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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星圣之剑-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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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经是一位伯爵的第二管家,帮伯爵管理着一片比米亚那稍微小一些的土地,做的不错,成绩喜人……

    结果,他被第一管家猜忌,而第三管家又嫉妒他的成绩,合伙栽赃陷害他,最后被净身出户赶了出来,还吃了几鞭子。

    靠他当管家好多年的人脉,找份工作糊口其实不难,但他比起单纯的活下去,更期望着要报那一箭之仇。

    倒不是杀掉那两个陷害他的小人……这种事做到其实不难,区区两个管家么,花点钱雇人就有机会杀掉,毕竟管家不可能有贵族本人那么好的保卫措施。

    达康看中了洛明的潜力,希望洛明在他的辅佐下有朝一日开拓成功,实力大涨,到时候他也就能回去秀一秀,用他的话说:“让那两个老贼小贼气死,让那不识人心的庸主在悔恨中不得瞑目。”

    洛明突然想起偶然听过的一个故事:

    竹中重治在日本享有小诸葛的美名,号称天下无双的智者。而此人虽有背主的过往,却并没有人认为那是他的污点。

    由于遭逢庸主的缘故,最初他希望靠进谏让主君醒悟,结果受了严厉的斥责,或者被当做耳旁风。

    那时他估计也是有“致君尧舜上”的理想,希望能遭逢明君,没有明君就努力扶持自己的君主变英明。

    然而,那庸主越来越猜忌臣子,倒行逆施,竹中重治怒而实行兵谏,结果也只是加剧了庸主的猜疑心而已。

    最后,竹中重治一气之下投敌,还顺便拉走了好几员重臣一起投诚,不过数月,变让那庸主灭亡了。

    文人的报复心,有时候并不比武人差,甚至可能更为狠毒。

    达康的打算就是让他的原主丢脸,以后背负着“昏庸无能”、“易受蒙蔽”、“错失良才”的名声活下去,他每帮洛明办成一件事,就是对原主的一次打脸——要把他的脸打到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他为止。

    当初达康能将接近米亚那大小的地盘管理得妥妥当当,还干出了成绩来,如今料理起米亚那的事来也基本上不在话下。

    他是洛明追随者中最有管理经验,管理过最大的地盘的人,洛明见识了他处理事务的能力之后,便直接任命他为美泉领的总管。

    和普通的管事、管家的体制不同,洛明从一开始就准备树立一套自己的体制,随着自己实力提升,控制的地盘的增加,也就会有更多人加入这一新体制,温水煮青蛙,让人们一步步适应这新制度,对于集权和改革来说都极为有利。

    否则,哪怕洛明身居高位,也和那些旧贵族的区别不大,处处受制于一大堆传统和旧的体制,想要改革一下就立刻会触动大量人的利益。

    至于美泉领嘛……那是洛明给自己的骑士领取的新名字。虽说现在还没有美泉,但等洛明使用那枚泉眼秘文的时候就会有了。

    虽然牛车的速度很慢,但过了两个小时,也终于到了美泉领。

    大片麦田中,满是饱满的穗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光。一阵风吹拂而过,麦穗起伏不定,仿佛是一片金色的海洋。

    再过十天左右,这些麦子就该收割了,这也是洛明为什么必须要在这时离开勃兰登,回到领地上的理由。

    初次用上粪肥之后,这些麦子毫无疑问会增产,得到一个丰收——自己必须得在场,让领民都知道,究竟是谁带给他们了丰收。

    在这些饥一顿饱一顿,挣扎求存的民众的心目中,能够带来丰收的领主,恐怕和神明相差无几吧。

    从此之后,一切领民对自己的态度都会是既敬畏,又爱戴,在那之后,自己做什么事都会方便许多。

    格兰蒂看着这麦田的场景尚且有点吃惊,更不要说那些并不知道洛明做了什么的追随者们了。

    他们一个个眼中放光,有的惊讶,有的赞叹,交头接耳,都觉得自己算是来对了地方。

    在这个时代,商业虽然比较繁盛,但也只是点缀罢了,农业才是一切事业之本,无论是因为这土地肥沃、靠法术还是别的什么办法增产了都好,能够获得丰收,就证明这里大有可为。

    而达康更是直接跳下车去,冲到了麦田的旁边,四处张望,然后拈起了一缕麦穗。

    “天啊……”他忍不住喃喃自语了起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中年人一时间语无伦次,不住地向四周张望——而洛明成竹在胸的笑容则在此时映入眼帘。

第二百一十六章 邓加尔() 
邓加尔一路过来,看见了那明显会获得丰收的金色麦田,也看见了洁净的路面,没有垃圾,也没有粪尿的臭味——就连勃兰登都没有办法完全摆脱这个。

    而这里的人也似乎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加精神,脸上有些喜意,并没有被劳累生活日复一日折磨得麻木不堪。

    虽然只是一个骑士领,但却比他所见过的一个子爵领的中心还要惹人喜爱。

    他心悦诚服地转身,对着洛明单膝跪地而拜,而洛明也将长剑按在他的肩上,达成了效忠的誓言。

    这场赌局,洛明已经完全取得了胜利,不过邓加尔并不觉得自己输了。

    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效忠,一定前程远大,这也是自己的幸运,非要说的话是双赢才对。

    看着面前这个对自己宣誓效忠的男子,洛明想起了关于他的一切。

    邓加尔,是一个骑士的第三子,虽然有着才华但并没有被人们认识到,被家人打发出去独自谋生。

    他曾经去投效公国王室的军队,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当到了率领一队三十人的队长。

    这样下去,他很有可能在四十岁之前成为正式的将领,积累军功受封为贵族。

    一位男爵也有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可以说,在那些年,他完全开启了人生赢家模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二十五岁那年,他得到升迁令,去远方为王室守护一个城堡,可以统领当地的一百士兵和附近的数百民众,去上任的路上,遇到一场大雨,引发山体滑坡,他连人带马跌入山崖之下。

    直到第二天,他才被山民发现,送去治疗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而那个为他治疗的也只是一个小牧师而已。

    他的右腿多处骨折,再也无法承受较大的力量,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他还可以拄一根拐杖。而他的左脚更是连感觉都没了——要么得拄两根拐杖,要么就干脆得坐轮椅了。

    这样的他自然是没办法冲锋陷阵了,军队用一笔遣散费送他离开,而那婚事也完全告吹了。

    双腿的伤势虽然不是无法治疗,但他是绝对掏不起这个钱的。

    简直就是退婚流的小说主角一般,他心中的愤懑可想而知。

    而洛明,也正是以“贵人”的身份,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当然,洛明也不会直接出钱帮他治好双腿。

    洛明在有些方面还是很赞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的,比如说:夺取时要一次夺走,让人们只产生一次不满;施恩的时候就要一点点给予,好让人们一次又一次的感恩。

    他的苍炎如今虽然没有直接治好这种沉疴的能力,但让邓加尔的腿脚变得能够正常走路还是问题不大。

    但这要一步步的来,如今洛明只是给他稍微治疗了一下,让他能短时间离开轮椅走两步而已。

    虽然只是治疗了这么一点,但已经给邓加尔带来了巨大的希望——失去感觉一年多的左腿又恢复了知觉,这让他已经十分感恩戴德了。

    不过,他毕竟是少年天才,总有些心高气傲,虽然对洛明很感激,但要他对洛明效忠的话可能还差一点。

    原本他只是想报恩,为洛明服务几年,同时也用自己的服务交换洛明为他做进一步治疗而已。

    但如今他在洛明的领地上看到了发展壮大,蒸蒸日上的希望。

    于是,他决定对洛明宣誓彻底效忠——不只是一生一世,而是世世代代,直到一方绝嗣为止。

    当然,这种誓言本该是低级贵族对高级贵族效忠的时候说的,潜台词就是希望洛明能够达到比骑士更高的地位,而邓加尔自己则会被封为新的骑士。

    洛明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这就像是祝他升官发财一样。

    其他追随者多少也读出了这一层潜台词,对未来多了几分期待。

    坐回轮椅,邓加尔立刻对洛明说起了关于他所知道的军事上的事。

    “……既然君上要在三年之内前去蛮荒开拓,那就应当做到两件事:

    一是练精兵,二则是全民操练。”

    “练精兵,是用来实打实地打硬仗的;而全民操练则有着多重用途,也是开拓的必需。

    少数的盗匪,或者是弱小的异族骚扰、猛兽出没,用大批士兵去剿杀的话一是浪费,二是会使精兵疲于奔波,很不值当。

    而若是民众都受过基础的军事训练,就可以自己处理一些小麻烦。

    修建高墙和城堡要花费很多钱财、人力和时间。在建好之前,不如以人为城——人人皆兵,寻常的敌人就难以攻打了。

    而当君上要打大仗的时候,这些民众就可以立刻转变成民兵编入军队,声势浩大,可以吓退那种临时拉来的农兵。而且哪怕能够用五个民兵拼一个敌人的精兵,也必然是巨大的优势。”

    “真是说得好啊。”洛明不禁感慨道,“除非是面临难以抵挡的强敌,否则高墙坚城往往会削弱人们的斗志,不要说开拓了,甚至敌人的一支侦查部队兵临城下,就可能使城里成百上千的士兵都不敢出门一步。”

    清军入关时,南明一座大城中不过混进了几个奸细打开城门,放了几个骑兵进来,就让满城官兵开始撒丫子逃窜,这不可不引以为戒。

    “多谢君上夸奖。”邓加尔接着说道,“至于精兵,这也是我的专长,当初我那个三十人的小队只有五个老兵,我花了半年时间,让他们看上去都差不多,看不出谁新谁老。不到一年之后,除了没有见血之外,日常操练,新兵已经完全和老兵平齐。”

    虽然只是三十人,但含金量完全不一样——邓加尔统领过的三十人是完全脱产的职业士兵,每年除了休假之外就是训练和作战。

    放在战场上,哪怕拿着同样的武器,这三十人也可以打那种临时征召的农兵一百个。

    “只可惜我这身体……当君上征兵的时候,我一个人很难让他们信服。”说着,邓加尔脸上的意气风发消失了,随后长叹了一口气。

第二百一十七章 立制() 
“你做我的副官就行,到时候我们一起练兵,我和那些新兵一同操练,同吃同住,按你的心得来操练那些士兵,你的才能一定可以得到体现的!”

    洛明鼓励了邓加尔一下。

    而他内心中,其实也有自己的想法:练兵怎么可能完全交到别人的手中?尤其是自己手头的第一支士兵,那就是未来所有士兵和军队的种子。

    如果从种子就坏了,那么怎么也不会长出一颗好树。

    交给别人练兵,很容易形成军阀、军头,那些士兵只知长官不知君上,要换长官甚至可能造反。袁世凯就是最好的例子。

    邓加尔大概不至于变成那样,但洛明也不会轻易将信任完全给予这些新部下。

    不仅是训练,就连发饷,洛明也决定了在建军之初,要亲手将军饷送到每个士兵手里。

    不要小看发军饷这件事,以军事立国的普鲁士就有一首军歌,一本正经地数落法国国王的军饷很差,而普鲁士的军队每周准时发饷。就靠着这样的歌词,使士兵士气高涨。

    ====================

    看见洛明带了许多人回来,管事就有一种直觉——这位爵爷肯定带了更多他自己信任的人来管理领地。

    为了保住职位,至少保住自己不被完全开除,他立刻找到洛明的面前,对他报告着一项项工作和成绩。

    “截止目前为止,一共开垦了九百亩地,其中六百八十亩种上了小麦,剩下的种了大豆用来肥田。

    有粪肥的帮助,哪怕是新开垦的地也接近以前熟地的收成,而熟地差不多增产了八成!”

    虽然最开始还有要把成绩说得漂亮些,让洛明记他的功,不把他开除的想法在。

    但说着说着,这管事也激动了起来,对洛明露出了几分真心实意的崇敬来:“

    ……今年领地里生病的人也比往年少了一半多,空气也清新了许多。由于老鼠造成的粮食损耗只有往年的十分之一!

    小人都没想到那区区几句话居然有这么大的作用,爵爷一定是有智慧女神保佑,小人曾经还想瞒过您偷偷贪污,现在想来真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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