战士被女魔法师拒绝之后,就和我们这群人混在一起聊天,而那个冷如冰山一路上都惜字如金的女魔法师一直在山坡最高处瞭望,这时候对我们发出了信号。

    男人们全都紧张的站起来,在一旁吃草的牛也被套到牛车上。只有我和库兹在慌乱的人群里如呆鹅一样傻站着,直到弗雷德大叔将我两抱到牛车上,这时候我才能看到草场深处跑来一群骑马的人,太远看不清是敌是友,只好全员戒备。

    也就是半支烟的功夫,人群开始低呼:“是咱们的冒险团,是咱们的人!”

    “没错,我能看到他们带猎物回来了!”

    “呜呜”

    胜利归来的勇士们会获得所有人的欢呼,等待的人们也会紧盯着马背上拖回来的猎物,冒险团的人骑着高大的古博来马跃上山坡,娴熟的马技只是微微扯了一下缰绳,马背上驮着的整只风狼就被甩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草原风狼,我从没想过狼会比非洲狮子的块头还大,那头狼身形有三米多长,一身银灰色的鬃毛非常的光滑,这只狼的头部眼窝处有明显的箭伤,箭矢已被拔出去,风狼的眼珠破裂后,只留下小指粗细的小洞四周焦糊,白色的脑浆和猩红的血还在不断的渗出,只不过落到狼皮上就会变成小血珠瞬间滚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